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第六讲参考讲义 2007年春季学期 《保险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郑伟 讲授
《保险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郑伟 讲授 1 《保险学》第六讲参考讲义 2007年春季学期
第六讲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概述 财产保险的基本原则 三、财产保险的主要种类 《保险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郑伟 讲授
《保险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郑伟 讲授 2 第六讲 财产保险 一、 财产保险概述 二、 财产保险的基本原则 三、 财产保险的主要种类
财产保险概述 (一)财产保险的含义 (二)财产保险的特点 (三)财产保险的分类 《保险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郑伟 讲授
《保险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郑伟 讲授 3 一、 财产保险概述 (一)财产保险的含义 (二)财产保险的特点 (三)财产保险的分类
(一)财产保险的含义 ◆财产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 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保险合 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 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 赔偿责任的保险 《保险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郑伟 讲授
《保险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郑伟 讲授 4 (一)财产保险的含义 财产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 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保险合 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 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 赔偿责任的保险
(二)财产保险的特点 1、财产保险合同是补偿性合同 2、财产保险合同是具有代位求偿法律效力 的合同 3、财产保险合同通常是短期性合同 《保险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郑伟 讲授
《保险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郑伟 讲授 5 (二)财产保险的特点 1、财产保险合同是补偿性合同 2、财产保险合同是具有代位求偿法律效力 的合同 3、财产保险合同通常是短期性合同
(三)财产保险的分类 ◆以保险标的为标准划分,财产保险可以 分为 1、财产损失保险 是指以各种有形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 财产保险。 2、责任保险 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 保险标的的保险。 3、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 《保险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郑伟 讲授
《保险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郑伟 讲授 6 (三)财产保险的分类 以保险标的为标准划分,财产保险可以 分为: 1、财产损失保险 是指以各种有形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 财产保险。 2、责任保险 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 保险标的的保险。 3、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
财产保险的基本原则 (一)补偿原则 (二)代位原则 (三)分摊原则 《保险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郑伟 讲授
《保险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郑伟 讲授 7 二、 财产保险的基本原则 (一)补偿原则 (二)代位原则 (三)分摊原则
(一)补偿原则 1、含义 ■补偿原则又称损失补偿原则、赔偿原则,是 财产保险的核心原则。 ■补偿原则是指在财产保险合同中,当保险事 故发生导致被保险人经济损失时,保险公司 给予被保险人经济损失赔偿,使其恢复到遭 受保险事故前的经济状况。 《保险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郑伟 讲授
《保险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郑伟 讲授 8 (一)补偿原则 1、含义 补偿原则又称损失补偿原则、赔偿原则,是 财产保险的核心原则。 补偿原则是指在财产保险合同中,当保险事 故发生导致被保险人经济损失时,保险公司 给予被保险人经济损失赔偿,使其恢复到遭 受保险事故前的经济状况
(一)补偿原则 1、含义 补偿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有损失,有 补偿”,二是“损失多少,补偿多少” 坚持补偿原则,一方面可以保障被保险人的 利益;另一方面可以防止被保险人通过赔偿 而得到额外利益,从而避免道德风险发生 《保险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郑伟 讲授
《保险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郑伟 讲授 9 (一)补偿原则 1、含义 补偿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有损失,有 补偿”,二是“损失多少,补偿多少”。 坚持补偿原则,一方面可以保障被保险人的 利益;另一方面可以防止被保险人通过赔偿 而得到额外利益,从而避免道德风险发生
(一)补偿原则 2、补偿原则的实施要点 (1)以实际损失为限 (2)以保险金额为限 (3)以保险利益为限 ■补偿原则是建立在足额保险的基础上,如果是不足 额保险,应该注意有所调整。 《保险法》:“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 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 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郑伟 讲授
《保险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郑伟 讲授 10 (一)补偿原则 2、补偿原则的实施要点 (1)以实际损失为限 (2)以保险金额为限 (3)以保险利益为限 补偿原则是建立在足额保险的基础上,如果是不足 额保险,应该注意有所调整。 《保险法》:“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 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 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