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的制度分析制度评论之五十四 毛寿龙 最近若干年里,由于工农业生产的飞速发展,以及气候变化、降水减少等原因,中国北 方地区普遍缺水,水资源短缺和节水问题成了热门的话题。今年北方地区普遍旱灾,华北地 区出现巨大的地下水漏斗,北京成了严重的缺水城市。缺水问题更成了炙手可热的话题。缺 水地区的政府也针对缺水问题,采取了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其中最重要的是"提高水价,限 量用水 对此,大家有各种各样的意见。许多人认为,水涨价,有利于减少浪费,提高大家的节 水积极性:但也有人认为,水资源的需求缺乏弹性,即使涨价也没有什么用:更有人认为 水资源涨价,是劫贫济富,不公平,反对涨价。对此制度分析学者如何看待这一问题呢? 制度分析的第一步,分析水的属性。对此,制度分析学者是这样分析的:水不像盐,每 个人对盐的需要基本是固定的,即使价格有变化,其消费量也不会有很大的变化:它不像 些奢侈品,如珍珠项链,价格越高消费量越大,价格越低反而消费量越下降:它也不像低质 量的消费品,如土豆或劣质大米,人们的收入越高,消费者价格承受能力越高,其消费量越 下降。总起来说,水资源有一定的刚性,每个人为了维持生存,至少需要用一定量的水,每 个人用水能力有限,再浪费水,也不可能无限地浪费水,总是有一个限度。从至少用多少水, 到至多用多少水,具体数字根据不同的人以及不同的气候条件等因素,有一定的变化,但可 以肯定,这一空间还是很大的。在这一范围里,给定不同的价格,价格高,人们一般会选择 节约用水,价格低,人们倾向于选择浪费用水 制度分析的第二步,分析存在问题的性质。如果水资源非常丰富,可以″取之不尽,用 之不竭″,那么水资源就不是一种稀缺资源,就不存在任何定价的问题。相反,如果水资源 极其稀缺,供水量无法维持人们最基本的生存,这时水资源无论如何定价,都不可能解决用 水的问题,唯一的选择就是搬家,"逐水草而居"。对中国北方水资源短缺问题来说,目前北 京等地区水资源面临严重短缺的问题,而由于水价太便宜,在可选择的节水空间里,许多人 没有积极性节约用水。在这种情况下,提高水价,有利于节约用水,解决目前水资源严重短 缺的问题 制度分析的第三步,分析特定政策选择所可能导致的直接效率效应。提高水价,就如某 些城市的实践所表明的,的确起到了鼓励人们节约用水的效果。当然,对于不同的人来说, 其效应是不一样的:对于一贯节约用水的人来说,节约空间有限,没有什么作用,但可以鼓 励其购买节水器具;对于多消费水,如天天洗澡有特殊偏好的人来说,他们宁可多花钱,也 不愿意不洗澡,其节水作用不大,但可以使其多付费,为节水做贡献,并鼓励其采用节水器 具:对于平时浪费水,而对价格又有敏感的消费者来说,提高水价,可以有效地鼓励其节约 用水,鼓励其采用节水器具。总起来说,在一定空间内,提高水价有利于鼓励人们节约用水; 在起不到鼓励节约用水的情况下,也可以筹集资金,以改善供水设施,减少供水环节的渗漏 浪费,改善环境,保护水资源等 制度分析的第四步,分析特定政策选择的分配效应。在制度分析学者看来,任何公共政 策都有分配效应,它可能有劫富济贫的效应,或者有劫贫济富效应,或者比较公平。在水资 源价格政策问题上,也存在分配效应。由于水的价格对于所有的人来说都是一样的,穷人和
1 水资源的制度分析制度 评论之五十四 毛寿龙 最近若干年里,由于工农业生产的飞速发展,以及气候变化、降水减少等原因,中国北 方地区普遍缺水,水资源短缺和节水问题成了热门的话题。今年北方地区普遍旱灾,华北地 区出现巨大的地下水漏斗,北京成了严重的缺水城市。缺水问题更成了炙手可热的话题。缺 水地区的政府也针对缺水问题,采取了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其中最重要的是"提高水价,限 量用水"。 对此,大家有各种各样的意见。许多人认为,水涨价,有利于减少浪费,提高大家的节 水积极性;但也有人认为,水资源的需求缺乏弹性,即使涨价也没有什么用;更有人认为, 水资源涨价,是劫贫济富,不公平,反对涨价。对此制度分析学者如何看待这一问题呢? 制度分析的第一步,分析水的属性。