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疫苗制造技术一、鸡新城疫I系弱毒疫苗的制造1.毒种:鸡新城疫I系苗毒种,由中国农业部兽医药品监察所供给。作为I系苗毒种的条件是:(1)对鸡胚的最小致死量不低于10-1毫升,鸡胚于接种后24~72小时内死亡,胚体病变明显,对红血球凝集在1:80以上;(2)毒种对鸡的最小免疫量应不低于10-1毫升;(3)安全、无菌。2.I系苗(湿苗)的制造方法1)将健康的种鸡所产新鲜卵(一般不应超过7天),除去卵壳外污物后,放入38.539℃,相对湿度在60~70%孵卵箱内孵化9~10日,作为制苗鸡胚的来源,鸡胚接种前,应照蛋挑选生活力强的发育胚,并划好气室部位和接种部位,凡生活力弱与死胚均不要。(2)毒种移种时用无菌生理盐水将毒种作1:100稀释,接种9~10日龄鸡胚的尿囊腔内每胚0.1毫升,接种以后融化石腊将卵壳上的接种孔封闭,继续置孵卵箱内孵化。此后,每日上下午各照蛋一次。胚胎应于接种后24~48小时内死亡(一般36小时前后死亡),将死胚卵气室向上,置0~10℃冷却4~24小时,凡在24小时内和48小时以后死亡的胚卵均弃去不用。(3)将冷却后的死胚卵取出,气室部向上并涂擦5%碘配。用灭菌镊子敲破气室部位的卵壳并剔除之,揭去卵壳膜,剪破绒膜和羊膜,以无菌吸管吸取尿囊液和羊水,装入灭菌瓶内,若干胚的胚液混合为一组,并立即加入青霉素、链霉素各500单位、毫升。放入冰箱保存,经检验后即成疫苗。在收获疫苗时,应观察胚体病变情况是否良好(胚体全身充血,在头、胸、背、翅和趾部有小出血点)。注意胚液是否清朗,若胚体无病变,胎儿腐败,胚液混浊者应废弃,亦可同时收获胚体,和胚液一起磨碎,制成全胚疫苗。(4)收获的鸡胚液应逐瓶进行无菌检验,即每瓶抽疫苗0.2毫升,分别接种于鲜血斜面和熟肉基内。在37℃培养72小时,应无细菌生长,然后将无菌生长之疫苗混合后,分装小瓶或安韶内。每瓶(安瓶)0.5~1毫升。瓶上或安颜上要注明疫苗名称、批号及收获日期以上各项操作均要在无菌室或无菌罩内以无菌手续进行之。要严防将鸡新城疫强毒污染其中。3.疫苗检验:每批疫苗制好后,在使用前须做以下三项检验,均合格者方可使用。(1)无菌检验:每批疫苗任抽5瓶作为样品,方法同上,应无细菌生长,在做细菌培养同时,亦可注射小白鼠若于只,每只皮下注射02毫升,观察10天,应全部不死。若有细菌生长或小白鼠死亡者,此苗废弃。(2)安全试验:用412个月龄未经鸡新城疫疫苗免疫过的健康鸡3只,每只鸡肌注100倍稀释疫苗1毫升,观察10~14天,应无任何反应,或有轻度反应。且在14日内恢复者,认为合格,有重反应不能复原时,应予重复检验一次。(3)效力试验①选取4~12月龄的健康鸡若干只,分为二组,一组为对照组,所有鸡必须没有感染过鸡新城疫或没有接种过本病疫苗。如情况不明,应于试验前,每只鸡翅静脉抽血分离血清作血凝抑制试验,血凝抑制价在1:20以下者才能供试验用,超过1:20者不能用来试验。②试验组每只鸡以1000倍稀释的疫苗肌注1毫升。观察10~14天后,与对照组一起以
疫苗制造技术 一、鸡新城疫Ⅰ系弱毒疫苗的制造 1.毒种:鸡新城疫Ⅰ系苗毒种,由中国农业部兽医药品监察所供给。 作为Ⅰ系苗毒种的条件是: (1)对鸡胚的最小致死量不低于 10-61 毫升,鸡胚于接种后 24~72 小时内死亡,胚体病 变明显,对红血球凝集在 1:80 以上; (2)毒种对鸡的最小免疫量应不低于 10-6 1 毫升; (3)安全、无菌。 2.Ⅰ系苗(湿苗)的制造方法 (1)将健康的种鸡所产新鲜卵(一般不应超过7天),除去卵壳外污物后,放入38.5~39℃, 相对湿度在 60~70%孵卵箱内孵化 9~10 日,作为制苗鸡胚的来源,鸡胚接种前,应照蛋挑 选生活力强的发育胚,并划好气室部位和接种部位,凡生活力弱与死胚均不要。 (2)毒种移种时用无菌生理盐水将毒种作 1:100 稀释,接种 9~10 日龄鸡胚的尿囊腔内, 每胚 0.1 毫升,接种以后融化石腊将卵壳上的接种孔封闭,继续置孵卵箱内孵化。此后,每 日上下午各照蛋一次。胚胎应于接种后 24~48 小时内死亡(一般 36 小时前后死亡),将死胚 卵气室向上,置 0~10℃冷却 4~24 小时,凡在 24 小时内和 48 小时以后死亡的胚卵均弃去 不用。 (3)将冷却后的死胚卵取出,气室部向上并涂擦 5%碘酊。用灭菌镊子敲破气室部位的卵 壳并剔除之,揭去卵壳膜,剪破绒膜和羊膜,以无菌吸管吸取尿囊液和羊水,装入灭菌瓶内, 若干胚的胚液混合为一组,并立即加入青霉素、链霉素各 500 单位、毫升。放入冰箱保存, 经检验后即成疫苗。 在收获疫苗时,应观察胚体病变情况是否良好(胚体全身充血,在头、胸、背、翅和趾部 有小出血点)。注意胚液是否清朗,若胚体无病变,胎儿腐败,胚液混浊者应废弃,亦可同时 收获胚体,和胚液一起磨碎,制成全胚疫苗。 (4)收获的鸡胚液应逐瓶进行无菌检验,即每瓶抽疫苗 0.2 毫升,分别接种于鲜血斜面和 熟肉基内。在 37℃培养 72 小时,应无细菌生长,然后将无菌生长之疫苗混合后,分装小瓶 或安瓿内。每瓶(安瓶)0.5~1 毫升。瓶上或安瓿上要注明疫苗名称、批号及收获日期。 以上各项操作均要在无菌室或无菌罩内以无菌手续进行之。要严防将鸡新城疫强毒污染 其中。 3.疫苗检验:每批疫苗制好后,在使用前须做以下三项检验,均合格者方可使用。 (1)无菌检验:每批疫苗任抽 5 瓶作为样品,方法同上,应无细菌生长,在做细菌培养同 时,亦可注射小白鼠若干只,每只皮下注射 0.2 毫升,观察 10 天,应全部不死。若有细菌 生长或小白鼠死亡者,此苗废弃。 (2)安全试验:用 4~12 个月龄未经鸡新城疫疫苗免疫过的健康鸡 3 只,每只鸡肌注 100 倍稀释疫苗 1 毫升,观察 10~14 天,应无任何反应,或有轻度反应。且在 14 日内恢复者, 认为合格,有重反应不能复原时,应予重复检验一次。 (3)效力试验 ①选取 4~12 月龄的健康鸡若干只,分为二组,一组为对照组,所有鸡必须没有感染过 鸡新城疫或没有接种过本病疫苗。如情况不明,应于试验前,每只鸡翅静脉抽血分离血清作 血凝抑制试验,血凝抑制价在 1:20 以下者才能供试验用,超过 1:20 者不能用来试验。 ②试验组每只鸡以 1000 倍稀释的疫苗肌注 1 毫升。观察 10~14 天后,与对照组一起以

鸡新城疫强毒攻击。攻击量为每只鸡肌注1000倍稀释的新鲜鸡胚强毒液1毫升。观察10~14天,试验组免疫鸡应全部健活,而对照全部发病,并且至少死亡2/3方能合格,如果对照鸡不能全部发病或全部发病而死亡少于2/3时,可重复试验一次,如免疫鸡发病或死亡时,这批疫苗视为无效,予以废弃。4.疫苗使用与保存(1)使用方法①本苗专供2个月以上的鸡使用,初生鸡禁用,②使用时,用灭菌生理盐水或蒸馏水或冷开水不可用热水或温水)将本苗稀释100倍,以消毒的钢笔尖蘸取稀释苗,刺入鸡翅膀内侧无血管处皮下(蘸、刺各两次)。或皮下注射0.1毫升,也可稀释1000倍,肌注1毫升。③稀释后疫苗须冷藏,并于当日用完,次日无效。④疫苗注射后3~4天,即可产生免疫力。免疫期成年鸡为1年,2月龄鸡为半年。(2)保存:自鸡胚液收获日期算起,-15℃不超过20天,15~25℃不超过14天:25~30℃不超过7天。二、鸡新城疫IⅡI系弱毒疫苗制造(一)毒种1.制造鸡新城疫I系弱毒疫苗的毒种,由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鉴定、保管和供给。2.制苗用毒种属于弱毒力毒株,必须符合下列标准:毒种对鸡胚的毒力:以毒种10倍稀释,尿囊内接种10日龄鸡胚10个,每胚0.1毫升。鸡胚应于接种后24~120小时内死亡70%以上,胎儿应有明显病痕,红细胞凝集价在1:640以上。②毒种对1月龄维鸡滴鼻免疫量小免疫量,应不低于10-31滴。③毒种对10日龄鸡胚半数感染量(EID50),应不低于10-7/0.1毫升。④毒种对初生维鸡不致病。③毒种须无菌。③毒种经过免疫血清中和后不引起鸡胚死亡,血凝反应应为阴性。3.