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法治与法律意识 一、法治与法治国家的释义 ☒ 二、法治观念 ☒ 三、法治原则 ☒ 四、法治条件 ☒ 本节完 返回上层
第四节 法治与法律意识 一、法治与法治国家的释义 二、法治观念 三、法治原则 四、法治条件 本节完 返回上层
一、法治与法治国家的释义 (一)法治的概念 四 (二)法治国家的概念 四 (三)法治的主体、客体和标准 返回上层
一、法治与法治国家的释义 (一)法治的概念 (二)法治国家的概念 (三)法治的主体、客体和标准 返回上层
(一)法治的概念 法治: 1、一种治国方略或社会调控方式 2、依法办事的原则 3、良好的法律秩序 4、代表某种具有价值规定的社会生活方式 返回上层
(一)法治的概念 法治: 1、一种治国方略或社会调控方式 2、依法办事的原则 3、良好的法律秩序 4、代表某种具有价值规定的社会生活方式 返回上层
(二)法治国家的概念 法治国家是与专制国家对立的,法治国家是依法治国所形成的理想状态。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或法治社会的基本标志应当是: 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面和主要的社会关系均纳入法律(制度及程序的)轨 道,接受法律的治理,而法律是建筑在尊重民主、人权和潜能、保护和 促进经济增长、社会公平、社会秩序和社会进步的基础之上; 国家的一切权力根源于法律,而且要依法行使;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凡是法律没有禁止的,都是合法或准许的,每个人只要其行为不侵犯别 人的自由和公认的公共利益,就有权利按照自己的意志活动: 公民的权利、自由和利益机会非经正当的法律秩序和充足的理由不受剥 夺,一切非法的侵害(不管是来自个人或国家)都能得到公正、合理、 及时的补偿。 返回上层
(二)法治国家的概念 法治国家是与专制国家对立的,法治国家是依法治国所形成的理想状态。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或法治社会的基本标志应当是: - 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面和主要的社会关系均纳入法律(制度及程序的)轨 道,接受法律的治理,而法律是建筑在尊重民主、人权和潜能、保护和 促进经济增长、社会公平、社会秩序和社会进步的基础之上; - 国家的一切权力根源于法律,而且要依法行使; -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 凡是法律没有禁止的,都是合法或准许的,每个人只要其行为不侵犯别 人的自由和公认的公共利益,就有权利按照自己的意志活动; - 公民的权利、自由和利益机会非经正当的法律秩序和充足的理由不受剥 夺,一切非法的侵害(不管是来自个人或国家)都能得到公正、合理、 及时的补偿。 返回上层
(三)法治的主体、客体和标准 1.法治的主体 户 2.法治的客体 位 3.依法治国的标准 户 返回上层
(三)法治的主体、客体和标准 1. 法治的主体 2. 法治的客体 3. 依法治国的标准 返回上层
1.法治的主体 法治与民主相连。在民主政治国家,法治的主体只能 是人民 在当代中国,法治的主体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亦即最高层次是人民; 第二层次是由人民选出、受人民监督的国家权力 机关,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层次是经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任命的国 家行政机关、军事机关、检察机关、审 判机关等国家机构。 返回上层
1. 法治的主体 法治与民主相连。在民主政治国家,法治的主体只能 是人民。 在当代中国,法治的主体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亦即最高层次是人民; 第二层次是由人民选出、受人民监督的国家权力 机关,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层次是经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任命的国 家行政机关、军事机关、检察机关、审 判机关等国家机构。 返回上层
2.法治的客体 法治的客体(或对象)包括两个方面: 一、指国家机器和国家权力 二、指国家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 返回上层
2. 法治的客体 法治的客体(或对象)包括两个方面: 一、指国家机器和国家权力 二、指国家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 返回上层
3.依法治国的标准 依法治国所依靠和依照的“法”主要是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宪法和基本法律,以及根据 宪法和根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制定的其他法律,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由地方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返回上层
3. 依法治国的标准 依法治国所依靠和依照的“法”主要是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宪法和基本法律,以及根据 宪法和根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制定的其他法律,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由地方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返回上层
二、法治观念 法治观念即法治的精神,这一概念内含着: (1)它是安排国家制度、确立法律与权力比值关系的观 念力量: (2)它是一种相对稳定的、为保持法的崇高地位而要求 人们持有的法治理念; (3)它反映法律运行的内在规律,对修改法律具有支配、 评价等作用,对于权力涉足法律行为时,能传导公众 广生排异意识并最终指导人们认同法律的权威。 下一页
二、法治观念 法治观念即法治的精神,这一概念内含着: (l)它是安排国家制度、确立法律与权力比值关系的观 念力量; (2)它是一种相对稳定的、为保持法的崇高地位而要求 人们持有的法治理念; (3)它反映法律运行的内在规律,对修改法律具有支配、 评价等作用,对于权力涉足法律行为时,能传导公众 广生排异意识并最终指导人们认同法律的权威。 下一页
二、法治观念 (一)善法与恶法观念 四 (二)法律至上观念 四 (三)法的统治观念 四 (四)权利文化观念 四 返回上层
二、法治观念 (一)善法与恶法观念 (二)法律至上观念 (三)法的统治观念 (四)权利文化观念 返回上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