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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开放专科”电子商务专业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期末试题(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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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代号:2185 座位号■ 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4年春季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 试题 2014年7月 题号 二 三 四 五 六 总分 分 数 得分 评卷人 一、单项选择(在每小题的4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最优的,将其序 号填入题后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8分) 1.电子商务法是民法的特别法。依照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 A.一般法的适用应当优先于特别法 B.特别法的适用应当优先于一般法 C.特别法的适用应当等同于一般法 D.由交易双方约定适用规则 2.1997年7月( )颁布了《全球电子商务纲要》,这是全球第一份官方正式发表的、关 于电子商务立场的文件,它提出了关于电子商务发展的一系列原则,系统阑述了一系列政策, 旨在为电子商务的国际讨论与签订国际协议建立框架。 A.美国政府 B.欧盟 C.联合国 D.日本政府 3.( )是指在电子商务中为用户提供互联网中为用户提供传输中介服务的人。 A.网络内容服务提供者 B.网络交易服务提供者 C.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 D.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 4.根据我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可以使用电子签名的文书有()。 A.涉及商贸活动的 B.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C.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 D.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792

试卷代号 座位号rn 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4年春季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试题 2014 年7 一、单项选择(在每小题的 4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最忧的,将其序 号填入题后括号内。每小题 1分,共 8分) 1.电子商务法是民法的特别法。依照→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 )。 A. 优先 别法 B. 别 法 优先 c.特别法的适用应当等同于一般法 .由交易双方约定适用规则 2. 1997 年7 )颁布了《全球电子商务纲要»,这是全球第一份官方正式发表的、关 于电子商务立场的文件,它提出了关于电子商务发展的一系列原则,系统阐述了一系列政策, 旨在为电子商务的国际讨论与签订国际协议建立框架。 A. 府B.欧盟 c.联合国 .日本政府 3. ( )是指在电子商务中为用户提供互联网中为用户提供传输中介服务的人。 A. 服务提供者B. 络交 c.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D.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 4. 根据 子签 名 的 )。 A. 涉及 活 动 B. 涉及 收养 等人 c.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 D. 涉及 用 事 792

5.发端人设计的程序或他人代为设计程序的一个自动运作的信息系统,为(,)。 A.发端人 B.代理人 C.电子代理人 D.设计人 6.《合同法》第41条规定:“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这 条规定是( )的体现。 A.免责条款无效原则 B.条款内容合理的原则 C.严格解释原则 D.个别协商优先原则 7。电子货币脱离了货币的传统形态,不再以实物、贵金属、纸币等可视、可触的形式出现, 而是以现代高科技手段以电子数据形式储存,故又得名数字现金、虚拟货币等。这是电子货币 的()特征。 A.电子化手段 B.主体广泛性 C.数字化形态 D.结算方式票据化 8.( )是计算机主机在国际互联网上的数字地址的一种转换形式,其功能近似于电话 号码或者门牌号码。 A.域名 B.网站 C.中文网址 D.IP地址 得 分 评卷人 二、多项选择(以下各题的4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正确的,请选出 它们并将其序号填入题后括号内。多选、少选均不得分。每小题 2分,共16分) 9.电子商务法的中立原则包括( ). A.技术中立 B.交易中立 C.媒介中立 D.实施中立 10.各国电子商务立法的特点是( )。 A.快速 B.兼容 C.立改废相结合 D.主要为强制性规范 11.通过网络销售商品或提供有关经营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应当遵 守以下义务( ). A.合法经营,保护消费者权益 B.规范合同条款 C.合理使用个人资料 D.遵守市场交易规则 793

B. D. IP 地址 5. 发端人设 他人代 )。 A. 人B. 理人 C. 代理人D.设计 6. «合同法》第 1条规定"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这 条规定是( )的体现。 A. 款元效原则B. 合理 c.严格解释原则 .个别协商优先原则 7. 子货 传统形 而是以现代高科技手段以电子数据形式储存,故又得名数字现金、虚拟货币等。这是电子货币 的( )特征。 A. 段B. 泛性 C. 数字 D. 结算 票据 8. ( )是计算机主机在国际互联网上的数字地址的一种转换形式,其功能近似于电话 号码或者门牌号码。 A. c.中文网址 B. 条款 D. 场交 二、多项选择{以下各题的 4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正确的,请选出 它们并将其序号填入题后括号肉。多选、少选均不得分。每小题 共16 9. 务法 包括 )。 A. 技术 立B. c.媒介中立 .实施中立 10. )。 A. 速B. c.立改废相结合 .主要为强制性规范 1. 售商 或提 性服 其他 济组织或 守以下义务( )。 A. 消 费 c.合理使用个人资料 |得分|评卷入| I I I 793