毒种的保存:合乎上述标准的毒种,保存在-15℃,以上湿毒应不超过1年半继代1次:冻干毒不超过六年继代1次。湿毒和冻干毒在0~4℃保存,均不应超过4个月继代1次。4.毒种继代:将毒种用灭菌生理盐水稀释104~10-5,以0.1毫升接种于孵育10日龄的鸡胚尿囊内(继代鸡胚所用鸡蛋,应来自未感染过鸡新城疫,及未经过鸡新城疫预防注射的健康鸡群),选接种后72~120小时内死亡的鸡胚(72小时以前及120小时以后死亡的弃去不用),且病痕显著者,分别收获鸡胚液(尿囊液及羊水)装于灭菌试管内。每管分别用血清琼脂斜面及厌气肉肝汤各1份,作无菌检验,培养96小时,须无菌。并做红细胞凝集试验。将无菌且对鸡红细胞凝集价在1:640以上,对鸡胚的EID50达10-7、0.1毫升的鸡胚液混合在一起,分别于安中保存。注明收获日期、毒种代数等或将合乎要求的鸡胚液混合,加等量5%蔗糖脱脂奶冻干,并进行检验,达到毒种标准时,亦可做制苗毒种。5.抽取分装后毒种5瓶,用血液琼脂斜面,改良沙氏培养基或不滴定PH普通琼脂斜面各2管,每管接种0.2毫升:另以50~100毫升普通肉汤及厌气肉肝汤各1瓶,分别接种0.51毫升或做无菌检验,如无细菌生长,即可用作毒种。6.有关毒种的继代过程,检验结果及保存方法等,均须详细记录于专用的表册中
鸡新城疫强毒攻击。攻击量为每只鸡肌注 1000 倍稀释的新鲜鸡胚强毒液 1 毫升。观察 10~ 14 天,试验组免疫鸡应全部健活,而对照全部发病,并且至少死亡 2/3 方能合格,如果对照 鸡不能全部发病或全部发病而死亡少于 2/3 时,可重复试验一次,如免疫鸡发病或死亡时, 这批疫苗视为无效,予以废弃。 4.疫苗使用与保存 (1)使用方法 ①本苗专供 2 个月以上的鸡使用,初生雏鸡禁用。 ②使用时,用灭菌生理盐水或蒸馏水或冷开水(不可用热水或温水)将本苗稀释 100 倍, 以消毒的钢笔尖蘸取稀释苗,刺入鸡翅膀内侧无血管处皮下(蘸、刺各两次)。或皮下注射 0.1 毫升,也可稀释 1000 倍,肌注 1 毫升。 ③稀释后疫苗须冷藏,并于当日用完,次日无效。 ④疫苗注射后 3~4 天,即可产生免疫力。免疫期成年鸡为 1 年,2 月龄鸡为半年。 (2)保存:自鸡胚液收获日期算起,-15℃不超过 20 天,15~25℃不超过 14 天;25~30℃ 不超过 7 天。 二、鸡新城疫Ⅱ系弱毒疫苗制造 (一)毒种 1.制造鸡新城疫Ⅱ系弱毒疫苗的毒种,由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鉴定、保管和供给。 2.制苗用毒种属于弱毒力毒株,必须符合下列标准: ①毒种对鸡胚的毒力:以毒种 10 倍稀释,尿囊内接种 10 日龄鸡胚 10 个,每胚 0.1 毫 升。鸡胚应于接种后 24~120 小时内死亡 70%以上,胎儿应有明显病痕,红细胞凝集价在 1:640 以上。 ②毒种对 1 月龄雏鸡滴鼻免疫量小免疫量,应不低于 10-31 滴。 ③毒种对 10 日龄鸡胚半数感染量(EID50),应不低于 10-7 /0.1 毫升。 ④毒种对初生雏鸡不致病。 ⑤毒种须无菌。 ⑥毒种经过免疫血清中和后不引起鸡胚死亡,血凝反应应为阴性。 3.毒种的保存:合乎上述标准的毒种,保存在-15℃,以上湿毒应不超过 1 年半继代 1 次;冻干毒不超过六年继代 1 次。湿毒和冻干毒在 0~4℃保存,均不应超过 4 个月继代 1 次。 4.毒种继代:将毒种用灭菌生理盐水稀释 10-4~10-5,以 0.1 毫升接种于孵育 10 日龄 的鸡胚尿囊内(继代鸡胚所用鸡蛋,应来自未感染过鸡新城疫,及未经过鸡新城疫预防注射 的健康鸡群),选接种后 72~120 小时内死亡的鸡胚(72 小时以前及 120 小时以后死亡的弃去 不用),且病痕显著者,分别收获鸡胚液(尿囊液及羊水)装于灭菌试管内。每管分别用血清琼 脂斜面及厌气肉肝汤各 1 份,作无菌检验,培养 96 小时,须无菌。并做红细胞凝集试验。 将无菌且对鸡红细胞凝集价在 1:640 以上,对鸡胚的 EID50 达 10-7、0.1 毫升的鸡胚液混合在 一起,分别于安瓿中保存。注明收获日期、毒种代数等或将合乎要求的鸡胚液混合,加等量 5%蔗糖脱脂奶冻干,并进行检验,达到毒种标准时,亦可做制苗毒种。 5.抽取分装后毒种 5 瓶,用血液琼脂斜面,改良沙氏培养基或不滴定 PH 普通琼脂斜 面各 2 管,每管接种 0.2 毫升;另以 50~100 毫升普通肉汤及厌气肉肝汤各 1 瓶,分别接种 0.5~1 毫升或做无菌检验,如无细菌生长,即可用作毒种。 6.有关毒种的继代过程,检验结果及保存方法等,均须详细记录于专用的表册中

(二)湿苗的制造1.鸡蛋的选择和孵化:制造疫苗用的鸡蛋,宜采用受精率较高,确为健康鸡群所产的新鲜鸡蛋。清除蛋壳外的污物,并用消毒药液擦试干净,然后置38.539℃孵卵箱内孵化,其相对湿度最好保持在60~70%。2.毒种接种:以10-4~10-5稀释的毒种0.1毫升,接种于孵育10日龄发育良好的鸡胚尿囊内。接种后,将卵壳钻孔用蜡封闭,置37℃孵卵箱孵育,此后可不必翻卵。3.鸡胚接种后72小时以前死亡者弃去不用。72小时后每4~8小时照蛋一次,将死的鸡胚随时取出,至96~120小时,不论死亡与否全部取出,气室部向上直立,置于0~10℃中冷却。4.鸡胚液收获:鸡胚于010℃冷却424小时后取出,将气室部位用碘酒消毒,然后无菌剥除气室部卵壳,揭去卵壳膜,剪破绒毛尿囊膜及羊膜(注意勿使卵黄破裂),吸出鸡胚液,每若干胚的鸡胚液混合为一组。置于灭菌瓶中,每毫升鸡胚液加入青霉素500单位,链霉素500微克,放冰箱处理。5.在收获鸡胚液的同时,应逐个检查鸡胚,如胎儿腐败及鸡胚液混浊者弃去不用。6.经处理后,分组作无菌检验,应无菌生长。7.将无菌生长的鸡胚液,混合均匀后分装于安颜,安颜上应注明疫苗名称、批号及装量。若干支安装于包装盒内,并附使用说明。每盒疫苗应粘贴标签,注明制品名称及制苗弱毒株号、批准文件、批号、包装量、检验号码、用法、保存方法、制造日期及厂名等。8.在生产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不要混入或污染鸡新城疫疫强毒及其他鸡新城疫弱毒。9.制造疫苗的所有过程,均须详细记录于专用表册中。(三)疫苗的检验1.无菌检验:每批疫苗(湿苗或干苗),任抽5~15瓶组成5组。按《成品检验的有关规定》进行。湿苗应无细菌生长。冻干疫苗如有细菌生长时,应作杂菌计数和病原体鉴定。杂菌的病原性鉴定:除按《成品检验的有关规定》进行外,并作鸡白痢等沙门氏菌的检验,应为阴性。其检验方法见附记事项。杂菌计数:按《成品检验的有关规定》进行。每克组织(鸡胚液和胎儿混合疫苗每毫升鸡胚液按1克组织计数)的非病原菌应不超过1000个。如果疫苗污染霉菌,应作为杂计菌数。如菌数不超过规定时亦可出厂。2.安全检验:①将疫苗按实含组织量10倍稀释,尿囊内接种10日龄鸡胚10个,每胚0.1毫升,接种后24~72小时内,鸡胚死亡率不超过20%为合格。若两次检验结果鸡胚均在接种后48小时内全部死亡,并确定是由于接种物引起,则该疫苗应判为不安全。不能用维鸡再检,疫苗应予报废。②用确无母源抗体2~7日龄鸡20只,分成两组,第一组10只,每只鼻孔内滴入5倍稀释疫苗两滴(约0.05毫升),第二组10只,不接种疫苗,做为对照。两组在同样条件下分开饲养管理,观察10日,每组死亡的雏鸡,均须做详细的户体剖检及细菌检验。最后结果,任何一组雏鸡不得有5只以上死亡。如两组雏鸡死亡数相等或第一组较第二组死亡数少时,疫苗判为合格。如第一组维鸡死亡数较第二组多,但未超过二只,疫苗亦可判为合格。否则可重检1次。3.效力检验①用生后1~8个月的健康鸡8只,采血分离血清。做抑制红细胞凝集试验。证明确对新城疫不具免疫力。用5只鼻孔内滴入100倍稀释的疫苗2滴,10~14日后,与另3只对
