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经济发展概观 、赋税制度的变迁 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
隋唐经济发展概观 一、赋税制度的变迁 二、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
隋唐经济 赋税制度变迁 赋税制度的变迁 1、唐前期的均田制与租庸调制 2、划时代的变革:两税法 3、工商税的勃兴
赋税制度的变迁 隋唐经济 赋税制度变迁 1、唐前期的均田制与租庸调制 2、划时代的变革:两税法 3、工商税的勃兴
隋唐经济 赋税制度变迁 均田制与租庸调制 均田制就是国家颁布的日令 《旧唐书》卷四八《食货志》: 武德七年,始定律令。以度田之制:五尺为步,步二 百四十为亩,亩百为顷。丁男、中男给一顷,笃疾、废 疾给四十亩,寡妻妾三十亩。若为户者加二十亩。所授 之田,十分之二为世业,八为口分。世业之田,身死则 承户者便授之;口分,则收入官,更以给人 《唐六典》卷三《尚书户部》: “凡官人授永业田:亲王一百顷,职事官正一品六十 顷
隋唐经济 赋税制度变迁 均田制与租庸调制 均 田 制 就 是 国 家 颁 布 的 田 令 《旧唐书》卷四八《食货志》: “武德七年,始定律令。以度田之制:五尺为步,步二 百四十为亩,亩百为顷。丁男、中男给一顷,笃疾、废 疾给四十亩,寡妻妾三十亩。若为户者加二十亩。所授 之田,十分之二为世业,八为口分。世业之田,身死则 承户者便授之;口分,则收入官,更以给人”。 《唐六典》卷三《尚书户部》: “凡官人授永业田:亲王一百顷,职事官正一品六十 顷,……
隋唐经济 赋税制度变迁 均田制与租庸调制 田令中的给田、授田并不是实际授予,而是可以占有 土地的限额。 永(世)业、口分田的区别,仅仅反映于户籍的土地 登录上。 与北魏以来的田制相比,唐田令废除了奴婢、耕牛受 田的规定,代之以官人永业田。显示出唐代扶植本朝 官僚和一般地主的用意。同时,唐田令放松了土地买 卖
隋唐经济 赋税制度变迁 田令中的给田、授田并不是实际授予,而是可以占有 土地的限额。 永(世)业、口分田的区别,仅仅反映于户籍的土地 登录上。 与北魏以来的田制相比,唐田令废除了奴婢、耕牛受 田的规定,代之以官人永业田。显示出唐代扶植本朝 官僚和一般地主的用意。同时,唐田令放松了土地买 卖。 均田制与租庸调制
隋唐经济 赋税制度变迁 均田制与租庸调制 租庸调制是国家颁布的贼役令 《旧唐书》卷四八《食货志》: “赋役之法:每丁岁入租粟二石。调则随乡土所产,绫 绢、緬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施者,兼调 绵三两;输布者,麻三斤。凡丁,岁役二旬。若不役, 则收其庸,每日三尺。有事而加役者,旬有五日免其调 旬则租调俱免。通正役,并不过五十日
隋唐经济 赋税制度变迁 均田制与租庸调制 租 庸 调 制 是 国 家 颁 布 的 赋 役 令 《旧唐书》卷四八《食货志》: “赋役之法:每丁岁入租粟二石。调则随乡土所产,绫、 绢、絁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絁者,兼调 绵三两;输布者,麻三斤。凡丁,岁役二旬。若不役, 则收其庸,每日三尺。有事而加役者,旬有五日免其调, 三旬则租调俱免。通正役,并不过五十日
