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主要内容 第一节打包贷款 第二节出口押汇及贴现 第三节受信开证 第四节信托收据 第五节进口押汇及提货担保 第六节保理业务
本章主要内容 第一节 打包贷款 第二节 出口押汇及贴现 第三节 受信开证 第四节 信托收据 第五节 进口押汇及提货担保 第六节 保理业务
第一节打包贷款 打包贷款及作用 出口商装运前的打包过程中以未经议付的 有效信用证向所在地银行抵押的一种短期 融资方式;打包贷款对银行的风险在于作 为抵押物的信用证由于出口商的原因不能 兑现其付款承诺
第一节 打包贷款 一、打包贷款及作用 出口商装运前的打包过程中以未经议付的 有效信用证向所在地银行抵押的一种短期 融资方式;打包贷款对银行的风险在于作 为抵押物的信用证由于出口商的原因不能 兑现其付款承诺
程序 1。出口商申请(信用证及其附件、 上年度和近期财务报表、贷款申请书) 2。贷款行审核(信用证有效性、开证行资 信、是否限制议付、出口商经营范围资信 能力、信用证项下产品成本周期履约、出 口商财务出口状况、贷款比率期限利率)
二、程序 1。出口商申请(信用证及其附件、 上年度和近期财务报表、贷款申请书) 2。贷款行审核(信用证有效性、开证行资 信、是否限制议付、出口商经营范围资信 能力、信用证项下产品成本周期履约、出 口商财务出口状况、贷款比率期限利率) 二、程序 1。出口商申请(信用证及其附件、 上年度和近期财务报表、贷款申请书) 2。贷款行审核(信用证有效性、开证行资 信、是否限制议付、出口商经营范围资信 能力、信用证项下产品成本周期履约、出 口商财务出口状况、贷款比率期限利率) 二、程序 1。出口商申请(信用证及其附件、 上年度和近期财务报表、贷款申请书) 2。贷款行审核(信用证有效性、开证行资 信、是否限制议付、出口商经营范围资信 能力、信用证项下产品成本周期履约、出 口商财务出口状况、贷款比率期限利率)
3。签约贷款(出口放款合同 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存贷帐户 填写借据凭证、抵押信用证并加注“已办 理 打包放款”、核放贷款) 4。偿还和追索(在办理出口押汇或收妥结 汇的同时偿还打包贷款本息、借款人主 动偿还时在信用证上注明贷款已还并还 证、信用证到期借款人仍未出口交单或 单据被拒付时追究责任、挪用贷款被罚 息并限期收回)
3。签约贷款(出口放款合同、 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存贷帐户、 填写借据凭证、抵押信用证并加注“已办 理 打包放款”、核放贷款) 4。偿还和追索(在办理出口押汇或收妥结 汇的同时偿还打包贷款本息、借款人主 动偿还时在信用证上注明贷款已还并还 证、信用证到期借款人仍未出口交单或 单据被拒付时追究责任、挪用贷款被罚 息并限期收回)
、注意事项 1。抵押证应限制在贷款行议付 2。放款期限至出口押汇日(原则上不超过 信用证有效期) 3。币种可外币可本币 4。贷款额上限是信用证的80% 5。贷款行督促借款人及时发货交单(以及 时用所得款项归还贷款)
三、注意事项 1。抵押证应限制在贷款行议付 2。放款期限至出口押汇日(原则上不超过 信用证有效期) 3。币种可外币可本币 4。贷款额上限是信用证的80% 5。贷款行督促借款人及时发货交单(以及 时用所得款项归还贷款)
第二节出口押汇及贴现 出口押汇及其条件 出口商以货运单据作抵押签发由开证行的承兑 行为付款人的汇票向银行融资;是银行垫款买 入尚未收妥的外汇(面临开证行拒付风险) 应审核申请人与开证行资信、单证相符、开证 行或付款/承兑行和货运目的地形势、远期信用 证在180天内等;银行一般同时与出口商签定质押 书后者保证信用证拒付时立即偿还本息等费用
第二节 出口押汇及贴现 一、出口押汇及其条件 出口商以货运单据作抵押签发由开证行的承兑 行为付款人的汇票向银行融资;是银行垫款买 入尚未收妥的外汇(面临开证行拒付风险); 应审核申请人与开证行资信、单证相符、开证 行或付款/承兑行和货运目的地形势、远期信用 证在180天内等;银行一般同时与出口商签定质押 书后者保证信用证拒付时立即偿还本息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