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一节概述 收入是指会计期间内经济利益的增加,其表现形式为资产增加或负债减少而引起的所有 者权益增加,但不包括与所有者出资或接受捐赠等有关的资产增加或负债减少。 收入包括营业收入、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销售商品、提供 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业务过程中取得的收入,也称为狭义收入:投资收益是指 企业在从事各项对外投资活动中取得的净收入(各项投资业务取得的收入大于其成本的差 额):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在经营业务以外取得的收入。上述三项收入中,投资收益和营业 外收入直接表现为利润的增加,而营业收入则要与营业费用配比以后才能计算利润(或亏 损)。 费用 费用是指会计期间内经济利益的减少,其表现形式为资产减少或负债增加而引起的所有 者权益减少,但不包括与所有者分配等有关的资产减少或负债增加 费用可以分为本年税前费用和所得税两部分。本年税前费用包括营业费用、投资损失和 营业外支出。营业费用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为了取得营业收入而发生的费用,也称为 狭义费用;投资损失是指企业在从事各项对外投资活动中发生的净损失(各项投资业务取得 的收入小于其成本的差额):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在经营业务以外发生的支出。上述三项费 用中,投资损失和营业外支出直接表现为利润的减少,而营业费用则要与营业收入配比后才 能计算利润(或亏损)。所得税是指应在会计税前利润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利润 利润也称为净利润或净收益,是指收入与费用的差额。利润按其形成过程,分为税前利 润和税后利润。税前利润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损益和营业外收支浄额。营业利润是营业收 入与营业费用的差额:投资净损益是投资收益与投资损失的差额;营业外收支净额是营业外 收入与营业外支出的差额。税前利润减去所得税,即为税后利润,即净利润 第二节营业收入和营业费用 营业收入与营业费用的确认 (一)营业收入的确认 1、营业收入的范围。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 等日常经营业务过程中取得的收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两部分。主营业务收 入是指企业进行经常性业务取得的收入,是利润形成的主要来源。不同行业主营业务收入的 表现形式有所不同。工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是指销售商品(产成品)、自制半成品以及提供 代制、代修等工业性劳务取得的收入,称为产品销售收入:商品流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是 销售商品取得的收入,称为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 除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转让无形资产的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等 2、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与计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一般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第七章 收 入 、 费 用 和 利 润 第一节 概 述 一、收入 收入是指会计期间内经济利益的增加,其表现形式为资产增加或负债减少而引起的所有 者权益增加,但不包括与所有者出资或接受捐赠等有关的资产增加或负债减少。 收入包括营业收入、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销售商品、提供 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业务过程中取得的收入,也称为狭义收入;投资收益是指 企业在从事各项对外投资活动中取得的净收入(各项投资业务取得的收入大于其成本的差 额);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在经营业务以外取得的收入。上述三项收入中,投资收益和营业 外收入直接表现为利润的增加,而营业收入则要与营业费用配比以后才能计算利润(或亏 损)。 二、费用 费用是指会计期间内经济利益的减少,其表现形式为资产减少或负债增加而引起的所有 者权益减少,但不包括与所有者分配等有关的资产减少或负债增加。 费用可以分为本年税前费用和所得税两部分。本年税前费用包括营业费用、投资损失和 营业外支出。营业费用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为了取得营业收入而发生的费用,也称为 狭义费用;投资损失是指企业在从事各项对外投资活动中发生的净损失(各项投资业务取得 的收入小于其成本的差额);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在经营业务以外发生的支出。上述三项费 用中,投资损失和营业外支出直接表现为利润的减少,而营业费用则要与营业收入配比后才 能计算利润(或亏损)。所得税是指应在会计税前利润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三、利润 利润也称为净利润或净收益,是指收入与费用的差额。利润按其形成过程,分为税前利 润和税后利润。税前利润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损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营业利润是营业收 入与营业费用的差额;投资净损益是投资收益与投资损失的差额;营业外收支净额是营业外 收入与营业外支出的差额。税前利润减去所得税,即为税后利润,即净利润。 第二节 营业收入和营业费用 一、营业收入与营业费用的确认 (一)营业收入的确认 1、营业收入的范围。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 等日常经营业务过程中取得的收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两部分。主营业务收 入是指企业进行经常性业务取得的收入,是利润形成的主要来源。不同行业主营业务收入的 表现形式有所不同。工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是指销售商品(产成品)、自制半成品以及提供 代制、代修等工业性劳务取得的收入,称为产品销售收入;商品流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是 销售商品取得的收入,称为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 除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转让无形资产的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等。 2、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与计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一般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 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主要是指产生销售商品收入的交易已经完成,商品所有权凭证或 实物已移交给买方,商品未来发生的贬值、毁损等主要风险由买方承担,商品未来实现的经 济利益由买方享有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有时,企业在商品售出后,对该商品规定了回购等条款,规定买方不得出售,继续对该商品 实施控制。