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进出口贸易的主要交易 条件之 货物的标的 第一节品质条件 商品的品质:商品的外观形态和内在质量的综合, 是商品满足用户需要、适合一定用途的各种特 征 在书面合同中,商品品质条件列在“货号、品 名和规格”栏目内,是国际贸易合同中主要的 交易条件之一
第十四章 进出口贸易的主要交易 条件之一 货物的标的 第一节 品质条件 商品的品质:商品的外观形态和内在质量的综合, 是商品满足用户需要﹑适合一定用途的各种特 征。 在书面合同中,商品品质条件列在“货号﹑品 名和规格”栏目内,是国际贸易合同中主要的 交易条件之一
表示品质的方法 凭文字说明表示品质凭样品表示品质 (Sale by Description)( Sale by Sample) 1.凭规格、等级、标准1.凭卖方样品买卖 买卖 2凭买方样品买卖 2.凭商标或品牌买卖3凭对等样品买卖 3凭产地名称买卖 4.凭说明书或图样买卖
凭文字说明表示品质 (Sale by Description) 凭样品表示品质 (Sale by Sample) 1.凭规格、等级、标准 买卖 2.凭商标或品牌买卖 3.凭产地名称买卖 4.凭说明书或图样买卖 1. 凭卖方样品买卖 2. 凭买方样品买卖 3. 凭对等样品买卖 一、表示品质的方法
凭标准买卖中两种常见标准 ●良好平均品质FAQ( Fair Average Quality 通常用于农副产品交易,指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 产品的平均品质水平,一般指中等货(大路货)。 上好可销品质GMQ(G0 od Merchantable Quality 通常用于农副产品交易,意为“品质上好、合乎 商销”,常用于无法以样品或国际公认标准检测 的产品 由于这两种标准不严谨,易引起争议,我国较少 采用,或采用时写明商品指标范围
凭标准买卖中两种常见标准 良好平均品质 FAQ (Fair Average Quality) 通常用于农副产品交易,指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 产品的平均品质水平,一般指中等货(大路货)。 上好可销品质 GMQ(Good Merchantable Quality) 通常用于农副产品交易,意为“品质上好﹑合乎 商销”,常用于无法以样品或国际公认标准检测 的产品。 由于这两种标准不严谨,易引起争议,我国较少 采用,或采用时写明商品指标范围
关于样品的基本概念 ●卖方样品(sler' s Sample) 由卖方提供的作为交易标准的样品。 ●买方样品( Buyer's sample 由买方提供的作为交易标准的样品 复样( Duplicate sample) 卖方向买方寄送样品时,卖方保留的样品称为复样。 对等样又称回样( Count sample) 卖方根据买方的样品,加工复制出类似的样品交买方 确认,经买方确认的样品称为对等样或回样
关于样品的基本概念 卖方样品(Seller’s Sample) 由卖方提供的作为交易标准的样品。 买方样品(Buyer’s Sample) 由买方提供的作为交易标准的样品。 复样(Duplicate Sample) 卖方向买方寄送样品时,卖方保留的样品称为复样。 对等样又称回样(Count Sample) 卖方根据买方的样品,加工复制出类似的样品交买方 确认,经买方确认的样品称为对等样或回样
、订立品质条件应注意的问题 ●品名:合同中所交易的商品的名称。 ●正确选择品名 >商品品名必须切实反映商品的实际情况,必须 做到文字明确、具体 >确定品名时应从商品的不同名称中进行恰当选 择,尽可能使用国际上通行名称 >考虑海关规定和运费的因素 ●正确选择品质表示方法 避免订立过高标准,造成履约困难 >避免选用文字说明和样品方法同时表示品质
二、订立品质条件应注意的问题 品名:合同中所交易的商品的名称。 正确选择品名 ➢ 商品品名必须切实反映商品的实际情况, 必须 做到文字明确、具体 ➢ 确定品名时应从商品的不同名称中进行恰当选 择,尽可能使用国际上通行名称 ➢ 考虑海关规定和运费的因素 正确选择品质表示方法 ➢ 避免订立过高标准,造成履约困难 ➢ 避免选用文字说明和样品方法同时表示品质
