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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法制史》课程讲义:第四讲 日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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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法 学习要点 日本法的总体特征就是继受外来法。 奈良时代全面继受中国隋唐的律令制,明 治维新以后全盘移植欧洲大陆的法制,二 战后又接受英美法系的影响。 但日本“固有法”如影随形,与外来法 有机融合,使日本法走上独特的发展道路 ,在世界法制史中占有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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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法 学习要点 日本法的总体特征就是继受外来法 奈良时代全面继受中国隋唐的律令制,明 治维新以后全盘移植欧洲大陆的法制,二 战后又接受英美法系的影响。 但日本“固有法”如影随形,与外来 法有机融合,使日本法走上独特的发展道 路,在世界法制史中占有一席之地

日 本 法 学习要点 日本法的总体特征就是继受外来法。 奈良时代全面继受中国隋唐的律令制,明 治维新以后全盘移植欧洲大陆的法制,二 战后又接受英美法系的影响。 但日本“固有法”如影随形,与外来 法有机融合,使日本法走上独特的发展道 路,在世界法制史中占有一席之地

第一节日本法的形成与发畏 固有法 日本法制史发端于弥生式文化时代。 AD.2前后中国青铜器传入。 AC.3邪马台国统治九州等地,不久本 州兴起大和国,于AC.5统一了日本,当 时的朝廷是以最大的氏族一一天皇氏为中心 由统合起来的各大豪组成

第一节 日本法的形成与发展 一、固有法 日本法制史发端于弥生式文化时代。 AD.2前后中国青铜器传入。 AC.3邪马台国统治九州等地,不久本 州兴起大和国,于AC.5统一了日本,当 时的朝廷是以最大的氏族--天皇氏为中心 ,由统合起来的各大豪组成

日本这一时期,法与宗教并未分离 其法律主要是受古代宗教规范强烈影 响的不成文的命令和习惯为表现形式的氏 族法。 此时由于没有受外来法的影响,也不 存在成文法,因此称为 不成文固有法时期

日本这一时期,法与宗教并未分离: 其法律主要是受古代宗教规范强烈影 响的不成文的命令和习惯为表现形式的氏 族法。 此时由于没有受外来法的影响,也不 存在成文法,因此称为 --不成文固有法时期

律令法 日本成文法的开端 574-622年圣德太子摄政,为建立 以天皇为中心的中央集权国家,实行政治改 革 63年制定了“冠位十二阶” 604年颁布《宪法十七条》 豪族一国家官吏遵守的政治道德准则 第一部成文法典不具现代意义的宪法

二、律令法 日本成文法的开端。 574-622年圣德太子摄政,为建立 以天皇为中心的中央集权国家,实行政治改 革: 603年制定了“冠位十二阶” 604年颁布《宪法十七条》 豪族-国家官吏 遵守的政治道德准则 第一部成文法典 不具现代意义的宪法

645年仿效中国隋唐制度进行政治经济 改革--“大化革新”: 1、废除皇室、豪族对土地和人民的私有 2、设立国、郡、里三级地方行政区划 3、制定班田收授法 4、确立租庸调的税制 开始了以中国的隋唐法律制度为模式的法 典编纂。 仿效隋唐律、令、格、式的表现形式,建 立了本国的成文法体系

645年仿效中国隋唐制度进行政治经济 改革--“大化革新”: 1、废除皇室、豪族对土地和人民的私有 2、设立国、郡、里三级地方行政区划 3、制定班田收授法 4、确立租庸调的税制 开始了以中国的隋唐法律制度为模式的法 典编纂。 仿效隋唐律、令、格、式的表现形式,建 立了本国的成文法体系

关于律令格式的关系,《弘仁格式序》总 结为:“律以惩肃为宗,令以劝诫为本,格 则量时立制,式则补缺拾遗,四者相须足以 垂范。”这表明,律令是国家的基本法, 格式是对律令的补充。 668年《近江令》第一个令 67○年《庚午年籍》第一个户籍法规 701年《大宝律令》(P118) 718年《养老律令》

关于律令格式的关系,《弘仁格式·序》总 结为:“律以惩肃为宗,令以劝诫为本,格 则量时立制,式则补缺拾遗,四者相须足以 垂范。” 这表明,律令是国家的基本法, 格式是对律令的补充。 668年《近江令》第一个令 670年《庚午年籍》第一个户籍法规 701年《大宝律令》(P118) 718年《养老律令》

大宝律令、养老律令制定后一百年左右, 格式在法律渊源中逐渐居于主要地位,如 820年《弘仁格式》 868年《贞观格式》 在律令格式的成文法体系之外,实际上 还存在习惯法,以弥补成文法的不足,进入 平安时代,习惯法影响的范围逐渐扩大。 这一时期由于主要是从中国继受律令制 的时期,所以称为一一律令时代

大宝律令、养老律令制定后一百年左右, 格式在法律渊源中逐渐居于主要地位,如 820年《弘仁格式》 868年《贞观格式》 在律令格式的成文法体系之外,实际上 还存在习惯法,以弥补成文法的不足,进入 平安时代,习惯法影响的范围逐渐扩大。 这一时期由于主要是从中国继受律令制 的时期,所以称为--律令时代

中世纪法 (一)镰仓和室町幕府时期的法律 (1192-1336年-1603年) “武家政治”时期 1232年颁布《御成败式目》又名 贞永式目”一一明确和加强幕府和御家人之 间的关系,内容涉及身份、权限、领地、行 政、民事、刑事和诉讼等方面。被认为是武 家法律的基础。1336年颁《建武式目》 等,其后各地方的武家法律也不断出现

三、中世纪法 (一)镰仓和室町幕府时期的法律 (1192-1336年-1603年): “武家政治”时期 1232年颁布《御成败式目》又名“ 贞永式目”--明确和加强幕府和御家人之 间的关系,内容涉及身份、权限、领地、行 政、民事、刑事和诉讼等方面。被认为是武 家法律的基础。1336年颁《建武式目》 等,其后各地方的武家法律也不断出现

二)德川幕府时期的法律 (1603-1867):主要法律形式是 幕府法和藩法。 武家法度诸士法度 (P120) “法度” 幕府法 公家法度寺社法度 “御定书 《公事方御定书

(二)德川幕府时期的法律 (1603-1867):主要法律形式是 幕府法和藩法。 武家法度 诸士法度 (P120) “法度” 幕府法 公家法度 寺社法度 “御定书” 《公事方御定书 》

藩法,主要有《盛冈文化律》等,受中国 明代法律的影响。 武家时代固有法复活,但武家法的底蕴 仍是中国思想的法制。 以上法律,是日本的古代法 四、日本古代法的基本特点 1、深受中国隋唐律令及律学的影响 ,属中华法系的组成部分,被公认的三大主 要渊源一—《大宝律令》、《御成败式目》

藩法,主要有《盛冈文化律》等,受中国 明代法律的影响。 武家时代固有法复活,但武家法的底蕴 仍是中国思想的法制。 以上法律,是日本的古代法。 四、日本古代法的基本特点 1、深受中国隋唐律令及律学的影响 ,属中华法系的组成部分,被公认的三大主 要渊源--《大宝律令》、《御成败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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