12.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工作组,将传统手写签名的功能界定为( )。 A.识别某人 B.以签名形式确定签名人与签名行为的人身牵连关系 C.所签署文件的合法性 D.将签名人与文件内容相联系 13.交易当事人以合法的方式签署了电子签名,从法律上对签名人产生了与传统签名相 同的效力( )。 A.他不可否认地承认,自己是数据电文的发送人 B.他不可否认地承认,自己是数据电文的接受人 C.签署人承认、认可、证实了数据电文的内容 D.电子签名签署的具体的法律行为成立或生效 14.根据服务对象和支付金额大小的不同,可以将电子支付分为( )。 A.大额电子支付 B.小额电子支付 C.网上支付 D.自动柜员机交易 15.保护权利人信息网络传播权采取的技术措施,大致包括( )的措施。 A.防止酬除 B.防止链接 C.防止访问 D.防止使用 16。分析各国的法律,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各国除了传统的保护方式以外,一般都有 特别规定,特别规定有( )。 A.规定经营者的信息披露义务 B.消费者具有安全权 C.在法律规定的“冷却期”内可以解除合同 D.规定公平交易权 得 分 评卷人 三、判断正误(请根据你的判断,正确的在题后括号内划“√”,错误的 划“X”。每小题2分,共16分) 17.电子数据交换(EDI)是开放式交易,当事人严格按照相互之间的协议,在按一定标准 建立起来的封闭系统中从事交易活动。() 18.电子商务法的中立原则是指对当事人使用的技术和媒介同等对待,禁止限定特定的 技术和媒介而歧视其他形式的技术和媒介。() 794

|得分|评卷人| I I I 12. 联合国 国 法委 子商务工作 手写 界定为 A.识别某人 B. 身牵连 C. 所签 D. 与文 容相 13. 合法 方式签署 法律 同的效力( )。 A.他不可否认地承认,自己是数据电文的发送人 B. 认地承 是数 接受人 c.签署人承认、认可、证实了数据电文的内容 D. 具体 法律行 立或生 14. 根据 务对象 金额大小 A. 大额 付B. C. 付D. 15. 络传 措施 )的措施. A. 除B. C. 问D. 16. 析各 法律 对于消 费 传统 方式 一 般 特别规定,特别规定有〈 A. 规定 露义务 B. 消 费 C. 在法律 冷却 D. 公平 三、判断正误{请根据你的判断,正确的在题后括号内划"~",错误的 "。每小题 2分,共 6分} 17. 据交换(ED!) 开放 相互之 协议 建立起来的封闭系统中从事交易活动。( ) 18. 子商务法 立原 媒介 特定 技术和媒介而歧视其他形式的技术和媒介。( ) 794

19.国际协调原则,是指各国在立法过程中应尽量采纳一套国际上可接受的规则,以便排 除传统法律中的障碍,为电子商务创造更加安全的法律环境。() 20.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应当符合 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即使征得消费者同意的,也不能以电子化形式出具。() 21.我国的《电子签名法》直接采用了非歧视原则,其第3条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 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22.作为高新技术的银行服务的手段,与传统的银行服务体系相比,电子银行具有更好的 客户服务模式,经营成本大大降低,但是交易成本有所增加。() 23.严格解释原则,是指如果某项条款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解释时,法院将作出对格式 合同的提供者最有利的解释。() 24.《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因权利人滥用通知,给服务对象造成损失的,权利 人应当承担赔偿贵任。() 得分 评卷人 四、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10分) 25.电子资金划拨 26.数据库 得 分 评卷人 五、简答(每题10分,共30分) 27.简述电子认证机构的设立条件。 28.简述电子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29.简述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 得分 评卷人 六、论述(共20分) 30.论述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原则。 795

