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难点 1、重点掌握辩护人的范围、责任、诉讼地位以及辩护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2、重点掌握律师在侦察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的内容、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时享有的权利。 【引例介绍1】 犯罪嫌疑人马林,男,1986年3月6日出生;吕阳,男,1983年7月1日出生。二人均是中学毕业待业在家, 无所事事,游手好闲,时常搭伴出去玩乐。2002年1月9日,马林与吕阳起去县城里的网吧。二人玩了一上午的 游戏。中午因费用问题与网吧老板田云发生激烈争执,被田云推搡了几下,二人怀恨在心,伺机报复。当晩23时 许,二人商量好后,带上事先准备好的汽油,趁人不备,将汽油洒在网吧的木质大门、窗户上,用打火机点燃。由 于网吧出口已被大火封住,导致正在上网的人员中6人死亡、17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市公安局立即组织侦查人员对 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经检察院批准对二犯罪嫌疑人执行了逮捕。在对二人进行讯问时,均未通知其父母等到场。吕 阳的父亲吕森请求会见吕阳,并为其聘请律师,被侦査人员以侦查阶段无权委托辩护人为由予以拒绝。案件侦查终 结后移送至市人民检察院审査起诉,市人民检察院于接到案件材料之曰起的第5日告知弓林和吕阳有权委托辩护 人。吕阳委托其叔叔吕鹏(某公司职员,中专学历)担任其辩护人,马林表示不委托辩护人。吕鹏经检察院许可, 会见了吕阳,查阅了本案的所有诉讼材料,并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取证工作。检察院经审查起诉认 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遂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审理过 程中,吕鹏经法院许可又查阅了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会见了被告人吕阳,会见时人民法院派员在场。马 林仍然不愿委托辩护人,审判人员为其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乂务的律师刘敏担仼辩护人,但马林拒绝辩护,法院遂准 许其自行辩护。经审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吕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马林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问题:1.本案中公安局进行的诉讼程序有无违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2.本案中检察院进行的诉讼程序有无违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3.本案中法院进行的诉讼程序有无违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引例介绍1 提示:本案例主要考査辩护问题。涉及侦査阶段犯罪嫌疑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审査起诉和审判阶段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以及辩护人享有的权利等知识点。 1、公安局在其进行的诉讼程序中的违法之处有: (1)在讯问犯罪嫌疑人马林时不应不通知其父母等到场。因为马林不满16周岁,根据法律规定,讯问未成年的犯 罪嫌疑人,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当通知其家长、监护人或者教师到场。 (2)侦查人员不应以侦查阶段无权委托辩护人为由拒绝犯罪嫌疑人吕阳的父亲为其聘请律师的要求。犯罪嫌疑人 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2、检察院进行的诉讼程序中的违法之处有 (1)检察院不应在接到案件材料之日起的第5日才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检察院应在收到案件材料之日 起3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2)犯罪嫌疑人吕阳的辩护人吕鹏无权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取证。因为吕鹏不是律师,根据法律规定,无 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证据。 3、法院进行的诉讼程序中的违法之处有: ??审判过程中辩护人吕鹏会见被告人吕阳时,法院不应派员在场。审判阶段辩护人会见被告人时,人民法院不派 员在场 ??被告人马林拒绝辩护时,法院不应准许其自行辩护。对于未成年人拒绝辩护的,法院应当准许,但是被告人需
[重点、难点] 1、 重点掌握辩护人的范围、责任、诉讼地位以及辩护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2、 重点掌握律师在侦察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的内容、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时享有的权利。 【引例介绍1】: 犯罪嫌疑人马林,男,1986年3月6日出生;吕阳,男,1983年7月1日出生。二人均是中学毕业待业在家, 无所事事,游手好闲,时常搭伴出去玩乐。2002年1月9日,马林与吕阳一起去县城里的网吧。二人玩了一上午的 游戏。中午因费用问题与网吧老板田云发生激烈争执,被田云推搡了几下,二人怀恨在心,伺机报复。当晚23时 许,二人商量好后,带上事先准备好的汽油,趁人不备,将汽油洒在网吧的木质大门、窗户上,用打火机点燃。由 于网吧出口已被大火封住,导致正在上网的人员中6人死亡、17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市公安局立即组织侦查人员对 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经检察院批准对二犯罪嫌疑人执行了逮捕。在对二人进行讯问时,均未通知其父母等到场。吕 阳的父亲吕森请求会见吕阳,并为其聘请律师,被侦查人员以侦查阶段无权委托辩护人为由予以拒绝。案件侦查终 结后移送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市人民检察院于接到案件材料之日起的第5日告知马林和吕阳有权委托辩护 人。吕阳委托其叔叔吕鹏(某公司职员,中专学历)担任其辩护人,马林表示不委托辩护人。吕鹏经检察院许可, 会见了吕阳,查阅了本案的所有诉讼材料,并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取证工作。检察院经审查起诉认 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遂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审理过 程中,吕鹏经法院许可又查阅了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会见了被告人吕阳,会见时人民法院派员在场。马 林仍然不愿委托辩护人,审判人员为其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刘敏担任辩护人,但马林拒绝辩护,法院遂准 许其自行辩护。经审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吕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马林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问题 : 1.