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不能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应将商品的毛利转为“待转库存商 品差价”。回购商品的价格大于售价的差额,应视为销售至回购期间的利息支出,也作为“待 转库存商品差价”处理。在回购商品时,再将“待转库存商品差价”冲减购回商品的成本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企业销售商品的价款能否收回,是销售商品 收入确认的重要条件。如果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且既没有 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但估计商品的价款 收回的可能性不大,也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一般来说,销售商品收入可以根据购销合同中 规定的价格和成交量确定,但是,如果存在影响价格变动的不确定因素,则在销售商品价格 最终确定之前,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3、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1)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在 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确认的金额为合同或协议总金额。在这种情况下,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般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劳务已经提供;2)与提供劳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 业:3)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于不同会计年度。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 对该项交易的结果进行可靠的估计,应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完工百分比法是 指按照劳务的完成程度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方法。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一般 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计量:2)与提供劳务相关的经济利 益能够流入企业:3)相关的合同总收入和合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不能对该项交易的结果进行可靠的估计,则不能按完工百分比法 确认收入。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按照谨慎性原则进行处理,对已发生的成本和可能收回的 金额进行尽可能合理的估计,只确认可能发生的损失,而不确认可能发生的收益:1)如果已 经发生的成本估计能够全部得到补偿,应按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相同的金额 结转劳务成本,不确认损益:2)如果已经发生的成本估计能够部分得到补偿,应按估计能够 部分得到补偿的金额确认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结转劳务成本,按两者的差额确认损失; 3)如果已经发生的成本估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则不能确认收入,但应按已经发生的成本结 转劳务成本,将其全部确认为损失。 4、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与计量。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主要是指企业出租固定资 产和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 与提供劳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2)相关的收入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二)营业费 用的确认 (二)营业费用的确认 1、营业费用的范围。营业费用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为了取得营业收入而发生的 费用,包括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 务费用等。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可以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直接得到补偿,主营 业务收入大于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的差额,为主营业务利润反之为主营业 务亏损)。其他业务支出可以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直接得到补偿,其他业务收入大于其他业务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 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主要是指产生销售商品收入的交易已经完成,商品所有权凭证或 实物已移交给买方,商品未来发生的贬值、毁损等主要风险由买方承担,商品未来实现的经 济利益由买方享有。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有时,企业在商品售出后,对该商品规定了回购等条款,规定买方不得出售,继续对该商品 实施控制。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不能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应将商品的毛利转为“待转库存商 品差价”。回购商品的价格大于售价的差额,应视为销售至回购期间的利息支出,也作为“待 转库存商品差价”处理。在回购商品时,再将“待转库存商品差价”冲减购回商品的成本。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企业销售商品的价款能否收回,是销售商品 收入确认的重要条件。如果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且既没有 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但估计商品的价款 收回的可能性不大,也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一般来说,销售商品收入可以根据购销合同中 规定的价格和成交量确定,但是,如果存在影响价格变动的不确定因素,则在销售商品价格 最终确定之前,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3、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1)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在 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确认的金额为合同或协议总金额。