19. 调原 是指 法过 应尽量 一套 接受 除传统法律中的障碍,为电子商务创造更加安全的法律环境。( ) 20. 络商 络服务 营者 凭证 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即使征得消费者同意的,也不能以电子化形式出具。( ) 1. 子签 直接采用 视原 第3 规定 产 民 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 22. 手段 传统 银行 行具 客户服务模式,经营成本大大降低,但是交易成本有所增加。( ) 23. 严格 款存 两种或两 合同的提供者最有利的解释。( ) 24.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因权利人滥用通知,给服务对象造成损失的,权利 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得分|评卷人| I I I 25. 26. |得分|评卷人| I I I 四、名词解释{每题 5分,共 0分} 五、简答{每题 0分,共 0分} 27. 认证 条件 28. 成立 29. 法律适 |得分|评卷人| I I I 六、论述{共 0分} 30. 述个人信 基本 795

试卷代号:2185 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4年春季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供参考) 2014年7月 一、单项选择(每题1分,共8分) 1.B 2.A 3.C 4.A 5.A 6.D 7.C 8.A 二、多项选择(每题2分,共16分)】 9.ACD 10.ABC 11.ABCD 12.ABD 13.ACD 14.AB 15.CD 16.AC 三、判断正误(每题2分,共16分)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四、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10分) 25.电子资金划拨:电子资金划拨是以电子数据传送方式进行的无纸化的资金转移,是以 计算机技术与通信技术为基础,通过网络实现的。 26.数据库:数据库,是按照系统或有序的方式编排安排,并可通过电子或其他手段单独 加以访问的独立作品、数据或其他材料的集合。 五、简答(每题10分,共30分) 27.简述电子认证机构的设立条件。 电子认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②具有与提供电子认证 服务相适应的人员。从事电子认证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运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客户 服务人员不少于三十名,并且应当符合相应岗位技能要求。③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 元。④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满足电子认证服务要求的物理环境。⑤具有符合国家有关安全 标准的技术和设备。⑥具有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同意使用密码的证明文件。⑦法律、行政法规 796

试卷代号 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2 0 4年春季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供参考) 2014 年7 一、单项选择{每题 loB 2. A 3. C 4. A 5. A 6. D 7. C 8. A 二、多项选择{每题 9. ACD 10. ABC I I. ABCD 12. ABD 13. ACD 14. AB 15. CD 16. AC 三、判断正误{每题 17. X 18. .J 19. .J 20. X 21. .J 22. X 23. X 24. .J 四、名词解释(每题 25. 拨是 子数 送方式 资金转 计算机技术与通信技术为基础,通过网络实现的。 26. 数据 据库 是按 有 序 排安 排 通 过 或其 手段 加以访问的独立作品、数据或其他材料的集合。 五、简答{每题 27. 认证 电子认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②具有与提供电子认证 服务相适应的人员。从事电子认证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运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客户 服务人员不少于三十名,并且应当符合相应岗位技能要求。③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 元。④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满足电子认证服务要求的物理环境。⑤具有符合国家有关安全 标准的技术和设备。@具有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同意使用密码的证明文件。⑦法律、行政法规 796

规定的其他条件。(10分) 28.简述电子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对于合同的成立时间,我国《合同法》采取了到达主义,因此承诺生效的时间以承诺到达要 约人的时间为准,即承诺何时到达要约人,承诺便在何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电子合 同,收件人指定特定接收数据电文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人收件人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我国《合同法》第34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可见,承诺生效地就是 合同成立地。我国《合同法》第34条第2款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 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 定的,按照其约定。”(10分) 29.简述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 (1)当事人已约定准据法。 在合同法律领域中,最基本的原则依然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在电子商务合同中 对法律适用问题作出的明确约定,应当得到尊重。但是,对于消费者合同,应当适用特殊的法 律适用制度,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2)当事人未约定准据法或者约定的准据法无效。 第一,采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适用的法律。在当事人未约定准据法或者约定的准据法 无效时,应采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应适用的法律。其中最为关键的问题是如何确定电子合 同的订立地、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和当事人营业地等连结点。 第二,适用缔约时许可方所在地的法律。对于访问合同或以电子方式交付的合同,应适用 缔约时许可方所在法域的法律。 第三,适用交付拷贝的所在地的法律。以有形介质交付拷贝的消费者合同,应适用向消费 者交付该拷贝的地方或本应向消费者交付该拷贝的地方的法律。(10分) 六、论述(共20分) 30.论述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原则。 目前,世界上就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最典型也最具有影响力的立法之一是经济合 作与发展组织1980年通过的《隐私保护与个人数据跨国流通指南》,其确立的国内个人信息保 护的基本原则以及确保个人信息国际自由流通的原则,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相关立法的重要 797