对此,制度分析学者是这样分析的:水不像盐,每 个人对盐的需要基本是固定的,即使价格有变化,其消费量也不会有很大的变化;它不像一 些奢侈品,如珍珠项链,价格越高消费量越大,价格越低反而消费量越下降;它也不像低质 量的消费品,如土豆或劣质大米,人们的收入越高,消费者价格承受能力越高,其消费量越 下降。总起来说,水资源有一定的刚性,每个人为了维持生存,至少需要用一定量的水,每 个人用水能力有限,再浪费水,也不可能无限地浪费水,总是有一个限度。从至少用多少水, 到至多用多少水,具体数字根据不同的人以及不同的气候条件等因素,有一定的变化,但可 以肯定,这一空间还是很大的。在这一范围里,给定不同的价格,价格高,人们一般会选择 节约用水,价格低,人们倾向于选择浪费用水。 制度分析的第二步,分析存在问题的性质。如果水资源非常丰富,可以"取之不尽,用 之不竭",那么水资源就不是一种稀缺资源,就不存在任何定价的问题。相反,如果水资源 极其稀缺,供水量无法维持人们最基本的生存,这时水资源无论如何定价,都不可能解决用 水的问题,唯一的选择就是搬家,"逐水草而居"。对中国北方水资源短缺问题来说,目前北 京等地区水资源面临严重短缺的问题,而由于水价太便宜,在可选择的节水空间里,许多人 没有积极性节约用水。在这种情况下,提高水价,有利于节约用水,解决目前水资源严重短 缺的问题。 制度分析的第三步,分析特定政策选择所可能导致的直接效率效应。提高水价,就如某 些城市的实践所表明的,的确起到了鼓励人们节约用水的效果。当然,对于不同的人来说, 其效应是不一样的:对于一贯节约用水的人来说,节约空间有限,没有什么作用,但可以鼓 励其购买节水器具;对于多消费水,如天天洗澡有特殊偏好的人来说,他们宁可多花钱,也 不愿意不洗澡,其节水作用不大,但可以使其多付费,为节水做贡献,并鼓励其采用节水器 具;对于平时浪费水,而对价格又有敏感的消费者来说,提高水价,可以有效地鼓励其节约 用水,鼓励其采用节水器具。总起来说,在一定空间内,提高水价有利于鼓励人们节约用水; 在起不到鼓励节约用水的情况下,也可以筹集资金,以改善供水设施,减少供水环节的渗漏 浪费,改善环境,保护水资源等。 制度分析的第四步,分析特定政策选择的分配效应。在制度分析学者看来,任何公共政 策都有分配效应,它可能有劫富济贫的效应,或者有劫贫济富效应,或者比较公平。在水资 源价格政策问题上,也存在分配效应。由于水的价格对于所有的人来说都是一样的,穷人和
富人都一个价格,提高水价,对于穷人和富人的福利影响有所不同:对于穷人来说,节水空 间有限,无法通过节水把涨价引起的额外负担消化掉,负担增加了:对于富人来说,节水空 间比较大,但是富人对于价格不太敏感,可能依然浪费用水,虽然也增加了负担,但相对于 其收入来说,负担较小。因此,提高水价,其分配效应很可能是不公平的:穷人增加了生活 的负担,福利变差了:富人也增加了一定的负担,但负担很小。对此,政府可以采取一些钅 对性的政策措施,比如复合定价制度,在一定限量范围内,实行低价格政策:在一定限量之 上,实行累进价格政策。这虽然不可能彻底让各方面的人满意,但的确有助于减少涨价引起 的不公平的分配效应 到目前为止,各方面有关水资源政策的公共讨论,一般来说,只涉及上述问题的一个方 面。制度分析学者的讨论并不到此为止。制度分析的第五步还将进一步问一个问题:什么样 的水价是合理的? 在很多人眼里,这个问题是一个技术问题,但制度分析学者把它理解为一个制度问题 在制度不适当的情况下,人们倾向于制度不适当的水价;在适当的制度平台下,人们倾向于 适当的水价。因此,这一问题可以转换成:制定合理的水价需要什么样的制度?也就是说 在什么样的定价制度情况下,制定的水价有利于节水,有利于保护和开发水源,还有利于减 少不良的分配效应? 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需要制度分析学者进一步在理论上分析水资源作为私人消 费、公共供给的物品的性质,分析水资源消费者、生产者和组织供给者之间的定价权配置问 题,分析政府、中介组织以及相关方面在其中所可能起到的作用。与理论分析相结合,也可 以进行实证分析,研究世界上缺水国家、缺水地区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案例,探索解决水资 源短缺问题的适当的制度基础问题。 