(二)湿苗的制造 1.鸡蛋的选择和孵化:制造疫苗用的鸡蛋,宜采用受精率较高,确为健康鸡群所产的 新鲜鸡蛋。清除蛋壳外的污物,并用消毒药液擦试干净,然后置 38.5~39℃孵卵箱内孵化, 其相对湿度最好保持在 60~70%。 2.毒种接种:以 10-4~10-5 稀释的毒种 0.1 毫升,接种于孵育 10 日龄发育良好的鸡胚 尿囊内。接种后,将卵壳钻孔用蜡封闭,置 37℃孵卵箱孵育,此后可不必翻卵。 3.鸡胚接种后 72 小时以前死亡者弃去不用。72 小时后每 4~8 小时照蛋一次,将死亡 的鸡胚随时取出,至 96~120 小时,不论死亡与否全部取出,气室部向上直立,置于 0~10℃ 中冷却。 4.鸡胚液收获:鸡胚于 0~10℃冷却 4~24 小时后取出,将气室部位用碘酒消毒,然 后无菌剥除气室部卵壳,揭去卵壳膜,剪破绒毛尿囊膜及羊膜(注意勿使卵黄破裂),吸出鸡 胚液,每若干胚的鸡胚液混合为一组。置于灭菌瓶中,每毫升鸡胚液加入青霉素 500 单位, 链霉素 500 微克,放冰箱处理。 5.在收获鸡胚液的同时,应逐个检查鸡胚,如胎儿腐败及鸡胚液混浊者弃去不用。 6.经处理后,分组作无菌检验,应无菌生长。 7.将无菌生长的鸡胚液,混合均匀后分装于安瓿,安瓿上应注明疫苗名称、批号及装 量。若干支安瓿装于包装盒内,并附使用说明。每盒疫苗应粘贴标签,注明制品名称及制苗 弱毒株号、批准文件、批号、包装量、检验号码、用法、保存方法、制造日期及厂名等。 8.在生产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不要混入或污染鸡新城疫疫强毒及其他鸡新城疫弱毒。 9.制造疫苗的所有过程,均须详细记录于专用表册中。 (三)疫苗的检验 1.无菌检验:每批疫苗(湿苗或干苗),任抽 5~15 瓶组成 5 组。按《成品检验的有关规 定》进行。 湿苗应无细菌生长。 冻干疫苗如有细菌生长时,应作杂菌计数和病原体鉴定。 杂菌的病原性鉴定:除按《成品检验的有关规定》进行外,并作鸡白痢等沙门氏菌的检 验,应为阴性。其检验方法见附记事项。 杂菌计数:按《成品检验的有关规定》进行。每克组织(鸡胚液和胎儿混合疫苗每毫升 鸡胚液按 1 克组织计数)的非病原菌应不超过 1000 个。 如果疫苗污染霉菌,应作为杂计菌数。如菌数不超过规定时亦可出厂。 2.安全检验: ①将疫苗按实含组织量 10 倍稀释,尿囊内接种 10 日龄鸡胚 10 个,每胚 0.1 毫升,接 种后 24~72 小时内,鸡胚死亡率不超过 20%为合格。若两次检验结果鸡胚均在接种后 48 小 时内全部死亡,并确定是由于接种物引起,则该疫苗应判为不安全。不能用雏鸡再检,疫苗 应予报废。 ②用确无母源抗体 2~7 日龄雏鸡 20 只,分成两组,第一组 10 只,每只鼻孔内滴入 5 倍稀释疫苗两滴(约 0.05 毫升),第二组 10 只,不接种疫苗,做为对照。两组在同样条件下 分开饲养管理,观察 10 日,每组死亡的雏鸡,均须做详细的尸体剖检及细菌检验。最后结 果,任何一组雏鸡不得有 5 只以上死亡。如两组雏鸡死亡数相等或第一组较第二组死亡数少 时,疫苗判为合格。如第一组雏鸡死亡数较第二组多,但未超过二只,疫苗亦可判为合格。 否则可重检 1 次。 3.效力检验 ①用生后 1~8 个月的健康鸡 8 只,采血分离血清。做抑制红细胞凝集试验。证明确对 新城疫不具免疫力。用 5 只鼻孔内滴入 100 倍稀释的疫苗 2 滴,10~14 日后,与另 3 只对

照鸡,同时肌肉注射强毒1毫升。强毒稀释倍数,对5个月以下鸡用1~5方倍:对5个月以上的鸡用1000倍。观察10~14日,如系用5个月以下的鸡,对照鸡应全部发病死亡;系用5个月以上的鸡,对照鸡应全部发病并最少死亡2只;免疫鸡须全部健活,疫苗判为合格。否则,可重检1次。②用确知未经新城疫苗免疫鸡群所产蛋孵育的10日龄胚检验,将疫苗稀释成10~6、10~7、10~8三组,每组接种鸡胚5个,每胚0.1毫升,48小时前死亡的鸡胚不计,随时取出48~120小时死亡的鸡胚。收获胚液,同组等量混合,至120小时取出活胚遂个收获胚液,分别测定红细胞凝集价,1:160以上判为感染,计算半数感染量(EIDso),EID50≥10-7/0.1毫升,疫苗判为合格。否则可重检1次,或用鸡重检1次。注:①对提供生产或检验用鸡或鸡蛋的鸡场,应确保无鸡新城疫;对鸡支原体、鸡白、鸡伤寒或鸡马立克氏病等传染病,应进行定期检疫。②效力检验的鸡,应选自未感染过鸡新城疫的鸡群,且未经新城疫苗预防接种的健康鸡,其血清的抑制凝集价应为0。③效检用强毒毒力标准:对鸡的最小致死量,须不低于10-1毫升肌肉注射,14日内死于新城疫):对鸡胚的最小致死量,须不低于10-60.1毫升(尿囊内注射,并须在接种后24~72小时内全部死亡,且胎儿病痕明显)。④效力检验用的鸡胚来源与毒种继代用鸡胚相同。4.物理性状检验:湿苗为淡白色或淡红色的澄清液体,在安的底部,可能有少量的沉淀物,如发现液体混浊、变色或有其他异物及有异味者,均应废弃。5.所有检验过程及检验结果,均须详细记录于专用的表册中。6.成品留样:按《成品检验的有关规定》进行。(四)疫苗的保存湿苗的保存:自鸡胚液收获日期算起:1.疫苗在-15℃下保存最长不超过1年,为保证出厂疫苗的使用效果,低温结冻保存的疫苗,在一年期限内的后3个月中,产品出厂前,必须按效检方法用鸡胚效检1次,合格的疫苗1个月内必须出厂。2.在-15℃以下保存的疫苗,符合上述标准时,出厂后应用的有效保存期,可与下述3项相同。3.在0~4℃保存,应不超过3个月;在10~15℃保存,应不超过20日;在1625℃保存,应不超过14日:在26~30℃保存,应不超过7日。冻干疫苗的保存:自鸡胚液收获日期算起:1.在-15℃保存,最长不超过2年。2.在0~4℃保存,最长不超过8个月;在10~15℃保存,最长不超过3个月;在25~30℃保存,最长不超过10日。(五)疫苗的使用1:本疫苗对于各种日龄的鸡均可使用,但一般用于7日龄以上的锥鸡较好。2.滴鼻免疫时用生理盐水、蒸馏水或冷开水(严禁用热水或温水及加消毒剂的水,如城市自来水),将疫苗稀释10倍,用滴管吸取疫苗,滴入鸡鼻孔内2滴(约0.05毫升)。饮水免疫时,用冷开水、井水(忌用含氯等消毒剂对疫苗有害物质的水)将疫苗稀释。其稀释剂量根据鸡龄大小而定,使用疫苗剂量不论鸡龄大小,平均每只鸡饮用实含病毒量0.01毫升(克)。3.疫苗加水稀释后,应放冷暗处,必须当天用完。4.免疫后7~8天产生免疫力,免疫持续时间根据鸡体本身的免疫状态和日龄而不同。对鸡免疫状态监测是必要的。(六)附记事项
照鸡,同时肌肉注射强毒 1 毫升。强毒稀释倍数,对 5 个月以下鸡用 1~5 万倍;对 5 个月 以上的鸡用 1000 倍。观察 10~14 日,如系用 5 个月以下的鸡,对照鸡应全部发病死亡;系 用 5 个月以上的鸡,对照鸡应全部发病并最少死亡 2 只;免疫鸡须全部健活,疫苗判为合 格。否则,可重检 1 次。 ②用确知未经新城疫苗免疫鸡群所产蛋孵育的 10 日龄胚检验,将疫苗稀释成 10~6、 10~7、10~8 三组,每组接种鸡胚 5 个,每胚 0.1 毫升,48 小时前死亡的鸡胚不计,随时 取出 48~120 小时死亡的鸡胚。收获胚液,同组等量混合,至 120 小时取出活胚逐个收获胚 液,分别测定红细胞凝集价,1:160 以上判为感染,计算半数感染量(EID50),EID50≥10-7 /0.1 毫升,疫苗判为合格。否则可重检 1 次,或用鸡重检 1 次。 注:①对提供生产或检验用鸡或鸡蛋的鸡场,应确保无鸡新城疫;对鸡支原体、鸡白痢、 鸡伤寒或鸡马立克氏病等传染病,应进行定期检疫。 ②效力检验的鸡,应选自未感染过鸡新城疫的鸡群,且未经新城疫苗预防接种的健康鸡, 其血清的抑制凝集价应为 0。 ③效检用强毒毒力标准:对鸡的最小致死量,须不低于 10-61 毫升(肌肉注射,14 日内 死于新城疫);对鸡胚的最小致死量,须不低于 10-60.1 毫升(尿囊内注射,并须在接种后 24~ 72 小时内全部死亡,且胎儿病痕明显)。 ④效力检验用的鸡胚来源与毒种继代用鸡胚相同。 4.物理性状检验:湿苗为淡白色或淡红色的澄清液体,在安瓿的底部,可能有少量的 沉淀物,如发现液体混浊、变色或有其他异物及有异味者,均应废弃。 5.所有检验过程及检验结果,均须详细记录于专用的表册中。 