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学(医药卫生)专业毕业实习大纲 一、实习的目的 法学具有很强的社会实践性,通过参与社会主义法制实践充实教 学内容,是法学专业教学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其目的是提高 学生运用法学感性知识和基本技能,巩固和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培养 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 毕业后走向工作岗位或进一步深造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实习的基本要求 1、比较深入地了解有关的实习单位;熟悉并掌握审判工作、检 察工作和律师业务的程序和操作规程,进一步熟悉各种法律文书的格 式和写作要求、技巧,初步具备独立从事审判和律师工作的能力。 2、了解司法审判、检察的一些工作方式、工作技巧,了解律师 工作的技巧。 3、协助法律顾问解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具体的法律问题。 4、进一步熟悉我国的各种法律、法规及应用规则,尽可能地理 解司法解释。 5、了解我国司法实践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三、实习单位或指导教师的职责 1、实习单位原则上应指派一名实习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实习 的全过程,包括指导学生熟悉工作环境和要求,尽快让实习学生了解 本单位工作性质、任务、规章制度及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为学生进
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学(医药卫生)专业毕业实习大纲 一、实习的目的 法学具有很强的社会实践性,通过参与社会主义法制实践充实教 学内容,是法学专业教学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其目的是提高 学生运用法学感性知识和基本技能,巩固和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培养 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 毕业后走向工作岗位或进一步深造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实习的基本要求 1、比较深入地了解有关的实习单位;熟悉并掌握审判工作、检 察工作和律师业务的程序和操作规程,进一步熟悉各种法律文书的格 式和写作要求、技巧,初步具备独立从事审判和律师工作的能力。 2、了解司法审判、检察的一些工作方式、工作技巧,了解律师 工作的技巧。 3、协助法律顾问解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具体的法律问题。 4、进一步熟悉我国的各种法律、法规及应用规则,尽可能地理 解司法解释。 5、了解我国司法实践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三、实习单位或指导教师的职责 1、实习单位原则上应指派一名实习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实习 的全过程,包括指导学生熟悉工作环境和要求,尽快让实习学生了解 本单位工作性质、任务、规章制度及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为学生进
行业务实践、收集资料等提供方便,帮助学生在实际工作环境中锻炼 处事能力,为其步入社会打下基础。 2、实习单位或实习指导教师要严格考勤学生,发现问题及时与 我系沟通。 3、实习结束时对实习生的实习表现、工作态度、业务能力等方 面进行实习鉴定并对学生的实习报告总结进行评阅。 四、实习内容和时间安排 根据法学(医药卫生)专业的特点,主要以律师事务所、人民法 院、医院、卫生局(所)、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机关、单位的工 作、业务为主开展法律事务实践实习。学生应当在实习指导老师的指 导下,至少参与预审、公诉、审理、辩护、法律咨询等项业务中之一 项或多项,初步掌握接待、调查、阅卷、取证、讯问、侦察、公诉、 起诉、审理、代理、辩护和法律文书制作等某项业务环节的基本要领、 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实习者应直接参与实习单位的办案工作,具体 承办案件。 时间安排: 在第八学期进行,总计二十周,其中含择业假、毕业论文撰写及 答辩假八周。毕业实习主要采取个人与校方共同联系实习单位的方 式,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毕业论文提交的截止日期为每年的5月31日。 2.学生在毕业实习期间可与实习单位商定每周抽出1天时间准
行业务实践、收集资料等提供方便,帮助学生在实际工作环境中锻炼 处事能力,为其步入社会打下基础。 2、实习单位或实习指导教师要严格考勤学生,发现问题及时与 我系沟通。 3、实习结束时对实习生的实习表现、工作态度、业务能力等方 面进行实习鉴定并对学生的实习报告总结进行评阅。 四、实习内容和时间安排 根据法学(医药卫生)专业的特点,主要以律师事务所、人民法 院、医院、卫生局(所)、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机关、单位的工 作、业务为主开展法律事务实践实习。学生应当在实习指导老师的指 导下,至少参与预审、公诉、审理、辩护、法律咨询等项业务中之一 项或多项,初步掌握接待、调查、阅卷、取证、讯问、侦察、公诉、 起诉、审理、代理、辩护和法律文书制作等某项业务环节的基本要领、 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实习者应直接参与实习单位的办案工作,具体 承办案件。 时间安排: 在第八学期进行,总计二十周,其中含择业假、毕业论文撰写及 答辩假八周。毕业实习主要采取个人与校方共同联系实习单位的方 式,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 毕业论文提交的截止日期为每年的 5 月 31 日。 2. 学生在毕业实习期间可与实习单位商定每周抽出 1 天时间准
备毕业论文。 3.毕业答辩时间为第八学期的第17周。 4.毕业实习报告提交时间与学生毕业答辩时间相同。 五、实习考核形式、方法和成绩评定 毕业实习成绩的评定由文法系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和指导老师 负责。学生应提交详细的实习报告和实习单位的有关评语。 实习成绩采用百分制记载。 实习成绩评定的基本依据是:毕业实习鉴定表:实习总结:实习 报告(或案例报告):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评价;到岗、出勤以及与 系实习领队(指导)教师联系、交流等纪律遵守情况。 具体依据是:(1)实习期间是否遵守纪律,是否圆满完成实习任 务的情况综合测评,占50%:(2)实习报告写作,包括格式、字数、 内容,占20%;(3)有典型案例材料收集的占10%(4)实习记录本及时 认真记录的,占10%:(5)是否按要求及时上交各类实习材料的,占 10%。 在实习期间不遵守实习纪律,无故缺勤1/10以上或者未按时完 成实习作业、调查报告、实习报告者,成绩按不及格计
备毕业论文。 3. 毕业答辩时间为第八学期的第 17 周。 4. 毕业实习报告提交时间与学生毕业答辩时间相同。 五、实习考核形式、方法和成绩评定 毕业实习成绩的评定由文法系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和指导老师 负责。学生应提交详细的实习报告和实习单位的有关评语。 实习成绩采用百分制记载。 实习成绩评定的基本依据是:毕业实习鉴定表;实习总结;实习 报告(或案例报告);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评价;到岗、出勤以及与 系实习领队(指导)教师联系、交流等纪律遵守情况。 具体依据是:(1)实习期间是否遵守纪律,是否圆满完成实习任 务的情况综合测评,占 50%;(2)实习报告写作,包括格式、字数、 内容,占 20%;(3)有典型案例材料收集的占 10%(4)实习记录本及时 认真记录的,占 10%;(5)是否按要求及时上交各类实习材料的,占 10%。 在实习期间不遵守实习纪律,无故缺勤 1/10 以上或者未按时完 成实习作业、调查报告、实习报告者,成绩按不及格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