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13.040.40 Z60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3271-2001 代替GB13271-91,GWPB3-1999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coal-burning oil-burning gas-fired boiler 2001-11-12发布 2002-01-01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GB13271-200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锅炉污染物排 放,防治大气污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GB13271-9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修订。 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是:进一步明确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增加了容量

GB13271-200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范围 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的排 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除煤粉发电锅炉和单台出力大于455Mw(65t/h)发电锅炉以外的各种容量和用途 的燃煤、燃油和燃气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和建 成后的排污管理 使用甘蔗渣、锯末、稻壳、树皮等燃料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 浓度执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546891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3定义 3.1标准状态 烟气在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简称“标态”。本标准规定的排放浓度均 指标准状态下干烟气中的数值 32烟尘初始排放浓度 指自锅炉烟气出口处或进入净化装置前的烟尘排放浓度 33烟尘排放浓度 指锅炉烟气经净化装置后的烟尘排放浓度。未安装净化装置的锅炉,烟尘初始排放浓度即是锅炉 烟尘排放浓度 3.4自然通风钢炉 自然通风是利用烟囱内、外温度不同所产生的压力差,将空气吸入炉膛参与燃烧,把燃烧产物排 向大气的一种通风方式。采用自然通风方式,不用鼓、引风机机械通风的锅炉,称之为自然通风锅炉 5收到基灰分 以收到状态的煤为基准,测定的灰分含量,亦称“应用基灰分”,用“Aar”表示 3.6过量空气系数 燃料燃烧时实际空气消耗量与理论空气需要量之比值,用“a”表示 4技术内客 4.1适用区域划分类别 本标准中的一类区和二、三类区是指GB3095-1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所规定的环境空气质 量功能区的分类区域。 本标准中的“两控区”是指《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中 所划定的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的范围

GB13271-2001 4.2年限划分 本标准按锅炉建成使用年限分为两个阶段,执行不同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I时段:2000年12月31日前建成使用的锅炉; I时段:2001年1月1日起建成使用的锅炉(含在I时段立项未建成或未运行使用的锅炉和建 使用锅炉中需要扩建、改造 4.3锅炉烟尘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限值,按表1的时段规定执行。 表1锅炉烟尘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限值 烟尘排放浓度(mg/m3) 锅炉类别 适用区域 烟气黑度 1时段1时段(棋格曼度,氨) 80 7 Mw25% A≤25% 2 1800 C>2.8MW(4t/h)) Aar>25% 循环流化床锅炉 15000 其它沸牌蜗炉 000 抛煤机锅炉 5000

GB132712001 4.6其它规定 4.6.1燃煤、燃油(燃轻柴油、煤油除外)锅炉房烟囱高度的规定。 4.6.1.1每个新建锅炉房只能设一根烟囱,烟囱高度应根据锅炉房装机总容量,按表4规定执行。 表4燃煤、燃油(燃轻柴油、煤油除外)锅炉房烟囱最低允许高度 锅炉房装 M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