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教学大纲 An Introduction to Civil Law 一、课程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民法 英义名称:Civil Law 课程编码: 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 总学时:120学时 总学分:5学分 适用专业:法学本科 先选修课:宪法、法理学 开课系部:政法系 二、课程的性质与任务 通过学习该课程,学尘将全面掌握有关民法总论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本课 程是法学专业「四门核心课程之一,在法学专业的课程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本课程在教学 中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以有关法律和相关的可法解释为根据,通过对民法理论及其 实际应用的研究和学习,培养既掌握扎实的民法总论基本理论、又能熟练运用所学知识分析、 解决有关相关法律问题的应用型专门法律人才。 三、课程教学基本要求 第一章民法的概念与性质 (2学时) 【内容及要求】 本章概述了民法学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基本问题,1民法的含义、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 的沿革,民法的渊源,民法的适用范围、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对民法的含义有所了解, 为以后各章的学习奠定基础。 第一节 民法的含义 一、民法的定义(掌握) 二、民法的词源(了解) 三、民法和民法学(了解) 第二节民法的构成要素 一、民法的构成要素(掌屋)
二、民法规则的分类(掌握)》 (一)创设性规则、模式性规则、终止性规则。 (二)规范性规则、条件性规则、标准性规则。 三、民法的原则(掌握) 第三节民法的沿革 一、民法学是以罗马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了解) 二、罗马法编纂及其影响(掌握) 三、19世纪民法典的出现及共类型(掌握) (一)《法国民法典》的立法体例及其结构 (二)《德国民法典》的立法体例及其结构 四、20世纪有代表性的民法典(了解) (一)《瑞士民法典》 (二)1922年的《苏俄民法典》 五、我国的民事立法(掌握) 第四节民法的渊源 一、民法渊源的定义(掌握) 二、制定法(掌握)(重点) 三、习惯(掌握) 四、判例(了解) 五、法理(了解) 第五节民法的调整对象 一、民法的调整对象(掌握) (一)半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二)半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二、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掌握)(难点) (一)财产的定义 (二)财产应具备的条件。 (三)财产关系的分类。 (四)财产关系的法律特征 三、平等主体的人身关系(掌握) (一)人身关系的定义
(二)人身关系的分类 (三)人身关系的特点。 第六节民法的调整方法 一、法律调整方法的概念与特点(掌握) 二、民法在法律调整方法上特点(掌握) 1、确认和维护民事主体的平等地位。 2、尊重民事主体的自主意志 3、民法允许民事主体选择个同方式解决相互间发生的民事纠纷。 4、民法规定的民事责任同时具有权利救济的性质。 第七节民法的性质 一、民法为私法(掌握)(重点) 二、民法为权利法(掌握) 三、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掌握) 第八节民法的适用范围 一、民法适用范围定义(掌握) 二、对人的适用范围(掌握)(重点) 二、在空间上的适用范用(掌握)(重点) 四、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掌握)(重点) 【复习思考题】 1、民法的含义及共调整对象是什么? 2、简述《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的优缺点。 3、什么是民法的渊源? 4、民法适用范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第二章民法的基本原则 (2学时) 【内容及提要】 本章介绍了民法的一些基本原则,如平等原则、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等,要求学 生弄清并掌握上述原则的含义及具体表现。 第一节民法基本原则概述 (0.5学时)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掌握)
民法基本原则是指导民事立法,民事可法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二、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掌握) (一)指导功能 (二)约束功能 (三)补充功能 第二节 民法各基本原则 (1.5学时) 一、半等原则(掌握) 二、自愿原则(掌握) 三、公平原则(掌握) 四、诚信原则(掌握) 五、公序良俗原则的含义(掌握) 【本章思考题】 1、简答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与特征。 2、谈谈你对诚实信用原则的理解及该原则的现实意义。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3学时) 【内容及要求】本章是民法总论的核心部分,它概述了民事法律关系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基本 问题,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要素及其发生变史和终止的原因,以及民事权利,民事义 务与民事责任的相关问题。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生对民事法律关系在民法总论中的地位和 作用有所了解,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要素、发生、变与终止的根据,弄清民事权利, 民事义务民事责任的含义及其类型。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的概述 (2学时)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掌握)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掌握)(难点) 二、民事法律关系理论的意义。(了解) 四、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掌握)(重点) 五、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掌握)(难点) 六、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掌握) 第二节民事权利
(0.5学时) 一、民事权利(掌握)(难点) (一)概念 (二)分类 二、民事权利的行使与保护(掌握) 第二节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 (0.5学时) 一、民事义务(掌握)(重点) (一)概念 (二)分类 二、民事责任(掌握)(重点) (一)民事责任的概念 (二)民事责任的特征 (三)民事责任的分类 (四)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本章思考题】 1、名词解释: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责任 2、简答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3、简答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的含义 4、论述民事责任的特征及类型 第四章自然人 (3学时) 【内容及提要】 本章重点介绍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以及宣告失踪、宣告死亡和 监护制度,通过学习学生应掌握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的含义,弄清宣告失踪、宣告 死亡,监护制度的各种规定。 第一节导言 一、自然人的含义(掌握) 二、公民与自然人(了解) 第二节自然人的民事能力 一、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含义(掌屋)
