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婚姻法 一、 婚姻法概述 ☒ 二、结婚 ☒ 三、家庭关系 ☒ 四、收养关系 ☒ 五、离婚 ☒ 六、涉外婚姻及涉及华侨、 港澳同胞婚姻的法律适用 ☒ 本节完 返回上层
第二节 婚姻法 一、婚姻法概述 二、结婚 三、家庭关系 四、收养关系 五、离婚 六、涉外婚姻及涉及华侨、 港澳同胞婚姻的法律适用 本节完 返回上层
一、婚姻法概述 (一)婚姻和家庭的概念 四 (二)婚姻法的概念和特点 四 (三)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四 返回上层
一、婚姻法概述 (一)婚姻和家庭的概念 (二)婚姻法的概念和特点 (三)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返回上层
(一)婚姻家庭的概念 1.婚姻和家庭的含义 婚烟和家庭是人类两性和血缘关系的社会形式。 婚姻是家庭产生的前提; -家庭是婚姻成立的结果。 2.婚姻和家庭关系的属性 婚姻和家庭关系包含着自然和社会两种属性,其中 社会属性是本质属性。 返回上层
(一)婚姻家庭的概念 1. 婚姻和家庭的含义 婚姻和家庭是人类两性和血缘关系的社会形式。 - 婚姻是家庭产生的前提; - 家庭是婚姻成立的结果。 2. 婚姻和家庭关系的属性 婚姻和家庭关系包含着自然和社会两种属性,其中 社会属性是本质属性。 返回上层
(二)婚姻法的概念和特点 1.婚姻法的概念 我国的婚姻法是广义上的婚姻法,它是规定婚姻家庭关系的发生 和终止,以及婚姻家庭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我国婚姻法的几个主要特点: (1)普遍性(2)伦理性 (3)强制性 返回上层
(二)婚姻法的概念和特点 1. 婚姻法的概念 我国的婚姻法是广义上的婚姻法,它是规定婚姻家庭关系的发生 和终止,以及婚姻家庭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我国婚姻法的几个主要特点: (1)普遍性 (2)伦理性 (3)强制性 返回上层
(三)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1.婚姻自由原则 2.一夫一妻制原则 3.男女平等原则 4.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5.实行计划生育原则 返回上层
(三)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1. 婚姻自由原则 2. 一夫一妻制原则 3. 男女平等原则 4.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5. 实行计划生育原则 返回上层
二、结婚 (一)结婚的法定条件 里 (二)结婚的法定程序 四 (三)婚约与事实婚姻 四 (四)无效婚姻和可撤消婚姻 四 返回上层
二、结婚 返回上层 (一)结婚的法定条件 (二)结婚的法定程序 (三)婚约与事实婚姻 (四)无效婚姻和可撤消婚姻
(一)结婚的法定条件 1.结婚的必备条件: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必须达到法定年龄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2.结婚的禁止条件: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 返回上层
(一)结婚的法定条件 1.结婚的必备条件: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必须达到法定年龄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2.结婚的禁止条件 :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 返回上层
(二)结婚的法定程序 1.结婚的法定程序的含义 结婚的法定程序又称结婚成立的形式要件,它是指建立婚姻关系必须 履行的法定手续。 2.结婚登记的程序 结婚登记的程序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 3.不予结婚的规定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规定不予结婚的有以下几种: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5)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 返回上层
(二)结婚的法定程序 1. 结婚的法定程序的含义 结婚的法定程序又称结婚成立的形式要件,它是指建立婚姻关系必须 履行的法定手续。 2. 结婚登记的程序 结婚登记的程序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 3. 不予结婚的规定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不予结婚的有以下几种: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5)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 返回上层
(三)婚约与事实婚姻 1.婚约 婚约即婚姻的预约,是指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对婚姻关系的 事先约定,我国俗称订婚。 2.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便公开以夫妻 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公认其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返回上层
(三)婚约与事实婚姻 1. 婚约 婚约即婚姻的预约,是指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对婚姻关系的 事先约定,我国俗称订婚。 2. 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便公开以夫妻 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公认其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返回上层
(四)无效婚姻和可撤消婚姻 1.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是欠缺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的婚姻形式。 原因有以下四种情况: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4)未到法定婚龄 2.可撤消婚姻 可撤消婚姻也是欠缺结婚要件的婚姻。婚姻法规定只有一种情形, 即当事人受胁迫而结婚的。 返回上层
(四)无效婚姻和可撤消婚姻 1. 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是欠缺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的婚姻形式。 原因有以下四种情况: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4)未到法定婚龄 2.可撤消婚姻 可撤消婚姻也是欠缺结婚要件的婚姻。婚姻法规定只有一种情形, 即当事人受胁迫而结婚的。 返回上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