规定的其他条件。(1 28. 对于合同的成立时间,我国《合同法》采取了到达主义,因此承诺生效的时间以承诺到达要 约人的时间为准,即承诺何时到达要约人,承诺便在何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电子合 同,收件人指定特定接收数据电文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我国《合同法》第 4条规定产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可见,承诺生效地就是 合同成立地。我国《合同法》第 4条第 2款规定 u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 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 定的,按照其约定。"(1 29. 律适 (1)当事人已约定准据法。 在合同法律领域中,最基本的原则依然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在电子商务合同中 对法律适用问题作出的明确约定,应当得到尊重。但是,对于消费者合同,应当适用特殊的法 律适用制度,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2) 人未 定准据法 准据法 第一,采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适用的法律。在当事人未约定准据法或者约定的准据法 元效时,应采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应适用的法律。其中最为关键的问题是如何确定电子合 同的订立地、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和当事人营业地等连结点。 第二,适用缔约时许可方所在地的法律。对于访问合同或以电子方式交付的合同,应适用 缔约时许可方所在法域的法律。 第三,适用交付拷贝的所在地的法律。以有形介质交付拷贝的消费者合同,应适用向消费 者交付该拷贝的地方或本应向消费者交付该拷贝的地方的法律。(1 六、论述{共 30. 论述个人 目前,世界上就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最典型也最具有影响力的立法之一是经济合 作与发展组织 0年通过的《隐私保护与个人数据跨国流通指南»,其确立的国内个人信息保 护的基本原则以及确保个人信息国际自由流通的原则,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相关立法的重要 797

参考。根据该指南,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八项: (1)限制收集原则。限制收集原则是指个人信息的收集应该受到限制,任何有关个人信息 的获得应该通过合法和公正的方法,在通常情况下应当征得信息主体的同意。 (2)信息质量原则。信息质量原则是指个人信息应该与它们将要被使用的目的和该目的 所需要的程度相关,个人信息应该精确、完整,并得到及时更新。 (3)目的特定原则。目的特定原则是指个人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利用应当依据特定的、明 确的目的进行,禁止超出目的范围的收集、处理和利用。 (4)使用限制原则。使用限制原则是指信息利用人应当在信息收集的目的范围内使用个 人信息。 (5)安全保障原则。安全保障原则是指个人信息应当处于安全保护之中,以免遭受泄露、 灭失和未经授权的使用。 (6)公开原则。公开原则是指应当制定关于个人数据的开发、实践和政策的一般的公开政 策:应当确立便利的措施,以确定个人数据的存在和性质、它们使用的主要目的,以及数据控制 者的身份和通常的住所。 (?)个人参与原则。个人参与原则是指信息主体可以向信息控制人确认是否持有关于自 己的信息,信息控制人应允许信息主体查看、修改及补充关于自己的信息。 (8)责任原则。责任原则是指信息控制人若违反信息保护法的规定进行个人信息的收集、 处理与利用,则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20分) 798

参考.根据该指南,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八项 (1)限制收集原则。限制收集原则是指个人信息的收集应该受到限制,任何有关个人信息 的获得应该通过合法和公正的方法,在通常情况下应当征得信息主体的同意。 (2) 量原则 量原 人信 应该 要被使 所需要的程度相关,个人信息应该精确、完整,并得到及时更新。 (3) 定原则 原则 人信 确的目的进行,禁止超出目的范围的收集、处理和利用。 (4) 限制原则 使用 限制 利 用 在信 人信息。 (5) 全保 全保 于安全保护之 免遭 灭失和未经授权的使用。 (6) 开原 是指应 一般 策$应当确立便利的措施,以确定个人数据的存在和性质、它们使用的主要目的,以及数据控制 者的身份和通常的住所。 (7) 人参 个人参 息 主 以 向 认是否持 己的信息,信息控制人应允许信息主体查看、修改及补克关于自己的信息。 (8) 任原 是指 人若违反信 保护 规定进 处理与利用,则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0分〉 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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