汊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什么是所有权 [法]确鲁东著
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什么是所有权 对权利和政治的原理的研究 法)蒲鲁东著 孙署冰译
汉 译 世 界 学 术 名 著 丛 书 什 么 是 所 有 权 或 对 权 利 和 政 治 的 原 理 的 研 究 〔 法 〕 蒲 鲁 东 著 孙 署 冰 译
目录 第一篇论文 序言 前言 第一章这本著作所采用的方法 次革命的想法 第二章被当作天然权利的所有权。——作为所有权的 有效基础的占用和民法……………… 第一节作为天然权利的所有权 第二节作为所有权的基础的占用 第三节作为对所有权的承认和它的基础的民法 第三章劳动是所有权的动因 ……125 第一节土地是不能被私有的 第二节普遍的承认不能证明所有权是合乎正义的…… ………135 第三节所有权永远不能因时效而取得 第四节劳动。—劳动没有使自然财富私有化的固有能力 第五节劳动导致所有权的平等… 第六节社会上的一切工资都是平等的 第七节才能的不平等是财富平等的必要条件 第八节从正义的观点来看,劳动破坏所有权 第四章所有权是不能存在的 明—一定理…… 第一个论题——所有权是不能存在的,因为它想无中生有 第二个论题——所有权是不能存在的,因为哪里存在着所有权 那里的生产品的生产成本就会高过于它的价值 第三个论题——所有权是不能存在的,因为有了一定的资本 产是随劳动而不是随所有权发生变化的
目 录 第 一 篇 论 文 序 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前 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6 第 一 章 这 本 著 作 所 采 用 的 方 法 。 — — 一 次 革 命 的 想 法 … … … … 4 2 第 二 章 被 当 作 天 然 权 利 的 所 有 权 。 — — 作 为 所 有 权 的 有 效 基 础 的 占 用 和 民 法 … … … … … … … … … … … … … … 7 7 第 一 节 作 为 天 然 权 利 的 所 有 权 … … … … … … … … … … … … … … … … … … 8 0 第 二 节 作 为 所 有 权 的 基 础 的 占 用 … … … … … … … … … … … … … … … … … 9 0 第 三 节 作 为 对 所 有 权 的 承 认 和 它 的 基 础 的 民 法 … … … … … … … … … … 1 0 9 第 三 章 劳 动 是 所 有 权 的 动 因 … … … … … … … … … … … … … … 1 2 5 第 一 节 土 地 是 不 能 被 私 有 的 … … … … … … … … … … … … … … … … … … 1 2 9 第 二 节 普 遍 的 承 认 不 能 证 明 所 有 权 是 合 乎 正 义 的 … … … … … … … … … 1 3 5 第 三 节 所 有 权 永 远 不 能 因 时 效 而 取 得 … … … … … … … … … … … … … … 1 3 6 第 四 节 劳 动 。 — — 劳 动 没 有 使 自 然 财 富 私 有 化 的 固 有 能 力 … … … … … 1 4 6 第 五 节 劳 动 导 致 所 有 权 的 平 等 … … … … … … … … … … … … … … … … … 1 5 3 第 六 节 社 会 上 的 一 切 工 资 都 是 平 等 的 … … … … … … … … … … … … … … 1 6 4 第 七 节 才 能 的 不 平 等 是 财 富 平 等 的 必 要 条 件 … … … … … … … … … … … 1 7 2 第 八 节 从 正 义 