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法规辅导四 第八章 担保法 马学玲 念北京广播电视大学BEING RADIOAND TELEVISION UNIVERSITY hup://WWW.bVu.org
金融法规辅导四 第八章 担保法 马学玲

第八章担保法 >保证的法律性质 >抵押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质押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留置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定金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念北京广播电视大学BEVING RADIO AND TELEVIS1 ON UNIVERSITY http://www.btvu.org
第八章 担保法 ➢保证的法律性质 ➢抵押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质押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留置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定金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担保制度概述 一、担保与担保法 (一)担保法与金融法的关系 (二)担保的概念与特征 1、担保的概念与意义 概念:担保是一种财产法律制度,第三人或者债 务人提供一定的保证或者财物确保履行合同,实现债权; 即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确保合同履行、保障债权人 利益实现的法律措施。 对债务人的意义 2、意义 对债权人的意义 对市场的意义 念北家广播电视大学BEING RADIOAND TELEVISION UNIVERSITY hup:/WWW.biVu.org
第一节 担保制度概述 一、担保与担保法 (一)担保法与金融法的关系 (二)担保的概念与特征 1、担保的概念与意义 概念:担保是一种财产法律制度,第三人或者债 务人提供一定的保证或者财物确保履行合同,实现债权; 即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确保合同履行、保障债权人 利益实现的法律措施。 对债务人的意义 2、意义 对债权人的意义 对市场的意义

3、担保的特征 口担保是债权的特殊保障措施 ▣担保是一种特殊财产权利 担保财产金钱化 ▣担保是一种复杂法律关系 (三)担保的效力及无效 二、担保的种类 1、保证2、抵押3、质押4、留置5、定金 三、担保的原则 (也是合同法的原则、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念北京广播电大学BEIJING RADIO AND TELEVIS1 ON UNIVERSITY http:ww.btu.Org
3、担保的特征 ❑ 担保是债权的特殊保障措施 ❑ 担保是一种特殊财产权利 ❑ 担保财产金钱化 ❑ 担保是一种复杂法律关系 (三) 担保的效力及无效 二、担保的种类 1、保证 2、抵押 3、质押 4、留置 5、定金 三、担保的原则 (也是合同法的原则、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四、反担保 (一)反担保的概念与意义 1、反担保的概念 反担保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原始担保 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的追偿权提供的担保。留 置和定金不适用于反担保。 2、反担保的法律性质 北京广播电视大学BEING RADIOAND TELEVISION UNIVERSITY hup:/WWW.biVu.org
四、反担保 (一)反担保的概念与意义 1、 反担保的概念 反担保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原始担保 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的追偿权提供的担保。留 置和定金不适用于反担保。 2、 反担保的法律性质

(二)反担保合同的订立及实施程序 1、反担保合同订立的时间 2、 反担保合同订立的程序 3、 反担保合同的形式 4、合同实施的程序 5、 反担保合同实施的后果 (三) 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P178 念北京广播电我大学BEING RADIO AND TELEVISION UNIVERSITY hp:www.btvu.org
(二)反担保合同的订立及实施程序 1、 反担保合同订立的时间 2、 反担保合同订立的程序 3、 反担保合同的形式 4、 合同实施的程序 5、 反担保合同实施的后果 (三) 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P178

第二节保证 一、保证概述 (一)保证的概念及特征 1、概念: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 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 责任的行为。 2、特征:在此的债务主要是主债关系中约定 的债务,不包括新产生的债务;承担的责任主要 是财产赔偿责任,一般不包括非财产关系责任 (如人身关系)。 念北京广播电视大学BEUING RADIO AND TELEVISION UNIVERSITY hp:Ww.btu.Org
第二节 保证 一、保证概述 (一)保证的概念及特征 1、概念: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 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 责任的行为。 2、特征:在此的债务主要是主债关系中约定 的债务,不包括新产生的债务;承担的责任主要 是财产赔偿责任,一般不包括非财产关系责任 (如人身关系)

3、保证的法律性质 (二)保证人的资格P180 1.保证人资格的形式要件:公民、法人、非法人团体 2.保证人资格的实质要件:具有代为清偿能力 3.不具备保证人资格的情况 国家机关、党政团体一般情况下不能作为保证人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4.拒绝担任保证人的情况:保证是一种自愿行为 念北京广播电视大学BEUING RADIO AND TELEVISION UNIVERSITYtp://WWW..btvu.org
3、保证的法律性质 (二) 保证人的资格 P180 1. 保证人资格的形式要件:公民、法人、非法人团体 2. 保证人资格的实质要件:具有代为清偿能力 3. 不具备保证人资格的情况 国家机关、党政团体一般情况下不能作为保证人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4. 拒绝担任保证人的情况:保证是一种自愿行为

(三)共同保证人P182 (四)保证方式 1.一般保证的概念、法律后果、例外情况 2.连带责任保证的概念、法律后果 二、保证合同 (一)保证合同的订立 1.保证合同的概念、形式、单独合同、连续保证合同 2.保证合同订立的程序 3. 保证合同订立的认定 (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 2.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 毒债务,人履红债务的期限 TELEVISION UNIVERSITY http://www.btvu.org
(三)共同保证人 P182 (四)保证方式 1. 一般保证的概念、法律后果、例外情况 2. 连带责任保证的概念、法律后果 二、保证合同 (一)保证合同的订立 1. 保证合同的概念、形式、单独合同、连续保证合同 2. 保证合同订立的程序 3. 保证合同订立的认定 (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 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 2.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 3.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4、保证方式 5、保证担保的范围 6、保证期间 7、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8、修订条款 三、保证责任 (一)保证责任的范围:《担保法》第21条规定,保证担 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 债权的费用。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二)主债关系变化 1、债权转让:不影响 2、债务转让: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 担保证责任 3、麦合同变化导致保证失效《担保法解释的补充规定 ING RADIO AND TELEVISION UNIVERSITY http://www.btvu.org
4、保证方式 5、保证担保的范围 6、保证期间 7、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8、修订条款 三、保证责任 (一)保证责任的范围:《担保法》第21条规定,保证担 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 债权的费用。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二)主债关系变化 1、债权转让:不影响 2、债务转让: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 担保证责任 3、主合同变化导致保证失效《担保法解释的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