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号) 广东省统计局 广东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19日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和各 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 努力以及全省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配合,广东省第四次 全国经济普查完成方案设计、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 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了重大成果。 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全省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 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12.66万个,比2013年末增加 205.40万个,增长191.5%;产业活动单位338.86万个,增 加213.32万个,增长169.9%;个体经营户517.60万个,增 长12.9% 国家统计局依据广东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统 核算修订后的广东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为9944.70亿元, 比快报增加26669亿元,增加幅度为2.74%。其中,第一产 业增加值3838亿元,增加6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41398 亿元,增加703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54709亿元,增加1958 亿元。三次产业的比重由快报的4.0:41.8:54.2变动为3 1.4:54.7
广东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广东省统计局 广东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年 1 月 19 日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和各 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 努力以及全省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配合,广东省第四次 全国经济普查完成方案设计、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 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了重大成果。 普查结果显示,2018 年末,全省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 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 312.66 万个,比 2013 年末增加 205.40 万个,增长 191.5%;产业活动单位 338.86 万个,增 加 213.32 万个,增长 169.9%;个体经营户 517.60 万个,增 长 12.9%。 国家统计局依据广东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统一 核算修订后的广东 2018 年地区生产总值为 99944.70 亿元, 比快报增加 2666.9 亿元,增加幅度为 2.74%。其中,第一产 业增加值 3838 亿元,增加 6 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 41398 亿元,增加 703 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 54709 亿元,增加 1958 亿元。三次产业的比重由快报的 4.0:41.8:54.2 变动为 3.9: 41.4:54.7
、组织领导有力 2017年12月4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 经济普查的通知》,拉开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序幕。2018 年1月1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 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对全省经济普查工作进行部署和 安排,标志着广东省经济普查工作全面启动。为加强对经济 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34个部门组成的广东省第 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广东省统 计局。2018年9月29日,省政府召开全省经济普查专题工 作电视电话会议,省长马兴瑞与21个地级以上市、34个省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签订了《广东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责任 书》,为确保经济普查工作强力推进、圆满完成打下坚实基 础。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 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省乡镇、街道和县以上 各级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 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各级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 部门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普査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笫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的标准时点是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 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国境内从事二、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 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2019年1月1日至4月
一、组织领导有力 2017 年 12 月 4 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 经济普查的通知》,拉开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序幕。2018 年 1 月 17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 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对全省经济普查工作进行部署和 安排,标志着广东省经济普查工作全面启动。为加强对经济 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 34 个部门组成的广东省第 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广东省统 计局。2018 年 9 月 29 日,省政府召开全省经济普查专题工 作电视电话会议,省长马兴瑞与 21 个地级以上市、34 个省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签订了《广东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责任 书》,为确保经济普查工作强力推进、圆满完成打下坚实基 础。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 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省乡镇、街道和县以上 各级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 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各级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 部门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的标准时点是 2018 年 12 月 31 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 2018 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国境内从事二、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 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2019 年 1 月 1 日至 4 月
30日,全省近10万基层普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对我省从 事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 户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集。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我省第二 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我省产业 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 素的构成,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 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 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广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 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三、采用科学方法 按照“确保质量、改革创新、突出重点、依法普查”的 原则,广东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执行 国家普查方案,并结合广东实际采用科学方法进行普查,着 力提高普查的科学性、规范性。2018年6-8月经过广州、深 圳、江门和清远四个市的普查综合试点,检验和完善《广东 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及各项工作细则,先后印发 东省笫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广 东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质量控制办法》等一系列 业务指导文件,为经济普查工作有序开展和确保普查数据质 量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在方法运用上,广东省第四次全国经 济普查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 查。全面清查后,对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
30 日,全省近 10 万基层普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对我省从 事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 户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集。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我省第二 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我省产业 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 素的构成,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 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 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广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 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三、采用科学方法 按照“确保质量、改革创新、突出重点、依法普查”的 原则,广东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执行 国家普查方案,并结合广东实际采用科学方法进行普查,着 力提高普查的科学性、规范性。2018 年 6-8 月经过广州、深 圳、江门和清远四个市的普查综合试点,检验和完善《广东 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及各项工作细则,先后印发《广 东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广 东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质量控制办法》等一系列 业务指导文件,为经济普查工作有序开展和确保普查数据质 量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在方法运用上,广东省第四次全国经 济普查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 查。全面清查后,对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
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建 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数量众多的 个体经菅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 行样本登记 这次普查积极应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大力提高部 门参与程度。在清查和普查阶段,积极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 业务资料,收集、整理相关部门的单位名录信息,通过比对 合并生成清查底册。扩大联网直报单位范围,全面使用手持 移动终端(PAD)采集数据,广泛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 码技术,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化处理。积 极依托全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采用“广东智能普查” 微信公众号,为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提供便捷、高效的“互 联网+普查服务”。利用人脸识别技术核验普查“两员一督” 身份,增强普查对象对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信任度 四、确保数据质量 广东省笫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 各级普査机构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 上报,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 抽查,坚持联动审核,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 靠。为检验各地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在配合国务 院经普办开展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基础上,广东经济普查 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抽查组,对全省各地进行经济普查事后 质量抽查。事后质量抽查普查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为1.05%, 表明广东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建 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数量众多的 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 行样本登记。 这次普查积极应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大力提高部 门参与程度。在清查和普查阶段,积极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 业务资料,收集、整理相关部门的单位名录信息,通过比对、 合并生成清查底册。扩大联网直报单位范围,全面使用手持 移动终端(PAD)采集数据,广泛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 码技术,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化处理。积 极依托全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采用“广东智能普查” 微信公众号,为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提供便捷、高效的“互 联网+普查服务”。利用人脸识别技术核验普查“两员一督” 身份,增强普查对象对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信任度。 四、确保数据质量 广东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 各级普查机构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 上报,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 抽查,坚持联动审核,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 靠。为检验各地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在配合国务 院经普办开展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基础上,广东经济普查 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抽查组,对全省各地进行经济普查事后 质量抽查。事后质量抽查普查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为 1.05%, 表明广东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