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危险货物的托运 危险货物的标记、标志和标牌 ■危险货物的单证 放射性物质的特殊要求 限量内运输危险货物 废弃物的运输 口我国海运危险货物的监督管理
第四章危险货物的托运 ◼ 危险货物的标记、标志和标牌 ◼ 危险货物的单证 ◼ 放射性物质的特殊要求 ◼ 限量内运输危险货物 ◼ 废弃物的运输 ◼ 我国海运危险货物的监督管理
4.1包件的标记、标志 口标记:与包装本身的标记不同,包件的标记 是对内容做出说明,即使用说明。 ■标志:危险货物的标志是在包件上使用图案 和相应的说明描述所装危险货物的危险性和 危险程度
4.1包件的标记、标志 ◼ 标记:与包装本身的标记不同,包件的标记 是对内容做出说明,即使用说明。 ◼ 标志:危险货物的标志是在包件上使用图案 和相应的说明描述所装危险货物的危险性和 危险程度
标记的要求 包件的标记应满足以下要求 1明显可见且易于识别; 2.在海水中浸泡至少3个月内容仍清晰可辨;在考 虑适当的标记方法时,应考虑所用的包装材料及 包装表面的耐久性; 3与包装外表面的背景形成鲜明的颜色对比; 4不应与可能大大降低其效果的其他包件标志放在 起 5.救助包件的标记应有“救助”字样。 容积超过450L的中型散装容器应在相对的两侧标
标记的要求 ◼ 包件的标记应满足以下要求: 1.明显可见且易于识别; 2.在海水中浸泡至少3个月内容仍清晰可辨;在考 虑适当的标记方法时,应考虑所用的包装材料及 包装表面的耐久性; 3.与包装外表面的背景形成鲜明的颜色对比; 4.不应与可能大大降低其效果的其他包件标志放在 一起; 5.救助包件的标记应有“救助”字样。 容积超过450L的中型散装容器应在相对的两侧标 记
标志的内容 危险货物标志按使用分主标志和 副标志。 ■一种危险货物若具有两种或两种 以上的危险性,除应使用所划定 类别的危险性标志作为主标志外, 在某些情况下还应使用副危险性 标志,即副标志
标志的内容 ◼ 危险货物标志按使用分主标志和 副标志。 ◼ 一种危险货物若具有两种或两种 以上的危险性,除应使用所划定 类别的危险性标志作为主标志外, 在某些情况下还应使用副危险性 标志,即副标志
某些类别标志的特殊要求 1气体:对气体钢瓶,考虑到它的形状、运输采用的排列 方向和机械加固方法,可使用较小的标志,但须标在钢 瓶的肩部。对具有副危险性的气体还应标记副标志。 2.易燃固体:装有4.1类B型自反应物质的包件应粘贴爆炸 口口 3有机过氧化物 4感染性物质:除主标志外,还应根据内装物的性质,粘 贴其他相应的标志 5放射性物质 6.腐蚀品:第8类所具有的“毒性”仅限于引起生物组织 的破坏,则不需粘贴第6.1类副危险性标志
某些类别标志的特殊要求 1.气体:对气体钢瓶,考虑到它的形状、运输采用的排列 方向和机械加固方法,可使用较小的标志,但须标在钢 瓶的肩部。对具有副危险性的气体还应标记副标志。 2.易燃固体:装有4.1类B型自反应物质的包件应粘贴爆炸 品副标志。 3.有机过氧化物 4.感染性物质:除主标志外,还应根据内装物的性质,粘 贴其他相应的标志。 5.放射性物质 6.腐蚀品:第8类所具有的“毒性”仅限于引起生物组织 的破坏,则不需粘贴第6.1类副危险性标志
货物运输组件的标记和标牌 口如果粘贴在危险货物包件上的标记和标志不能 从货物运输组件的外面看清楚的话,应在货物 运输组件的外测粘贴标记、标牌和警示牌,以 提醒人们该组件内装危险货物并存在危险。 内 1.正确的运输名称(内装物) 2.联合国编号 标牌 某种意义上就是放大了的标志