的 观 点 来 看 , 劳 动 破 坏 所 有 权 … … … … … … … … … … … 1 9 3 第 四 章 所 有 权 是 不 能 存 在 的 … … … … … … … … … … … … … … 1 9 7 说 明 — — 定 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9 9 第 一 个 论 题 — — 所 有 权 是 不 能 存 在 的 , 因 为 它 想 无 中 生 有 … … … … … … 2 0 6 第 二 个 论 题 — — 所 有 权 是 不 能 存 在 的 , 因 为 哪 里 存 在 着 所 有 权 , 那 里 的 生 产 品 的 生 产 成 本 就 会 高 过 于 它 的 价 值 … … … … … … … … … … 2 1 6 第 三 个 论 题 — — 所 有 权 是 不 能 存 在 的 , 因 为 有 了 一 定 的 资 本 , 生 产 是 随 劳 动 而 不 是 随 所 有 权 发 生 变 化 的 … … … … … … … … … … … … 2 2 1
日录 第四个论题一所有权是不能存在的,因为它是杀人的行为 第五个论题——所有权是不能存在的,因为如果它存在,社会 就将自趋灭亡 第五个论题的附录:关于劳动的组织、工资的不平等和穷困现象 第六个论题—所有权是不能存在的,因为它是暴政的根源 第七个论题——所有权是不能存在的,因为在消费它的收益 时,它丧失了它们:在把它们储蓄起来时,它消灭了它们:在 把它们用作资本时,它使它们转过来反对生产 第八个论题——所有权是不能存在的,因为它的积累力量是 无限的,并且这种力量只能施展在一些有限的数量上… 第九个论题—所有权是不能存在的,因为它没有反对所有权 的力量 第十个论题—所有权是不能存在的,因为它否定平等………… 第五章正义和非正义观念的心理学的解释,以及政 治和权利原则的规定………………………274 第一部分——第一节人和禽兽的道德感 第二节初级的和第二级的社会性 第三节第三级的社会性 第二部分——一第一节我们的错误的原因:所有权的起源 第二节共产制和私有制的特征 第三节第三种社会形式的定义:结论 附件 1840年7月22日给贝尔格曼先生的信 1840年8月3日给贝桑松学院各位院士先生的信…… 1841年1月6日给贝桑松学院各位院士先生的信 第二篇论文 给布朗基先生的一封信 译名对照表………………………… ………538
第 四 个 论 题 — — 所 有 权 是 不 能 存 在 的 , 因 为 它 是 杀 人 的 行 为 … … … … … 2 2 5 第 五 个 论 题 — — 所 有 权 是 不 能 存 在 的 , 因 为 如 果 它 存 在 , 社 会 就 将 自 趋 灭 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3 1 第 五 个 论 题 的 附 录 : 关 于 劳 动 的 组 织 、 工 资 的 不 平 等 和 穷 困 现 象 … … … 2 4 3 第 六 个 论 题 — — 所 有 权 是 不 能 存 在 的 , 因 为 它 是 暴 政 的 根 源 … … … … … 2 5 6 第 七 个 论 题 — — 所 有 权 是 不 能 存 在 的 , 因 为 在 消 费 它 的 收 益 时 , 它 丧 失 了 它 们 ; 在 把 它 们 储 蓄 起 来 时 , 它 消 灭 了 它 们 ; 在 把 它 们 用 作 资 本 时 , 它 使 它 们 转 过 来 反 对 生 产 … … … … … … … … … … 2 5 9 第 八 个 论 题 — — 所 有 权 是 不 能 存 在 的 , 因 为 它 的 积 累 力 量 是 无 限 的 , 并 且 这 种 力 量 只 能 施 展 在 一 些 有 限 的 数 量 上 … … … … … … … 2 6 5 第 九 个 论 题 — — 所 有 权 是 