6.成品留样:按《成品检验的有关规定》进行。 (四)疫苗的保存 湿苗的保存:自鸡胚液收获日期算起: 1.疫苗在-15℃下保存最长不超过 1 年,为保证出厂疫苗的使用效果,低温结冻保存的 疫苗,在一年期限内的后 3 个月中,产品出厂前,必须按效检方法用鸡胚效检 1 次,合格的 疫苗 1 个月内必须出厂。 2.在-15℃以下保存的疫苗,符合上述标准时,出厂后应用的有效保存期,可与下述 3 项相同。 3.在 0~4℃保存,应不超过 3 个月;在 10~15℃保存,应不超过 20 日;在 16~25℃ 保存,应不超过 14 日;在 26~30℃保存,应不超过 7 日。 冻干疫苗的保存:自鸡胚液收获日期算起: 1.在-15℃保存,最长不超过 2 年。 2.在 0~4℃保存,最长不超过 8 个月;在 10~15℃保存,最长不超过 3 个月;在 25~ 30℃保存,最长不超过 10 日。 (五)疫苗的使用 1.本疫苗对于各种日龄的鸡均可使用,但一般用于 7 日龄以上的雏鸡较好。 2.滴鼻免疫时用生理盐水、蒸馏水或冷开水(严禁用热水或温水及加消毒剂的水,如城 市自来水),将疫苗稀释 10 倍,用滴管吸取疫苗,滴入鸡鼻孔内 2 滴(约 0.05 毫升)。饮水免 疫时,用冷开水、井水(忌用含氯等消毒剂对疫苗有害物质的水)将疫苗稀释。其稀释剂量根 据鸡龄大小而定,使用疫苗剂量不论鸡龄大小,平均每只鸡饮用实含病毒量 0.01 毫升(克) 。 3.疫苗加水稀释后,应放冷暗处,必须当天用完。 4.免疫后 7~8 天产生免疫力,免疫持续时间根据鸡体本身的免疫状态和日龄而不同。 对鸡免疫状态监测是必要的。 (六)附记事项

1.胎儿病痕:在接种后72小时后死亡的鸡胚,多为全身充血。72~120小时死亡的,除有全身充血外,在头、胸、背、翅及趾端出血点;在120小时以后死亡的,除有上述病痕外,或呈发育不全、卷曲成团、失水于硬等病变。2.试验用鸡要求:用生后1~8个月的鸡,同批试验鸡的年龄、体重、营养状况等不得有显著差别。使用前采血,取血清作抑制红细胞凝集试验,确证其未感染过鸡新城疫,也未经预防注射的,其抑制凝集价为0,方可使用。3.红细胞凝集试验:将毒种用生理盐水稀释成不同倍数,分别加于8支小圆底试管内然后加入红细胞。红细胞采取健康鸡血液(每次可由心脏采血5~10毫升),以生理盐水洗涤3~5次(用3000转/分钟,离心洗涤),将血浆、白细胞等充分洗去,将沉积的红细胞用生理盐水稀释成100倍悬浮液应用。加1%稀释的红细胞后,置于20~30℃,15分钟后检查结果,以红细胞凝集50%的稀释度作为判定终点。试验操作术式如下表:2试管号13457968病毒稀释倍数102040801603206401280对照0.90.50.50.5生理盐水0.50.50.50.50.5(毫升)0.50.50.50.5病毒(毫升)0.10.50.50.5弃去0.51%红细胞0.50.50.50.50.50.50.50.50.5(毫升)4.抑制红细胞凝集试验:采取试验鸡的血液少许,分离血清,稀释成不同倍数,按下表量加入到数支试管内,然后加入经上项方法测定的已知凝集价的病毒稀释液。如该病毒经上项方法测凝集价为160倍时,则按其试管号数倒退二管的稀释倍数,即40倍稀释,充分振荡后,静置5~6分钟,再加入红细胞。以后检查及记录结果与上项3同。免疫鸡的血清,能抑制病毒与红细胞凝集作用,健康鸡血清则无作用。以红细胞凝集50%的稀释度,作为判定终点。试验方法如下表3试管号1245679109204016010803206401280对照病毒稀释倍5数生理盐水0.40.250.250.250.250.250.250.250.250.5(毫升)病毒(亳升)0. 10.250.250.250.250.250.250.25弃去0.25稀释之0.250.250.250.250.250.250.250.250.25病毒胞(毫升)0.51%红细胞0.50.50.50.50.50.50.50.5(毫升)5.微量血凝试验:(1)在微量凝集试验板上,从第1孔至12孔或所需之倍数孔,用定量针头,每孔加入生理盐水1滴(每滴0.025毫升),用稀释棒蘸取被检鸡胚液1滴,从第一孔起依次作倍数稀释,至最后一个倍数孔,弃去稀释棒内的1滴
1.胎儿病痕:在接种后 72 小时后死亡的鸡胚,多为全身充血。72~120 小时死亡的, 除有全身充血外,在头、胸、背、翅及趾端出血点;在 120 小时以后死亡的,除有上述病痕 外,或呈发育不全、卷曲成团、失水干硬等病变。 2.试验用鸡要求:用生后 1~8 个月的鸡,同批试验鸡的年龄、体重、营养状况等不得 有显著差别。使用前采血,取血清作抑制红细胞凝集试验,确证其未感染过鸡新城疫,也未 经预防注射的,其抑制凝集价为 0,方可使用。 3.红细胞凝集试验:将毒种用生理盐水稀释成不同倍数,分别加于 8 支小圆底试管内, 然后加入红细胞。红细胞采取健康鸡血液(每次可由心脏采血 5~10 毫升),以生理盐水洗涤 3~5 次(用 3000 转/分钟,离心洗涤),将血浆、白细胞等充分洗去,将沉积的红细胞用生理 盐水稀释成 100 倍悬浮液应用。加 1%稀释的红细胞后,置于 20~30℃,15 分钟后检查结 果,以红细胞凝集 50%的稀释度作为判定终点。 试验操作术式如下表: 试管号 1 2 3 4 5 6 7 8 9 病毒稀释倍数 10 20 40 80 160 320 640 1280 对照 生理盐水 (毫升) 病毒(毫升) 0.9 0.1 0.5 0.5 0.5 0.5 0.5 0.5 0.5 0.5 0.5 0.5 0.5 0.5 0.5 0.5 弃 去 0.5 0.5 - 1%红细胞 (毫升) 0.5 0.5 0.5 0.5 0.5 0.5 0.5 0.5 0.5 4.抑制红细胞凝集试验:采取试验鸡的血液少许,分离血清,稀释成不同倍数,按下 表量加入到数支试管内,然后加入经上项方法测定的已知凝集价的病毒稀释液。如该病毒经 上项方法测凝集价为 160 倍时,则按其试管号数倒退二管的稀释倍数,即 40 倍稀释,充分 振荡后,静置 5~6 分钟,再加入红细胞。以后检查及记录结果与上项 3 同。免疫鸡的血清, 能抑制病毒与红细胞凝集作用,健康鸡血清则无作用。以红细胞凝集 50%的稀释度,作为判 定终点。 试验方法如下表 试管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病毒稀释倍 数 5 10 20 40 80 160 320 640 1280 对照 生理盐水 (毫升) 病毒(毫升) 0.4 0.1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弃 去 0.25 0.25 - 0.5 - 稀释之 病毒胞(毫升)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 1%红细胞 (毫升) 0.5 0.5 0.5 0.5 0.5 0.5 0.5 0.5 0.5 5.微量血凝试验:(1)在微量凝集试验板上,从第 1 孔至 12 孔或所需之倍数孔,用定 量针头,每孔加入生理盐水 1 滴(每滴 0.025 毫升),用稀释棒蘸取被检鸡胚液 1 滴,从第一 孔起依次作倍数稀释,至最后一个倍数孔,弃去稀释棒内的 1 滴