本案中公安局进行的诉讼程序有无违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2.本案中检察院进行的诉讼程序有无违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3.本案中法院进行的诉讼程序有无违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引例介绍1】: 提示: 本案例主要考查辩护问题。涉及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以及辩护人享有的权利等知识点。 1、公安局在其进行的诉讼程序中的违法之处有: (1)在讯问犯罪嫌疑人马林时不应不通知其父母等到场。因为马林不满16周岁,根据法律规定,讯问未成年的犯 罪嫌疑人,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当通知其家长、监护人或者教师到场。 (2)侦查人员不应以侦查阶段无权委托辩护人为由拒绝犯罪嫌疑人吕阳的父亲为其聘请律师的要求。犯罪嫌疑人 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2、检察院进行的诉讼程序中的违法之处有: (1)检察院不应在接到案件材料之日起的第5日才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检察院应在收到案件材料之日 起3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2)犯罪嫌疑人吕阳的辩护人吕鹏无权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取证。因为吕鹏不是律师,根据法律规定,无 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证据。 3、法院进行的诉讼程序中的违法之处有: ?? 审判过程中辩护人吕鹏会见被告人吕阳时,法院不应派员在场。审判阶段辩护人会见被告人时,人民法院不派 员在场。 ?? 被告人马林拒绝辩护时,法院不应准许其自行辩护。对于未成年人拒绝辩护的,法院应当准许,但是被告人需
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引例介绍2]: 犯罪嫌疑人甲某涉嫌犯抢劫、杀人罪,入户抢劫多次,杀死1人,重伤2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公安机关 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査起诉。检察院依法告知甲某有权委托辩护人,甲某称不需要。在法院决定开庭审 理之前,也依法告知甲某有权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甲某仍称不需要,并表示自己有能力为自己辩护,不需要他人 帮助。法院经开庭审理后,判处被告人甲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甲某不服,提岀上诉,同时委托中学同学乙 某为起二审辩护人。乙某在二审时提岀的辩护理由之一是,司法机关有义务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 像甲某这样可能判处死刑的人,他本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时,检察院和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而检察院和法院 却没有为他指定,因此本案的处理过程不合法。 问题:乙某的辩护意见是否正确?为什么? [引例介绍2]: [引例解析2]: 1、乙某关于司法机关有义务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辯护权的意见正确,符合公、检、法机关应当保障诉讼 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的规定。 2、乙某关于像甲某这样可能判处死刑的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时,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的意见正确。法律规定, 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被告人可能被判¢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 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法院没有为甲某指定辩护人是不合法的。 3乙某关于检察院没有为甲某指定辩护人不合法的意见不正确。检察院已依法告知甲某有权委托辩护人。在甲某不 委托时,检察院也没有义务为其指定,因为法律没有这样的规定,当然法律也没有赋予检査机关这样的权利,即使 对可能判处死刑的人也不例外 [知识点讲解 、辩护人的范围:(积极范畴) 1、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职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也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作为辩护人,为其 进行辩护。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也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作他的辩护人。 消极范畴)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2、本案的证人。3、同犯罪嫌疑人、被 告人的犯罪活动有牵连关系的人。4、现职的公安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及任期内的人民陪审员。5、无行为 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 6、外国人或无国籍人。 注意:4、5、6如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友的除外 辩护人的责任 1、辩护人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首要的是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不得捏造事实和歪曲法律 2、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提岀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以维 护其合法权益; 3、辩护人只有辩护的职责,没有控诉的义务。 辩护人的诉讼地位 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门维护者 四、辩护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引例介绍2]: 犯罪嫌疑人甲某涉嫌犯抢劫、杀人罪,入户抢劫多次,杀死1人,重伤2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公安机关 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依法告知甲某有权委托辩护人,甲某称不需 要。在法院决定开庭审 理之前,也依法告知甲某有权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甲某仍称不需要,并表示自己有能力为自己辩护,不需要他人 帮助。法院经开庭审理后,判处被告人甲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甲某不服,提出上诉,同时委托中学同学乙 某为起二审辩护人。