隋唐经济 赋税制度变迁 严格的户籍管理是租庸调 制有效实行的基础和保证 你辉 《唐六典》卷三《尚书户部》 被;可 “百户为里,五里为乡。两京及 州县之郭内分为坊,郊外为村。 里及村、坊皆有正,以司督察。 里正兼课植农桑,催促赋 役 凡男、女始生为黄 四岁为小,十六岁为中,二十 有一为丁,六十为老。每一岁 一造计帐,三年一造户籍。县 以籍成于州,州成于省,户部 唐代乎实残卷 总而领焉
隋唐经济 赋税制度变迁 《唐六典》卷三《尚书户部》 “百户为里,五里为乡。两京及 州县之郭内分为坊,郊外为村。 里及村、坊皆有正,以司督察。 里正兼课植农桑,催促赋 役。……凡男、女始生为黄, 四岁为小,十六岁为中,二十 有一为丁,六十为老。每一岁 一造计帐,三年一造户籍。县 以籍成于州,州成于省,户部 总而领焉。” 严格的户籍管理是租庸调 制有效实行的基础和保证。 唐代手实残卷
隋唐经济 赋税制度变迁 划时代的变革:两税法 唐高宗、武则天以后,直到唐玄宗期间, 土地兼并日益发展,农民逐步失去自己的 土地,按丁征收的租庸调制成为农民沉重 的负担。大量农民破产逃亡,成为地主的 佃户。安史之乱以后,政府无法对户口籍 帐进行有效的控制,按丁征收的租庸调难 以维持
隋唐经济 赋税制度变迁 划时代的变革:两税法 唐高宗、武则天以后,直到唐玄宗期间, 土地兼并日益发展,农民逐步失去自己的 土地,按丁征收的租庸调制成为农民沉重 的负担。大量农民破产逃亡,成为地主的 佃户。安史之乱以后,政府无法对户口籍 帐进行有效的控制,按丁征收的租庸调难 以维持
隋唐经济 赋税制度变迁 划时代的变革:两税法 在租庸调收入日益减少的情况下,唐朝政府的两种 附加税—户税(按户等纳钱)和地税(亩征二升, 初用于备荒)所得收入渐多,到安史之乱以后地位 越发重要。 唐德宗建中元年(780)正月 度租庸调制。颁行两税法 两税法实行后,百姓负担的赋税主要由两部分构成。 部分为谷物,按田亩多少征收。另一部分为税钱, 按户等高下征收
隋唐经济 赋税制度变迁 划时代的变革:两税法 在租庸调收入日益减少的情况下,唐朝政府的两种 附加税——户税(按户等纳钱)和地税(亩征二升, 初用于备荒)所得收入渐多,到安史之乱以后地位 越发重要。 唐德宗建中元年(780)正月 废租庸调制,颁行两税法 两税法实行后,百姓负担的赋税主要由两部分构成。 一部分为谷物,按田亩多少征收。另一部分为税钱, 按户等高下征收
隋唐经济 赋税制度变迁 划时代的变革:两税法 两税法的原则 户无主客,以见(现)居为簿;人无丁中 以贫富为差”。 《唐会要》卷八三《租税》 租庸调两税法 征税标准丁身 财产 国家对百姓赋税征收的标准由税丁转向税产, 这是中国赋役制度发展过程中划时代的变革
征税标准 丁身 财产 租庸调 两税法 隋唐经济 赋税制度变迁 划时代的变革:两税法 两税法的原则: “户无主客,以见(现)居为簿;人无丁中, 以贫富为差 ” 。 ——《唐会要》卷八三《租税》 国家对百姓赋税征收的标准由税丁转向税产, 这是中国赋役制度发展过程中划时代的变革
隋唐经济 赋税制度变迁 工商税的勃兴 安史之乱以后,唐朝为了解决财政困难,先后对 盐、茶、酒实行专卖,控制其生产,垄断其购销, 加价卖于商人出售。茶、酒有时取消专卖而征收 重税。专卖收入以盐利为主
隋唐经济 赋税制度变迁 工商税的勃兴 安史之乱以后,唐朝为了解决财政困难,先后对 盐、茶、酒实行专卖,控制其生产,垄断其购销, 加价卖于商人出售。茶、酒有时取消专卖而征收 重税。专卖收入以盐利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