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 GB/T14623-93 (1993年9月7日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1994年3月1日实施)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为执行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而制定 2引用标准 GB3785-83〈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 JG699-90〈积分声级计检定规程〉 JG176-76〈声校准器检定规程〉 JG778-92〈噪声统计分析仪检定规程〉 3名词术语 3.1A声级 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级,用LA标识,单位dBa 32等效声级 在某规定时间内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又称等效连续A声级,用LAEQ表示,单位 为dB 按此定义此量为: Le=101g(101aa) 式中:LA-t时刻的瞬时声级 T——规定的测量时间 当测量是采样测量,且采样的时间间隔一定时,式(1)可表示为: LA=10(1012) (2) 式中:LA—一第I次采样测得的A声级 n——采样总数 33昼间等效声级 昼间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用LD表示,单位dB 34夜间等效声级 夜间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用LN表示,单位dB 4测量条件 4.1测量仪器 41.1测量仪器精度为2型以上的积分式声级计及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器,其性能符 合GB3785-83的要求。 4.1.2测量仪器和声校准器应按JG699-90、JG176-76,及JG778-92的规定定期 检定。 42气象条件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 GB/T14623-93 (1993 年 9 月 7 日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 1994 年 3 月 1 日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为执行 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而制定。 2 引用标准 GB3785-83〈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 JJG699-90〈积分声级计检定规程〉 JJG176-76〈声校准器检定规程〉 JJG778-92〈噪声统计分析仪检定规程〉 3 名词术语 3.1A 声级 用 A 计权网络测得的声级,用 LA 标识,单位 dB。 3.2 等效声级 在某规定时间内 A 声级的能量平均值,又称等效连续 A 声级,用 LAEQ 表示,单位 为 dB。 按此定义此量为: 式中:LA──t 时刻的瞬时声级; T──规定的测量时间。 当测量是采样测量,且采样的时间间隔一定时,式(1)可表示为: 式中:LAi──第I次采样测得的 A 声级; n──采样总数。 3.3 昼间等效声级 昼间 A 声级的能量平均值,用 LD 表示,单位 dB。 3.4 夜间等效声级 夜间 A 声级的能量平均值,用 LN 表示,单位 dB。 4 测量条件 4.1 测量仪器 4.1.1 测量仪器精度为 2 型以上的积分式声级计及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器,其性能符 合 GB3785-83 的要求。 4.1.2 测量仪器和声校准器应按 JJG699-90、JG176-76,及 JJG778-92 的规定定期 检定。 4.2 气象条件
测量应在无雨、无雪的天气条件下进行,风速为55MS以上停止测量。测量时传声 器加风罩 5测量方法 5.1测点选择 测量点选在居住或工作建筑物外,离任一建筑物的距离不小于1米。传声器距地面 的垂直距离不小于1.2米 52测量时间 测量分昼间和夜间两部分分别进行 53采样方式 仪器的时间计权特性为“快”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1S 54不得不在室内测量时,室内噪声限值低于所在区域标准值10dB。测点距墙面和 其他主要反射面不小于1米,距地板12-1.5米,离窗户约1.5米。开窗状态下测 5.5铁路两测区域环境噪声测量,应避开列车通过的时段 56区域环境噪声的普查方式依照附录A 附录A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普查方法(补充件) 1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为了解某一类区域或整个城市的总体环境噪声水平,环境噪声污染的 时间与空间分布规律而进行的测量 2网络测量法 2.1网络的划分方法 将要普査测量的城市某一区域或整个城市划分成多个等大的正方格,网格要完全覆 盖住被普查的区域或城市。每一网格中的工厂、道路及非建成区的面积之和不得大 于网格面积的50%,否则视为该网格无效。