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公报 (月刊) 2020年第1期(总第109期) 2020年2月 目录 ☆区政府及办公室文件 关于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更名及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 关于开展翔安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7 关于孙进兴正式任职的通知 8 关于洪志强等任免职的通知 关于同意延期提交新店镇“12·24”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关于同意延期提交新店镇“1·6”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关于印发2020年翔安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目录索引 202019年11-12月区政府及办公室文件目录索引 电话(TEL):0592-7889988 传真(FAX):0592-7889222
厦 门 市 翔 安 区 人 民 政 府 公 报 (月 刊) 2020 年第 1 期(总第 109 期) 2020 年 2 月 目 录 ☆区政府及办公室文件 1 关于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更名及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 3 关于开展翔安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7 关于孙进兴正式任职的通知 8 关于洪志强等任免职的通知 9 关于同意延期提交新店镇“12·24”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9 关于同意延期提交新店镇“1·6”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10 关于印发 2020 年翔安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 目录索引 20 2019 年 11-12 月区政府及办公室文件目录索引 电话(TEL):0592-7889988 传真(FAX):0592-7889222
区政府及办公室文件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更名及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 厦翔政〔2020〕6号 各镇(街),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因机构改革、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将翔安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更名 为翔安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简称“区森防指”),并对组成单位和人员进行相应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总指挥:潘全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第一副总指挥:王婴水(副区长) 副总指挥:祝真平(政府办副主任) 张振刚(人武部副部长) 叶建庭(农业农村局局长) 马志坚(应急管理局局长) 黄水盼(公安分局副局长) 叶一帆(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 员:廖锦水(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陈书东(统战部副部长) 郭三温(发改局局长) 郑彦(教育局局长) 李木林(工信局局长) 卓志坚(民政局局长) 纪春林(财政局局长) 刘清乐(建设局局长) 王学文(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蔡阿在(文旅局局长) 陈闽生(卫健局局长) 毛永革(退役军人局副局长) 2020.2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公报
区政府及办公室文件 2020.2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公报 1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更名及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 厦翔政〔2020〕6 号 各镇(街),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因机构改革、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将翔安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更名 为翔安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简称“区森防指”),并对组成单位和人员进行相应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总 指 挥:潘全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第一副总指挥:王婴水(副区长) 副 总 指 挥:祝真平(政府办副主任) 张振刚(人武部副部长) 叶建庭(农业农村局局长) 马志坚(应急管理局局长) 黄水盼(公安分局副局长) 叶一帆(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 员:廖锦水(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陈书东(统战部副部长) 郭三温(发改局局长) 郑 彦(教育局局长) 李木林(工信局局长) 卓志坚(民政局局长) 纪春林(财政局局长) 刘清乐(建设局局长) 王学文(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蔡阿在(文旅局局长) 陈闽生(卫健局局长) 毛永革(退役军人局副局长)
区政府及办公室文件 洪军(应急管理局三级调研员 叶永友(市政园林局局长) 郑良(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少希(森林派出所所长) 刘道伦(检察院副检察长) 洪本生(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林立忠(资源规划分局局长) 陈昭宏(供电分局副局长) 洪荣林(气象局局长) 许庆军(大嶝街道主任) 王达(新店镇镇长) 连海根(马巷镇镇长) 黄亚祥(内厝镇镇长) 洪求瑛(新圩镇镇长) 曾清根(大帽山农场第一书记) 范金城(电信局总经理) 林东明(移动分公司总经理) 吕甦(联通分公司总经理)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马志坚兼任,洪军兼任 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农业农村局王学文、森林派出所张少希、消防救援大队洪本生兼 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由区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按职责任务明确。今后成 员单位或办公室人员如有调整,由调整后的同志自然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0 (此件主动公开) 2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公报2020.2
区政府及办公室文件 2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公报 2020.2 洪 军(应急管理局三级调研员) 叶永友(市政园林局局长) 郑 良(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少希(森林派出所所长) 刘道伦(检察院副检察长) 洪本生(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林立忠(资源规划分局局长) 陈昭宏(供电分局副局长) 洪荣林(气象局局长) 许庆军(大嶝街道主任) 王 达(新店镇镇长) 连海根(马巷镇镇长) 黄亚祥(内厝镇镇长) 洪求瑛(新圩镇镇长) 曾清根(大帽山农场第一书记) 范金城(电信局总经理) 林东明(移动分公司总经理) 吕 甦(联通分公司总经理)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马志坚兼任,洪军兼任 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农业农村局王学文、森林派出所张少希、消防救援大队洪本生兼 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由区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按职责任务明确。今后成 员单位或办公室人员如有调整,由调整后的同志自然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0 年 1 月 20 日 (此件主动公开)
