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量刑制度 本章要点 第一节累犯 第二节自首 第三节立功
第十七章 量刑制度 本章要点 第一节 累犯 第二节 自首 第三节 立功
第一节累犯
第一节 累 犯
累犯的概念和累犯制度的意义 (一)累犯的概念 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 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 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犯罪人
一、累犯的概念和累犯制度的意义 (一)累犯的概念 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 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 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犯罪人
(二)累犯与再犯 再犯一指被法院认定有罪、判刑后再次犯罪的人
4 (二)累犯与再犯 再犯-指被法院认定有罪、判刑后再次犯罪的人
累犯与再犯的区别 1.累犯前罪与后罪必须都是故意犯罪;而再 犯前后罪没有此种限制。 2.累犯必须以前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和后罪应 受一定的刑罚为成立条件;而再犯,并不要求 前后两罪必须被判处一定刑罚。 3.累犯所犯后罪,必须是在前罪刑罚执行完 毕或赦免以后的法定期限内实施;而再犯的前 后两罪之间并无时间方面的限制
累犯与再犯的区别 1.累犯前罪与后罪必须都是故意犯罪;而再 犯前后罪没有此种限制。 2.累犯必须以前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和后罪应 受一定的刑罚为成立条件;而再犯,并不要求 前后两罪必须被判处一定刑罚。 3.累犯所犯后罪,必须是在前罪刑罚执行完 毕或赦免以后的法定期限内实施;而再犯的前 后两罪之间并无时间方面的限制
(三)累犯制度的意义 累犯主观恶性较深,改造难度较大,具 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和较重的社会危害性。 对其从严处罚。才能有效地保证刑罚的特殊 预防和一般预防目的的实现
6 (三)累犯制度的意义 累犯主观恶性较深,改造难度较大,具 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和较重的社会危害性。 对其从严处罚。才能有效地保证刑罚的特殊 预防和一般预防目的的实现
二、累犯的构成条件 我国刑法将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
二、累犯的构成条件 我国刑法将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
(一)一般累犯及其构成条件 般累犯,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 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 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的故意犯罪的犯罪分子
8 一般累犯,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 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 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的故意犯罪的犯罪分子。 (一)一般累犯及其构成条件
般累犯的构成条件 1.主观条件一前后两罪必须都是故意犯罪。 2刑度条件一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 处的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 3.时间条件一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 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之内
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 1.主观条件-前后两罪必须都是故意犯罪。 2.刑度条件-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 处的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 3.时间条件-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 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之内
(二)特殊累犯的构成条件 特殊累犯,是指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受过刑罚 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 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也可称为危害 国家安全累犯
特殊累犯,是指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受过刑罚 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 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也可称为危害 国家安全累犯。 (二)特殊累犯的构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