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建筑消防系统组成及应用 主讲:吴选忠 20059-2006.1
第二章 建筑消防系统组成及应用 主讲:吴选忠 2005.9-2006.1
第一节建筑消防系统构成方案 1.1防火分类 民用建筑的防火分类P215 1、高层建筑 〈1〉定义 〈2)分类:表2414-1 2、低层建筑 〈1〉定义 〈2〉分类:表2414-2 、防火保护对象分类 1、特级保护对象:超高层(建筑高度超过100m) 2、一级保护对象:高层中的一类建筑 3、二级保护对象:高层中的二类和低层中的一类建筑 4、三级保护对象:低层中的二类建筑
第一节 建筑消防系统构成方案 1.1 防火分类 一、民用建筑的防火分类P215 1、高层建筑 〈1〉定义 〈2〉分类:表24.1.4-1 2、低层建筑 〈1〉定义 〈2〉分类:表24.1.4-2 二、防火保护对象分类 1、特级保护对象:超高层(建筑高度超过100m) 2、一级保护对象:高层中的一类建筑 3、二级保护对象:高层中的二类和低层中的一类建筑 4、三级保护对象:低层中的二类建筑
1.2建筑消防系统构成方案 (一)自动监测、自动灭火的自动消防系统 1、系统规模:髙规模、髙标准或中等规模、中等标准 2、组成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全部或几种主要灭火设备的联动灭火系统及连锁减灾子系统 3、适用对象及保护方式 〈1〉特级保护对象:采用全面保护方式 2〉一级保护对象:采用总体保护方式 〈3〉二级保护对象:采用区域或总体保护方式 (二)、自动监测、人工灭火的半自动化消防系统 1、消防规模:低规模、低标准 2、组成:火灾自动报警子系统十消火栓灭火子系统 3、适用对象及保护方式 三级保护对象:采用场所保护方式、重要的也可采用区域保护方式
1.2 建筑消防系统构成方案 (一)自动监测、自动灭火的自动消防系统 1、系统规模:高规模、高标准或中等规模、中等标准 2、组成: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全部或几种主要灭火设备的联动灭火系统及连锁减灾子系统。 3、适用对象及保护方式 〈1〉特级保护对象:采用全面保护方式 〈2〉一级保护对象:采用总体保护方式 〈3〉二级保护对象:采用区域或总体保护方式 (二)、自动监测、人工灭火的半自动化消防系统 1、消防规模:低规模、低标准 2、组成:火灾自动报警子系统+消火栓灭火子系统 3、适用对象及保护方式 三级保护对象:采用场所保护方式、重要的也可采用区域保护方式
第二节建筑消防系统构成 2.1消防系统方块结构图 中控室火灾现场火灾 手动控 报警装置报警装置 制装置 现场正常 自动报警 联动、灭火 灭火 状态整定值 控制器 装置「执行器「1现场 消防联 检测反 锁系统 馈装置
第二节 建筑消防系统构成 2.1消防系统方块结构图
消防系统结构组成及分类 〈一〉方块结构图:包括自动报警(监测)子系统及自动灭火子系统 1、自动报警控制器 2、中控室火灾报警装置 3、消防联锁系统 4、联动装置 5、灭火执行器 6、灭火现场 7、检测反馈装置 8、现场火灾报警装置 9、手动控制装置 〈二〉监控系统分类 1、单级自动监控系统 2、多级自动监控系统
消防系统结构组成及分类 〈一〉方块结构图:包括自动报警(监测)子系统及自动灭火子系统 1、自动报警控制器 2、中控室火灾报警装置 3、消防联锁系统 4、联动装置 5、灭火执行器 6、灭火现场 7、检测反馈装置 8、现场火灾报警装置 9、手动控制装置 〈二〉监控系统分类 1、单级自动监控系统 2、多级自动监控系统
