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投资保障型(3年期)家庭财产保险 1、金牛投资保障型(3年期)家庭财产保险条款(一) 保险标的 第一条下列家庭财产在保险标的范围内: (一)房屋及室内装潢 (二)室内财产: 1、家用电器及文体娱乐用品, 2、衣物及床上用品, 3、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金牛投资保障型(3年期)家庭财产保险 1、金牛投资保障型(3年期)家庭财产保险条款(一) 保险标的 第一条下列家庭财产在保险标的范围内: (一)房屋及室内装潢; (二)室内财产: 1、家用电器及文体娱乐用品, 2、衣物及床上用品, 3、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4、现金、金银、珠宝、玉器、钻石及制品、首饰。 第二条下列家庭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内: (一)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 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三)无线通讯工具、日用消耗品、交通工具、动植物: (四)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 (五)违章建筑、临时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六)其他不属于第一条所列明的家庭财产。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本保险期间内,凡是被保险人自有、与他人共有或代他人保管的,并 座落或存放于本保险合同列明的地点范围内的保险标的,由于下列基本责任或投保
4、现金、金银、珠宝、玉器、钻石及制品、首饰。 第二条下列家庭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内: (一)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 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三)无线通讯工具、日用消耗品、交通工具、动植物; (四)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 (五)违章建筑、临时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六)其他不属于第一条所列明的家庭财产。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本保险期间内,凡是被保险人自有、与他人共有或代他人保管的,并 座落或存放于本保险合同列明的地点范围内的保险标的,由于下列基本责任或投保
人选择的特约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基本责任 1、火灾、爆炸 2、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暴雪、雹灾、冰凌、泥石流、崖 崩、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3、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4、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二)特约责任(任选一种) 1、盗抢责任:经公安部门确认的遭受外来人员撬、砸门窗,翻墙掘壁,入室抢 劫的盗抢行为,三个月内未能破案或三个月内破案但未追回的损失。 2、管道破裂及水渍责任:自来水管道、下水管道、暖气管道或暖气片突然破裂 致使水流外溢或邻居家漏水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人选择的特约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基本责任 1、火灾、爆炸; 2、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暴雪、雹灾、冰凌、泥石流、崖 崩、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3、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4、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二)特约责任(任选一种) 1、盗抢责任:经公安部门确认的遭受外来人员撬、砸门窗,翻墙掘壁,入室抢 劫的盗抢行为,三个月内未能破案或三个月内破案但未追回的损失。 2、管道破裂及水渍责任:自来水管道、下水管道、暖气管道或暖气片突然破裂 致使水流外溢或邻居家漏水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第四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一)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 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二)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 的、合理的费用 责任免除 第五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寄宿人、雇佣人员的违法、犯罪或故意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四)国家机关的行政或司法行为。 第六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第四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一)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 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二)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 的、合理的费用。 责任免除 第五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寄宿人、雇佣人员的违法、犯罪或故意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四)国家机关的行政或司法行为。 第六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自身发热、烘烤等 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 (三)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标的变质、霉烂、受潮、 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本身的损失 (四)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的财产损失。 第七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2、金牛投资保障型(3年期)家庭财产保险条款(二) 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第八条房屋及室内装潢的保险价值为出险时的重置价值:室内财产的保险价值 为出险时的实际价值。 第九条保险金额每份为10000元,其中房屋及室内装潢保险金额为8000元,室内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自身发热、烘烤等 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 (三)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标的变质、霉烂、受潮、 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本身的损失; (四)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的财产损失。 第七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2、金牛投资保障型(3年期)家庭财产保险条款(二) 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第八条房屋及室内装潢的保险价值为出险时的重置价值;室内财产的保险价值 为出险时的实际价值。 第九条保险金额每份为10000元,其中房屋及室内装潢保险金额为8000元,室内
财产保险金额为2000元。投保人根据投保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及投 保份数。投保多份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 保险投资金、保险费、收益金、年收益率和给付金 第十条每份保险对应的保险投资金为2000元。 第十一条投保每份保险的年保险费为12元。保险费由保险人从投资收益中获得, 投保人无需在交纳保险投资金以外另行支付。 第十二条年收益率是保险人用以计算保险合同期满后一次性支付给投保人的固 定投资回报折合每年的比率。收益金为年收益率与保险投资金及保险期间内保险年 度数的乘积。 第十三条给付金是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约定支付给投保人的给付金额。给付金包 括满期给付金和退保给付金。满期给付金为保险投资金与收益金之和;退保给付金 为退保时保险人根据第三十二条规定支付给投保人的金额。给付金不受保险事故是 否发生及被保险人是否已经获得保险赔偿的影响。 保险期间和保险年度
财产保险金额为2000元。投保人根据投保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及投 保份数。投保多份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 保险投资金、保险费、收益金、年收益率和给付金 第十条每份保险对应的保险投资金为2000元。 第十一条投保每份保险的年保险费为12元。保险费由保险人从投资收益中获得, 投保人无需在交纳保险投资金以外另行支付。 第十二条年收益率是保险人用以计算保险合同期满后一次性支付给投保人的固 定投资回报折合每年的比率。收益金为年收益率与保险投资金及保险期间内保险年 度数的乘积。 第十三条给付金是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约定支付给投保人的给付金额。给付金包 括满期给付金和退保给付金。满期给付金为保险投资金与收益金之和;退保给付金 为退保时保险人根据第三十二条规定支付给投保人的金额。给付金不受保险事故是 否发生及被保险人是否已经获得保险赔偿的影响。 保险期间和保险年度