不 能 存 在 的 , 因 为 它 没 有 反 对 所 有 权 的 力 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6 7 第 十 个 论 题 — — 所 有 权 是 不 能 存 在 的 , 因 为 它 否 定 平 等 … … … … … … … 2 7 2 第 五 章 正 义 和 非 正 义 观 念 的 心 理 学 的 解 释 , 以 及 政 治 和 权 利 原 则 的 规 定 … … … … … … … … … … … … … 2 7 4 第 一 部 分 — — 第 一 节 人 和 禽 兽 的 道 德 感 … … … … … … … … … … … … … 2 7 5 第 二 节 初 级 的 和 第 二 级 的 社 会 性 … … … … … … … … … … 2 8 1 第 三 节 第 三 级 的 社 会 性 … … … … … … … … … … … … … … 2 8 9 第 二 部 分 — — 第 一 节 我 们 的 错 误 的 原 因 ; 所 有 权 的 起 源 … … … … … … 3 0 2 第 二 节 共 产 制 和 私 有 制 的 特 征 … … … … … … … … … … … 3 1 1 第 三 节 第 三 种 社 会 形 式 的 定 义 : 结 论 … … … … … … … … 3 3 5 附 件 1 8 4 0 年 7 月 2 2 日 给 贝 尔 格 曼 先 生 的 信 … … … … … … … … … … … … … … 3 4 4 1 8 4 0 年 8 月 3 日 给 贝 桑 松 学 院 各 位 院 士 先 生 的 信 … … … … … … … … … … 3 4 7 1 8 4 1 年 1 月 6 日 给 贝 桑 松 学 院 各 位 院 士 先 生 的 信 … … … … … … … … … … 3 5 0 第 二 篇 论 文 给 布 朗 基 先 生 的 一 封 信 … … … … … … … … … … … … … … … … … 3 6 7 译 名 对 照 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3 8 2 目 录
第一篇论文 (18 “对于敌人,要求是永恒的”。 (a dv ersus hostem ce terna auctoritas esto) 十二铜表法
第 一 篇 论 文 ( 1 8 4 0 ) “ 对 于 敌 人 , 要 求 是 永 恒 的 ” 。 ( A d v e r s u s h o s t e m At e r n a a u c t o r i t a s e s t o ) 十 二 铜 表 法
序言 蒲鲁东在写作他的那篇《关于星期日的讲话》时,已经 看到一个关于探讨和研究的整个计划呈现在他面前。问题正 是要去“发见并证实那些为了维持地位之间的平等而限制所 有权和分配劳动的经济法则”。如果要缔造平等,首先就必须 打倒所有权。他就立即着手进行这个工作。1839年12月间, 在他写给他的一个朋友的信中,他就隐约地谈到他这项装的 工作。1840年2月,他正处在热中于编著的高潮中。他给贝 尔格曼指明了什么是他未来的工作计划和方法: “请看我工作的简要进程:全部著作的主题:确定正义的 观念、它的原理、它的性质和它的公式。 方法。确定所有权中的正义观念:并且1.关于占用权, 我通过分析证实了哲学家、法学家等等所想像的一切理论都 不言而喻地把平等当作是必要的。平等是必然的定律,绝对 的形式;在一切关于所有权的学说中,所有的人,甚至在背 离它的时候,都不知不觉地在服从着它。 2.确定以劳动为基础的所有权中合乎正义的东西。我 用同样的分析方法证明,经济学家们所谈的劳动权,无论他 们对它具有何种方式的理解,并且按照他们自己的论据,它 的结果是平等。但是现在平等并不存在,甚至有人主张它是 不可能的。我却证明不可能的是所有权本身;它的不可能不 是因为它被滥用了( per abusum rei,而是由于它的本质(in
