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技术制图 明细栏 GB10609.2-8 Technical drawings Item lists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1S0753193枝术制图明细表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技术图样中明知栏的基本要求、内容,尺寸与格式 木标准适用于装配图中所采用的明细栏。其他带有装配性质的技术图样或技术文件也可参照采用 2引用标准 GB06.技术制图标题栏 GB453.3机械图体 G069.4技术制图对缩复制原件的要求 GB45.4机械制图图线 3基本要求 1装配图中一般应有明纽栏。 32明细栏的配置 2:1明细栏一般配置在装配图中标题栏的上方,按由下而上的顺序填写(见附录A中的图A1和 A2)。其格数应根据需要而定。当由下而比延伸位置不够时,可紧靠在标题栏的左边自下而上延续。 3:2¥当装配图中不能在标题栏的上方配置明纽栏时,可作为装配图的续页按A面单独绘出(见 附录A中的图A3和图A4)。其顺序应是出上而下延伸。还可连续加页,佴应在明细栏的下方配置标 魉栏,并在标题栏中填写与装配图桕一致的名称科代号 33当有两张或两张以上同一图样代号的装配图,而又按31条配置明细栏时,明组栏应放在第 一张装配图上。 3.4明细栏中的字体应符合GB453的要求 35明细栏的线型应按GB43,4中规定的粗实线和细实线的要求绘制。 36需微复制的图样,其明细栏应满足(GB16.4的规定。 4内容 41明细栏的组成 明细栏一般由序号、代号、名称、数量、材枓、重量(单件、总计)分区,备注等组战,也可技 实际盂要增加或减少。 42明细栏的填写 41序号:填写图样中相应组成部分的序号。 4.2代号:填明图样中相应组成部分的图样代号或标准号。 国家技术监餐局1989-03-2批 199-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技 术 制 图 明 细 栏 GB 10609.2一 89 Technical drawings Item lists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SO 7573-1983《技术制图一明细表)o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技术图样中明细栏的基本要求、内容、尺寸与格式。 木标准适用于装配图中所采用的明细栏。其他带有装配性质的技术图样或技术文件也可参照采用。 2 引用标准 GB 10609.1技术制图 标题栏 GB 4457.3 机械制图 字体 GB 10609.4 技术制图 对缩微复制原件的要求 GB 4457.4机械制图 图线 3 基本要求 3.1装配图中一般应有明细栏。 3.2 明细栏的配置 3.2., 明细栏一般配置在装配图中标题栏的性方,按由下而上的顺序填写 (见附录A中的图A1和图 A2)。其格数应根据需要而定。当由下而匕延伸位置不够时,可紧靠在标题栏的左边自下而上延续。 3.2.2 当装配图中不能在标题栏的上方配置明细栏时,可作为装配图的续页按A4幅面单独给出 (见 附录A中的图A3和图A4)。其顺序应是由t而下延伸。还可连续加页,但应在明细栏的h方配置标 题栏,并在标题栏中填写与装配图相一致的名称和代号。 3.3 当有两张或两张以上同一图样代号的装配图,而又按照3.2.1条配置明细栏时,明细栏应放在第 一张装配图上。 3.4 明细栏中的字体应符合G B 4457.3中的要求。 3.5 明细栏的线型应按G B 4457.4中规定的粗实线和细实线的要求绘制。 3.6 需缩微复制的图样,其明细栏应满足G B 10609.4的规定。 4 内容 4.1 明细栏的组成 明细栏一般由序号、代号、名称、数量、材料、重量 (单件、总计)、分区、备注等组成,也可按 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 4.2 明细栏的填写 4.2.1序号:填写图样中相应组成部分的序号。 4.2.2 代号:填写图样中相应组成部分的图样代号或标准号。 国家技术监督局1989一03一22批准 1990一01一01实施
GB106092-89 4:3名称填写图样中相应组成部分的名称。必要时,也可写出其型式与尺寸。 4:4数量:填写图样中相应组成部分在装配中所需要的数量。 45材料:填写图样中相应组成部分的材料标记 4:6重量:填写图样中相应组成部分单件和总件数的计算重量。以千克(公斤)为计量单位时,允 许不写出其计量单位。 4:7分区:必要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将分区代号嫔写在备注栏中, 4!备注:*写该项的加说明或其它有关的内容。 5尺寸与格式 51装配图中明细栏各部分的尺寸格式见附录A中的图A1和图A2。 5.2明细栏作为装配图的续萸单独给出时,各部分尺寸格式见附录A中的图A3和图A4
GB 10609.2- 89 4.2.3 名称:填写图样中相应组成部分的名称。必要时,也可写出其型式与尺寸。 4.2.4 数R,填写图样中相应组成部分在装配中所需要的数量。 4.2.与 材料:填写图样中相应组成部分的材料标记。 4.2.6 重最:填写图样中相应组成部分单件和总件数的计算重量。以千克 (公斤)为计量单位时,允 许不写出其计盘单位。 4.2.了 分区:必要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将分区代号填写在备注栏中。 4.2二 备注:填写该项的附加说明或其它有关的内容。 :一 尺寸与格式 1 装配图中明细栏各部分的尺寸与格式见附录A中的图AL和图A2a 2 明细栏作为装配图的续页单独给出时,各部分尺寸与格式见附录A中的图A3和图A4
GB106092-89 附录A 明细栏的格式举例 (参考件 A80 名称 注 (标题栏) 图A 100 名称 备注 便更改区) 图A2
GB 1060二 Y一 89 附 录 A 明细栏的格式举例 (参考件) .1 40 ‘ 44 - 1 8} 38 1 10 1 1Z 1 (20) 二 _ 卜 ] 入 曰 F--V 口 V 门 曰 曰口 口 弯 代 号 名 称 签 材 料 一门单件 总计 备 注 口 重 . 、) (标 题 栏) 图 A1 面 加 1 38 ,8 , _( 16) 门 入 卜 门 ] N V 曰 ] 门 口门 口 rS# 代 号 名 称 f 备注 (更 改 区 ) (标 图 AZ 281
GB10603.2-89 8 代号 名称 备注 标题栏 图A3 282
GB 1 0 6 0 二 2 一 8 : - - ~ - 一 - - 一 - - - - - - - - - - - - - - 一- - - - ~ , ~ - - ~ 分~ 份- ~ , , 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仑. _ 46 _ ‘ . 70 _ ‘_ 」 巴 _ ‘as > 一 ’ ! 一 { { } 嗜 代 号 名 称 f 备 注 门 } l} }}} }}}巨 I 巨匕 I 巨[ {I 匕仁[ } 巨 } } 匕 } } 仁 }_ ! [ ! I I 匕 } } I 巨 I ! 匕 ! ! 一I 巨 I ! 匕 I I 一I {- (一图 A3 z a z
GB1609.2-89 80 4 材料 备注 图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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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0609.2-89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了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机械电子工业部机械标准化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杨东湃、强毅、徐饮周、李贞负责起草
GB 1060二 2一 89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机械电子工业部机械标准化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杨东湃、强毅、徐饮周、李善贞负责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