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刑法各论概述
第二十章 刑法各论概述
第一节刑法各论与刑法总论的关系 、刑法各论与型法总论的关系 我国刑法总则规定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刑法的 适用范围,以及关于认定犯罪、适用刑罚的一般原 理、原则和具体制度等内容,刑法分则规定各种各 样的具体犯罪的罪状及对每一种犯罪应当判处的刑 罚种类和刑罚幅度 二、研究刑法各论的意义和方法 1、有助于理解和贯彻刑法总则的基本原理、原则; 2、有助于划清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3、有助于发展刑法理论和健全刑事立法
一、刑法各论与型法总论的关系 我国刑法总则规定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刑法的 适用范围,以及关于认定犯罪、适用刑罚的一般原 理、原则和具体制度等内容,刑法分则规定各种各 样的具体犯罪的罪状及对每一种犯罪应当判处的刑 罚种类和刑罚幅度。 二、研究刑法各论的意义和方法 1、有助于理解和贯彻刑法总则的基本原理、原则; 2、有助于划清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3、有助于发展刑法理论和健全刑事立法。 第一节 刑法各论与刑法总论的关系
、刑法各论的学习方法: 要注意跟踪立法发展与司法实践,及时了解 和研究刑事立法对刑法分则内容的修改补充以及 最高司法机关所作的司法解释 2、要注意突出重点、难点,刑法分论的重点是 各种具体犯罪尤其是司法实践中的常见罪、多发 罪 3、要注意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 第二节刑法分则的体系 刑法分则体系的概念 刑法分则体系是刑法分则在对具体犯罪进行分类 的基础上所作的结构安排。分则是规定具体犯罪及
三、刑法各论的学习方法: 1、要注意跟踪立法发展与司法实践,及时了解 和研究刑事立法对刑法分则内容的修改补充以及 最高司法机关所作的司法解释。 2、要注意突出重点、难点,刑法分论的重点是 各种具体犯罪尤其是司法实践中的常见罪、多发 罪。 3、要注意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 一、 刑法分则体系的概念 刑法分则体系是刑法分则在对具体犯罪进行分类 的基础上所作的结构安排。分则是规定具体犯罪及 第二节 刑法分则的体系
其刑事责任的,而具体犯罪的种类相当多,这就需要 以一定标准将具体犯罪分为若干类,再以一定标准对 类罪进行合理排列,同时对各类罪中的具体犯罪进 排列,从而形成分则体系。类罪划分及其在刑法分则 中的排列顺序,体现了刑法的价值取向。 我国刑法分则体系的特点 我国刑法分则将犯罪分为10类,每一类为一章。我国 刑法分则体系具有如下特点: 首先,以同类客体为标准对犯罪进行分类。 其次,以犯罪的危害程度为标准对各类、各种犯罪进 行排列 再次,依据犯罪的主要客体对复杂客体的犯罪进行归 类
其刑事责任的,而具体犯罪的种类相当多,这就需要 以一定标准将具体犯罪分为若干类,再以一定标准对 类罪进行合理排列,同时对各类罪中的具体犯罪进行 排列,从而形成分则体系。类罪划分及其在刑法分则 中的排列顺序,体现了刑法的价值取向。 我国刑法分则将犯罪分为10类,每一类为一章。我国 刑法分则体系具有如下特点: 首先,以同类客体为标准对犯罪进行分类。 其次,以犯罪的危害程度为标准对各类、各种犯罪进 行排列。 再次,依据犯罪的主要客体对复杂客体的犯罪进行归 类。 一、我国刑法分则体系的特点
第三节刑卷分则文结构 刑法分则中规定具体犯罪的条文的结构,由罪状和 法定刑两部分组成 一、罪状 )罪状概念 所谓罪状,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的构成特 征的描述 二)罪状种类 1、叙明罪状,即在分则条文中详细描述某罪的构成 特征 2、简单罪状。即在条文中只简单地规定罪名,而不 具体叙述犯罪行为的构成特征
刑法分则中规定具体犯罪的条文的结构,由罪状和 法定刑两部分组成。 一、罪状 (一)罪状概念 所谓罪状,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的构成特 征的描述。 (二)罪状种类 1、叙明罪状,即在分则条文中详细描述某罪的构成 特征。 2、简单罪状。即在条文中只简单地规定罪名,而不 具体叙述犯罪行为的构成特征。 第三节 刑法分则条文结构
3、引证罪状。即引用同一法律中的其他条款来说明 和确定某一犯罪构成的特征。 4、空白罪状。是指罪行规范没有具体说明某一犯罪 的构成特征,但指明了必须参照的其他法律、法令。 罪名 (一)罪名的概念 罪名,是指高度概括具体犯罪本质特征,对具体犯 罪的称谓。 (二)罪名的分类 (1)类罪名与具体罪名。 (2)单一罪名与选择性罪名、概括罪名。 (3)确定罪名与不确定罪名 三)罪名的确定 正确确定罪名,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3、引证罪状。即引用同一法律中的其他条款来说明 和确定某一犯罪构成的特征。 4、空白罪状。是指罪行规范没有具体说明某一犯罪 的构成特征,但指明了必须参照的其他法律、法令。 (一)罪名的概念 罪名,是指高度概括具体犯罪本质特征,对具体犯 罪的称谓。 (二)罪名的分类 (1)类罪名与具体罪名。 (2)单一罪名与选择性罪名、概括罪名。 (3)确定罪名与不确定罪名。 (三)罪名的确定 正确确定罪名,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二、罪名
1、合法性原则 2、概括性原则 3、科学性原则 法定刑 (一)法定刑的概念 法定刑,是指包含罪刑关系的条文规定的适用于 具体犯罪的刑罚种类和幅度。 (二)法定刑的种类 在理论上,通常将法定刑分为以下几种: 1、绝对确定法定刑 2、绝对不确定法定刑。 3、相对确定法定刑
1、合法性原则。 2、概括性原则。 3、科学性原则。 (一)法定刑的概念 法定刑,是指包含罪刑关系的条文规定的适用于 具体犯罪的刑罚种类和幅度。 (二)法定刑的种类 在理论上,通常将法定刑分为以下几种: 1、绝对确定法定刑。 2、绝对不确定法定刑。 3、相对确定法定刑。 三、法定刑
Q第四节刑法分则的法条竞合 、竞合的概念 法条竞合,是指一个行为同时符合了数个法条规定 的犯罪构成,但从数个法条之间的逻辑关系来看 能适用其中一个法条,当然排除适用其他法条的 情况 法条竞合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1、因犯罪主体、2、因犯罪对象、3、因犯罪目、 4、因犯罪手段、5、因危害结果等形成的法条竞合 、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 (一)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 (二)重法优于轻法原则
一、竞合的概念 法条竞合,是指一个行为同时符合了数个法条规定 的犯罪构成,但从数个法条之间的逻辑关系来看, 只能适用其中一个法条,当然排除适用其他法条的 情况。 二、法条竞合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1、因犯罪主体、2、因犯罪对象、3、因犯罪目、 4、因犯罪手段、5、因危害结果等形成的法条竞合 三、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 (一)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 (二)重法优于轻法原则 第四节 刑法分则的法条竞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