序 言 蒲 鲁 东 在 写 作 他 的 那 篇 《 关 于 星 期 日 的 讲 话 》 时 , 已 经 看 到 一 个 关 于 探 讨 和 研 究 的 整 个 计 划 呈 现 在 他 面 前 。 问 题 正 是 要 去 “ 发 见 并 证 实 那 些 为 了 维 持 地 位 之 间 的 平 等 而 限 制 所 有 权 和 分 配 劳 动 的 经 济 法 则 ” 。 如 果 要 缔 造 平 等 , 首 先 就 必 须 打 倒 所 有 权 。 他 就 立 即 着 手 进 行 这 个 工 作 。 1 8 3 9 年 1 2 月 间 , 在 他 写 给 他 的 一 个 朋 友 的 信 中 , 他 就 隐 约 地 谈 到 他 这 项 装 的 工 作 。 1 8 4 0 年 2 月 , 他 正 处 在 热 中 于 编 著 的 高 潮 中 。 他 给 贝 尔 格 曼 指 明 了 什 么 是 他 未 来 的 工 作 计 划 和 方 法 : “ 请 看 我 工 作 的 简 要 进 程 : · 全 · 部 · 著 · 作 · 的 · 主 · 题 : 确 定 正 义 的 观 念 、 它 的 原 理 、 它 的 性 质 和 它 的 公 式 。 “ · 方 · 法 。 确 定 所 有 权 中 的 正 义 观 念 ; 并 且 1 . 关 于 占 用 权 , 我 通 过 分 析 证 实 了 哲 学 家 、 法 学 家 等 等 所 想 像 的 一 切 理 论 都 不 言 而 喻 地 把 · 平 · 等 当 作 是 必 要 的 。 平 等 是 必 然 的 定 律 , 绝 对 的 形 式 ; 在 一 切 关 于 所 有 权 的 学 说 中 , 所 有 的 人 , 甚 至 在 背 离 它 的 时 候 , 都 不 知 不 觉 地 在 服 从 着 它 。 “ 2 . 确 定 以 劳 动 为 基 础 的 所 有 权 中 合 乎 正 义 的 东 西 。 我 用 同 样 的 分 析 方 法 证 明 , 经 济 学 家 们 所 谈 的 劳 动 权 , · 无 · 论 · 他 · 们 · 对 · 它 · 具 · 有 · 何 · 种 · 方 · 式 · 的 · 理 · 解 , 并 且 · 按 · 照 · 他 · 们 · 自 · 己 · 的 · 论 · 据 , 它 的 结 果 是 平 等 。 但 是 现 在 平 等 并 不 存 在 , 甚 至 有 人 主 张 它 是 · 不 · 可 · 能 · 的 。 我 却 证 明 不 可 能 的 是 所 有 权 本 身 ; 它 的 不 可 能 不 是 因 为 它 被 滥 用 了 ( p e r a b u s u m r e i ) , 而 是 由 于 它 的 本 质 ( i n
序言 5 se);我证明所有权是荒谬的、毫无价值的,它在它的名词中 包含着矛盾,它导致无数的形而上学的胡说和不可能的事:总 之,它是事实上的,但它是不可能的 “这里是:按照以上所获得的一切真理,关于社会性、平 等、自由、正义和法权的原理所作的陈述 随后是:通过那种方法而得到的形而上学的定律或公式 在政治经济学、民法、政治学上的应用以及对这些科学的批 判。 最后是:对历史哲学和人类进程的研究。 第一次在哲学上采用了一种真实的方法并且用一种适 当的的分析法真实地说明了用直觉或摸索所永远找不到的事 理,因为直觉和摸索是什么也不能证明的。 “总之,在这一切之中,我一点也没有把属于我的东西放 进去:我寻觅,并且为了寻觅得更好,我给我自己造成了 个工具,给我自己制造了一个向导,在我将深入到它里面去 的迷宫的门上,我系上了一根线。然后,我绝不争论,我对 谁也不加驳斥,我认可一切的见解,我但求找到这些见解中 所含有的东西。而在所有这些见解中所必然都含有的东西,对 我来说,就是一个真实的原理、一个定理;我就在一个生理 上的或者自然界的事实中去确实地找出这个原理的理由,然 后我就从这个原理出发,以我起先曾经为了确定那个原理而 从事归纳时的同样严格精神,从事推理来进行我的科学研究。 “…至于这本著作的写作方式,虽然我绝对抽象地(in abstra- cto)来推论一切事物,可是我希望文体和理论的发挥 既不至于缺乏生气,也不至于失去独特性。这一切,在一个