●科学而灵活地规定品质条件 订立品质指标时,应灵活掌握品质标准,为生产 和交货留有余地。实践中通常使用 质机动幅度 允许卖方交付的商品品质指标在一定幅度内机动 掌握。合同中品质条款通常采用三种方法: 1.规定范围 如; Cotton Grey Cloth30s×36s47/48 2.规定极限 max:最大、最多、最高min:最小、最少、最低 3.规定上下差异 如: Moisture1%,2%‰ more or less
科学而灵活地规定品质条件 订立品质指标时,应灵活掌握品质标准,为生产 和交货留有余地。实践中通常使用: ➢ 品质机动幅度 允许卖方交付的商品品质指标在一定幅度内机动 掌握。合同中品质条款通常采用三种方法: 1. 规定范围 如:Cotton Grey Cloth 30s×36s 47/48" 2. 规定极限 max :最大﹑最多﹑最高 min :最小﹑最少﹑最低 3. 规定上下差异 如:Moisture 1% ,2‰ more or less
>品质公差 指允许交付的工业品品质有一定的误差,有些为 国际公认,买方不会提出异议;有些不明确,就 需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交货品质在机动范围内,一般不另行计算价格的 增减。但有些商品,经买卖双方同意,也可在 同中规定按比例计算增减价格。 如: Soybean Oil Content±1% Price±15%
➢ 品质公差 指允许交付的工业品品质有一定的误差,有些为 国际公认,买方不会提出异议;有些不明确,就 需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交货品质在机动范围内,一般不另行计算价格的 增减。但有些商品,经买卖双方同意,也可在合 同中规定按比例计算增减价格。 如:Soybean Oil Content ±1% Price ±1.5%
●正确选择样品 以卖方样品销售时,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平 均生产水平能够达到 对外寄送样品应编号,并留复样妥善保存,或 封样 >以买方样品销售时,应做回样(对等样品)寄 买方确认,并事先申明若来样引起侵犯知识产权 方面问题由买方负责
正确选择样品 ➢ 以卖方样品销售时,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平 均生产水平能够达到)。 ➢ 对外寄送样品应编号,并留复样妥善保存,或 封样。 ➢ 以买方样品销售时,应做回样(对等样品)寄 买方确认,并事先申明若来样引起侵犯知识产权 方面问题由买方负责
第二节数量条件 计量单位 1.按重量单位计量 目前国际贸易中使用最多的一种计量方法,适用 于农副产品、矿产品、化工产品等。 毛重( Gross Weight)商品本身重量+包装重量 净重( Net Weight)/商品本身的重量 皮重(Tare):即包装重量,有实际皮重、平均 皮重、习惯皮重、约定皮重等皮重计量方法。 如果合同未明确规定按毛重或净重计量计价,按 惯例应以净重计量计价
第二节 数量条件 一﹑计量单位 1. 按重量单位计量 目前国际贸易中使用最多的一种计量方法,适用 于农副产品﹑矿产品﹑化工产品等。 毛重(Gross Weight)商品本身重量+包装重量 净重(Net Weight) 商品本身的重量 皮重(Tare):即包装重量,有实际皮重﹑平均 皮重﹑习惯皮重﹑约定皮重等皮重计量方法。 如果合同未明确规定按毛重或净重计量计价,按 惯例应以净重计量计价
以毛作净( Gross for Net)以毛重作为净重计算 公量( Conditioned weight) 有些商品具有较强的吸湿性,其所含水分受客观 环境的影响较大,其重量也就很不稳定,国际上 采用科学的方法除去其所含的实际水分,然后再 加上国际公认的标准含水量,所得到的重量 公量实际重量×(1+标准回潮率) (1+实际回潮率) 理论重量( Theoretical weight) 尺寸符合、规格一致、重量即大致相等的商品, 根据计算得到的重量
以毛作净(Gross for Net)以毛重作为净重计算 公量(Conditioned Weight) 有些商品具有较强的吸湿性,其所含水分受客观 环境的影响较大,其重量也就很不稳定,国际上 采用科学的方法除去其所含的实际水分,然后再 加上国际公认的标准含水量,所得到的重量。 理论重量(Theoretical Weight) 尺寸符合﹑规格一致﹑重量即大致相等的商品, 根据计算得到的重量。 1 = 1 实际重量( +标准回潮率) 公量 ( +实际回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