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邻接权 主讲:王金海
第六章:邻接权 主讲:王金海
第一节:邻接权的概念 概念:国际上通常把艺术表演人对其表演的 权利,录音制品制作人对其录音制品的权利,以 及广播电视组织对其广播电视节目的权利称作邻 接权。 二、邻接权产生的原因 ●新科技媒介使表演者失去重新登台表演的机会 录音录像制作者失去回收投资的机 新科技媒介使广播电视组织无法垄断其节目
第一节:邻接权的概念 ⚫ 一、概念:国际上通常把艺术表演人对其表演的 权利,录音制品制作人对其录音制品的权利,以 及广播电视组织对其广播电视节目的权利称作邻 接权。 ⚫ 二、邻接权产生的原因: ⚫ 新科技媒介使表演者失去重新登台表演的机会。 ⚫ 录音录像制作者失去回收投资的机会。 ⚫ 新科技媒介使广播电视组织无法垄断其节目
第二节:出版者权 出版者权:即书刊出版者与著作权人通过合同的约定或 经著作权人许可,在一定期限内,对其出版作品所享有的 专有使用权 专有出版权:即独家享有并排除他人出版某一作品的权 1、”专有“的含义 对于著作权人,在其授权出版者出版其作品后,在合同许 可期限和约定的地区内,不得再次授权他人出版。 ●对于出版该作品的出版者,在其享有出版权期间,只能自 己出版,不得许可他人出版 其他人均不得复制发行该作品,不得侵犯出版者的专有出 版权 ●2、有效期:合同约定
第二节:出版者权 一、出版者权:即书刊出版者与著作权人通过合同的约定或 经著作权人许可,在一定期限内,对其出版作品所享有的 专有使用权。 二、专有出版权:即独家享有并排除他人出版某一作品的权 利。 ⚫ 1、”专有“的含义: ⚫ 对于著作权人,在其授权出版者出版其作品后,在合同许 可期限和约定的地区内,不得再次授权他人出版。 ⚫ 对于出版该作品的出版者,在其享有出版权期间,只能自 己出版,不得许可他人出版。 ⚫ 其他人均不得复制发行该作品,不得侵犯出版者的专有出 版权。 ⚫ 2、有效期:合同约定
、版本权 ●即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享有的版式设计权 四、文字的修改、删节权 五、专有刊载权 即报刊出版者在一定的期间内,对作者的作品在 报刊上的独家刊登的权利。 转载权 ●先载权:一稿多投
三、版本权 ⚫ 即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享有的版式设计权。 四、文字的修改、删节权 五、专有刊载权 ⚫ 即报刊出版者在一定的期间内,对作者的作品在 报刊上的独家刊登的权利。 ⚫ 转载权: ⚫ 先载权:一稿多投
出版者应承担的义务 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 支付报酬。 在著作权人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付作品后,图书出版者 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出版质量、期限出版图书。图书出 版者重印,再版作品时,应当通知著作权人 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 他报刊可转载或作为文摘、资料刊登,著作权人的声明 当在报纸、杂志首次刊登该作品时附带声明 出版者出版演绎作品,应当向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支付 报酬,也要向原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出版者行使权利,不得损害被使用作品和原作品著作权 人的权利
六、出版者应承担的义务: ⚫ 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 支付报酬。 ⚫ 在著作权人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付作品后,图书出版者 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出版质量、期限出版图书。图书出 版者重印,再版作品时,应当通知著作权人。 ⚫ 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 他报刊可转载或作为文摘、资料刊登,著作权人的声明 应当在报纸、杂志首次刊登该作品时附带声明。 ⚫ 出版者出版演绎作品,应当向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支付 报酬,也要向原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 出版者行使权利,不得损害被使用作品和原作品著作权 人的权利
第三节:表演者权 表演者权 定义:即表演者对其文学、音乐、戏剧 舞蹈、曲艺等作品的艺术表演依法享有的 专有权利 表演者可以是单独的表演者个人,也可以 是一个表演团体 表演者权的客体是表演本身。 表演者:演员或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 的人
第三节:表演者权 一、表演者权: ⚫ 定义:即表演者对其文学、音乐、戏剧、 舞蹈、曲艺等作品的艺术表演依法享有的 专有权利。 ⚫ 表演者可以是单独的表演者个人,也可以 是一个表演团体。 ⚫ 表演者权的客体是表演本身。 ⚫ 表演者:演员或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 的人
表演者权的内容 表明表演者身份; 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 演,并获得报酬 ●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 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 并获得报酬
二、表演者权的内容: ⚫ 表明表演者身份; ⚫ 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 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 演,并获得报酬; ⚫ 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 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 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 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 并获得报酬
表演者的义务 ●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 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 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的,由该组织者 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 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翻 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 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三、表演者的义务: ⚫ 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 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 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的,由该组织者 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 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 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翻 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 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第四节: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 音像制作者权:即录音录像制作者对 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 发行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1、录音制品:指任何声音的原始录制品 ●2、录像制品:指电影、电视、录像作品以 外的任何有伴音或无伴音的连续相关形象 的原始录制品
第四节: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 ⚫ 一、音像制作者权:即录音录像制作者对 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 发行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 1、录音制品:指任何声音的原始录制品。 ⚫ 2、录像制品:指电影、电视、录像作品以 外的任何有伴音或无伴音的连续相关形象 的原始录制品
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 ●1、录音录像制作者的专有权 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复制发行权 ●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出租权 ●录音录像制作者的网络传播权 ●录像制作者的广播权 ●2、权利保护期:50年 3、使用录音录像制品应取得著作权人、表 演者许可
二、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 ⚫ 1、录音录像制作者的专有权: ⚫ 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复制发行权 ⚫ 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出租权 ⚫ 录音录像制作者的网络传播权 ⚫ 录像制作者的广播权 ⚫ 2、权利保护期:50年 ⚫ 3、使用录音录像制品应取得著作权人、表 演者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