s e ) ; 我 证 明 所 有 权 是 荒 谬 的 、 毫 无 价 值 的 , 它 在 它 的 名 词 中 包 含 着 矛 盾 , 它 导 致 无 数 的 形 而 上 学 的 胡 说 和 不 可 能 的 事 ; 总 之 , 它 是 · 事 · 实 · 上 · 的 , 但 · 它 · 是 · 不 · 可 · 能 · 的 。 “ 这 里 是 : 按 照 以 上 所 获 得 的 一 切 真 理 , 关 于 社 会 性 、 平 等 、 自 由 、 正 义 和 法 权 的 原 理 所 作 的 陈 述 。 “ 随 后 是 : 通 过 那 种 方 法 而 得 到 的 形 而 上 学 的 定 律 或 公 式 在 政 治 经 济 学 、 民 法 、 政 治 学 上 的 应 用 以 及 对 这 些 科 学 的 批 判 。 “ 最 后 是 : 对 历 史 哲 学 和 人 类 进 程 的 研 究 。 “ 第 一 次 在 哲 学 上 采 用 了 一 种 真 实 的 方 法 并 且 用 一 种 适 当 的 的 分 析 法 真 实 地 · 说 · 明 了 用 直 觉 或 摸 索 所 永 远 找 不 到 的 事 理 , 因 为 直 觉 和 摸 索 是 什 么 也 不 能 证 明 的 。 “ 总 之 , 在 这 一 切 之 中 , 我 一 点 也 没 有 把 属 于 我 的 东 西 放 进 去 ; 我 寻 觅 , 并 且 为 了 寻 觅 得 更 好 , 我 给 我 自 己 造 成 了 一 个 工 具 , 给 我 自 己 制 造 了 一 个 向 导 , 在 我 将 深 入 到 它 里 面 去 的 迷 宫 的 门 上 , 我 系 上 了 一 根 线 。 然 后 , 我 绝 不 争 论 , 我 对 谁 也 不 加 驳 斥 , 我 认 可 一 切 的 见 解 , 我 但 求 找 到 这 些 见 解 中 所 含 有 的 东 西 。 而 在 所 有 这 些 见 解 中 所 必 然 都 含 有 的 东 西 , 对 我 来 说 , 就 是 一 个 真 实 的 原 理 、 一 个 定 理 ; 我 就 在 一 个 生 理 上 的 或 者 自 然 界 的 事 实 中 去 确 实 地 找 出 这 个 原 理 的 理 由 , 然 后 我 就 从 这 个 原 理 出 发 , 以 我 起 先 曾 经 为 了 确 定 那 个 原 理 而 从 事 归 纳 时 的 同 样 严 格 精 神 , 从 事 推 理 来 进 行 我 的 科 学 研 究 。 “ … … 至 于 这 本 著 作 的 写 作 方 式 , 虽 然 我 绝 对 抽 象 地 ( i n a b s t r a - c t o ) 来 推 论 一 切 事 物 , 可 是 我 希 望 文 体 和 理 论 的 发 挥 既 不 至 于 缺 乏 生 气 , 也 不 至 于 失 去 独 特 性 。 这 一 切 , 在 一 个 序 言 5
第一篇论文 为大家所热烈讨论的问题上,必然会造成一本奇特的著 作 几天以后,他给阿盖尔曼写信说 今天我写完了构成全部作品十分之一的第一章…… 著作的文体将是粗犷的、激烈的;这种文体将使人感到 过多的讥讽和愤怒;这是无可救药的毛病。当狮子饿的时候, 它是会吼叫的。此外,我要尽可能避免掉到雄辩和文雅的文 体中去;我推论、我总结、我区别、我驳斥:我不必再求助 于修辞学,主题本身必然会引起一切人的兴趣,即使是万事 不关心的人也会如此,不管他们愿意与否。在哲学上,毫不 存在像我这样的著作。但愿所有权遭到不幸!遭殃吧! 在一场激烈的决斗中,我必须消灭不平等和所有 权。如果我不是瞎了眼,我相信所有权在我快要给它的打击 之下,一定会一蹶不振,永远也起不来了。”