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法学实验教学中心 专职技术与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卫生法学实验教学中心专职技术与管理人员是指实验技术人员、 设备管理员、档案信息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 1、专职技术与管理人员实行坐班制,负责填写当天的工作日志。 2、专职技术与管理人员负责领取并保管试验心的仪器设备、实 验用品。固定资产必须建帐建卡,低值耐用品和易耗品登记造册,定 期清点并核对帐目。 3、专职技术与管理人员作好实验实训前的准备工作,保证仪器 的正常使用。 4、学生在实验实训中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材料丢失,专职技术 与管理人员与指导老师一起负责查明原因,签注意见,并按照规定办 理赔偿或补领手续。 5、不得私自转借仪器设备。外单位教师因公借用,须经实验教 学中心主任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用后按期返还。 6、卫生法学实验教学中心专职技术与管理人员负责实训课开设 期间和结束后的安全(水、电、门、窗)检查工作,并作好记录,加强 实验教学中心的防火、防水、防电、防盗意识,出现事故应协助中心 主任追查相关当事人责任。 7、实训室的钥匙专人保管,不得私自转借和配置
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法学实验教学中心 专职技术与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卫生法学实验教学中心专职技术与管理人员是指实验技术人员、 设备管理员、档案信息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 1、专职技术与管理人员实行坐班制,负责填写当天的工作日志。 2、专职技术与管理人员负责领取并保管试验心的仪器设备、实 验用品。固定资产必须建帐建卡,低值耐用品和易耗品登记造册,定 期清点并核对帐目。 3、专职技术与管理人员作好实验实训前的准备工作,保证仪器 的正常使用。 4、学生在实验实训中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材料丢失,专职技术 与管理人员与指导老师一起负责查明原因,签注意见,并按照规定办 理赔偿或补领手续。 5、不得私自转借仪器设备。外单位教师因公借用,须经实验教 学中心主任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用后按期返还。 6、卫生法学实验教学中心专职技术与管理人员负责实训课开设 期间和结束后的安全(水、电、门、窗)检查工作,并作好记录,加强 实验教学中心的防火、防水、防电、防盗意识,出现事故应协助中心 主任追查相关当事人责任。 7、实训室的钥匙专人保管,不得私自转借和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