(2)每孔加入1%鸡红细胞悬浮液1滴,并设不加病毒的红细胞对照孔,立即在微量振荡器上摇匀,置室温30分钟左右观察结果。(3)红细胞凝集50%的稀释度,作为判定血凝价终点。注:1%鸡红细胞制备及要求同试管法。6.微量抑制血凝试验(1)按5项的方法测定病毒的血凝价。(2)在微量凝集试验板上,自第1孔至12孔或所需之倍数孔,用定量针头每孔加生理盐水1滴(每滴0.025毫升)。用稀释棒蘸取被检血清1滴,从第1孔开始,依次作倍量稀释至最后一个倍数孔,弃去稀释棒内的1滴。(3)每孔用定量针头加入已稀释病毒1滴,放微量振荡器上摇匀,静置3~5分钟后,用定量针头每孔加1%鸡红细胞悬浮液1滴,并设病毒对照及红细胞对照孔,再放微量振荡器上摇匀,置室温30分钟左右观察结果。(4)所用病毒量为4个单位的血凝价,如血凝价为1024,则病毒稀释度为1024/4=256(倍)。(5)以红细胞凝集50%的稀释度,作为判定的终点。抑制血凝价4倍以内的为阴性;8倍为可疑;16倍以上为阳性。(但疫苗检验用鸡,抑制血凝价为0,方可使用)。7.鸡白痢等沙门氏菌的检验将被检物接种到普通肉汤和厌气肉肝汤培养基中,于37℃培养2448小时,选其生长旺盛的好气、厌气培养液各1~2管(瓶)分别用1~2个S·S琼脂平血划线,置37℃培养18~24小时,挑选无色、半透明、边缘整齐、光滑、稍呈隆起的小菌落与鸡白阳性血清作玻片凝集反应,在2分钟内出现凝集者即为阳性,如无可疑菌落,或菌落太小,不易辩认时,可继续培养24小时,挑选可疑菌落。如仍无可疑菌落,可不必做凝集试验,即可判为阴性。附:S·S琼脂配方:蛋白5克牛肉膏5克乳糖10克琼脂25克胆盐10克0.5%中性红水溶液4.5毫升枸橡酸钠10~14克枸橡酸铁0.5克0.1%煌绿溶液0.3毫升蒸馏水1000毫升8.以下两种免疫程序可供参考(1)一般在蛋鸡10~14日龄时作第一次免疫(滴鼻、饮水和气雾均可),同时新城疫油乳剂灭活疫苗0.25毫升皮下注射,2月龄时用新城疫1系疫苗肌肉注射,4月龄时再用新城疫I系疫苗和油乳剂灭活疫苗同时分开注射。这样可保证鸡群在整个产蛋期内不发生新城疫。(2)2月龄以前与(1)相同,到开产前再用灭活苗注射一次,同时用I系苗2倍量饮水。三、鸡新城疫LaSota系弱毒疫苗制造(一)毒种1.制造鸡新城疫LaSota系弱毒疫苗的毒种,由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鉴定、保管和供给。2.制苗用毒种属于弱毒力毒株,必须符合下列标准:毒种对鸡胚的毒力为10倍稀释液尿囊内接种0.1毫升,鸡胚应于接种后24~120小时内死亡70%以上,胎儿应有明显病痕,红细胞凝集价在1:640以上。②毒种对1月龄雏鸡滴鼻免疫量小免疫量,应不低于10-3滴。③毒种对10日龄鸡胚半数感染量(EIDs0)不低于10-7/0.1毫升。④毒种对初生雏鸡不致病。③毒种须无菌。③毒种经过免疫血清中和后不引起鸡胚死亡,血凝反应应为阴性
(2)每孔加入 1%鸡红细胞悬浮液 1 滴,并设不加病毒的红细胞对照孔,立即在微量振荡 器上摇匀,置室温 30 分钟左右观察结果。 (3)红细胞凝集 50%的稀释度,作为判定血凝价终点。 注:1%鸡红细胞制备及要求同试管法。 6.微量抑制血凝试验 (1)按 5 项的方法测定病毒的血凝价。 (2)在微量凝集试验板上,自第 1 孔至 12 孔或所需之倍数孔,用定量针头每孔加生理盐 水 1 滴(每滴 0.025 毫升)。用稀释棒蘸取被检血清 1 滴,从第 1 孔开始,依次作倍量稀释至 最后一个倍数孔,弃去稀释棒内的 1 滴。 (3)每孔用定量针头加入已稀释病毒 1 滴,放微量振荡器上摇匀,静置 3~5 分钟后,用 定量针头每孔加 1%鸡红细胞悬浮液 1 滴,并设病毒对照及红细胞对照孔,再放微量振荡器 上摇匀,置室温 30 分钟左右观察结果。 (4)所用病毒量为 4 个单位的血凝价,如血凝价为 1024,则病毒稀释度为 1024/4=256(倍)。 (5)以红细胞凝集 50%的稀释度,作为判定的终点。抑制血凝价 4 倍以内的为阴性;8 倍 为可疑;16 倍以上为阳性。(但疫苗检验用鸡,抑制血凝价为 0,方可使用)。 7.鸡白痢等沙门氏菌的检验 将被检物接种到普通肉汤和厌气肉肝汤培养基中,于 37℃培养 24~48 小时,选其生长 旺盛的好气、厌气培养液各 1~2 管(瓶)分别用 1~2 个 S·S 琼脂平皿划线,置 37℃培养 18~24 小时,挑选无色、半透明、边缘整齐、光滑、稍呈隆起的小菌落与鸡白痢阳性血清作 玻片凝集反应,在 2 分钟内出现凝集者即为阳性,如无可疑菌落,或菌落太小,不易辩认时, 可继续培养 24 小时,挑选可疑菌落。如仍无可疑菌落,可不必做凝集试验,即可判为阴性。 附:S·S 琼脂配方: 蛋白 5 克 牛肉膏 5 克乳糖 10 克 琼脂 25 克 胆盐 10 克 0.5%中性红水溶液 4.5 毫升 枸椽酸钠 10~14 克 0.1%煌绿溶液 0.3 毫升 枸椽酸铁 0.5 克 蒸馏水 1000 毫升 8.以下两种免疫程序可供参考 (1)一般在蛋鸡 10~14 日龄时作第一次免疫(滴鼻、饮水和气雾均可),同时新城疫油乳 剂灭活疫苗 0.25 毫升皮下注射,2 月龄时用新城疫Ⅰ系疫苗肌肉注射,4 月龄时再用新城疫 Ⅰ系疫苗和油乳剂灭活疫苗同时分开注射。这样可保证鸡群在整个产蛋期内不发生新城疫。 (2)2 月龄以前与(1)相同,到开产前再用灭活苗注射一次,同时用Ⅰ系苗 2 倍量饮水。 三、鸡新城疫 LaSota 系弱毒疫苗制造 (一)毒种 1.制造鸡新城疫 LaSota 系弱毒疫苗的毒种,由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鉴定、保管和供给。 2.制苗用毒种属于弱毒力毒株,必须符合下列标准: ①毒种对鸡胚的毒力为 10 倍稀释液尿囊内接种 0.1 毫升,鸡胚应于接种后 24~120 小 时内死亡 70%以上,胎儿应有明显病痕,红细胞凝集价在 1:640 以上。 ②毒种对 1 月龄雏鸡滴鼻免疫量小免疫量,应不低于 10-3 滴。 ③毒种对 10 日龄鸡胚半数感染量(EID50)不低于 10-7 /0.1 毫升。 ④毒种对初生雏鸡不致病。 ⑤毒种须无菌。 ⑥毒种经过免疫血清中和后不引起鸡胚死亡,血凝反应应为阴性

3.毒种的保存:合乎上述标准的毒种,保存在-15℃,湿毒应不超过1年半继代1次;冻干毒不超过六年继代1次。湿毒和冻干毒在0~4℃保存均不应超过4个月继代1次。4.毒种继代:将毒种用灭菌生理盐水稀释110万倍以0.1毫升接种于孵育10日龄的鸡胚尿囊内(继代鸡胚所用鸡蛋,应来自未感染过鸡新城疫,及未经过鸡新城疫预防注射的健康鸡群),选接种后72~120小时内死亡的鸡胚(72小时以前及120小时以后死亡的弃去不用),且病痕显著者,分别收获鸡胚液(尿囊液及羊水)装于灭菌试管内。每管分别用血清琼脂斜面及厌气肉肝汤各1份,作无菌检验,培养96小时,须无菌。并做红细胞凝集试验。将无菌且对1%鸡红细胞凝集价在1:640以上,对鸡胚的EID50达10-7/0.1毫升的鸡胚液混合在一起,分装于安中保存。注明收获日期、毒种代数等,或将合乎要求的鸡胚液混合,加等量5%蔗糖脱脂奶冻干,并进行检验,达到毒种标准时,亦可做制苗用毒种。5.抽取分装后毒种5瓶,用血液琼脂斜面,改良沙氏培养基或不滴定PH普通琼脂斜面各2管,每管接种0.2毫升:另以50~100毫升普通肉汤及厌气肉肝汤各1瓶,分别接种0.5~1毫升或做无菌检验,如无细菌生长,即可用作毒种。6.毒种的继代过程、检验结果及保存方法等,均须详细记录于专用的表册中。(二)湿苗的制造1.鸡蛋的选择和孵化:制造疫苗用的鸡蛋,宜采用受精率较高,确为健康鸡群所产的新鲜鸡蛋。清除蛋壳外的污物,并用消毒药液擦试于净,然后置38.5~39℃孵卵箱内孵化其相对湿度最好保持在6070%。2.毒种接种:以10-410-5稀释的毒种0.1毫升,接种于孵育10日龄发育良好的鸡胚尿囊内。接种后,将卵壳钻孔用蜡封闭,置37℃孵卵箱孵育,此后可不必翻卵。3:鸡胚接种后72小时以前死亡者弃去不用。72小时后每4~8小时照蛋一次,将死亡的鸡胚随时取出,至96~120小时,不论死亡与否全部取出,气室部向上直立,置于0~10℃中冷却。4.鸡胚液收获:鸡胚于010℃冷却4~24小时后取出,将气室部位用碘酒消毒,然后无菌剥除气室部卵壳,揭去卵壳膜,剪破绒毛尿囊膜及羊膜(注意勿便卵黄破裂),吸出鸡胚液,每若干胚的鸡胚液混合为一组。置于灭菌瓶中,每毫升鸡胚液加入青霉素500单位,链霉素500微克,放冰箱处理。5.在收获鸡胚液的同时,应逐个检查鸡胚,如胎儿腐败及鸡胚液混浊者弃去不用。6.经处理后,分组作无菌检验,应无菌生长。7.将无菌生长的鸡胚液,混合均匀后分装于安,安上应注明疫苗名称、批号及剂量。若干支安装于包装盒内,并附使用说明书。每盒疫苗应粘贴标签,注明制品名称及制苗弱毒株号、批准文号、批号、包装量、检验号码、用法、保存方法、制造日期及厂名等。8.在生产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不要混入鸡新城疫强毒及I系毒。9.制造疫苗的所有过程,均须详细记录于专用表册中。(三)疫苗的检验1:无菌检验:每批疫苗(湿苗或于苗),任抽5~15瓶组成5组。按《成品检验的有关规定》进行。湿苗应无细菌生长。冻干疫苗如有细菌生长时,应作杂菌计数和病原性鉴定。杂菌的病原性鉴定:除按《成品检验的有关规定》进行外,并作鸡白痢等沙门氏菌的检验,应为阴性。其检验方法见附记事项。杂菌计数:按《成品检验的有关规定》进行。每克组织(鸡胚液和胎儿混合疫苗每毫升鸡胚液按1克组织计算)的非病原菌应不超过1000个。如果疫苗污染霉菌,应作为杂计菌数。如菌数不超过规定时亦可出厂