② 我们在这几句话里可以听到一种浪漫的、马靴后跟上的 刺铁的铿锵声;这说明最独特的思想家也不能完全避免他们 那个时代的影响,而且他当时正在全力以赴地写作,所以写 信的措辞比较随便,这也是一个原因。蒲鲁东急于要把他认 为已经体会的真理向全世界呼喊出来,他拚命赶写。那本手 稿只用了六个月就写成了。5月3日,他好像一个快乐的伙伴 似的把那束花朵高插在屋顶上,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得意 万分 ①1840年2月9日的信,《通信集》第1卷第177页。——一原编者 ②1840年2月12 《通信集》第1卷第183页 原编者
为 大 家 所 热 烈 讨 论 的 问 题 上 , 必 然 会 造 成 一 本 奇 特 的 著 作 。 ” ① 几 天 以 后 , 他 给 阿 盖 尔 曼 写 信 说 : “ 今 天 我 写 完 了 构 成 全 部 作 品 十 分 之 一 的 第 一 章 … … “ 著 作 的 文 体 将 是 粗 犷 的 、 激 烈 的 ; 这 种 文 体 将 使 人 感 到 过 多 的 讥 讽 和 愤 怒 ; 这 是 无 可 救 药 的 毛 病 。 当 狮 子 饿 的 时 候 , 它 是 会 吼 叫 的 。 此 外 , 我 要 尽 可 能 避 免 掉 到 雄 辩 和 文 雅 的 文 体 中 去 ; 我 推 论 、 我 总 结 、 我 区 别 、 我 驳 斥 : 我 不 必 再 求 助 于 修 辞 学 , 主 题 本 身 必 然 会 引 起 一 切 人 的 兴 趣 , 即 使 是 万 事 不 关 心 的 人 也 会 如 此 , 不 管 他 们 愿 意 与 否 。 在 哲 学 上 , 毫 不 存 在 像 我 这 样 的 著 作 。 但 愿 所 有 权 遭 到 不 幸 ! 遭 殃 吧 ! “ … … 在 一 场 激 烈 的 决 斗 中 , 我 必 须 消 灭 不 平 等 和 所 有 权 。 如 果 我 不 是 瞎 了 眼 , 我 相 信 所 有 权 在 我 快 要 给 它 的 打 击 之 下 , 一 定 会 一 蹶 不 振 , 永 远 也 起 不 来 了 。 ” ② 我 们 在 这 几 句 话 里 可 以 听 到 一 种 浪 漫 的 、 马 靴 后 跟 上 的 刺 铁 的 铿 锵 声 ; 这 说 明 最 独 特 的 思 想 家 也 不 能 完 全 避 免 他 们 那 个 时 代 的 影 响 , 而 且 他 当 时 正 在 全 力 以 赴 地 写 作 , 所 以 写 信 的 措 辞 比 较 随 便 , 这 也 是 一 个 原 因 。 蒲 鲁 东 急 于 要 把 他 认 为 已 经 体 会 的 真 理 向 全 世 界 呼 喊 出 来 , 他 拚 命 赶 写 。 那 本 手 稿 只 用 了 六 个 月 就 写 成 了 。 5 月 3 日 , 他 好 像 一 个 快 乐 的 伙 伴 似 的 把 那 束 花 朵 高 插 在 屋 顶 上 , 用 他 自 己 的 话 来 说 , 他 得 意 万 分 。 6 第 一 篇 论 文 ① ② 1 8 4 0 年 2 月 1 2 日 的 信 , 《 通 信 集 》 第 1 卷 第 1 8 3 页 。 — — 原 编 者 1 8 4 0 年 2 月 9 日 的 信 , 《 通 信 集 》 第 1 卷 第 1 7 7 页 。 — — 原 编 者
序言 我的著作已经完成并且我坦白说,我对它感到满意 你在看到我这样非常的自信时,你大概会发笑吧。我的 朋友,这是因为我觉得,在科学上,从来没有一个发现,能 够产生像读了我的著作所产生的那种效果。我并不是说只要 它能被人领会,我仅是说只要它被人阅读,旧社会就从此完 蛋 6月底,他就分送了只印了二百本的那一版的最初的印 本。蒲鲁东猜测他的书会不会使他成名,会不会不被注意或 者会不会使他受到检察机关的起诉。它使他赢得少数的读者, 其中很少是友好的,很多是敌对的。在后者中间,应该把他 的母校贝桑松学院列在第一位。 