在这种情况下,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劳务已经提供;2)与提供劳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 业;3)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于不同会计年度。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 对该项交易的结果进行可靠的估计,应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完工百分比法是 指按照劳务的完成程度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方法。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一般 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计量;2)与提供劳务相关的经济利 益能够流入企业;3)相关的合同总收入和合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不能对该项交易的结果进行可靠的估计,则不能按完工百分比法 确认收入。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按照谨慎性原则进行处理,对已发生的成本和可能收回的 金额进行尽可能合理的估计,只确认可能发生的损失,而不确认可能发生的收益:1)如果已 经发生的成本估计能够全部得到补偿,应按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相同的金额 结转劳务成本,不确认损益;2)如果已经发生的成本估计能够部分得到补偿,应按估计能够 部分得到补偿的金额确认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结转劳务成本,按两者的差额确认损失; 3)如果已经发生的成本估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则不能确认收入,但应按已经发生的成本结 转劳务成本,将其全部确认为损失。 4、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与计量。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主要是指企业出租固定资 产和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 与提供劳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2)相关的收入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二)营业费 用的确认 (二)营业费用的确认 1、营业费用的范围。营业费用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为了取得营业收入而发生的 费用,包括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 务费用等。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可以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直接得到补偿,主营 业务收入大于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的差额,为主营业务利润(反之为主营业 务亏损)。其他业务支出可以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直接得到补偿,其他业务收入大于其他业务
费用的差额为其他业务利润(反之为其他业务亏损)。主营业务利润与其他业务利润之和大于 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之和的差额,即营业收入大于营业费用的差额,为营业利润 (反之为营业亏损)。 2、营业费用的确认标准。确认营业费用应考虑两个问题:一是营业费用与营业收入的 关系:二是营业费用的归属期。具体来说,确认营业费用的标准有以下几种: (1)按其与营业收入的直接联系确认营业费用。如果资产的减少与负债的增加与取得本 期的营业收入有直接联系,就应确认为本期的营业费用。例如,已销商品的成本是为了取得 营业收入而直接发生的耗费,应在取得营业收入的期间确认为营业费用;又如,为了推销商 品发生的送货费用,也与取得营业收入直接相关,也应在取得营业收入的期间确认为营业费 用 (2)按一定的分配方式确认营业费用。如果资产的减少或负债的增加与取得营业收入没 有直接联系,但能够为若干个会计期间带来效益,则应采用一定的分配方式,分别确认为各 期的营业费用。例如,管理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需要采用一定的折旧方法,分别确 认为各期的折旧费用。 (3)在耗费发生时直接确认营业费用。如果资产的减少或负债的增加与取得营业收入没 有直接联系,且只能为一个会计期间带来效益或受益期间难以合理估计,则应确认为当期的 营业费用。例如,管理人员的工资,其支出的效益仅及于一个会计期间,应直接确认为当期 营业费用:又如,广告费支出,虽然可能在较长时期内受益,但很难合理估计其受益期间 因而也可以直接确认为当期的营业费用。此外,对于某些虽然受益期限较长但数额较小的支 出,为了简化会计核算,按照重要性原则,也可以直接确认为当期的营业费用,如管理部门 领用的管理用具等。 销售商品 (一)销售收入与销售成本 企业销售商品,应根据具体情况,借记“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科目: 根据实际价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根据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企业已经销售的商品,可能会由于品种、质量等不符合购销合同的规定而被客户退回 企业收到退回的商品时,应退还货款或冲减应收账款,并冲减主营业务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 额,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増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等科目。应由企业负担的发货及退货运杂费,计入经营费用。在商品的品种、 质量等不符合购销合同但客户仍可继续使用的情况下,企业可能给予客户商品价格上的减 让,即销售折让。发生销售折让时,应根据销售折让的数额,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 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 企业销售商品后,应结转已销商品(扣除销售退回)的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二)金及附加是指应销售税金及附加是指应由销售收入补偿的各种税金及附加费,主要 包括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1、消费税的核算。企业销售应纳消费税的商品,应按规定计算结转应交消费税,借记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2、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核算。企业取得销售收入以后,应按规定计算结转应交城市维护 建设税,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 3、教育费附加。企业取得销售收入以后,应按规定计算结转应交教育费附加,借记“主 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科目