2.2建筑消防系统主要装置1 〈一〉火灾报警探测器 1、自动探测器 〈1)〉用途:监测现场火情 〈2〉工作机理:将现场火灾信息(烟、光、温度)转换成电气信号送至报警控制器 2、手动报警按纽 〈1)〉用途:发出火情信号 〈2〉工作机理:以人工方式产生机械信号→转换成电信号→送至报警控制器 〈二〉火灾报警探测器 用途:接收火灾探测器送来的火警信号,经过运算(逻辑运算)、处理后认定火 灾,发出指令信号 2、工作机理:采集信号送入中央处理器→与数据库类比→确认火警→启动接口驱动 程序→开启相关接口→驱动相关设备 3、基本功能 〈1〉接收火警信号并确认 〈2〉启动火灾报警装置,如声、光报警等 〈3〉启动灭火联动装置,驱动各灭火设备 〈4〉启动连锁减灾系统,驱动各减灾设备。 〈5〉启动自动记录设备
2.2 建筑消防系统主要装置1 〈一〉火灾报警探测器 1、自动探测器 〈1〉用途:监测现场火情 〈2〉工作机理:将现场火灾信息(烟、光、温度)转换成电气信号送至报警控制器 2、手动报警按纽 〈1〉用途:发出火情信号 〈2〉工作机理: 以人工方式产生机械信号→转换成电信号→送至报警控制器 〈二〉火灾报警探测器 1、用途:接收火灾探测器送来的火警信号,经过运算(逻辑运算)、处理后认定火 灾,发出指令信号。 2、工作机理:采集信号送入中央处理器→与数据库类比→确认火警→启动接口驱动 程序→开启相关接口→驱动相关设备 3、基本功能 〈1〉接收火警信号并确认 〈2〉启动火灾报警装置,如声、光报警等。 〈3〉启动灭火联动装置,驱动各灭火设备。 〈4〉启动连锁减灾系统,驱动各减灾设备。 〈5〉启动自动记录设备
2.2建筑消防系统主要装置2 〈三〉报警显示装置 1、组成:故障灯、故障蜂鸣器、火灾事故光字牌及火灾警铃等 2、分类 〈1〉预告报警显示 〈2〉紧急报警显示 3、用途:以声光向人们提示火灾与事故的发生 〈四〉灭火装置 1、组成:灭火器械和灭火介质 2、用途:灭火 3、种类: 〈1〉室内消火栓灭火系统:由消防蓄水池、管路及室内消火栓等设备组成。 〈2〉室内喷洒水灭火系统:由自动喷洒头、管路、控制装置及压力水源等组成 〈3〉水帘与小幕系统:由喷头、管路及控制阀等。 〈4〉二氧化碳灭火器:由贮存二氧化碳的容器(钢瓶)、瓶头阀、管道、喷嘴、操 作系统及其附属设备等组成。 〈5〉卤代烷灭火器:由贮存卤代烷的钢瓶、启动阀、控制阀及喷头等
2.2 建筑消防系统主要装置2 〈三〉报警显示装置 1、组成:故障灯、故障蜂鸣器、火灾事故光字牌及火灾警铃等。 2、分类: 〈1〉预告报警显示 〈2〉紧急报警显示 3、用途:以声光向人们提示火灾与事故的发生。 〈四〉灭火装置 1、组成:灭火器械和灭火介质 2、用途:灭火 3、种类: 〈1〉室内消火栓灭火系统:由消防蓄水池、管路及室内消火栓等设备组成。 〈2〉室内喷洒水灭火系统:由自动喷洒头、管路、控制装置及压力水源等组成。 〈3〉水帘与小幕系统:由喷头、管路及控制阀等。 〈4〉二氧化碳灭火器:由贮存二氧化碳的容器(钢瓶)、瓶头阀、管道、喷嘴、操 作系统及其附属设备等组成。 〈5〉卤代烷灭火器:由贮存卤代烷的钢瓶、启动阀、控制阀及喷头等
2.2建筑消防系统主要装置3 〈五〉减灾装置 1、用途:有效地防止火灾蔓延。 2、种类:(主要减灾装置) 〈1)防火门 2〉防火卷帘门 〈3〉防排烟设备:通常由排烟风机、风管路、排烟口、防烟垂帘及控制阀 等构成 〈4〉火灾事故广播网:负责发出火灾通知、命令、指挥人员安全疏散。主 要由扩音机、扬声器及控制装置等构成。 〈5〉应急照明灯:包括事故照明灯与疏散照明灯,通常采用白炽灯 〈6)〉消防电话(消防对讲通讯系统) 〈7〉消防电梯
