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学 主琳:张静 2007年3月
v 主讲: 张 静 2007年3月
绪论 第一节 卫生法学概念和研究对象 必第二节 卫生法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必第三节 学习卫生法学的意义 必第四节 学习卫生法学的方法
v 第一节 卫生法学概念和研究对象 v 第二节 卫生法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v 第三节 学习卫生法学的意义 v 第四节 学习卫生法学的方法
第一节 卫生法学概念和闭完对象
卫生法学概念酒 特征 概念:卫生法学是以研究与卫生法律相关 的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对象的新的部 门法学 卫生法学是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它是生 物学、医学、卫生学、 药物学等自然科学 与法学的相互结合,并且随着生物一心理 一社会医学模式的产生和卫生法律规范的 大量涌现而不断发展的边缘学科
v 概念:卫生法学是以研究与卫生法律相关 的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对象的新的部 门法学。 v 卫生法学是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它是生 物学、医学、卫生学、药物学等自然科学 与法学的相互结合,并且随着生物-心理 -社会医学模式的产生和卫生法律规范的 大量涌现而不断发展的边缘学科
÷卫生法学的特征 时代性 ÷边缘性 社会性 科学性 *综合性 冬实践性
v卫生法学的特征 v 时代性 v 边缘性 v 社会性 v 科学性 v 综合性 v 实践性
二、 卫生法官的研究对象 卫生法学主要研究卫生法的产生和发展 卫生法的调整对象、特征、基本原则、 卫生法律体系;研究卫生法的制定和实 施;研究卫生法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研究外国卫生法学理论、立法和司法实 践;研究如何运用卫生法学理论来解决 卫生改革和医学高科技发展中产生的新 的法律问题
v 卫生法学主要研究卫生法的产生和发展; 卫生法的调整对象、特征、基本原则、 卫生法律体系;研究卫生法的制定和实 施;研究卫生法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研究外国卫生法学理论、立法和司法实 践;研究如何运用卫生法学理论来解决 卫生改革和医学高科技发展中产生的新 的法律问题
第二节 卫生法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卫生法学与医学伦理学 ·卫生法与卫生政策 卫生法学与卫生管理学 ·卫生法学与法医学
v 卫生法学与医学伦理学 v 卫生法与卫生政策 v 卫生法学与卫生管理学 v 卫生法学与法医学
案例 北京一位医学博士,面对被氨水烧伤眼 睛的病人,在没有角膜来源的紧急情况 下,未经死者家属同意,于夜深人静时 潜入医院太平间,摘取了一位女干部的 眼球,使两位眼看就要失明的患者从见 光明。死者在火化前接受整容时,被发 现眼球是假的。于是,责任医生被公安 部门拘留 问:该医学博士该负什么责任?
v 北京一位医学博士,面对被氨水烧伤眼 睛的病人,在没有角膜来源的紧急情况 下,未经死者家属同意,于夜深人静时 潜入医院太平间,摘取了一位女干部的 眼球,使两位眼看就要失明的患者从见 光明。死者在火化前接受整容时,被发 现眼球是假的。于是,责任医生被公安 部门拘留。 v 问:该医学博士该负什么责任?
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1、尸体是本人的,实行自愿捐献原则。 2、刑法第302条规定:盗窃侮辱尸体的,处3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理:所谓盗窃尸体就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 的秘密窃取尸体的行为。所谓侮辱尸体,就是贬 损、猥亵、鞭尸或出卖尸体的一部分等行为, 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但行为人的动机可以是 其多 种多样的,(泄愤报复、盗窃财物、出于封建 迷 信结所谓的“阴亲”),至于司法人员履行职责 依法对尸体加以解剖,殡葬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火 化尸体等等,因其主观上没有侮辱尸体的故意 不构成犯罪
v 1、尸体是本人的,实行自愿捐献原则。 v 2、刑法第302条规定:盗窃侮辱尸体的,处3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v 法理:所谓盗窃尸体就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 的秘密窃取尸体的行为。所谓侮辱尸体,就是贬 损、猥亵、鞭尸或出卖尸体的一部分等行为,其 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但行为人的动机可以是多 种多样的,(泄愤报复、盗窃财物、出于封建迷 信结所谓的“阴亲”),至于司法人员履行职责 依法对尸体加以解剖,殡葬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火 化尸体等等,因其主观上没有侮辱尸体的故意, 不构成犯罪
向:本案这位眼科医学博士的做法 是否构成犯罪呢? 医学博士不构成犯罪。 冬理由: 他的行为,既不是盗窃尸体占为已有,也不 是侮辱尸体以泄私愤,更不是出卖尸体非法 牟利。 他是为了履行救死扶伤的职务,是在角膜供 体来源奇缺,病人眼看就要失明的紧急情况 下不得已而为之的行为。 符合紧急避险的特征
v 医学博士不构成犯罪。 v 理由: v 他的行为,既不是盗窃尸体占为己有,也不 是侮辱尸体以泄私愤,更不是出卖尸体非法 牟利。 v 他是为了履行救死扶伤的职务,是在角膜供 体来源奇缺,病人眼看就要失明的紧急情况 下不得已而为之的行为。 v 符合紧急避险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