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掌握) 三、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含义(掌握) 四、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种类(掌握)(重点) 第二节自然人的住所 一、住所的含义(掌握) 二、自然人住所的种类(掌握) 三、自然人住所的法律意义(了解) 第四节监护 一、监护的概念及目的(掌握) 二、监护人的设立(掌握)(重点) (一)为未成年人设立监护人 (二)为精神病人设立监护人 三、监护人的职责(了解) 四、监护的终止(掌握) 第五节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一、宣告失踪 (一)含义(掌握) (二)条件和程序(掌握) (三)效力(掌握) (四)撤销(掌握) 二、宣告死亡 (一)含义(掌握) (二)条件和程序(掌握) (三)效力(掌握) (四)宣告死亡的撤销(掌握) 第六节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一、个体工商户的概念(掌握)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掌握) 三、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背户的财产责任(掌握) 【本章思考题】 1、名词解释:权利能力、行为能力
2、简答住所的含义 3、简答监护人的职责 4、简答宣告死亡的法律效果 【本章讨论题】 讨论: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判断的标准。 第五章法人 (2学时) 【内容及要求】 法人,是相对于自然人而言的一类民事权利主体。本章内容包括法人的概念和本质、法人的 种类、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机关以及法人的成立、变史、终止和登 记等。重点理解和掌握法人的能力制度。 第一节法人概念和构成要件 一、法人的概念和特征(掌握) 二、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掌握)(重点) 第二节法人的本质 一、法人拟制说(了解) 二、法人否认说(了解) 三、法人实在说(掌握) 第三节法人的类型 一、传统民法的分类(了解) 二、民法通则的分类(掌屋) 第四节法人的成立 一、法人的成立(掌握) 二、法人的设立(掌握) (一)法人设立的概念 (二)法人设立的原则(了解) (三)法人设立的方式(了解) (四)法人设立的要件(掌握) 三、法人资格的取得(掌握) 第五节法人的能力
一、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掌握) 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掌握)(难点) 第六节法人的变史和终止、登记 一、法人变史的概念(掌屋) 二、法人变史的类型(掌屋) 三、法人的终止(掌握) 四、法人的登记(掌握) 第七节法人的民事责任及法人机关 一、法人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掌握) 二、法人民事责任能力确定的标准(掌握) 三、法人的有限责任(掌握) 四、法人机关的概念(掌握) 五、法人机关构成及法定代表人(掌握) 【本章思考题】 1、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划分意义何在?这种划分能杏完全概括我国现实中存在的各种法人 类型? 2、比较法人的能力制度与自然人的能力制度。 3、法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条件应包括哪些? 4、试分析设立中的法人与清算中的法人的法律地位。 5、思考法人的目的范围对法人的能力限制的法律效力。 第六章非法人组织 (2学时) 【内容及要求】关于非法人组织的法律地位,传统民法认为其个具有独立的权利能力、行为 能力以及责任能力,仪具有诉讼能力。但近几年来,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出现了许多新的企业 形念和非企业组织,它们既不同于法人,也不同于自然人,据此许多学者认为应打破传统民 法的二分法的结构,承认非法人团体的主体地位,为第二类民事主体的发展提供制度空间。 本章介绍了非法人组织的几种主要类型,重点掌握合伙的内容。 第一节非法人组织概述 一、非法人组织的概念(掌握) 二、非法人组织应具备的条件(掌握)(重点) 第二节合伙组织
一、合伙的概念和特征(掌握) 二、合伙的成立(掌握)(重点) 三、合伙的法律地位(掌握) 四、合伙的种类(掌握) 五、合伙的能力(掌握) 六、合伙的责任(掌握)(难点) 七、合伙的变史、终止和清算(掌握) 【本章思考题】 1、判断某个社会组织体能成为民事主体时,应当考虑哪些因素? 2、合伙成为独立民事主体的理山有哪些? 3、试分析合伙财产的构成以及性质。 4、比较自然人、法人和合伙这二种主体承担民事责任的特点。 第七章民事法律事实概述 (4学时) 【内容及要求】 民事法律事实是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史和消灭的原因,其包括事件和行为两类事实。通过 本章学习,使学生掌握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特征、类型,了解民事法律事实的意义。 第一节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掌握) 二、特征(掌握)(重点) 三、民事法律事实的后果。(掌握) 四、民事法律事实构成(掌握) 第二节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一、事件(掌握) 二、行为(掌握) 第二节民事法律事实的意义 一、民事法律事实在民法规范中的地位。(了解) 二、民事法律事实在实现民法调整功能中的作用(了解) 三、民事法律事实理论对民事可法实践的意义(掌握) 【本章思考题】 1、简述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特征
2、简述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本章讨论题】 讨论:民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异同。 第八章民事法律行为 (5学时) 【内容及要求】 本章引入了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这两个民法学的核心概念,理论性较强,同时本章还阐 述了民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可变史、可撤销民事行为及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等问题。通过本章学习,要求 学生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及相关问题,为理解民法的意思自治奠定基础。 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一、民事行为、法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三、民事法律行为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四、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第二节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一、单方行为与双方行为、多方行为(掌握) 二、财产行为与身份行为(了解) 三、有偿行为与无偿行为(掌握) 四、诺成性行为与实践性行为(掌握)(重点) 五、要式行为与不要式行为(掌握) 六、主行为与从行为(掌握) 七、独立行为和辅助行为(掌握) 八、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掌握) 第二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 一、民事法律行为构成的概念(掌握)》 二、意忠表示的概念和构成要素(掌屋)(重点) (一)概念 (二)构成要素 三、意总表示的分类(掌握) 四、意思与表示不一致(掌握)(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