乙某在二审时提出的辩护理由之一是,司法机关有义务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 像甲某这样可能判处死刑的人,他本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时,检察院和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而检察院和法院 却没有为他指定,因此本案的处理过程不合法。 问题: 乙某的辩护意见是否正确?为什么? [引例介绍2]: [引例解析2] : 1、乙某关于司法机关有义务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意见正确,符合公、检、法机关应当保障诉讼 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的规定。 2、乙某关于像甲某这样可能判处死刑的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时,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的意见正确。法律规定, 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 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法院没有为甲某指定辩护人是不合法的。 3.乙某关于检察院没有为甲某指定辩护人不合法的意见不正确。检察院已依法告知甲某有权委托辩护人。在甲某不 委托时,检察院也没有义务为其指定,因为法律没有这样的规定,当然法律也没有赋予检查机关这样的权利,即使 对可能判处死刑的人也不例外。 [知识点讲解] 一、辩护人的范围: (积极范畴) 1 、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职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2、 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也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作为辩护人,为其 进行辩护。 3、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也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作他的辩护人。 (消极范畴) 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2、本案的证人。 3、同犯罪嫌疑人、被 告人的犯罪活动有牵连关系的人。 4、现职的公安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及任期内的人民陪审员。 5 、无行为 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 6、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 注意:4、5、6如果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友的除外 二、辩护人的责任: 1 、辩护人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首要的是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不得捏造事实和歪曲法律; 2 、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以维 护其合法权益; 3、 辩护人只有辩护的职责,没有控诉的义务。 三、辩护人的诉讼地位 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门维护者。 四、辩护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进行辩护; 2、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可以查阅案件的材料,了解案情; 3、依法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4、依法收集有关的材料,申请检察院、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通知证人出庭; 5、在审判阶段,可以依法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发最事实材料; 6、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7、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 8、要求司法机关依法解除强制措施 9、拒绝辩护; (二)义务:除不得拒绝辩护; 五、律师在侦察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的内容、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时享有的权利 1、被侦査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犯罪嫌疑人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 控告。 2、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3、聘请的律师可以向侦査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犯罪情 况。 4、侦查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聘请的律师有权要求解除
1、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进行辩护; 2、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可以查阅案件的材料,了解案情; 3、依法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4、依法收集有关的材料,申请检察院、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通知证人出庭; 5、在审判阶段,可以依法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发最事实材料; 6、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7、 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 8、要求司法机关依法解除强制措施; 9、 拒绝辩护; (二)义务:除不得拒绝辩护; 五、 律师在侦察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的内容、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时享有的权利: 1、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犯罪嫌疑人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 控告。 2、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3、聘请的律师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犯罪情 况。 4、侦查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聘请的律师有权要求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