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学是以研究与卫生法律相关的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对象的新的部门法学,是生物学、医学、卫生学、药物学等自然科学与法学的相互结合,并且随着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产生和卫生法律规范的大量涌现而不断发展的边缘学科,也是近几十年发展起来的新型的交叉学科。 卫生法学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卫生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卫生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卫生法的渊源和效力等级、以及卫生法与相关学科的关系;研究卫生立法的概念及基本原则、卫生立法的程序;研究卫生法实施的基本形式、卫生相关行政行为、卫生行政法律监督;研究卫生行政诉讼、卫生民事诉讼、卫生刑事诉讼的概念、基本原则、受案范围、案件种类、管辖、证据规则、审判及执行程序;研究卫生行政赔偿的概念、特征、构成要件、行政赔偿的范围与程序、方式与标准;以及研究。 卫生法学分卫生法理论与卫生法实践两大部分,卫生法理论为卫生立法与实践提供科学的导向作用,卫生法实践对卫生法理论的进一步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绪论 第一节 卫生法学概念和研究对象 第二节 卫生法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第三节 学习卫生法学的意义 第四节 学习卫生法学的方法 第一篇 卫生法基础理论 第一章 卫生法概述 第一节 卫生法的概念、调整对象、特征 第二节 卫生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卫生法的渊源和效力等级 第四节 卫生法律关系 第二章 卫生立法 第三章 卫生法的实施 第二篇 卫生法律制度 第四章 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 第五章 食品卫生法律制度 第六章 药品管理法律制度 第七章 献血法律制度 第八章 执业医师法律制度 第九章 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 第十章 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管理法律制度 第十一章 母婴保健法律制度 第三篇 卫生纠纷与诉讼 第十二章 公共卫生民事诉讼 第十三章 卫生刑事诉讼 第十四章 卫生行政诉讼 第十五章 卫生行政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