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公司法 一、公司及公司法的概念 ■」 二、公司的主要分类 ■三、公司的设立 ·四、公司财务及资金来源 ■五、公司的管理 ■六、公司治理的概念及其主要法律措施 ■七、公司的合并、解散和清算 ·八、外国公司 制外橙倚氨易六是 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O ECONOMICS
第四章 公司法 一、公司及公司法的概念 二、公司的主要分类 三、公司的设立 四、公司财务及资金来源 五、公司的管理 六、公司治理的概念及其主要法律措施 七、公司的合并、解散和清算 八、外国公司
第一节公司及公司法的概念 公司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 ■二、揭开公司面纱原则 ■三、公司法的概念 ■四、公司法的法律形式 制外橙倚氨多六是 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O ECONOMICS
第一节 公司及公司法的概念 一、公司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 二、揭开公司面纱原则 三、公司法的概念 四、公司法的法律形式
一、 公司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 (一)公司的定义 法定性、营利性、法人资格 (二)公司的基本法律特征 1、公司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所有权 3、公司独立地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4、公司实行统一(法定)的集中管理制 5、公司的永久存在性 制的挖倚氨易六是 UNVE5YC时店TERNATIONAL BUSINES5 AND ECONOMICS
一、公司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 (一)公司的定义 法定性、营利性、法人资格 (二)公司的基本法律特征 1、公司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所有权 3、公司独立地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4、公司实行统一(法定)的集中管理制 5、公司的永久存在性
二、揭开公司面纱原则 揭开公司面纱原则(piercing the corporate veil). 在英美法国家法院的许多案件中,为了追求公平正义,维 护社会利益,常常会拒绝承认一个合法成立的公司的独立 法人地位,直接探究公司与股东的真实关系 依据揭开公司面纱”的原则,如果法庭认为成立公司的目 的在于利用公司作为手段,从事妨碍社会利益、欺诈或逃 避个人责任的活动,法院将不考虑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 追究股东或其他行为人的民事责任。也就是说,法院有权 要求公司的有控制权的股东及主要经营者对公司债务承担 个人责任(personal |iabi lity). 制外撞倚氨易六是
二、揭开公司面纱原则 揭开公司面纱原则(piercing the corporate veil) : 在英美法国家法院的许多案件中,为了追求公平正义,维 护社会利益,常常会拒绝承认一个合法成立的公司的独立 法人地位,直接探究公司与股东的真实关系。 依据 “揭开公司面纱 ”的原则,如果法庭认为成立公司的目 的在于利用公司作为手段,从事妨碍社会利益、欺诈或逃 避个人责任的活动,法院将不考虑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 追究股东或其他行为人的民事责任。也就是说,法院有权 要求公司的有控制权的股东及主要经营者对公司债务承担 个人责任(personal liability)
涉及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个人责任的情 形: ■ 1、涉及公司资金问题 ■ 2、涉及公司未履行必要的正式手续 (requisite corporate formalities) 3、涉及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不清晰(尤其是母公 司与子公司的关系不清晰) 制外橙倚氨多六是 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O ECONOMICS
涉及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个人责任的情 形: 1、涉及公司资金问题 2、涉及公司未履行必要的正式手续 (requisite corporate formalities) 3、涉及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不清晰(尤其是母公 司与子公司的关系不清晰)
第二节公司的主要分类 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法律特征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法律特征 ■三、母公司、子公司和分公司的法律特征 ■四、其他公司形式 制外橙倚易六是 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O ECONOMICS
第二节 公司的主要分类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法律特征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法律特征 三、母公司、子公司和分公司的法律特征 四、其他公司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法律特征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人数较少,不发行股票,股份不 得随意转让,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 1、公司法禁止有限责任公司向公众招募股本 2、股份证书一般允许转让,但有较为严格的限制 3、股东人数有法定限制 4、公司行政管理机构比较简单 5、具有较明显的人合性质 制外橙倚氨易六是 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O ECONOMICS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法律特征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人数较少,不发行股票,股份不 得随意转让,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 1、公司法禁止有限责任公司向公众招募股本 2、股份证书一般允许转让,但有较为严格的限制 3、股东人数有法定限制 4、公司行政管理机构比较简单 5、具有较明显的人合性质
二、 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法律特征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 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 承担责任。 1、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份 2、股份以股票形式公开发行并可以流通 3、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 4、公司的账目必须公开 5、股份有限公司的规模较大 制外撞倚氨易六是 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O ECONOMICS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法律特征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 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 承担责任。 1、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份 2、股份以股票形式公开发行并可以流通 3、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 4、公司的账目必须公开 5、股份有限公司的规模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