费用的差额为其他业务利润(反之为其他业务亏损)。主营业务利润与其他业务利润之和大于 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之和的差额,即营业收入大于营业费用的差额,为营业利润 (反之为营业亏损)。 2、营业费用的确认标准。确认营业费用应考虑两个问题:一是营业费用与营业收入的 关系;二是营业费用的归属期。具体来说,确认营业费用的标准有以下几种: (1)按其与营业收入的直接联系确认营业费用。如果资产的减少与负债的增加与取得本 期的营业收入有直接联系,就应确认为本期的营业费用。例如,已销商品的成本是为了取得 营业收入而直接发生的耗费,应在取得营业收入的期间确认为营业费用;又如,为了推销商 品发生的送货费用,也与取得营业收入直接相关,也应在取得营业收入的期间确认为营业费 用。 (2)按一定的分配方式确认营业费用。如果资产的减少或负债的增加与取得营业收入没 有直接联系,但能够为若干个会计期间带来效益,则应采用一定的分配方式,分别确认为各 期的营业费用。例如,管理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需要采用一定的折旧方法,分别确 认为各期的折旧费用。 (3)在耗费发生时直接确认营业费用。如果资产的减少或负债的增加与取得营业收入没 有直接联系,且只能为一个会计期间带来效益或受益期间难以合理估计,则应确认为当期的 营业费用。例如,管理人员的工资,其支出的效益仅及于一个会计期间,应直接确认为当期 营业费用;又如,广告费支出,虽然可能在较长时期内受益,但很难合理估计其受益期间, 因而也可以直接确认为当期的营业费用。此外,对于某些虽然受益期限较长但数额较小的支 出,为了简化会计核算,按照重要性原则,也可以直接确认为当期的营业费用,如管理部门 领用的管理用具等。 二、销售商品 (一)销售收入与销售成本 企业销售商品,应根据具体情况,借记“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科目; 根据实际价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根据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企业已经销售的商品,可能会由于品种、质量等不符合购销合同的规定而被客户退回。 企业收到退回的商品时,应退还货款或冲减应收账款,并冲减主营业务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 额,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等科目。应由企业负担的发货及退货运杂费,计入经营费用。在商品的品种、 质量等不符合购销合同但客户仍可继续使用的情况下,企业可能给予客户商品价格上的减 让,即销售折让。发生销售折让时,应根据销售折让的数额,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 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 企业销售商品后,应结转已销商品(扣除销售退回)的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二)金及附加是指应销售税金及附加是指应由销售收入补偿的各种税金及附加费,主要 包括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1、消费税的核算。企业销售应纳消费税的商品,应按规定计算结转应交消费税,借记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2、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核算。企业取得销售收入以后,应按规定计算结转应交城市维护 建设税,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 3、教育费附加。企业取得销售收入以后,应按规定计算结转应交教育费附加,借记“主 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科目
(三)润是指企销售利润是指企业在从事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过程中实现的 利润。其计算公式为: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一主营业务成本一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支出 其他业务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非主营业务,主要包 括无形资产、包装物、固定资产出租,提供运输等非工业性劳务和出售材料物资等。其他业 务不是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发生的次数不是很多,金额也不是很大 其他业务收支的核算分为其他业务收入的核算和其他业务支出的核算 (一)务收入是指企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其他业务过程中取得的收入。企业取得 其他业务收入时,应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如果取得了增 值税销项税额,还应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二)务支出是指企其他业务支出是指企业在从事其他业务过程中为取得收入而发生的 各项费用,包括其他业务成本和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是指为取得收入而发生的各项直 接耗费,如出租包装物的价值摊销等:税金及附加是指应由其他业务收入补偿的各种税金及 附加,如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等。企业结转其他业务成本时,应借记“其 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包装物”、“累计折旧”、“原材料”“银行存款”等科目:结转应 由其他业务收入补偿的税金及附加时,应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应交税金” “其他应交款”科目。根据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的核算资料,可以计算出其他业务 利润。其计算公式为: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一其他业务支出 四、期间费用 期间费用是指应直接在当期利润中扣除的费用,包括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一)用是指企经营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 项经费,包括应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广告费、展览费和售后服 务费以及销售部门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和其他经费等。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商品流通企业在进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采购费用,也应作 为经营费用处理 企业应根据实际发生的经营费用,借记“经营费用”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二)用是指企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 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护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费、咨询 费、审计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 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业务招待费、坏账损失、存货盘亏和毁损减盘盈)以 及其他管理费用。 企业发生管理费用时,应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三)用是指企财务费用是指企业在筹集资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生产经营期间 发生的不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利息费用(减利息收入)、金融机构手续费、汇兑损失(减汇兑 收益)以及其他财务费用。 企业发生财务费用时,应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有关科目。企业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数额与利息支出相比一般较小,在我国未单列科目进行核算,应抵减利息支出,借记“ 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五、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过程中获得的利润,表现为全部营业收入扣除全部营业费
