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海洋环境保护 12.1污染源调查 122海洋环境质量评价 12.3海域功能区划与环境标准 12.4自净作用与环境容量
第十二章 海洋环境保护 12.1 污染源调查 12.2 12.3 12.4
121污染源调查 污染源的含义 二、污染源的调査 三、污染源评价 27
12.1 污染源调查 一、 二、 三
污染源的含义 1.含义 2.分类 1)按污染类型分 2)按排放途径分: (1)工业污染源; (1)直接排放 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的 (2)农业污染源; 直排放,海上船舶排放,资 源开放排放,邻海带入; (3)交通运输污染源;(2)直接排放: (4)生活污染源。 经过河流将污染物携带 入海,大气搬运,沉降、降 水、海气交换进入海洋
一、 污染源的含义 1)按污染类型分: (1)工业污染源; (2)农业污染源; (3)交通运输污染源; (4) 2)按排放途径分: (1)直接排放: 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的 直排放,海上船舶排放,资 源开放排放,邻海带入; (2)非直接排放: 经过河流将污染物携带 入海,大气搬运,沉降、降 水、海—气交换进入海洋。 1. 含义 2. 分类
污染源的调查 1.实测法 2.估算法
二、 污染源的调查 1. 实测法 2
1.实测法 通过测定河水或废水中污染物质的浓 度、河流的迳流量或废水总排放量,计算 污染物质的入海通量 G、=C:Q×106 式中: G、某污染物的入海通量(吨/年); C某污染物实测平均浓度(毫克/升); Q;废水排放量(米3/年)
通过测定河水或废水中污染物质的浓 度、河流的迳流量或废水总排放量,计算 污染物质的入海通量。 Gx=Ci·Qi×10-6 式中 : Gx—某污染物的入海通量(吨/年); Ci—某污染物实测平均浓度(毫克/升); Qi—废水排放量(米3/年) 1. 实测法
Q实测法 河水 ◆调查地点:主要河流入海口,断面调查,采样 点的布设应根据断面宽度、迳流、排污情况和 地理环境条件等而定。 ●采样方法,测定项目:同海洋污染调查 ●采样时间:每年丰水,枯水,平水期。 数据获得:参考资料或现场实测
实测法 河水: 调查地点:主要河流入海口,断面调查,采样 点的布设应根据断面宽度、迳流、排污情况和 地理环境条件等而定。 采样方法,测定项目:同海洋污染调查。 采样时间:每年丰水,枯水,平水期。 数据获得:参考资料或现场实测
Q实测法 ◆废水: ◆调查地点:排污口; ◆监测项目:视工厂污水性质而取舍。 采样时间:有代表性,一般每二小时样一次 每四次样品需混合后分析测定,求其污染物质 平均浓度
实测法 废水: 调查地点:排污口; 监测项目:视工厂污水性质而取舍。 采样时间:有代表性,一般每二小时采样一次, 每四次样品需混合后分析测定,求其污染物质 平均浓度
2.估算法 定义:估算法是根据生产单位的物料平衡方法 计算污染量。即根据产品原料,生产工艺流程 加以估算,或是根据单位产品污染物排放量及 产量估算。 海域污染调査,首先要对整个区域污染源进行 普査,对工矿企业规模、性质、排污数量和污 染物质种类进行概略调査,然后确定对该水域 影响较大的重点对象作重点调查(包括实地采 样测定)。 在实际调查中常常在普查的基础上,采用实测 法和估算法,以互相补充和校正
2. 估算法 定义:估算法是根据生产单位的物料平衡方法 计算污染量。即根据产品原料,生产工艺流程 加以估算,或是根据单位产品污染物排放量及 产量估算。 海域污染调查,首先要对整个区域污染源进行 普查,对工矿企业规模、性质、排污数量和污 染物质种类进行概略调查,然后确定对该水域 影响较大的重点对象作重点调查(包括实地采 样测定)。 在实际调查中常常在普查的基础上,采用实测 法和估算法,以互相补充和校正
污染源评价 1.定义: 主要指评估污染源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即通过比较,分析确定主要污染物和主要 污染源,为污染源的治理或制订治理规划 和污染防治对策提供依据 评价方法 等标污染负荷和污染负荷比
三、 1. 定义: 主要指评估污染源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即通过比较,分析确定主要污染物和主要 污染源,为污染源的治理或制订治理规划 和污染防治对策提供依据。 2. 评价方法: 等标污染负荷和污染负荷比
1)等标污染负荷 i.某污染物的等标污染负荷(P)定义为: P=(CC0)·Q1 2.1 式中 P;一某污染物的等标污染负荷(m3/sor:m3/d,m3/a) 某污染物实测平均浓度( water;mg/l;gas:mg/m3); 某污染物的工业排放标准( water;mg/;gas:mg/m3); Q;含某污染物质的废水量(m3or:m3/d,m3/a) 某个污染源(如工矿企业)的等标负荷(Pn,即为所排放的若干污染 物的等标污染负荷之和 Pn=∑ (12.1.3) 某个评价区的总等标污染负荷(Pm) P=∑P (12.1.4) m=1
1 i. )2. 等标污染负荷 某污染物的等标污染负荷 评价方法:(Pi )定义为: Pi =(Ci /Coi)• Qi (12.1.2) 式中: Pi — 某污染物的等标污染负荷 (m3 /s or: m3 /d, m3 /a) Ci— 某污染物实测平均浓度 (water;mg/l;gas:mg/m3 ); Coi—某污染物的工业排放标准 (water;mg/l;gas:mg/m3 ) ; Qi— 含某污染物质的废水量 (m3 /s or: m3 /d, m3 /a) ii. 某个污染源(如工矿企业)的等标负荷(Pn ),即为所排放的若干污染 物的等标污染负荷之和。 n Pn = Pi (12.1.3) i=1 iii. 某个评价区的总等标污染负荷(Pm) n Pm = Pn (12.1.4) m=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