2.2 建筑消防系统主要装置3 〈五〉减灾装置 1、用途:有效地防止火灾蔓延。 2、种类:(主要减灾装置): 〈1〉防火门 〈2〉防火卷帘门 〈3〉防排烟设备:通常由排烟风机、风管路、排烟口、防烟垂帘及控制阀 等构成。 〈4〉火灾事故广播网:负责发出火灾通知、命令、指挥人员安全疏散。主 要由扩音机、扬声器及控制装置 等构成。 〈5〉应急照明灯:包括事故照明灯与疏散照明灯,通常采用白炽灯。 〈6〉消防电话(消防对讲通讯系统) 〈7〉消防电梯
2.3建筑消防系统构成模式1 〈一〉区域消防系统 Ⅰ、适用场所(对象):建筑规模小,控制设备(被保护对象)不多的建筑物。 2、特点 〈1〉该系统保护对象仅为某一区域或某一局部范围 〈2〉系统中只有一台区域报警器 〈3〉系统具有独立处理火灾事故的能力,具有基本的火灾报警与联动控制系统,可 实现楼层的纵向火灾报警及纵向联动控制。 〈二〉集中消防系统 、使用场所:建筑规模较大,保护对象少而分散,或被保护对象没有条件设置区域 报警器的建筑物 2、特点: 〈1〉系统报警和联动报警一般采用总线的方式 〈2〉系统应设置消防控制室,集中报警控制器及其附属设备应安置在消防控制室内
2.3 建筑消防系统构成模式1 〈一〉区域消防系统 1、适用场所(对象):建筑规模小,控制设备(被保护对象)不多的建筑物。 2、特点: 〈1〉该系统保护对象仅为某一区域或某一局部范围 〈2〉系统中只有一台区域报警器 〈3〉系统具有独立处理火灾事故的能力,具有基本的火灾报警与联动控制系统,可 实现楼层的纵向火灾报警及纵向联动控制。 〈二〉集中消防系统 1、使用场所:建筑规模较大,保护对象少而分散,或被保护对象没有条件设置区域 报警器的建筑物。 2、特点: 〈1〉系统报警和联动报警一般采用总线的方式 〈2〉系统应设置消防控制室,集中报警控制器及其附属设备应安置在消防控制室内
2.3建筑消防系统构成模式2 〈三〉区域一集中消防系统 、适用场所:使用于规模较大,保护控制对象较多,有条件设置区域报警控制器且 需要集中管理或控制的场所 2、特点: 〈1〉系统可实现按每个监控区域由区域报警控制器控制的横向联动灭火控制 〈2〉火灾报警是由各区域报警器实现,并由区域报警器纵向发送至集中报警器。 3〉消防电话及广播系统由总机控制各层分机及广播喇叭,实现按楼层或区域的纵 向控制。 〈四〉控制中心消防系统 1、适用场所:建筑规模大、需要集中管理的群体建筑及超髙层建筑 2、特点 〈1〉系统能显示各消防控制室的总状态信号并负责总体灭火的联络与调度 〈2〉系统·般采用二级管理制度
2.3 建筑消防系统构成模式2 〈三〉区域-集中消防系统 1、适用场所:使用于规模较大,保护控制对象较多,有条件设置区域报警控制器且 需要集中管理或控制的场所 2、特点: 〈1〉系统可实现按每个监控区域由区域报警控制器控制的横向联动灭火控制。 〈2〉火灾报警是由各区域报警器实现,并由区域报警器纵向发送至集中报警器。 〈3〉消防电话及广播系统由总机控制各层分机及广播喇叭,实现按楼层或区域的纵 向控制。 〈四〉控制中心消防系统 1、适用场所:建筑规模大、需要集中管理的群体建筑及超高层建筑。 2、特点: 〈1〉系统能显示各消防控制室的总状态信号并负责总体灭火的联络与调度。 〈2〉系统一般采用二级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