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法 习要 德国法形成的历史条件及其发展中的主要 变化 ·德国宪法的主要特点,其宪法法院制度有 何意义 德国民法典的基本内容、特征及其对世界 法律发展的影响
德国法 • 德国法形成的历史条件及其发展中的主要 变化 • 德国宪法的主要特点,其宪法法院制度有 何意义 • 德国民法典的基本内容、特征及其对世界 法律发展的影响 学习要点
德国法的形成与发展 、德国法的形成 (一)神圣罗马帝国时期 (962-1806) 1、法律渊源 习惯法一一《萨克森法典》《士瓦本法典》 帝国立法一《黄金诏书》《加洛林纳法典》
德国法的形成与发展 一、德国法的形成 (一)神圣罗马帝国时期 (962-1806) 1、法律渊源 习惯法--《萨克森法典》《士瓦本法典》 帝国立法-《黄金诏书》《加洛林纳法典》
罗马法 是神圣罗马帝国以罗马帝国的正宗继 承人自居,接受罗马法为“理所当然”; 是在德皇与教皇和贵族的争权斗争中 德皇需要用罗马法来支持其拥有最高权力的 正当性,因为罗马法是主张君权至上的法律 是在14世纪后,德意志地区商品经济的 发展,尤其是城市经济的发展,原有的以农 业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封建习惯法已充分显露 其规范的简陋和不合时宜,已无法满足社会 的需求
罗马法-- 一是神圣罗马帝国以罗马帝国的正宗继 承人自居,接受罗马法为“理所当然”; 二是在德皇与教皇和贵族的争权斗争中, 德皇需要用罗马法来支持其拥有最高权力的 正当性,因为罗马法是主张君权至上的法律; 三是在14世纪后,德意志地区商品经济的 发展,尤其是城市经济的发展,原有的以农 业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封建习惯法已充分显露 其规范的简陋和不合时宜,已无法满足社会 的需求
而罗马法对商品关系的周密系统的规范 以及其内在的严格的逻辑性,足以对当时社 会进行有效的法律调整。以致罗马法被认为 是一种普遍真理。 13世纪时,德国宣布“继受”罗马法 之后,有两个措施 其一是1495年设立帝国法院,确认 罗马法是其适用的主要法律; 其二是宣布凡是取得罗马法博士头衔的, 均可按贵族来对待
而罗马法对商品关系的周密系统的规范, 以及其内在的严格的逻辑性,足以对当时社 会进行有效的法律调整。以致罗马法被认为 是一种普遍真理。 13世纪时,德国宣布“继受”罗马法 之后,有两个措施: 其一是1495年设立帝国法院,确认 罗马法是其适用的主要法律; 其二是宣布凡是取得罗马法博士头衔的, 均可按贵族来对待
地方法一一在局部地区生效的法律一一各 封建领地成为独立的邦国,自有一套法律规 范体系-一邦法。1555年《符腾堡新邦 法》1751年《巴伐利亚刑法典》 1794年《普鲁士邦法》,城市法有《克 伦法》《卢卑克法》等
地方法--在局部地区生效的法律--各 封建领地成为独立的邦国,自有一套法律规 范体系--邦法。1555年《符腾堡新邦 法》 1751年《巴伐利亚刑法典》 1794年《普鲁士邦法》,城市法有《克 伦法》《卢卑克法》等
2、法的特点 1)法律发展的两条线索:封建领主拥 有实际统治权,地方法占主要地位;在整个 帝国都适用的法律,被称为“普通法”起着 拾遗补阙的作用,据次要地位 (2)分散性:各地都有自已的立法和习惯, 法律体系也不完整,法律渊源多种多样等。 (3)法律在确认原有的封建制度及其特性 的同时,也有一些近代法的内容,如契约自 由、所有权不可侵犯,禁止类推等
2、法的特点 (1)法律发展的两条线索:封建领主拥 有实际统治权,地方法占主要地位;在整个 帝国都适用的法律,被称为“普通法”起着 拾遗补阙的作用,据次要地位。 (2)分散性:各地都有自已的立法和习惯, 法律体系也不完整,法律渊源多种多样等。 (3)法律在确认原有的封建制度及其特性 的同时,也有一些近代法的内容,如契约自 由、所有权不可侵犯,禁止类推等
(4)在皇帝、教会和贵族间错综复杂的 政治斗争中,形成了一些类似于宪法的法律 文件或规范
(4)在皇帝、教会和贵族间错综复杂的 政治斗争中,形成了一些类似于宪法的法律 文件或规范
(二)德意志帝国建立和德国法形成 1806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被迫退位, 帝国灭亡。但各邦国仍存在。 834年普鲁士奥地利成立“德意志 邦国联盟” 向统一走近了一步。 1834年以普鲁士为首成立“德意志关 税同盟” 工业化浪潮 各邦制定一些新法律,如
(二)德意志帝国建立和德国法形成 1806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被迫退位, 帝国灭亡。但各邦国仍存在。 1834年普鲁士 奥地利成立“德意志 邦国联盟” ,向统一走近了一步。 1834年以普鲁士为首成立“德意志关 税同盟” 工业化浪潮 各邦制定一些新法律,如
1850年普鲁士宪法、1867年的北德 意志联邦宪法、1861年的普通德意志商 法典。这些法典的制定,使得德意志各邦的 法律逐渐走向统 815年以来展开了一场大辩论一是 否要制定法国民法典式的统一法典。促进了 德国法学研究的蓬勃发展,为统一法制提供 了理论基础。 经王朝战争统一德国,1871年德意志 帝国成立
1850年普鲁士宪法、1867年的北德 意志联邦宪法、1861年的普通德意志商 法典。这些法典的制定,使得德意志各邦的 法律逐渐走向统一。 1815年以来展开了一场大辩论-是 否要制定法国民法典式的统一法典。促进了 德国法学研究的蓬勃发展,为统一法制提供 了理论基础。 经王朝战争统一德国,1871年德意志 帝国成立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建立了君主 立宪的近代德国宪政制度。同年又颁布《德 意志帝国刑法典》,确立起一系列资产阶级 的刑法原则和制度。1877年,又相继颁 布了刑事诉讼法典和民事诉讼法典。 经20多年的制定,1896年德国终于 通过了《德国民法典》,1897年通过了 《德国商法典》,都于190O年实施 这样,在19世纪末,德国的6部基本大 法制定守毕,并付诸实施 慈国法最终形成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建立了君主 立宪的近代德国宪政制度。同年又颁布《德 意志帝国刑法典》,确立起一系列资产阶级 的刑法原则和制度。1877年,又相继颁 布了刑事诉讼法典和民事诉讼法典。 经20多年的制定,1896年德国终于 通过了《德国民法典》,1897年通过了 《德国商法典》,都于1900年实施。 这样,在19世纪末,德国的6部基本大 法制定守毕,并付诸实施。 德国法最终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