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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法学院:《刑法学》课程PPT教学课件(刑法总论)第06章 犯罪客观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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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犯罪客观方面

第六章 犯罪客观方面

第一节概述 犯罪客观方面的概念与特征 犯罪客观方面,是指刑法规定的、成立犯罪所必需 的、人的外在行为表现。 它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外在性; (二)必需性; (三)法定性

一、犯罪客观方面的概念与特征 犯罪客观方面,是指刑法规定的、成立犯罪所必需 的、人的外在行为表现。 它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外在性; (二)必需性; (三)法定性。 第一节 概述

二、犯罪客观方面的内容 犯罪客观方面的内容,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 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犯罪时间、犯 罪地点和犯罪方法等说明犯罪客观方面的客观外在特 征 、研究犯罪客观方面的意义 研究犯罪客观方面,对定罪量刑具有极其重要的 意义: (一)犯罪客观方面是区分罪与非罪。 (二)犯罪客观方面是区分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三)犯罪客观方面是正确分析和认定犯罪主观方 面的客观基础。 (四)犯罪客观方面是量刑的依据

犯罪客观方面的内容,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 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犯罪时间、犯 罪地点和犯罪方法等说明犯罪客观方面的客观外在特 征。 三、研究犯罪客观方面的意义 研究犯罪客观方面,对定罪量刑具有极其重要的 意义: (一)犯罪客观方面是区分罪与非罪。 (二)犯罪客观方面是区分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三)犯罪客观方面是正确分析和认定犯罪主观方 面的客观基础。 (四)犯罪客观方面是量刑的依据。 二、犯罪客观方面的内容

第二节危害行为 、危害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与基本形式 危害行为是我国刑法中犯罪客观方面的首要因素, 在犯罪构成中居于基础地位。 (一)行为的含义 (二)危害行为的含义和特征 (三)不属于犯罪客观方面的危害行为

一、危害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与基本形式 危害行为是我国刑法中犯罪客观方面的首要因素, 在犯罪构成中居于基础地位。 (一)行为的含义 (二)危害行为的含义和特征 (三)不属于犯罪客观方面的危害行为 第二节 危害行为

二、危险行为的基本形式 危害行为的基本形式作为与不作为 作为与不作为的划分方法,是我国刑法理论的通 说。 1、作为 所谓作为,就是行为人用积极的身体动作去实施 为我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2、不作为 所谓不作为,是指消极地不实施刑法要求实施的 行为,是人的消极行为 构成刑法上的不作为,客观方面必须具备三个条 件:

危害行为的基本形式——作为与不作为 作为与不作为的划分方法,是我国刑法理论的通 说。 1、作为 所谓作为,就是行为人用积极的身体动作去实施 为我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2、不作为 所谓不作为,是指消极地不实施刑法要求实施的 行为,是人的消极行为。 构成刑法上的不作为,客观方面必须具备三个条 件: 二、危险行为的基本形式

第一,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义务。 特定义务有三个来源: 是法律的明文规定。 二是职务或业务上的要求。 三是行为人的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 第二,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 第三,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这是区别作为与 不作为的根本标志

第一,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义务。 特定义务有三个来源: 一是法律的明文规定。 二是职务或业务上的要求。 三是行为人的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 第二,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 第三,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这是区别作为与 不作为的根本标志

第三节危害结果 危害结果的含义 所谓危害结果,是指危害行为对犯罪直接客体造 成的法定的实际损害或现实危险状态 危害结果对定罪量刑的作用 (一)作为某些故意犯罪既遂的标准。 (二)作为某些故意犯罪既遂的标准 (三)作为罪与非罪的标准。 (四)作为此罪与彼罪区分的界限。 (五)作为适用轻重不同的法定刑幅度的标准

(一)作为某些故意犯罪既遂的标准。 (二)作为某些故意犯罪既遂的标准。 (三)作为罪与非罪的标准。 (四)作为此罪与彼罪区分的界限。 (五)作为适用轻重不同的法定刑幅度的标准。 二、危害结果对定罪量刑的作用 第三节 危害结果 一、危害结果的含义 所谓危害结果,是指危害行为对犯罪直接客体造 成的法定的实际损害或现实危险状态

第四节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 之间的因果关系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的概念 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又称刑法上 的因果关系,是指犯罪构成客观方面要件中的危害行为 同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与哲学上的因果关系的联系 (二)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与哲学上的因果关系的区别。 二、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的认定 (一)客观性(时间性()相对性

一、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的概念 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又称刑法上 的因果关系,是指犯罪构成客观方面要件中的危害行为 同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一)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与哲学上的因果关系的联系。 (二)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与哲学上的因果关系的区别。 第四节 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 之间的因果关系 二、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的认定 (一)客观性 (二)时间性 (三)相对性

第五节客观方面的其他要件 一、客观方面的其他要件概述 犯罪客观方面的其他要件,是指刑法规定的构成 某些犯罪必须具备的特定的时间、地点和方法(手段) 等客观要件。 (一)犯罪时间 (二)犯罪地点 (三)犯罪方法,又称犯罪手段 二、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对定罪量刑的意义

第五节 客观方面的其他要件 一、客观方面的其他要件概述 犯罪客观方面的其他要件,是指刑法规定的构成 某些犯罪必须具备的特定的时间、地点和方法(手段) 等客观要件。 (一)犯罪时间 (二)犯罪地点 (三)犯罪方法,又称犯罪手段 二、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对定罪量刑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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