3.毒种的保存:合乎上述标准的毒种,保存在-15℃,湿毒应不超过 1 年半继代 1 次; 冻干毒不超过六年继代 1 次。湿毒和冻干毒在 0~4℃保存均不应超过 4 个月继代 1 次。 4.毒种继代:将毒种用灭菌生理盐水稀释 1~10 万倍以 0.1 毫升接种于孵育 10 日龄的 鸡胚尿囊内(继代鸡胚所用鸡蛋,应来自未感染过鸡新城疫,及未经过鸡新城疫预防注射的 健康鸡群),选接种后 72~120 小时内死亡的鸡胚(72 小时以前及 120 小时以后死亡的弃去不 用),且病痕显著者,分别收获鸡胚液(尿囊液及羊水)装于灭菌试管内。每管分别用血清琼脂 斜面及厌气肉肝汤各 1 份,作无菌检验,培养 96 小时,须无菌。并做红细胞凝集试验。将 无菌且对 1%鸡红细胞凝集价在 1:640 以上,对鸡胚的 EID50 达 10-7 /0.1 毫升的鸡胚液混合在 一起,分装于安瓿中保存。注明收获日期、毒种代数等,或将合乎要求的鸡胚液混合,加等 量 5%蔗糖脱脂奶冻干,并进行检验,达到毒种标准时,亦可做制苗用毒种。 5.抽取分装后毒种 5 瓶,用血液琼脂斜面,改良沙氏培养基或不滴定 PH 普通琼脂斜 面各 2 管,每管接种 0.2 毫升;另以 50~100 毫升普通肉汤及厌气肉肝汤各 1 瓶,分别接种 0.5~1 毫升或做无菌检验,如无细菌生长,即可用作毒种。 6.毒种的继代过程、检验结果及保存方法等,均须详细记录于专用的表册中。 (二)湿苗的制造 1.鸡蛋的选择和孵化:制造疫苗用的鸡蛋,宜采用受精率较高,确为健康鸡群所产的 新鲜鸡蛋。清除蛋壳外的污物,并用消毒药液擦试干净,然后置 38.5~39℃孵卵箱内孵化, 其相对湿度最好保持在 60~70%。 2.毒种接种:以 10-4~10-5 稀释的毒种 0.1 毫升,接种于孵育 10 日龄发育良好的鸡胚 尿囊内。接种后,将卵壳钻孔用蜡封闭,置 37℃孵卵箱孵育,此后可不必翻卵。 3.鸡胚接种后 72 小时以前死亡者弃去不用。72 小时后每 4~8 小时照蛋一次,将死亡 的鸡胚随时取出,至 96~120 小时,不论死亡与否全部取出,气室部向上直立,置于 0~10℃ 中冷却。 4.鸡胚液收获:鸡胚于 0~10℃冷却 4~24 小时后取出,将气室部位用碘酒消毒,然 后无菌剥除气室部卵壳,揭去卵壳膜,剪破绒毛尿囊膜及羊膜(注意勿使卵黄破裂),吸出鸡 胚液,每若干胚的鸡胚液混合为一组。置于灭菌瓶中,每毫升鸡胚液加入青霉素 500 单位, 链霉素 500 微克,放冰箱处理。 5.在收获鸡胚液的同时,应逐个检查鸡胚,如胎儿腐败及鸡胚液混浊者弃去不用。 6.经处理后,分组作无菌检验,应无菌生长。 7.将无菌生长的鸡胚液,混合均匀后分装于安瓿,安瓿上应注明疫苗名称、批号及剂 量。若干支安瓿装于包装盒内,并附使用说明书。每盒疫苗应粘贴标签,注明制品名称及制 苗弱毒株号、批准文号、批号、包装量、检验号码、用法、保存方法、制造日期及厂名等。 8.在生产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不要混入鸡新城疫强毒及Ⅰ系毒。 9.制造疫苗的所有过程,均须详细记录于专用表册中。 (三)疫苗的检验 1.无菌检验:每批疫苗(湿苗或干苗),任抽 5~15 瓶组成 5 组。按《成品检验的有关规 定》进行。 湿苗应无细菌生长。 冻干疫苗如有细菌生长时,应作杂菌计数和病原性鉴定。 杂菌的病原性鉴定:除按《成品检验的有关规定》进行外,并作鸡白痢等沙门氏菌的检 验,应为阴性。其检验方法见附记事项。 杂菌计数:按《成品检验的有关规定》进行。每克组织(鸡胚液和胎儿混合疫苗每毫升 鸡胚液按 1 克组织计算)的非病原菌应不超过 1000 个。 如果疫苗污染霉菌,应作为杂计菌数。如菌数不超过规定时亦可出厂

2.安全检验:将疫苗按实含组织量10倍稀释,尿囊内接种10日龄鸡胚10个,每胚0.1毫升,接种后24~72小时内,鸡胚死亡率不超过20%为合格。若两次检验结果鸡胚均在接种后48小时内全部死亡,并确定是由于接种物引起,则该疫苗应判为不安全。不能用维鸡再检,疫苗应予报废。②用确无母源抗体2~7日龄雏鸡20只,分成两组,第一组10只,每只鼻孔内滴入5倍稀释疫苗两滴(约0.05毫升),第二组10只,不接种疫苗,做为对照。两组在同样条件下分开饲养管理,观察10日,每组死亡的雏鸡,均须做详细的户体剖检及细菌检验。最后结果,任何一组雏鸡不得有5只以上死亡。如两组雏鸡死亡数相等或第一组较第二组死亡数少时,疫苗判为合格。如第一组维鸡死亡数较第二组多,但未超过二只,疫苗亦可判为合格。否则可重检1次。3.效力检验①用生后1~8个月的健康鸡8只,采血分离血清。做抑制红细胞凝集试验。证明确对新城疫不具免疫力。用5只鼻孔内滴入100倍稀释的疫苗1滴,10~14日后,与另3只对照鸡,同时肌肉注射强毒1毫升。强毒稀释倍数,对5个月以下鸡用1~5万倍;对5个月以上的鸡用1000倍。观察10~14日,如系用5个月以下的鸡,对照鸡应全部发病死亡;系用5个月以上的鸡,对照鸡应全部发病并最少死亡2只:免疫鸡须全部健活,疫苗判为合格。否则,可重检1次。②用确知未经新城疫苗免疫鸡群所产蛋孵育的10日龄胚检验,将疫苗稀释成10-、107、10-8三组,每组接种鸡胚5个,每胚0.1毫升,48小时前死亡的鸡胚不计,随时取出48~120小时死亡的鸡胚。收获胚液,同组等量混合,至120小时取出活胚逐个收获胚液,分别测定红细胞凝集价,1:160以上判为感染,计算半数感染量(EID50),EIDso≥10-7/0.1毫升,疫苗判为合格。否则可重检1次,或用鸡重检1次。注:①对提供生产或检验用鸡或鸡蛋的鸡场,应确保无鸡新城疫:对鸡支原体、鸡白、鸡伤寒或鸡马立克氏病等传染病,应进行定期检疫,②效力检验的鸡,应选自未感染过鸡新城疫的鸡群,且未经新城疫苗预防接种的健康鸡,其血清的抑制凝集价应为0。③效检用强毒毒力标准:对鸡的最小致死量,须不低于10-1毫升(肌肉注射,14日内死于新城疫):对鸡胚的最小致死量,须不低于10-0.1毫升(尿囊内注射,并须在接种后24~72小时内全部死亡,且胎儿病痕明显)。④效力检验用的鸡胚来源与毒种继代用鸡胚相同。4.物理性状检验:湿苗为淡白色或淡红色的澄清液体,在安的底部,可能有少量的沉淀物,如发现液体混浊、变色或有其他异物及有异味者,均应废弃。5.所有检验过程及检验结果,均须详细记录于专用的表册中。(四)疫苗的保存及使用1:湿苗的有效保存期:自鸡胚液收获日期算起:(1)疫苗在-15℃下保存最长不超过1年,为保证出厂疫苗的使用效果,低温结冻保存的疫苗,在一年期限内的后3个月中,产品出厂前,必须按效检方法用鸡胚效检1次,合格的疫苗1个月内必须出厂。(2)在-15℃以下保存的疫苗,符合上述标准时,出厂后应用的有效保存期,可与下述(3)项相同。(3)在0~4℃保存,应不超过3个月;在10~15℃保存,应不超过20日;在1625℃保存,应不超过14日:在26~30℃保存,应不超过7日。2.冻干疫苗的有效保存期:自鸡胚液收获日期算起:
