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号之争 下午3时整,中共党内五老之一、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林伯渠宣布新中国成 立大典开始。毛泽东主席操着浓重的湖南口音庄严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 人民政府已于本日成立了!” 目录 1.有“人民”就可以不要“民主”二字 2.周恩来设宴请教长者一一应邀者之一张元济 3.周恩来设宴请教长者一一应邀者之二符定 4.周恩来设宴请教长者一一应邀者之三马寅初 5.周恩来设宴请教长者一一应邀者之四沈钧儒 6.周恩来设宴请教长者一一应邀者之五陈嘉庚 7.周恩来设宴请教长者一一应邀者之六司徒美堂 1.有“人民”就可以不要“民主”二字 新国号应该叫“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还是叫“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问题 成了政府组织法起草小组成员激烈争论的一个焦点。 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后,下设的六个工作小组于6月18日分别举 行了第一次小组会议。 根据新政协筹备会的安排,由第四小组负责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组织法》。 第四小组组长为董必武,副组长为黄炎培。黄炎培不在北平时,由清华大学教授 张奚若代替。秘书为赖亚力。组员有张文、沈钧儒、张东荪、胡厥文等22人, 全组共25人 第四小组在召开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广泛地交换意见。由于没有准备,没有参 考资料,带有一些漫谈的性质。会上推举张志让等7人准备一个讨论提纲,以便 小组全体会上讨论。 7月8日,第四小组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根据所拟的“政府组织法中的基本问题”进行了讨论,并推举董必武、张奚 若、阎宝航、王昆仑、张志让5人负责起草政府组织法的初步草案。 接着,起草委员会于7月9日、7月29日和8月17日三次开会,征询了钱端升
国号之争 下午 3 时整,中共党内五老之一、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林伯渠宣布新中国成 立大典开始。毛泽东主席操着浓重的湖南口音庄严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 人民政府已于本日成立了!” 目录 1.有“人民”就可以不要“民主”二字 2.周恩来设宴请教长者——应邀者之一张元济 3.周恩来设宴请教长者——应邀者之二符定一 4.周恩来设宴请教长者——应邀者之三马寅初 5.周恩来设宴请教长者——应邀者之四沈钧儒 6.周恩来设宴请教长者——应邀者之五陈嘉庚 7.周恩来设宴请教长者——应邀者之六司徒美堂 1.有“人民”就可以不要“民主”二字 新国号应该叫“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还是叫“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问题 成了政府组织法起草小组成员激烈争论的一个焦点。 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后,下设的六个工作小组于 6 月 18 日分别举 行了第一次小组会议。 根据新政协筹备会的安排,由第四小组负责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组织法》。 第四小组组长为董必武,副组长为黄炎培。黄炎培不在北平时,由清华大学教授 张奚若代替。秘书为赖亚力。组员有张文、沈钧儒、张东荪、胡厥文等 22 人, 全组共 25 人。 第四小组在召开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广泛地交换意见。由于没有准备,没有参 考资料,带有一些漫谈的性质。会上推举张志让等 7 人准备一个讨论提纲,以便 小组全体会上讨论。 7 月 8 日,第四小组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根据所拟的“政府组织法中的基本问题”进行了讨论,并推举董必武、张奚 若、阎宝航、王昆仑、张志让 5 人负责起草政府组织法的初步草案。 接着,起草委员会于 7 月 9 日、7 月 29 日和 8 月 17 日三次开会,征询了钱端升
王之相、邓初民等政法方面专家的意见,写成了政府组织法草案初稿 8月17日下午,第四小组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修正通过了组织法的初步草案, 提交新政协筹备会常委会 此后,常委会于8月26日召开了第四次会议,指定黄炎培、马叙伦、张奚若、 李立三和董必武对初步草案进行再研究再修改。 9月13日,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对政府组织法草案又作了文字修改。9月 17日,新政协筹备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原则上通过政府组织法草案,然后提交政 协第一届全体会议讨论通过 新国号应该叫“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是叫“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这个争论 就是在第四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提出并展开的。 在起草政府组织法草案过程中,第四小组成员和有关专家对国家属性、政府组织 的基本原则、民主集中制、国家最高政权机关产生的方法、人民委员会的组织 最髙行政机构的名称、政务院及其下属各部机构的组织,还有人民革命军事委员 会、人民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署的组织和隶属关系等问题的讨论, 意见基本上趋于一致,没有什么大的争论。 意见分歧最大、争论最激烈的是关于新中国的国号:到底是叫“中华人民民主共 和国”好,还是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后面是否要加上 “中华民国”的简称? 6月15日,毛泽东在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致辞时,最后呼喊的三个 口号,有一个是“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万岁!” 在新政协筹备委员会的组织条例中,也提到要建立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之方 案 在7月9日举行的第四小组第二次会议上,清华大学教授张奚若对“中华人民民 主共和国”的称呼提出了质疑。 张奚若说:“有几位老先生嫌‘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名字太长,他们说,应 该去掉‘民主’二字,我看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好。” 张奚若一副学者风度,语调显得有点激动,继续说:“有人民就可以不要‘民主 二字了,岂有人民而不民主的呢?且民主一词 democracy来自希腊,原意与人民 相同。去掉‘民主’二字后,从以下解释也很容易明白:为共和而非专制,是民
