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法 、合伙企业的概念及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2条规定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 内设立的由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 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 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 伙企业作为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具有如下法 律特征: 1、合伙企业必须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合 伙人。我国《合伙法》规定的合伙人是指自然 人,而对法人和类似法人的经济组织则按 《民法通则》中关于"联营"的有关规定处理
合伙企业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 法》第2条规定: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 照本法在中国境 内设立的由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 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 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 伙企业作为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具有如下法 ⚫ 1、合伙企业必须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合 伙人。我国《合伙法》规定的合伙人是指自然 人,而对法人和类似法人的经济组织则按照 《民法通则》中关于"联营"的有关规定处理
2、合伙企业须经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而 设立。 ●3、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投资 4、合伙企业的财产为合伙人共有 5、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执行企业事务 6、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 带责任
⚫ 2、合伙企业须经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而 设立。 ⚫ 3、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投资。 ⚫ 4、合伙企业的财产为合伙人共有。 ⚫ 5、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执行企业事务。 ⚫ 6、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 带责任
二、合伙企业法的概念及其适用 合伙企业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 的合伙企业法即《合伙企业法》。该法 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第二十四次会议于1997年2月23日通过 自1997年8月1日起施行。广义的合伙企 业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者其他有权机 关依法制定的、调整合伙企业合伙关系 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 二、合伙企业法的概念及其适用 ⚫ 合伙企业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 的合伙企业法即《合伙企业法》。该法 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于1997年2月23日通过, 自1997年8月1日起施行。广义的合伙企 业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者其他有权机 关依法制定的、调整合伙企业合伙关系 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合伙企业的协议 ●《合伙企业法》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有 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订立,应当遵循自 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并经全体合 伙人协商一致。根据这些规定,成立合伙企业 必须有合伙协议,而且应当是书面的。《合伙 企业法》第13条规定了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 项
三、合伙企业的协议 ⚫ 《合伙企业法》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有 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订立,应当遵循自 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并经全体合 伙人协商一致。根据这些规定,成立合伙企业 必须有合伙协议,而且应当是书面的。《合伙 企业法》第13条规定了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 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 点;2、合伙的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 围;3、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4、合伙 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6、合伙 企业事务的执行;7、入伙与退火;8、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9、违约责任
⚫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 点;2、合伙的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 围;3、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4、合伙 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6、合伙 企业事务的执行;7、入伙与退火;8、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9、违约责任
四、合伙企业的财产 现行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 性质及其管理和使用作了规定。合伙企 业的财产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合伙成立 时由各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确定的出资 数额向合伙企业投入的货币、实物等财 产;二是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积累起来 的财产。在性质上,这两部分财产都是 合伙人的共有财产
四、合伙企业的财产 现行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 性质及其管理和使用作了规定。合伙企 业的财产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合伙成立 时由各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确定的出资 数额向合伙企业投入的货币、实物等财 产;二是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积累起来 的财产。在性质上,这两部分财产都是 合伙人的共有财产
五、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合伙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合伙人共同管理,共 同经营。合伙企业是在合伙人协商一致基础上 建立的联合体,因而,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 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合伙企业事务的监察 ●(三)对合伙人权利的限制 1、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 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 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五、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 ⚫ (一) ⚫ 合伙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合伙人共同管理,共 同经营。合伙企业是在合伙人协商一致基础上 建立的联合体,因而,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 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 (二) ⚫ (三) ⚫ 1、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 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 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 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3、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 的活动 ●(四)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2条规定 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按照合 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 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比例的,由各 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不得 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 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 3、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 ⚫ (四) ⚫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2条规定:合 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按照合 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 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比例的,由各 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不得 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 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六、合伙企业的外部关系 合伙企业的任何一个合伙人执行合伙 企业事务,都是合伙企业和其他合伙人 的代理人,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 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限的 限制,不能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 六 ⚫ 合伙企业的任何一个合伙人执行合伙 企业事务,都是合伙企业和其他合伙人 的代理人,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 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限的 限制,不能对抗不知情的善意 第三人
七、入伙和退伙 )入伙 入伙是指非合伙人加入业已存在的合 伙企业,从而取得合伙人资格的行为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 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原合伙人 应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 况和财务状况。除另有约定,新合伙人 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新 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 带责任
⚫ 七 、入伙和退伙 ⚫ (一) ⚫ 入伙是指非合伙人加入业已存在的合 伙企业,从而取得合伙人资格的行为。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 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原合伙人 应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 况和财务状况。除另有约定,新合伙人 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权利 和义务,新 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 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