2.安全检验: ①将疫苗按实含组织量 10 倍稀释,尿囊内接种 10 日龄鸡胚 10 个,每胚 0.1 毫升,接 种后 24~72 小时内,鸡胚死亡率不超过 20%为合格。若两次检验结果鸡胚均在接种后 48 小 时内全部死亡,并确定是由于接种物引起,则该疫苗应判为不安全。不能用雏鸡再检,疫苗 应予报废。 ②用确无母源抗体 2~7 日龄雏鸡 20 只,分成两组,第一组 10 只,每只鼻孔内滴入 5 倍稀释疫苗两滴(约 0.05 毫升),第二组 10 只,不接种疫苗,做为对照。两组在同样条件下 分开饲养管理,观察 10 日,每组死亡的雏鸡,均须做详细的尸体剖检及细菌检验。最后结 果,任何一组雏鸡不得有 5 只以上死亡。如两组雏鸡死亡数相等或第一组较第二组死亡数少 时,疫苗判为合格。如第一组雏鸡死亡数较第二组多,但未超过二只,疫苗亦可判为合格。 否则可重检 1 次。 3.效力检验 ①用生后 1~8 个月的健康鸡 8 只,采血分离血清。做抑制红细胞凝集试验。证明确对 新城疫不具免疫力。用 5 只鼻孔内滴入 100 倍稀释的疫苗 1 滴,10~14 日后,与另 3 只对 照鸡,同时肌肉注射强毒 1 毫升。强毒稀释倍数,对 5 个月以下鸡用 1~5 万倍;对 5 个月 以上的鸡用 1000 倍。观察 10~14 日,如系用 5 个月以下的鸡,对照鸡应全部发病死亡;系 用 5 个月以上的鸡,对照鸡应全部发病并最少死亡 2 只;免疫鸡须全部健活,疫苗判为合 格。否则,可重检 1 次。 ②用确知未经新城疫苗免疫鸡群所产蛋孵育的 10 日龄胚检验,将疫苗稀释成 10-6、10- 7、10-8 三组,每组接种鸡胚 5 个,每胚 0.1 毫升,48 小时前死亡的鸡胚不计,随时取出 48~ 120 小时死亡的鸡胚。收获胚液,同组等量混合,至 120 小时取出活胚逐个收获胚液,分别 测定红细胞凝集价,1:160 以上判为感染,计算半数感染量(EID50),EID50≥10-7 /0.1 毫升,疫 苗判为合格。否则可重检 1 次,或用鸡重检 1 次。 注:①对提供生产或检验用鸡或鸡蛋的鸡场,应确保无鸡新城疫;对鸡支原体、鸡白痢、 鸡伤寒或鸡马立克氏病等传染病,应进行定期检疫。 ②效力检验的鸡,应选自未感染过鸡新城疫的鸡群,且未经新城疫苗预防接种的健康鸡, 其血清的抑制凝集价应为 0。 ③效检用强毒毒力标准:对鸡的最小致死量,须不低于 10-61 毫升(肌肉注射,14 日内 死于新城疫);对鸡胚的最小致死量,须不低于 10-60.1 毫升(尿囊内注射,并须在接种后 24~ 72 小时内全部死亡,且胎儿病痕明显)。 ④效力检验用的鸡胚来源与毒种继代用鸡胚相同。 4.物理性状检验:湿苗为淡白色或淡红色的澄清液体,在安瓿的底部,可能有少量的 沉淀物,如发现液体混浊、变色或有其他异物及有异味者,均应废弃。 5.所有检验过程及检验结果,均须详细记录于专用的表册中。 (四)疫苗的保存及使用 1.湿苗的有效保存期:自鸡胚液收获日期算起: (1)疫苗在-15℃下保存最长不超过 1 年,为保证出厂疫苗的使用效果,低温结冻保存的 疫苗,在一年期限内的后 3 个月中,产品出厂前,必须按效检方法用鸡胚效检 1 次,合格的 疫苗 1 个月内必须出厂。 (2)在-15℃以下保存的疫苗,符合上述标准时,出厂后应用的有效保存期,可与下述(3) 项相同。 (3)在 0~4℃保存,应不超过 3 个月;在 10~15℃保存,应不超过 20 日;在 16~25℃ 保存,应不超过 14 日;在 26~30℃保存,应不超过 7 日。 2.冻干疫苗的有效保存期:自鸡胚液收获日期算起:

(1)在-15℃保存,最长不超过2年。(2)在0~4℃保存,最长不超过8个月:在10~15℃保存,最长不超过3个月:在25~30℃保存,最长不超过10日。3.本疫苗供预防鸡新城疫病使用,对初生维鸡滴鼻时有激发支原体病的可能,有时会引起轻微的呼吸道症状,一般用于7日龄以上雏鸡较好。考虑鸡群可能潜伏支原体病,因此,如用本疫苗进行气雾方法免疫,鸡龄应有一个月以上。4.滴鼻免疫时用生理盐水、蒸馏水或冷开水(严禁用热水或温水及加消毒剂的水,如城市自来水),将疫苗稀释10倍,用滴管吸取疫苗,滴入鸡鼻孔内2滴(约0.05毫升。饮水免疫时,用冷开水、井水(忌用含氯等消毒剂对疫苗有害物质的水)将疫苗稀释。其稀释剂量根据鸡龄大小而定,使用疫苗剂量不论鸡龄大小,平均每只鸡饮用实含病毒量0.01毫升(克)。5.疫苗加水稀释后,应放冷暗处,必须当天用完。6.免疫后7~8天产生免疫力,免疫持续时间根据鸡体本身的免疫状态和日龄而不同。因此对鸡群免疫状态应进行监测。(五)附记事项参照“鸡新城疫Ⅱ系弱毒疫苗制造”有关内容。四、鸡痘鹑化弱毒疫苗制造(一)毒种1.制造鸡痘鹤化弱毒疫苗的毒种,由中国兽药监察所鉴定保管和供应。2.毒种必须符合以下标准:(1)对鸡胚的毒务,绒毛尿囊膜上接种,最小感染量不低于10-/0.2毫升。绒毛膜呈明显水肿增厚,并有灰白色豆斑,胎儿无肉眼可见病变。(2)对鸡涂抹毛囊或刺种,最小发痘量不低于10-4。2~4月龄鸡涂抹毛囊,局部毛囊红肿、结痴(不融合),涂部皮肤间有轻微水肿,23周康复,不引起全身痘及其他反应。刺种部位有硬肿、结痴,2~3周结痴应脱落。(3)毒种用刺种法对鸡的最小免疫量不低于10-4。(4)毒种须无菌。3.毒种的继代:将无菌的毒种(绒毛尿囊膜用生理盐水作成10-2或10-3悬液,以0.2毫升接种于11~12日龄鸡胚绒毛尿囊膜上,在35~37℃孵育,弃去死胚,将第五天活的鸡胚冷却致死,用无菌手术采取有明显病变的绒毛尿囊膜。4.毒种的保存:合乎上述标准的毒种,湿毒在-15℃以下不应超过1年;0~4℃不应超过2个月。冻干毒在-15℃以下保存不应超过6年:0~4℃不应超过1年。(二)疫苗制造1.制苗用鸡蛋宜采用受精率高,确为健康鸡群所生的蛋,经清除壳外的污物后,置38.5~39℃孵化,相对湿度最好为60~70%2.接种:选用11~12天胎儿发育良好的鸡胚,以10-2或10-3稀释的毒种0.2毫升接种于绒毛尿囊膜上,或以0.1毫升接种于尿囊内。接种后,将蛋壳的钻孔用蜡密封,置35~37℃继续孵育。3.收获:接种后,每天检蛋1次,将4天前死胚剔出。第4、5天死亡的胚,经培养无菌、绒毛尿囊膜病变明显者亦可用手制苗。接种后第5天收获豆毒,活胚收获前先将鸡胚放冰箱冷却致死,用无菌手术取有水肿或有豆斑胚的整个绒毛尿囊膜,置灭菌容器内冻结保存。同时吸取尿囊液少许作无菌检验,并作鸡红细胞凝集试验,选无菌和无凝集现象的绒毛尿囊膜用于制苗
(1)在-15℃保存,最长不超过 2 年。 (2)在 0~4℃保存,最长不超过 8 个月;在 10~15℃保存,最长不超过 3 个月;在 25~ 30℃保存,最长不超过 10 日。 3.本疫苗供预防鸡新城疫病使用,对初生雏鸡滴鼻时有激发支原体病的可能,有时会 引起轻微的呼吸道症状,一般用于 7 日龄以上雏鸡较好。考虑鸡群可能潜伏支原体病,因 此,如用本疫苗进行气雾方法免疫,鸡龄应有一个月以上。 4.滴鼻免疫时用生理盐水、蒸馏水或冷开水(严禁用热水或温水及加消毒剂的水,如城 市自来水),将疫苗稀释 10 倍,用滴管吸取疫苗,滴入鸡鼻孔内 2 滴(约 0.05 毫升)。饮水免 疫时,用冷开水、井水(忌用含氯等消毒剂对疫苗有害物质的水)将疫苗稀释。其稀释剂量根 据鸡龄大小而定,使用疫苗剂量不论鸡龄大小,平均每只鸡饮用实含病毒量 0.01 毫升(克)。 5.疫苗加水稀释后,应放冷暗处,必须当天用完。 6.免疫后 7~8 天产生免疫力,免疫持续时间根据鸡体本身的免疫状态和日龄而不同。 因此对鸡群免疫状态应进行监测。 (五)附记事项 参照“鸡新城疫Ⅱ系弱毒疫苗制造”有关内容。 四、鸡痘鹌鹑化弱毒疫苗制造 (一)毒种 1.制造鸡痘鹌鹑化弱毒疫苗的毒种,由中国兽药监察所鉴定保管和供应。 2.毒种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对鸡胚的毒务,绒毛尿囊膜上接种,最小感染量不低于 10-5 /0.2 毫升。绒毛膜呈明显 水肿增厚,并有灰白色豆斑,胎儿无肉眼可见病变。 (2)对鸡涂抹毛囊或刺种,最小发痘量不低于 10-4。