货物运输组件的标记和标牌 ◼ 如果粘贴在危险货物包件上的标记和标志不能 从货物运输组件的外面看清楚的话,应在货物 运输组件的外测粘贴标记、标牌和警示牌,以 提醒人们该组件内装危险货物并存在危险。 ◼ 内容: 1.正确的运输名称(内装物) 2.联合国编号 标牌: 某种意义上就是放大了的标志
4.2危险货物的单证 危险货物运输单证是由适用于相应运 输方式的国际公约、规则及国家立法 对有关各方责任和义务所确立的。基 本要求是在便利运输前提下,提供危 险货物的基本信息和复合有关要求的 证明
4.2危险货物的单证 ◼ 危险货物运输单证是由适用于相应运 输方式的国际公约、规则及国家立法 对有关各方责任和义务所确立的。基 本要求是在便利运输前提下,提供危 险货物的基本信息和复合有关要求的 证明
单证应提供的基本信息 1正确运输名称; 2类别,如果有,还要说明货物的分类。另外,后面还 可跟类别名称。类或细分类应包含在危险类别编号里 面 a对于第1类物质和物品,分类后面应紧接着说明配装类 b对具有副危险性的气体,用附加“易燃性”,“氧化 性 “有毒的”及减或“腐蚀性”等恰当词来进一步指明其危 险性; c对限量运输的烟雾剂类(UN1950),作为第2类。 3联合国编号,前面冠以英文字母UN 4如有划定时,包装类(如包装类Ⅱ);和 说明危险货物的件数及包装种类,以及说明中所包 括的危险货物的总量(体积或质量,如是第类货物,应
单证应提供的基本信息 .1 正确运输名称; .2 类别,如果有,还要说明货物的分类。另外,后面还 可跟 类别名称。类或细分类应包含在危险类别编号里 面; ◼ .a 对于第1类物质和物品,分类后面应紧接着说明配装类; ◼ .b 对具有副危险性的气体,用附加“易燃性” , “氧化 性” , ◼ “有毒的”及/或“腐蚀性”等恰当词来进一步指明其危 险性; ◼ .c 对限量运输的烟雾剂类(UN1950),作为第2类。 .3 联合国编号,前面冠以英文字母UN; .4 如有划定时,包装类(如包装类Ⅱ);和 .5 说明危险货物的件数及包装种类,以及说明中所包 括的危险货物的总量(体积或质量,如是第l类货物,应 说明内装爆炸物的净质量)
应补充的信息 1、如果最低闪点为6℃或以下(以℃闭杯闪 点标出)。对于同样易燃的5.2类有机过 氧化物不必标明闪点; 2、正确运输名称中未说明的副危险性; 3、海洋污染物和加温物质的说明 4、SADT、控制温度和应急温度
应补充的信息 1、如果最低闪点为6l℃或以下(以℃闭杯闪 点标出)。对于同样易燃的5.2类有机过 氧化物不必标明闪点; 2、正确运输名称中未说明的副危险性; 3、海洋污染物和加温物质的说明; 4、SADT、控制温度和应急温度
正确的运输名称包括 准确定义的物质或物品(使用技术名称):如 丙酮、亚硝酸乙酯溶液; 口准确定义的通用的运输名称:胶合剂、有机过 氧化物,B型,液体的 未另列明的特定的运输名称:硝酸盐,无机的 未另列明的、醇类,未另列明的 ■未另列明的通用的运输名称:易燃固体,有机 的,未另列明的、易燃液体,未另列明的
正确的运输名称包括 ◼ 准确定义的物质或物品(使用技术名称):如 丙酮、亚硝酸乙酯溶液; ◼ 准确定义的通用的运输名称:胶合剂、有机过 氧化物,B型,液体的; ◼ 未另列明的特定的运输名称:硝酸盐,无机的, 未另列明的、醇类,未另列明的; ◼ 未另列明的通用的运输名称:易燃固体,有机 的,未另列明的、易燃液体,未另列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