在这篇短文里,不可能展开探讨这些复杂的问题。在此,只能给出制度分析学者总的思 路:水价格的理顺,不仅仅是价格数量的理顺,更重要的是水价格决定过程的理顺。水价格 的理顺,是非常重要的,它是一个技术上进行计算的问题,也是通过什么机制来决定的过程 就像政府不可能给所有的商品规定一个合理的价格一样,政府也不可能单独确定合理的水 价。对于一般市场商品来说,其市场价格的合理性在于市场价格的确定没有任何人能够决定 价格的过程中决定的,是充分竞争过程中决定的,而不是垄断定价。水作为一种物品,是 种垄断供给的私人消费物品,与纯粹的市场物品即私益物品有一定的区别,其价格不可能按 照市场竞争来确定,但在一定程度上,让所有有关利益相关者,都能够充分参与水的定价, 其结果就会比个别人、个别权威、尤其是水资源的供给方、物价管理部门单方面确定价格要 合理得多 因此,制度分析学者的基本结论就是,为水资源的价格确定过程设计适当的集体选择规 则,为适当的集体选择奠定良好的立宪制度基础,也就是为水资源价格的确定,提供一个适 当的制度平台,这是解决中国缺水地区水资源合理使用、预防或者减缓缺水问题的根本出路
2 富人都一个价格,提高水价,对于穷人和富人的福利影响有所不同:对于穷人来说,节水空 间有限,无法通过节水把涨价引起的额外负担消化掉,负担增加了;对于富人来说,节水空 间比较大,但是富人对于价格不太敏感,可能依然浪费用水,虽然也增加了负担,但相对于 其收入来说,负担较小。因此,提高水价,其分配效应很可能是不公平的:穷人增加了生活 的负担,福利变差了;富人也增加了一定的负担,但负担很小。对此,政府可以采取一些针 对性的政策措施,比如复合定价制度,在一定限量范围内,实行低价格政策;在一定限量之 上,实行累进价格政策。这虽然不可能彻底让各方面的人满意,但的确有助于减少涨价引起 的不公平的分配效应。 到目前为止,各方面有关水资源政策的公共讨论,一般来说,只涉及上述问题的一个方 面。制度分析学者的讨论并不到此为止。制度分析的第五步还将进一步问一个问题:什么样 的水价是合理的? 在很多人眼里,这个问题是一个技术问题,但制度分析学者把它理解为一个制度问题: 在制度不适当的情况下,人们倾向于制度不适当的水价;在适当的制度平台下,人们倾向于 适当的水价。因此,这一问题可以转换成:制定合理的水价需要什么样的制度?也就是说: 在什么样的定价制度情况下,制定的水价有利于节水,有利于保护和开发水源,还有利于减 少不良的分配效应? 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需要制度分析学者进一步在理论上分析水资源作为私人消 费、公共供给的物品的性质,分析水资源消费者、生产者和组织供给者之间的定价权配置问 题,分析政府、中介组织以及相关方面在其中所可能起到的作用。与理论分析相结合,也可 以进行实证分析,研究世界上缺水国家、缺水地区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案例,探索解决水资 源短缺问题的适当的制度基础问题。 在这篇短文里,不可能展开探讨这些复杂的问题。在此,只能给出制度分析学者总的思 路:水价格的理顺,不仅仅是价格数量的理顺,更重要的是水价格决定过程的理顺。水价格 的理顺,是非常重要的,它是一个技术上进行计算的问题,也是通过什么机制来决定的过程。 就像政府不可能给所有的商品规定一个合理的价格一样,政府也不可能单独确定合理的水 价。对于一般市场商品来说,其市场价格的合理性在于市场价格的确定没有任何人能够决定 价格的过程中决定的,是充分竞争过程中决定的,而不是垄断定价。水作为一种物品,是一 种垄断供给的私人消费物品,与纯粹的市场物品即私益物品有一定的区别,其价格不可能按 照市场竞争来确定,但在一定程度上,让所有有关利益相关者,都能够充分参与水的定价, 其结果就会比个别人、个别权威、尤其是水资源的供给方、物价管理部门单方面确定价格要 合理得多。 因此,制度分析学者的基本结论就是,为水资源的价格确定过程设计适当的集体选择规 则,为适当的集体选择奠定良好的立宪制度基础,也就是为水资源价格的确定,提供一个适 当的制度平台,这是解决中国缺水地区水资源合理使用、预防或者减缓缺水问题的根本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