2~4 月龄鸡涂抹毛囊,局部毛囊红 肿、结痂(不融合),涂部皮肤间有轻微水肿,2~3 周康复,不引起全身痘及其他反应。刺种 部位有硬肿、结痂,2~3 周结痂应脱落。 (3)毒种用刺种法对鸡的最小免疫量不低于 10-4。 (4)毒种须无菌。 3.毒种的继代:将无菌的毒种(绒毛尿囊膜)用生理盐水作成 10-2 或 10-3 悬液,以 0.2 毫 升接种于 11~12 日龄鸡胚绒毛尿囊膜上,在 35~37℃孵育,弃去死胚,将第五天活的鸡胚 冷却致死,用无菌手术采取有明显病变的绒毛尿囊膜。 4.毒种的保存: 合乎上述标准的毒种,湿毒在-15℃以下不应超过 1 年;0~4℃不应超过 2 个月。冻干 毒在-15℃以下保存不应超过 6 年;0~4℃不应超过 1 年。 (二)疫苗制造 1.制苗用鸡蛋宜采用受精率高,确为健康鸡群所生的蛋,经清除壳外的污物后,置 38.5~ 39℃孵化,相对湿度最好为 60~70%. 2.接种:选用 11~12 天胎儿发育良好的鸡胚,以 10-2 或 10-3 稀释的毒种 0.2 毫升接种 于绒毛尿囊膜上,或以 0.1 毫升接种于尿囊内。接种后,将蛋壳的钻孔用蜡密封,置 35~37℃ 继续孵育。 3.收获:接种后,每天检蛋 1 次,将 4 天前死胚剔出。第 4、5 天死亡的胚,经培养无 菌、绒毛尿囊膜病变明显者亦可用于制苗。接种后第 5 天收获豆毒,活胚收获前先将鸡胚放 冰箱冷却致死,用无菌手术取有水肿或有豆斑胚的整个绒毛尿囊膜,置灭菌容器内冻结保存。 同时吸取尿囊液少许作无菌检验,并作鸡红细胞凝集试验,选无菌和无凝集现象的绒毛尿囊 膜用于制苗

4.配制疫苗:(1)甘油苗:将无菌的绒毛尿囊膜称重后,先加适量的50%甘油盐水磨碎,然后按含毒组织的重量补加50%的甘油盐水,使成1:100的悬液,并按每毫升加青霉素500单位和链霉素500微克,过滤即成疫苗。疫苗分装于灭菌瓶内,密封瓶口,粘贴瓶签注明疫苗批号、制造日期、装量等。(2)冻干苗:将无菌的绒毛尿囊膜(有菌者另行组批)称重后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加保护剂比例,先加入适量的5%蔗糖脱脂奶细磨,再按组织量计算应配苗量,补足余量的保护剂,每毫升疫苗加青霉素500~1000单位、链霉素500~1000微克,过滤分装,进行真空冻干,粘贴瓶签。5.制造疫苗的所有过程,须详细记录于专用的表册中。(三)疫苗的检验1:无菌检验:按《成品检验的有关规定》进行。甘油苗需无菌生长。冻于苗如有菌生长,应作杂菌病原性鉴定及杂菌计数。杂菌的病原性鉴定:除按《成品检验的有关规定》进行外,并做鸡白痢等沙门氏菌的检验,应为阴性。其检验方法见附记事项。杂菌计数:按《成品检验的有关规定》进行,每克组织含杂菌数不应超过1000个。2.安全检验:(1)用1~2周龄未经鸡痘免疫且无鸡新城疫抗体的雏鸡5个,每胚尿囊内接种于10倍稀释疫苗0.2毫升,观察7~10日应健活。(2)用确知未经鸡新城疫免疫鸡群所产蛋孵育的鸡胚5个,每胚尿囊内接种10倍稀释疫苗0.1~0.2毫升,观察120小时将死胚尿囊液混合;活胚分别收取尿囊液,作鸡红细胞凝集试验应为阴性。如血凝阴性,鸡胚死亡数在2/5(含2/5)以下,可判为安全。3.效力检验:(1)用鸡胚作效检:将疫苗用生理盐水按组织含量稀释成10~5,用11~12日鸡龄胚5个,分别接种0.2毫升于绒毛尿囊膜上。接种后96~120小时观察判定,全部鸡胚在绒毛尿囊膜上,应有水肿增厚或痘斑,疫苗判为合格。如不合格时,可重检1次。(2)用鸡作效检:将疫苗按组织含量用生理盐水稀释成10~4,用2~12龄月鸡3只,分别于翅膀内侧无血管处刺种1针,第4~6天刺肿部位发生痘肿则判为合格。4.物理性状检验及留样:按《成品检验的有关规定》进行。所有检验过程及检验结果,均须详细记录于专用的表册中。(四)疫苗的保存及使用1.疫苗保存有效期自采毒日期算起:(1)甘油苗:0~4℃保存不应超过2个月;25℃保存不应超过7天。(2)冻干苗:-15℃以下保存不应超过18个月;0~4℃保存不超过12个月:25℃保存不超过1个月。2.本疫苗对初生雏鸡(6日龄以上)及成鸡均可使用。3.疫苗按实含组织量用50%甘油盐水或生理盐水稀释100倍或200倍摇匀后应用,稀释后当天用完。4.用鸡痘刺种针或灭菌钢笔尖蘸取稀释的疫苗,于鸡翅内侧无血管处皮下刺种。初生(6日龄以上)雏鸡用200倍稀释疫苗刺种一针:超过20日龄的维鸡,用100倍稀释疫苗刺种一针:一月龄以上的鸡可用100倍稀释疫苗刺种二针:接种后3~4天,刺种部位微观红肿、结痴2~3天脱落。5.免疫期:大鸡5个月;初生雏鸡2个月。(五)附记事项
4.配制疫苗: (1)甘油苗:将无菌的绒毛尿囊膜称重后,先加适量的 50%甘油盐水磨碎,然后按含毒 组织的重量补加 50%的甘油盐水,使成 1:100 的悬液,并按每毫升加青霉素 500 单位和链霉 素 500 微克,过滤即成疫苗。疫苗分装于灭菌瓶内,密封瓶口,粘贴瓶签注明疫苗批号、制 造日期、装量等。 (2)冻干苗:将无菌的绒毛尿囊膜(有菌者另行组批)称重后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加保护剂比 例,先加入适量的 5%蔗糖脱脂奶细磨,再按组织量计算应配苗量,补足余量的保护剂,每 毫升疫苗加青霉素 500~1000 单位、链霉素 500~1000 微克,过滤分装,进行真空冻干,粘 贴瓶签。 5.制造疫苗的所有过程,须详细记录于专用的表册中。 (三)疫苗的检验 1.无菌检验:按《成品检验的有关规定》进行。甘油苗需无菌生长。冻干苗如有菌生 长,应作杂菌病原性鉴定及杂菌计数。 杂菌的病原性鉴定:除按《成品检验的有关规定》进行外,并做鸡白痢等沙门氏菌的检 验,应为阴性。其检验方法见附记事项。 杂菌计数:按《成品检验的有关规定》进行,每克组织含杂菌数不应超过 1000 个。 2.安全检验: (1)用 1~2 周龄未经鸡痘免疫且无鸡新城疫抗体的雏鸡 5 个,每胚尿囊内接种于 10 倍 稀释疫苗 0.2 毫升,观察 7~10 日应健活。 (2)用确知未经鸡新城疫免疫鸡群所产蛋孵育的鸡胚 5 个,每胚尿囊内接种 10 倍稀释疫 苗 0.1~0.2 毫升,观察 120 小时将死胚尿囊液混合;活胚分别收取尿囊液,作鸡红细胞凝集 试验应为阴性。如血凝阴性,鸡胚死亡数在 2/5(含 2/5)以下,可判为安全。 3.效力检验: (1)用鸡胚作效检:将疫苗用生理盐水按组织含量稀释成 10~5,用 11~12 日鸡龄胚 5 个,分别接种 0.2 毫升于绒毛尿囊膜上。接种后 96~120 小时观察判定,全部鸡胚在绒毛尿 囊膜上,应有水肿增厚或痘斑,疫苗判为合格。如不合格时,可重检 1 次。 (2)用鸡作效检:将疫苗按组织含量用生理盐水稀释成 10~4,用 2~12 龄月鸡 3 只,分 别于翅膀内侧无血管处刺种 1 针,第 4~6 天刺肿部位发生痘肿则判为合格。 4.物理性状检验及留样:按《成品检验的有关规定》进行。所有检验过程及检验结果, 均须详细记录于专用的表册中。 (四)疫苗的保存及使用 1.疫苗保存有效期自采毒日期算起: (1)甘油苗:0~4℃保存不应超过 2 个月;25℃保存不应超过 7 天。 (2)冻干苗:-15℃以下保存不应超过 18 个月;0~4℃保存不超过 12 个月;25℃保存不 超过 1 个月。 2.本疫苗对初生雏鸡(6 日龄以上)及成鸡均可使用。 3.疫苗按实含组织量用 50%甘油盐水或生理盐水稀释 100 倍或 200 倍摇匀后应用,稀 释后当天用完。 4.用鸡痘刺种针或灭菌钢笔尖蘸取稀释的疫苗,于鸡翅内侧无血管处皮下刺种。初生 (6 日龄以上)雏鸡用 200 倍稀释疫苗刺种一针;超过 20 日龄的雏鸡,用 100 倍稀释疫苗刺种 一针;一月龄以上的鸡可用 100 倍稀释疫苗刺种二针;接种后 3~4 天,刺种部位微观红肿、 结痂 2~3 天脱落。 5.免疫期:大鸡 5 个月;初生雏鸡 2 个月。 (五)附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