王之相、邓初民等政法方面专家的意见,写成了政府组织法草案初稿。 8 月 17 日下午,第四小组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修正通过了组织法的初步草案, 提交新政协筹备会常委会。 此后,常委会于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次会议,指定黄炎培、马叙伦、张奚若、 李立三和董必武对初步草案进行再研究再修改。 9 月 13 日,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对政府组织法草案又作了文字修改。9 月 17 日,新政协筹备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原则上通过政府组织法草案,然后提交政 协第一届全体会议讨论通过。 新国号应该叫“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是叫“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这个争论 就是在第四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提出并展开的。 在起草政府组织法草案过程中,第四小组成员和有关专家对国家属性、政府组织 的基本原则、民主集中制、国家最高政权机关产生的方法、人民委员会的组织、 最高行政机构的名称、政务院及其下属各部机构的组织,还有人民革命军事委员 会、人民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署的组织和隶属关系等问题的讨论, 意见基本上趋于一致,没有什么大的争论。 意见分歧最大、争论最激烈的是关于新中国的国号:到底是叫“中华人民民主共 和国”好,还是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后面是否要加上 “中华民国”的简称? 6 月 15 日,毛泽东在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致辞时,最后呼喊的三个 口号,有一个是“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万岁!” 在新政协筹备委员会的组织条例中,也提到要建立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之方 案。 在 7 月 9 日举行的第四小组第二次会议上,清华大学教授张奚若对“中华人民民 主共和国”的称呼提出了质疑。 张奚若说:“有几位老先生嫌‘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名字太长,他们说,应 该去掉‘民主’二字,我看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好。” 张奚若一副学者风度,语调显得有点激动,继续说:“有人民就可以不要‘民主’ 二字了,岂有人民而不民主的呢?且民主一词 democracy 来自希腊,原意与人民 相同。去掉‘民主’二字后,从以下解释也很容易明白:为共和而非专制,是民
主而非君主,是人民而非布尔乔亚的国家。再说,人民是指工人、农民、小资产 阶级、民族资产阶级,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人民黄炎培和张志让两人主 张要用“民主”二字,他们的看法被整理成书面意见:“我国国名似可将原拟中 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简称中华民国或中华民主国。将来进入 社会主义阶段后即可改称中华社会主义民主国。” 以后经过反复讨论和征求意见,确定把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改为中华人民共和 国 9月22日,董必武在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上报告中央人民这个概念已经把民主 的意思表达出来了,不必再重复写上‘民主’二字 张奚若发言后,中国民主促进会的代表雷洁琼说:“如果国名太长,使用时不作 全称即须注明是简称。”政府组织法起草经过时说:“国家名称的问题,本来过 去写文章或演讲,许多人都用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黄炎培、张志让两先生曾写 过一个节略,主张用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在第四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中, 张奚若先生以为用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不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我们现在采用 了最后这个名称,因为共和国说明了我们的国体,‘人民’二字在我们今天新民 主主义的中国是指工、农、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四个阶级的人,它有确定 的解释,这已经把人民民主专政的意思表达出来,不必再把‘民主’二字重复一 次了。 然而,在国号后面仍拖着一个“尾巴”。在提交给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的文件中, 共同纲领和政府组织法中,国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后,都带着一个括号,里 面写着“简称中华民国”6个字。这容易使人把它与辛亥革命时建立的“中华民 国”混为一谈,造成误解。 摘自:于江编著《开国大典6小时一大典背后的秘闻》一文
主而非君主,是人民而非布尔乔亚的国家。再说,人民是指工人、农民、小资产 阶级、民族资产阶级,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人民黄炎培和张志让两人主 张要用“民主”二字,他们的看法被整理成书面意见:“我国国名似可将原拟中 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简称中华民国或中华民主国。将来进入 社会主义阶段后即可改称中华社会主义民主国。” 以后经过反复讨论和征求意见,确定把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改为中华人民共和 国。 9 月 22 日,董必武在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上报告中央人民这个概念已经把民主 的意思表达出来了,不必再重复写上‘民主’二字。 张奚若发言后,中国民主促进会的代表雷洁琼说:“如果国名太长,使用时不作 全称即须注明是简称。”政府组织法起草经过时说:“国家名称的问题,本来过 去写文章或演讲,许多人都用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黄炎培、张志让两先生曾写 过一个节略,主张用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在第四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中, 张奚若先生以为用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不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我们现在采用 了最后这个名称,因为共和国说明了我们的国体,‘人民’二字在我们今天新民 主主义的中国是指工、农、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四个阶级的人,它有确定 的解释,这已经把人民民主专政的意思表达出来,不必再把‘民主’二字重复一 次了。” 然而,在国号后面仍拖着一个“尾巴”。在提交给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的文件中, 共同纲领和政府组织法中,国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后,都带着一个括号,里 面写着“简称中华民国”6 个字。这容易使人把它与辛亥革命时建立的“中华民 国”混为一谈,造成误解。 摘自:于江编著《开国大典 6 小时--大典背后的秘闻》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