第十四条保险期间由投保人在《金牛保险合同收益一览表》给出的选择中确定 种,中途不得变更。从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每12个月为一个保险年度。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投保人应在投保时一次性交清保险投资金。保险合同在投保人一次性 交清保险投资金后生效。 第十六条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 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并且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髙保险费率的,保险合同自保险人解 约通知书到达之日起解除。 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且对 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第十七条投保人确定多个被保险人的,应在本保险合同中列明。投保人确定的 被保险人不是投保人本人的,应征得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保险期间由投保人在《金牛保险合同收益一览表》给出的选择中确定 一种,中途不得变更。从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每12个月为一个保险年度。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投保人应在投保时一次性交清保险投资金。保险合同在投保人一次性 交清保险投资金后生效。 第十六条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 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并且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合同自保险人解 约通知书到达之日起解除。 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且对 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第十七条投保人确定多个被保险人的,应在本保险合同中列明。投保人确定的 被保险人不是投保人本人的,应征得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
在本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变更被保险人的,应征得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及时 通知保险人,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被保险人应当遵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险标的的 安全 第十九条在本保险期间内,保险标的情况发生变化,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当及 时通知保险人,经与保险人协商一致后,变更保险合同有关内容, 第二十条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施救,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 度,同时应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并在事故发生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通知保险人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 第二十一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如不履行第十七条至第二十条约定的任何一项义 务,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或从解约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解除本保险合同 3、金牛投资保障型(3年期)家庭财产保险条款(三) 赔偿处理 第二十二条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
在本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变更被保险人的,应征得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及时 通知保险人,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被保险人应当遵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险标的的 安全。 第十九条在本保险期间内,保险标的情况发生变化,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当及 时通知保险人,经与保险人协商一致后,变更保险合同有关内容。 第二十条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施救,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 度,同时应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并在事故发生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通知保险人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 第二十一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如不履行第十七条至第二十条约定的任何一项义 务,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或从解约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解除本保险合同。 3、金牛投资保障型(3年期)家庭财产保险条款(三) 赔偿处理 第二十二条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
实际损失计算赔偿,但下列约定优先适用 (一)发生盗抢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期间每年的最高赔偿金额每份1000 二)发生管道破裂及水渍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期间每年的最髙赔偿金 额每份不得超过1000元 (三)现金、金银、珠宝、玉器、钻石及制品、首饰的赔偿,每次事故的最高 赔偿金额为每份200元,如投保多份的为投保份数乘以200元,但无论投保多少份, 每一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享有的最高赔偿金额为2000元;同一地址的保险标的另 有保险人相同条款承保的,无论被保险人是否为同一人,保险份数均合并计算。 (四)被保险人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按实际支出在保险标的损 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以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十三条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仍然归被保险人所有,并在赔款 中扣除其折价金额。 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正本或保险凭证、 财产损失清单、发票、费用单据、有关部门的证明以及证明实际损失情况的其他单
实际损失计算赔偿,但下列约定优先适用: (一)发生盗抢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期间每年的最高赔偿金额每份1000 元; (二)发生管道破裂及水渍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期间每年的最高赔偿金 额每份不得超过1000元; (三)现金、金银、珠宝、玉器、钻石及制品、首饰的赔偿,每次事故的最高 赔偿金额为每份200元,如投保多份的为投保份数乘以200元,但无论投保多少份, 每一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享有的最高赔偿金额为2000元;同一地址的保险标的另 有保险人相同条款承保的,无论被保险人是否为同一人,保险份数均合并计算。 (四)被保险人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按实际支出在保险标的损 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以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十三条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仍然归被保险人所有,并在赔款 中扣除其折价金额。 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正本或保险凭证、 财产损失清单、发票、费用单据、有关部门的证明以及证明实际损失情况的其他单
证或证据 第二十五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 人应向有关责任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付之日起,取得赔 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追偿的权利。保险人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 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有关情况 第二十六条保险标的在一个保险年度内遭受损失经保险人赔偿后,保险金额相 应减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申请恢复保险金额,但须交纳相应的保险费。无论 当年度保险金额是否恢复,下一保险年度保险金额自动恢复。 第二十七条保险事故发生后,如被保险人有重复保险存在,保险人仅负按比例 分摊的责任。应由其他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 第二十八条被保险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二年内不行使的,视为被保险人放弃向保险人索赔的权利。 金牛投资保障型(3年期)家庭财产保险条款(四) 退保和满期给付
证或证据。 第二十五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 人应向有关责任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付之日起,取得赔 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追偿的权利。保险人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 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有关情况。 第二十六条保险标的在一个保险年度内遭受损失经保险人赔偿后,保险金额相 应减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申请恢复保险金额,但须交纳相应的保险费。无论 当年度保险金额是否恢复,下一保险年度保险金额自动恢复。 第二十七条保险事故发生后,如被保险人有重复保险存在,保险人仅负按比例 分摊的责任。应由其他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 第二十八条被保险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二年内不行使的,视为被保险人放弃向保险人索赔的权利。 4、金牛投资保障型(3年期)家庭财产保险条款(四) 退保和满期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