为了甘言讨好学院还是为了给它开玩笑—一我们不大清 楚,姑且说两者都有,这也不过是多一个矛盾罢了——一蒲鲁 东用一封刊载在前言的前一部分的信写明他那篇论文是呈献 给那个学院的。这种使资产阶级和那省立学院的重要官员受 到牵累的做法惹起了他们的恼怒并促使他们通过了一些严厉 的决议。他们声明同那本著作毫无关系并要求在以后的版本 中取消那封信上的题辞。我们将要在第二版的前言中看到蒲 鲁东是以怎样傲慢的态度答复他们的。但是还不止此;学院 的一部分人员建议停止继续给他奖学金。学院要求他解释理 由,于是蒲鲁东就寄去了一封信,这是一篇答辩和一次解释, 同时也是一种还击和恐吓。我们可以在附件中看到那篇原文。 ①1840年5月3日给贝尔格曼的信,繩通信集》第1卷第213页
“ 我 的 著 作 已 经 完 成 并 且 我 坦 白 说 , 我 对 它 感 到 满 意 … … “ 你 在 看 到 我 这 样 非 常 的 自 信 时 , 你 大 概 会 发 笑 吧 。 我 的 朋 友 , 这 是 因 为 我 觉 得 , 在 科 学 上 , 从 来 没 有 一 个 发 现 , 能 够 产 生 像 读 了 我 的 著 作 所 产 生 的 那 种 效 果 。 我 并 不 是 说 只 要 它 能 被 人 领 会 , 我 仅 是 说 · 只 · 要 · 它 · 被 · 人 · 阅 · 读 , 旧 社 会 就 从 此 完 蛋 … … ” ① 6 月 底 , 他 就 分 送 了 只 印 了 二 百 本 的 那 一 版 的 最 初 的 印 本 。 蒲 鲁 东 猜 测 他 的 书 会 不 会 使 他 成 名 , 会 不 会 不 被 注 意 或 者 会 不 会 使 他 受 到 检 察 机 关 的 起 诉 。 它 使 他 赢 得 少 数 的 读 者 , 其 中 很 少 是 友 好 的 , 很 多 是 敌 对 的 。 在 后 者 中 间 , 应 该 把 他 的 母 校 贝 桑 松 学 院 列 在 第 一 位 。 为 了 甘 言 讨 好 学 院 还 是 为 了 给 它 开 玩 笑 — — 我 们 不 大 清 楚 , 姑 且 说 两 者 都 有 , 这 也 不 过 是 多 一 个 矛 盾 罢 了 — — 蒲 鲁 东 用 一 封 刊 载 在 前 言 的 前 一 部 分 的 信 写 明 他 那 篇 论 文 是 呈 献 给 那 个 学 院 的 。 这 种 使 资 产 阶 级 和 那 省 立 学 院 的 重 要 官 员 受 到 牵 累 的 做 法 惹 起 了 他 们 的 恼 怒 并 促 使 他 们 通 过 了 一 些 严 厉 的 决 议 。 他 们 声 明 同 那 本 著 作 毫 无 关 系 并 要 求 在 以 后 的 版 本 中 取 消 那 封 信 上 的 题 辞 。 我 们 将 要 在 第 二 版 的 前 言 中 看 到 蒲 鲁 东 是 以 怎 样 傲 慢 的 态 度 答 复 他 们 的 。 但 是 还 不 止 此 ; 学 院 的 一 部 分 人 员 建 议 停 止 继 续 给 他 奖 学 金 。 学 院 要 求 他 解 释 理 由 , 于 是 蒲 鲁 东 就 寄 去 了 一 封 信 , 这 是 一 篇 答 辩 和 一 次 解 释 , 同 时 也 是 一 种 还 击 和 恐 吓 。 我 们 可 以 在 附 件 中 看 到 那 篇 原 文 。 序 言 7 ① 1 8 4 0 年 5 月 3 日 给 贝 尔 格 曼 的 信 , 《 通 信 集 》 第 1 卷 第 2 1 3 页 。 — — 原 编 者
