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共同犯罪概述 、共同犯罪的概念 刑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的共 同故意犯罪。”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一)主体条件必须有二人以上 (二)主观条件一必须具有共同犯罪故意 下列情况不属于共同犯罪: 其一,共同过失犯罪的不成立共同犯罪。 其二,故意犯罪行为与过失犯罪行为不成立共同犯罪
一、共同犯罪的概念 刑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的共 同故意犯罪。 ” 二、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一)主体条件——必须有二人以上 (二)主观条件—必须具有共同犯罪故意 下列情况不属于共同犯罪: 其一,共同过失犯罪的不成立共同犯罪。 其二,故意犯罪行为与过失犯罪行为不成立共同犯罪。 第一节 共同犯罪概述
其三,二人以上同时或先后故意实施相同某种 犯罪,以各自行为侵犯同一对象,但被此间没有意 思联络的不成立共同犯罪。 其四,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没有重合内容的不同 犯罪的,不成立共同犯罪。 其五,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不是共同犯 罪。 其六,事前无通谋的窝藏、包庇行为及窝脏、 销脏行为,不属于共同犯罪,应单独予以定罪处罚。 (三)客观条件一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其三,二人以上同时或先后故意实施相同某种 犯罪,以各自行为侵犯同一对象,但被此间没有意 思联络的不成立共同犯罪。 其四,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没有重合内容的不同 犯罪的,不成立共同犯罪。 其五,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不是共同犯 罪。 其六,事前无通谋的窝藏、包庇行为及窝脏、 销脏行为,不属于共同犯罪,应单独予以定罪处罚。 (三)客观条件—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第二节共同犯罪的形式 一、共同犯罪的学理形式 刑法理论一般对共同犯罪形式作如下划分: )任意的共同犯罪和必要的共同犯罪 )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与事前无通谋的共同 犯罪 (三)简单共同犯罪与复杂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的法定形式 (一)一般共同犯罪 (二)有组织的的共同犯罪 (三)聚众共同犯罪
一、共同犯罪的学理形式 刑法理论一般对共同犯罪形式作如下划分: (一)任意的共同犯罪和必要的共同犯罪 (二)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与事前无通谋的共同 犯罪 (三)简单共同犯罪与复杂共同犯罪 二、共同犯罪的法定形式 (一)一般共同犯罪 (二)有组织的的共同犯罪 (三)聚众共同犯罪 第二节 共同犯罪的形式
第三节共同犯罪人的分类 及其刑事责任 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概述 我国刑法于共同犯罪人的分类,主要是采用作用 分类法,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和胁从犯, 同时考虑教唆犯的复杂性,也将其规定在胁从犯之 后
一、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概述 我国刑法于共同犯罪人的分类,主要是采用作用 分类法,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和胁从犯, 同时考虑教唆犯的复杂性,也将其规定在胁从犯之 后。 第三节 共同犯罪人的分类 及其刑事责任
◆二、各种共同犯罪人的特征及其刑事责任 ◆(一)主犯的特征及其刑事责任 1、主犯的特征及认定 刑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组织、领导犯罪 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 作用的,是主犯。” ◆2、主犯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26条第3款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 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 罚。”刑法第26条第4款规定:“对于第3款规 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 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二、各种共同犯罪人的特征及其刑事责任 (一)主犯的特征及其刑事责任 1、主犯的特征及认定 刑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组织、领导犯罪 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 作用的,是主犯。” 2、主犯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26条第3款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 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 罚。”刑法第26条第4款规定:“对于第3款规 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 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二)从犯的特征及其刑事责任 1、从犯的特征及认定 刑法第27条第1款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 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2、从犯的刑事责任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于从犯,应当从轻、 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
1、从犯的特征及认定 刑法第27条第1款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 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 2、从犯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二)从犯的特征及其刑事责任
(三)胁从犯的特征及其刑事责任 1、胁从犯的特征及认定 根据刑法第28条的规定,胁从犯是被胁迫参加犯 罪的人。 2、胁从犯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28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 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胁从犯的特征及认定 根据刑法第28条的规定,胁从犯是被胁迫参加犯 罪的人。 2、胁从犯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28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 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三)胁从犯的特征及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