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建立和完善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其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体制,既是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本身的内在要求,也 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 行的基础条件,主要包括对所 有制结构、政府体制、分配体 制、财税体制、金融体制、社 会保障体制等的进行调整和 改革
第 四 篇 建 立 和 完 善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体 制 建 立 和 完 善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体 制, 既 是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本 身 的 内 在 要 求, 也 是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正 常 运 行 的 基 础 条 件, 主 要 包 括 对 所 有 制 结 构﹑ 政 府 体 制﹑ 分 配 体 制﹑ 财 税 体 制﹑ 金 融 体 制﹑ 社 会 保 障 体 制 等 的 进 行 调 整 和 改 革
第九章所有制结构改革 和政府体制改革 其本章主要分析和阐述以公有 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共 同发展这种所有制结构的形 成过程、含义和原因,以及如 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转变政 府职能,改革政府机构,以便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的客观要求
第 九 章 所 有 制 结 构 改 革 和 政 府 体 制 改 革 本 章 主 要 分 析 和 阐 述 以 公 有 制 为 主 体, 多 种 所 有 制 形 式 共 同 发 展 这 种 所 有 制 结 构 的 形 成 过 程﹑ 含 义 和 原 因, 以 及 如 何 深 化 国 有 企 业 改 革, 转 变 政 府 职 能, 改 革 政 府 机 构, 以 便 适 应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体 制 的 客 观 要 求
第一节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条件下的所有制结构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 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结构的 形成过程 ↑(一)明确了个体经济的地位 与作用,恢复和发展个体经济。 t(二)党的十四大和十五大把 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看成是国 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 一 节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条 件 下 的 所 有 制 结 构 一﹑ 以 公 有 制 为 主 体, 多 种 所 有 制 形 式 共 同 发 展 结 构 的 形 成 过 程 ( 一) 明 确 了 个 体 经 济 的 地 位 与 作 用, 恢 复 和 发 展 个 体 经 济。 ( 二) 党 的 十 四 大 和 十 五 大 把 个 体 经 济 和 私 营 经 济 看 成 是 国 民 经 济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其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 制形式共同发展结构的内容 ↑(一)公有制经济包括全民所 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以及股份制 经济中的公有制成分 )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 经济、私营经济、港澳台投资经 济和外资经济
二﹑ 公 有 制 为 主 体﹑ 多 种 所 有 制 形 式 共 同 发 展 结 构 的 内 容 ( 一)公 有 制 经 济 包 括 全 民 所 有 制 和 集 体 所 有 制 以 及 股 份 制 经 济 中 的 公 有 制 成 分。 ( 二) 非 公 有 制 经 济 包 括 个 体 经 济﹑私 营 经 济 ﹑ 港 澳 台 投 资 经 济 和 外 资 经 济
↑(三)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 原因 ˉ1.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 基础。 2.公有制控制着国民经济命脉 加3.公有制适应社会主义社会生产 力的发展要求
( 三) 坚 持 公 有 制 主 体 地 位 的 原 因: 1. 公 有 制 是 社 会 主 义 制 度 的 经 济 基 础。 2. 公 有 制 控 制 着 国 民 经 济 命 脉。 3. 公 有 制 适 应 社 会 主 义 社 会 生 产 力 的 发 展 要 求
4.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 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是社会 经济的“领头羊”,它能保证国民 经济的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同时 带动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主义公有 制经济共同发展
4. 在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条 件 下, 公 有 制 经 济, 特 别 是 国 有 经 济 是 社 会 经 济 的“ 领 头 羊” , 它 能 保 证 国 民 经 济 的 社 会 主 义 发 展方 向, 同 时, 带 动 非 公 有 制 经 济 和 社 会 主 义 公 有 制 经 济 共 同 发 展
(四)怎样坚持公有制的主体 地位 1.要坚持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 中的优势。 加2.要坚持公有资产质的提高。 加3.要坚持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 命脉 4.要不断发展和壮大公有制自身
( 四) 怎 样 坚 持 公 有 制 的 主 体 地 位 1. 要 坚 持 公 有 资 产 在 社 会 总 资 产 中 的 优 势。 2. 要 坚 持 公 有 资 产 质 的 提 高。 3. 要 坚 持 国 有 经 济 控 制 国 民 经 济 命 脉。 4. 要 不 断 发 展 和 壮 大 公 有 制 自 身
、(五)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 济的健康发展 1.保证以公有制为主体和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 展的有机统 以公有制为主体和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 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经 济制度,这是由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状况决 定的,是为了更好地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国家 …的经济实力,增加人民收入,改善和提高人民的 生活水平,巩固社会主义制度
( 五) 鼓 励 和 引 导 非 公 有 制 经 济 的 健 康 发 展 1. 保证以公有制为主体和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 展的有机统一 以公有制为主体和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 是我 国 必 须 长 期 坚 持 的 一 项 基 本 经 济 制 度,这是由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状况决 定的,是为了更好地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国家 的经济实力,增加人民收入,改善和提高人民的 生活水平,巩固社会主义制度
2.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1)大力宣传非公有制经济在现 阶段的地位和作用 (2)把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纳入 宏观经济管理范围 (3)应切实保护非公有制国经济 的合法利益。 (4)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过 程中的监督和管理
2. 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1) 大 力 宣 传 非 公 有 制 经 济 在 现 阶 段 的 地 位 和 作 用。 (2) 把 非 公 有 制 经 济 的 发 展 纳 入 宏 观 经 济 管 理 范 围。 (3) 应 切 实 保 护 非 公 有 制 国 经 济 的 合 法 利 益。 (4) 加 强 对 非 公 有 制 经 济 发 展 过 程 中 的 监 督 和 管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