有效网格总数应多于100个 22布点方法 测点布在每一个网格的中心。若网格中心点不宜测量(如为建筑物、厂区内等),应 将测点移动到距离中心点最近的可测量位置上进行测量 23测量方法 分别在昼间和夜间进行测量。在规定的测量时间内,每次每个测点10Min的连续等 效A声级(LAEQ)。 24评价方法 241噪声平均水平 将全部网格中心测点测得的10Mn的连续等效A声级做算术平均运算,所得到的平 均值代表某一区域或全市的噪声水平。 242评价 如所测量的区域仅执行某一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那么该平均值可用该区域适用的区 域环境噪声标准进行评价。 24.3噪声污染空间分布 将测量到的连续等效A声级按5分贝一档分级(如60-65,65~70,70~75)。用不同 的颜色或阴影线表示每一档等效A声级,绘制在覆盖某一区域或城市的网格上,用
测量应在无雨、无雪的天气条件下进行,风速为 5.5M/S 以上停止测量。测量时传声 器加风罩。 5 测量方法 5.1 测点选择 测量点选在居住或工作建筑物外,离任一建筑物的距离不小于 1 米。传声器距地面 的垂直距离不小于 1.2 米。 5.2 测量时间 测量分昼间和夜间两部分分别进行。 5.3 采样方式 仪器的时间计权特性为“快”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 1S。 5.4 不得不在室内测量时,室内噪声限值低于所在区域标准值 10dB。测点距墙面和 其他主要反射面不小于 1 米,距地板 1.2-1.5 米,离窗户约 1.5 米。开窗状态下测 量。 5.5 铁路两测区域环境噪声测量,应避开列车通过的时段。 5.6 区域环境噪声的普查方式依照附录 A。 附录 A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普查方法(补充件) 1 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为了解某一类区域或整个城市的总体环境噪声水平,环境噪声污染的 时间与空间分布规律而进行的测量。 2 网络测量法 2.1 网络的划分方法 将要普查测量的城市某一区域或整个城市划分成多个等大的正方格,网格要完全覆 盖住被普查的区域或城市。每一网格中的工厂、道路及非建成区的面积之和不得大 于网格面积的 50%,否则视为该网格无效。有效网格总数应多于 100 个。 2.2 布点方法 测点布在每一个网格的中心。若网格中心点不宜测量(如为建筑物、厂区内等),应 将测点移动到距离中心点最近的可测量位置上进行测量。 2.3 测量方法 分别在昼间和夜间进行测量。在规定的测量时间内,每次每个测点 10Min 的连续等 效 A 声级(LAEQ)。 2.4 评价方法 2.4.1 噪声平均水平 将全部网格中心测点测得的 10Min 的连续等效 A 声级做算术平均运算,所得到的平 均值代表某一区域或全市的噪声水平。 2.4.2 评价 如所测量的区域仅执行某一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那么该平均值可用该区域适用的区 域环境噪声标准进行评价。 2.4.3 噪声污染空间分布 将测量到的连续等效 A 声级按 5 分贝一档分级(如 60~65,65~70,70~75)。用不同 的颜色或阴影线表示每一档等效 A 声级,绘制在覆盖某一区域或城市的网格上,用
于表示区域或城市的噪声污染分布情况 3定点测量方法 3.1测点选择 在标准规定的城市建成区中,优化选区一个或多个能代表某一区域或整个城市建成 区环境噪声平均水平的测点,进行长期噪声定点监测 3.2测量方法 进行24小时连续监测。测量每小时的LAEQ及昼间的LD和夜间的LN。亦可按本件 23的测量方法测量。 3.3评价方法 3.3.1噪声平均水平 某一区域或城市昼间(或夜间)的环境噪声平均水平由下式计算: 式中:Li为第i个测点测得的昼间(或夜间)的连续等效A声级 SI为第I个测点所代表的区域面积 S为整个区域或城市的总面积 3.32评价 噪声平均水平的评价参照242款。 3.33噪声污染时间分布 将每一小时测得的连续等效A声级按时间排列,得到24小时的声级变化图形,用 于表示某一区域或城市环境噪声的时间分布规律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静男、郭秀兰、孙家麒、陈光华、赵仁兴
于表示区域或城市的噪声污染分布情况。 3 定点测量方法 3.1 测点选择 在标准规定的城市建成区中,优化选区一个或多个能代表某一区域或整个城市建成 区环境噪声平均水平的测点,进行长期噪声定点监测。 3.2 测量方法 进行 24 小时连续监测。测量每小时的LAEQ 及昼间的 LD 和夜间的 LN。亦可按本件 2.3 的测量方法测量。 3.3 评价方法 3.3.1 噪声平均水平 某一区域或城市昼间(或夜间)的环境噪声平均水平由下式计算: 式中:Li 为第 i 个测点测得的昼间(或夜间)的连续等效 A 声级。 SI为第I个测点所代表的区域面积 S 为整个区域或城市的总面积 3.3.2 评价 噪声平均水平的评价参照 2.4.2 款。 3.3.3 噪声污染时间分布 将每一小时测得的连续等效 A 声级按时间排列,得到 24 小时的声级变化图形,用 于表示某一区域或城市环境噪声的时间分布规律。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静男、郭秀兰、孙家麒、陈光华、赵仁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