第一篇论文 可是,在巴黎,在内阁会议上,人们讨论要不要命令没 收这本著作并对作者进行起诉。这一次,他得到了经济学家 布朗基°的拯救;后者不仅向道德和政治科学学院提出了 个报告,承认那篇论文具有科学研究的性质,并且还在司法 部大臣维弗扬面前进行说项,劝他免予追究。像在1841年7 月19日的信中可以看到的那样,他还曾向商业部大臣库能 格里台讷进行说项;在蒲鲁东方面,他写信给内政部大臣杜 夏台尔,希望“当局了解他,不去为难他”。从1840年8月 到1841年7月,差不多有一年工夫,他是在威胁之下度过的, 并且冒着很严重的危险。 蒲鲁东的每本著作,尤其是开始的部分,对于还没有习 惯的读者来说,总是极为复杂的,因为他不但没有简化他的 提纲和为了明晰起见而牺牲多余的部分,他反而采纳了类推 演绎和那些对立面所能使他插进去的一切东西。具有异常禀 赋的蒲鲁东标榜他是十分轻视文学这个职业的,他不允许对 文艺工作者来说是应有的那些删节。他要把他所想到的一切 都放到他的著作中去,不怕重复,甚至不怕矛盾 在这第一篇论文中,这点特别显著:这篇文章具有很多 年轻作品的特征。在发表《关于星期日的讲话》以前,人们 曾经责备这位初出茅庐的作家的文字有点“累赘”,并且他曾 经“自加谴责”。这一次,批评家没有对他提出意见。但是我 们不必对此有所抱憾;虽然读者在这里不得不比平常稍稍多 ①见本书第31页原书编者的注释。——译者 ②见本书第220页原书编者的注释 编者
可 是 , 在 巴 黎 , 在 内 阁 会 议 上 , 人 们 讨 论 要 不 要 命 令 没 收 这 本 著 作 并 对 作 者 进 行 起 诉 。 这 一 次 , 他 得 到 了 经 济 学 家 布 朗 基 ① 的 拯 救 ; 后 者 不 仅 向 道 德 和 政 治 科 学 学 院 提 出 了 一 个 报 告 , 承 认 那 篇 论 文 具 有 科 学 研 究 的 性 质 , 并 且 还 在 司 法 部 大 臣 维 弗 扬 面 前 进 行 说 项 , 劝 他 免 予 追 究 。 像 在 1 8 4 1 年 7 月 1 9 日 的 信 中 可 以 看 到 的 那 样 , 他 还 曾 向 商 业 部 大 臣 库 能 - 格 里 台 讷 进 行 说 项 ; 在 蒲 鲁 东 方 面 , 他 写 信 给 内 政 部 大 臣 杜 夏 台 尔 ② , 希 望 “ 当 局 了 解 他 , 不 去 为 难 他 ” 。 从 1 8 4 0 年 8 月 到 1 8 4 1 年 7 月 , 差 不 多 有 一 年 工 夫 , 他 是 在 威 胁 之 下 度 过 的 , 并 且 冒 着 很 严 重 的 危 险 。 蒲 鲁 东 的 每 本 著 作 , 尤 其 是 开 始 的 部 分 , 对 于 还 没 有 习 惯 的 读 者 来 说 , 总 是 极 为 复 杂 的 , 因 为 他 不 但 没 有 简 化 他 的 提 纲 和 为 了 明 晰 起 见 而 牺 牲 多 余 的 部 分 , 他 反 而 采 纳 了 类 推 、 演 绎 和 那 些 对 立 面 所 能 使 他 插 进 去 的 一 切 东 西 。 具 有 异 常 禀 赋 的 蒲 鲁 东 标 榜 他 是 十 分 轻 视 文 学 这 个 职 业 的 , 他 不 允 许 对 文 艺 工 作 者 来 说 是 应 有 的 那 些 删 节 。 他 要 把 他 所 想 到 的 一 切 都 放 到 他 的 著 作 中 去 , 不 怕 重 复 , 甚 至 不 怕 矛 盾 。 在 这 第 一 篇 论 文 中 , 这 点 特 别 显 著 ; 这 篇 文 章 具 有 很 多 年 轻 作 品 的 特 征 。 在 发 表 《 关 于 星 期 日 的 讲 话 》 以 前 , 人 们 曾 经 责 备 这 位 初 出 茅 庐 的 作 家 的 文 字 有 点 “ 累 赘 ” , 并 且 他 曾 经 “ 自 加 谴 责 ” 。 这 一 次 , 批 评 家 没 有 对 他 提 出 意 见 。 但 是 我 们 不 必 对 此 有 所 抱 憾 ; 虽 然 读 者 在 这 里 不 得 不 比 平 常 稍 稍 多 8 第 一 篇 论 文 ① ② 见 本 书 第 2 2 0 页 原 书 编 者 的 注 释 。 — — 编 者 见 本 书 第 3 1 页 原 书 编 者 的 注 释 。 — — 译 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