区政府及办公室文件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翔安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厦翔政〔2020〕7号 各镇(街),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 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七次全国 人口普查的通知》(闽政〔2019]11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厦门市第七次 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厦府〔2019]39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高度重视,强化责任,确保普查任务落到实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 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 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 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内容主要调查人 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 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口发展进入重要转折期 开展的一项重大囯情国力调查,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指导未来经济转型升级、推动 深化改革的重要决策依据。通过普查,将全面查清我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 住房等方面情况,准确把握我区人口变化和发展趋势,为完善人口、社会公共政策措 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夯实高质量发展基 础,加快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各 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 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任务 压实责任,把握普查重点,创新统计方法,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各项任务。 二、依法依规,有序推进,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各级各部门务必要树立“一盘棋 思想,各司其职、齐心协力,有力有效推进普查工作落实, 2020.2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公报
区政府及办公室文件 2020.2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公报 3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翔安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厦翔政〔2020〕7 号 各镇(街),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 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 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七次全国 人口普查的通知》(闽政〔2019〕11 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厦门市第七次 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厦府〔2019〕397 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确保普查任务落到实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 2020 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标准时点是 2020 年 11 月 1 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 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 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内容主要调查人 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 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口发展进入重要转折期 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指导未来经济转型升级、推动 深化改革的重要决策依据。通过普查,将全面查清我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 住房等方面情况,准确把握我区人口变化和发展趋势,为完善人口、社会公共政策措 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夯实高质量发展基 础,加快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各 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 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任务、 压实责任,把握普查重点,创新统计方法,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各项任务。 二、依法依规,有序推进,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各级各部门务必要树立“一盘棋” 思想,各司其职、齐心协力,有力有效推进普查工作落实
区政府及办公室文件 是增强法制性,坚持依法普查、依法行政。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 共和囯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 要求,严肃普查纪律,将依法普查、依法行政切实落实到普查工作的全过程。普查取 得的数据应严格限定用于普查本身的用途,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行政管理工作 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 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是提高规范性,不断强化数据质量控制和管理。各级普查机构要认真执行人口 普查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普查工作的规范性,坚守数据质量生命线,坚持查实情、 报真数,不断加大一线普查队伍的培训和管理力度,确保普查数据经得住社会监督和 历史检验。要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和数据质量控制制度,严格实行全过程质量管 理,强化工作检查和质量抽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完整 三是发挥创新性,有效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和资料共享。各级普查机构要善用电子 化方式进行数据登记,积极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广泛运用部门行政记录,大 力推进大数据在普查工作中的创新应用,切实增强数据采集的效率、可靠性、真实性 和完整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特别是公安、卫健、民政、人社等应积极向普查机构 提供部门基础资料,并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 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四是强化问责制,建立健全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统计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 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査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为普 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责 任人,由统计机构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 织(人事)部门。 三、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有力,确保普查任务顺利开展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 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镇(街)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统一领 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对普查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加以协调推进。区委、区政府高度 重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专门成立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区 人口普查的组织与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 织和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紧密配合、密切协作,同时建立各成员单位联 4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公报2020.2
