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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法学院:《刑法学》课程PPT教学课件(刑法分论)第27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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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二十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Q第一节危害国防利益罪的 概念和构成 危害国防利益罪的概念 危害国防利益罪,是指违反国防法律法规,拒 绝或者逃避履行国防义务,危害作战和军事行动 危害国防物质基础和国防建设活动,妨害国防管 理秩序,损害部队声誉,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 为 危害国防利益罪的构成要件 这类犯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国防利益。 这类犯罪的主体多数是般主体,少数罪只能 由特殊主体构成

第一节 危害国防利益罪的 概念和构成 一、危害国防利益罪的概念 危害国防利益罪,是指违反国防法律、法规,拒 绝或者逃避履行国防义务,危害作战和军事行动, 危害国防物质基础和国防建设活动,妨害国防管 理秩序,损害部队声誉,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 为。 二、危害国防利益罪的构成要件: 1、这类犯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国防利益。 2、这类犯罪的主体多数是一般主体,少数罪只能 由特殊主体构成

3、这类犯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危害国防 利益的行为。如妨害军事行动、破坏或者提供不 合格武器装备和军事设施、妨害军事设施保护区 秩序、危害战斗力、危害兵役制度,以及损害军 队声誉等方面的危害较大的行为 4、这类犯罪在主观土,多数是故意,个别犯罪可以 是过失。至于犯罪动机,则可以是各种备样的

3、这类犯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危害国防 利益的行为。如妨害军事行动、破坏或者提供不 合格武器装备和军事设施、妨害军事设施保护区 秩序、危害战斗力、危害兵役制度,以及损害军 队声誉等方面的危害较大的行为。 4、这类犯罪在主观上,多数是故意,个别犯罪可以 是过失。至于犯罪动机,则可以是各种各样的

本章犯罪有以下具体犯罪:阻碍军人执行职 务罪,阻碍军事行动罪,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 军事通信罪,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 施罪,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聚 众冲击军事禁区罪,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雇用 逃离部队军人罪,接送不合格兵员罪,伪造、变造 买卖武装部队公交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武 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非法生产、买卖军用 标志罪,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战时 拒绝、逃避服役罪,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战 时造谣扰乱军心罪,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战 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战时拒绝军事征用 罪

三、本章犯罪有以下具体犯罪:阻碍军人执行职 务罪,阻碍军事行动罪,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 军事通信罪,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 设 施罪,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聚 众冲击军事禁区罪,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雇用 逃离部队军人罪,接送不合格兵员罪,伪造、变造、 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武 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非法生产、买卖军用 标志罪,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战时 拒绝、逃避服役罪,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战 时造谣扰乱军心罪,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战 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战时拒绝军事征用 罪

第二节危害国防利益罪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的概念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 阻挠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本罪的特征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军职人员的正常执行职务活动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暴力或者威胁 手段,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所谓“暴力 是 指行为人对依法执行职务的军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 者强制 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第二节 危害国防利益罪 一、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一)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的概念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 阻挠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二)本罪的特征 1、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军职人员的正常执行职务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暴力或者威胁 手段,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所谓“暴力” ,是 指行为人对依法执行职务的军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 者强制。 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的认定 区分阻碍军人执行职务非与非罪的界限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与妨害公务罪的界限 3、区分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与阻碍执行军事职 务罪的界限 阻碍军事行动罪 阻 碍军事行动罪是指非军职人员采用各种非法手 段,阻挠武装部队的军事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 为。阻碍军事行动罪罪与非罪的界限。以武装 叛乱、暴乱方式阻碍军事行动构成犯罪的,属于 牵连犯,应按照处理牵连犯的原则,从重处罚

(三)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的认定 1、区分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与非罪的界限 2、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与妨害公务罪的界限 3、区分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与阻碍执行军事职 务罪的界限 二、阻碍军事行动罪 阻碍军事行动罪是指非军职人员采用各种非法手 段,阻挠武装部队的军事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 行为。阻碍军事行动罪罪与非罪的界限。以武装 叛乱、暴乱方式阻碍军事行动构成犯罪的,属于 牵连犯,应按照处理牵连犯的原则,从一重处罚

三、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是指以贪利 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故意破坏武器裝备、 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行为 四、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是指明知是不 合格的武器装备、事设施而故意提供给武装部队 的行为。 五、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是指过失将不 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提供给武装部队,造成 严重后果的行为

三、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是指以贪利、 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故意破坏武器装备、 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行为。 四、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是指明知是不 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故意提供给武装部队 的行为。 五、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是指过失将不 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提供给武装部队,造成 严重后果的行为

六、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聚众 冲击军事禁区,严重我乱军事禁区秩序的行为 七、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军 事管理区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军事管理区工作无 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 八、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概念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指行为人为谋取非法利 益,假冒军人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武装 部队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六、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聚众 冲击军事禁区,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的行为。 七、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军 事管理区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军事管理区工作无 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 八、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一)概念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指行为人为谋取非法利 益,假冒军人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武装 部队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特征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队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假冒军人的身 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3、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犯罪目的是 为了谋取非法利益。 九、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是指唆使、鼓动服役的军职 人员脱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 木侵犯的客体是部队兵员管理秩序。本罪在客 观方面表现为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 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表 现为故意

(二)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队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假冒军人的身 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3、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犯罪目的是 为了谋取非法利益。 九、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是指唆使、鼓动服役的军职 人员脱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部队兵员管理秩序。本罪在客 观方面表现为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 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表 现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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