区政府及办公室文件 4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公报 2020.2 一是增强法制性,坚持依法普查、依法行政。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 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 要求,严肃普查纪律,将依法普查、依法行政切实落实到普查工作的全过程。普查取 得的数据应严格限定用于普查本身的用途,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行政管理工作 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 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是提高规范性,不断强化数据质量控制和管理。各级普查机构要认真执行人口 普查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普查工作的规范性,坚守数据质量生命线,坚持查实情、 报真数,不断加大一线普查队伍的培训和管理力度,确保普查数据经得住社会监督和 历史检验。要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和数据质量控制制度,严格实行全过程质量管 理,强化工作检查和质量抽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完整。 三是发挥创新性,有效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和资料共享。各级普查机构要善用电子 化方式进行数据登记,积极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广泛运用部门行政记录,大 力推进大数据在普查工作中的创新应用,切实增强数据采集的效率、可靠性、真实性 和完整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特别是公安、卫健、民政、人社等应积极向普查机构 提供部门基础资料,并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 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四是强化问责制,建立健全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统计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 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为普 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责 任人,由统计机构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 织(人事)部门。 三、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有力,确保普查任务顺利开展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 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镇(街)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统一领 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对普查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加以协调推进。区委、区政府高度 重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专门成立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区 人口普查的组织与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 织和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紧密配合、密切协作,同时建立各成员单位联
区政府及办公室文件 络员制度,扎实推进普查各项工作。各镇(街)要在2020年2月25日前成立相应的 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各村(居)应在2020年2月25日前 组建普查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的普查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村(居)两委和社区网 格员的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要强化工作部署,夯实要素保障。各级普查机构要及时与上级统计部门沟通对 接,尽快制定具体的普查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和时间任务表,切实做到各项工作、各 个环节都有章可循,于法有据。普査经费由区财政统筹,列入区统计局年度财政预算, 根据普查工作需要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各镇(街)根据实际情况配套相关经费。要厉 行节约、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级普査机构要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 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应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 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 二要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宣传动员是贯穿普查始终的一项重要工作, 有利于提升群众对普查工作的知晓度和提高普查工作效率。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 和新闻媒体单位研究制定具体的宣传工作方案,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组织和报道工 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等宣传渠道,广泛深入开展人口普 查的重大意义、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宣传,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 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査工作营造“家喻户晓、人人配合”的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厦门市翔安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名单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0.2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公报
区政府及办公室文件 2020.2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公报 5 络员制度,扎实推进普查各项工作。各镇(街)要在 2020 年 2 月 25 日前成立相应的 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各村(居)应在 2020 年 2 月 25 日前 组建普查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的普查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村(居)两委和社区网 格员的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一要强化工作部署,夯实要素保障。各级普查机构要及时与上级统计部门沟通对 接,尽快制定具体的普查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和时间任务表,切实做到各项工作、各 个环节都有章可循,于法有据。普查经费由区财政统筹,列入区统计局年度财政预算, 根据普查工作需要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各镇(街)根据实际情况配套相关经费。要厉 行节约、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级普查机构要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 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应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 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 二要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宣传动员是贯穿普查始终的一项重要工作, 有利于提升群众对普查工作的知晓度和提高普查工作效率。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 和新闻媒体单位研究制定具体的宣传工作方案,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组织和报道工 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等宣传渠道,广泛深入开展人口普 查的重大意义、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宣传,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 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营造“家喻户晓、人人配合”的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厦门市翔安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名单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0 年 1 月 20 日 (此件主动公开)
区政府及办公室文件 附件 厦门市翔安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潘全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陈雪梨(区统计局局长) 柯友汉(区政府办二级调研员) 陈红旗(区卫健局副局长) 陈敬泽(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员:廖锦水(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水兴(区委台港澳办主任) 陈国委(区发改局副局长) 李民强(区教育局副局长) 黄曾汉[区统战部(民宗局)侨办副主任] 叶建清(区民政局副局长) 朱孔建(区司法局四级副调研员) 李万利(区财政局四级调研员) 林振亮(区人社局区社保中心主任) 王华兴(区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陈鸿兴(区建设局副局长) 陈东海(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世强(区文旅局二级调研员) 黄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林红玉(区统计局副局长) 吴江生(区税务局副局长) 张振刚(区人武部副部长) 曾诸军(区社会经济综合调查队队长) 卓金昭(大嶝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昆乔(新店镇常务副镇长) 王跃武(马巷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6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公报2020.2
区政府及办公室文件 6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公报 2020.2 附件 厦门市翔安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潘全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陈雪梨(区统计局局长) 柯友汉(区政府办二级调研员) 陈红旗(区卫健局副局长) 陈敬泽(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 员:廖锦水(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水兴(区委台港澳办主任) 陈国委(区发改局副局长) 李民强(区教育局副局长) 黄曾汉[区统战部(民宗局)侨办副主任] 叶建清(区民政局副局长) 朱孔建(区司法局四级副调研员) 李万利(区财政局四级调研员) 林振亮(区人社局区社保中心主任) 王华兴(区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陈鸿兴(区建设局副局长) 陈东海(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世强(区文旅局二级调研员) 黄 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林红玉(区统计局副局长) 吴江生(区税务局副局长) 张振刚(区人武部副部长) 曾诸军(区社会经济综合调查队队长) 卓金昭(大嶝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昆乔(新店镇常务副镇长) 王跃武(马巷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区政府及办公室文件 王广兵(内厝镇副镇长) 郑硕坚(新圩镇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有关第七次全 国人口普查的政策和工作部署,负责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 普查中的重大问题。今后小组成员因职务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接任者自动履行相应职 责,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在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人口 普查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局长陈雪梨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区统 计局副局长林红玉兼任,副主任由区社会经济综合调查队队长曾诸军兼任,办公室成 员由区统计局人口普查工作组及各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 各镇(街)要抓紧成立相应的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辖区普 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孙进兴正式任职的通知 厦翔政〔2020〕10号 各镇(街),区直各办、局 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决定正式任用 孙进兴为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2018年12月算起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0.2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公报
区政府及办公室文件 2020.2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公报 7 王广兵(内厝镇副镇长) 郑硕坚(新圩镇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有关第七次全 国人口普查的政策和工作部署,负责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 普查中的重大问题。今后小组成员因职务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接任者自动履行相应职 责,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在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人口 普查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局长陈雪梨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区统 计局副局长林红玉兼任,副主任由区社会经济综合调查队队长曾诸军兼任,办公室成 员由区统计局人口普查工作组及各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 各镇(街)要抓紧成立相应的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辖区普 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孙进兴正式任职的通知 厦翔政〔2020〕10 号 各镇(街),区直各办、局: 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决定正式任用: 孙进兴为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 2018 年 12 月算起。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0 年 1 月 16 日 (此件主动公开)
区政府及办公室文件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洪志强等任免职的通知 厦翔政〔2020〕11号 各镇(街),区直各办、局 因机构更名,经研究决定: 洪志强任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副局长(保留正处长级),免去其厦门市翔 安区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卓根旺任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副局长(继续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原试用期 合并计算),免去其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职务; 陈鸿兴任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副局长(挂职),免去其厦门市翔安区建设 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彭财镇任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四级调研员,免去其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四 级调研员职级; 免去刘清乐的厦门市翔安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8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公报2020.2
区政府及办公室文件 8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公报 2020.2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洪志强等任免职的通知 厦翔政〔2020〕11 号 各镇(街),区直各办、局: 因机构更名,经研究决定: 洪志强任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副局长(保留正处长级),免去其厦门市翔 安区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卓根旺任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副局长(继续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原试用期 合并计算),免去其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职务; 陈鸿兴任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副局长(挂职),免去其厦门市翔安区建设 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彭财镇任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四级调研员,免去其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四 级调研员职级; 免去刘清乐的厦门市翔安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0 年 2 月 17 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