(三)润是指企销售利润是指企业在从事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过程中实现的 利润。其计算公式为: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三、其他业务支出 其他业务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非主营业务,主要包 括无形资产、包装物、固定资产出租,提供运输等非工业性劳务和出售材料物资等。其他业 务不是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发生的次数不是很多,金额也不是很大。 其他业务收支的核算分为其他业务收入的核算和其他业务支出的核算。 (一)务收入是指企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其他业务过程中取得的收入。企业取得 其他业务收入时,应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如果取得了增 值税销项税额,还应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二)务支出是指企其他业务支出是指企业在从事其他业务过程中为取得收入而发生的 各项费用,包括其他业务成本和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是指为取得收入而发生的各项直 接耗费,如出租包装物的价值摊销等;税金及附加是指应由其他业务收入补偿的各种税金及 附加,如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等。企业结转其他业务成本时,应借记“其 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包装物”、“累计折旧”、“原材料”、“银行存款”等科目;结转应 由其他业务收入补偿的税金及附加时,应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应交税金”、 “其他应交款”科目。根据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的核算资料,可以计算出其他业务 利润。其计算公式为: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 四、期间费用 期间费用是指应直接在当期利润中扣除的费用,包括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一)用是指企经营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 项经费,包括应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广告费、展览费和售后服 务费以及销售部门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和其他经费等。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商品流通企业在进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采购费用,也应作 为经营费用处理。 企业应根据实际发生的经营费用,借记“经营费用”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二)用是指企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 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护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费、咨询 费、审计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 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业务招待费、坏账损失、存货盘亏和毁损(减盘盈)以 及其他管理费用。 企业发生管理费用时,应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三)用是指企财务费用是指企业在筹集资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生产经营期间 发生的不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利息费用(减利息收入)、金融机构手续费、汇兑损失(减汇兑 收益)以及其他财务费用。 企业发生财务费用时,应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有关科目。企业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数额与利息支出相比一般较小,在我国未单列科目进行核算,应抵减利息支出,借记“银 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五、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过程中获得的利润,表现为全部营业收入扣除全部营业费
用后的余额,是企业利润的主要组成部分。其计算公式为: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一经营费用一管理费用一财务费用 第三节其他净损益 投资净损益 其他净损益包括投资净损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是会计税前利润的组成项目。投资 净损益是投资收益与投资损失的差额。投资收益是指企业从事各项对外投资活动取得的 收益(各项投资业务取得的收入大于其成本的差额):投资损失是指企业从事各项对外投 资活动发生的损失(各项投资业务取得的收入小于其成本的差额之和)。投资收益大于投 资损失的差额为投资净收益:反之则为投资净损失。 、营业外收支净额 营业外收支净额是营业外收入与营业外支出的差额。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在经营业 务以外取得的收入,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和出售净收益,以及罚款收入等。企业取得 营业外收入时,应借记有关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在经营业务以外发生的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毁损、报废 和出售的净损失,以及非常损失、对外捐赠支出、赔偿金和违约金支出等。企业发生营 业外支出时,应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第四节所得税 会计税前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 (一)会计税前利润 会计税前利润是指企业在交纳所得税之前实现的利润,也称为利润总额,其计算公式为 会计税前利润=营业利润+投资净损益+营业外收支净额 (二)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按所得税法规定的项目计算确定的收益,是计算交纳所得税的依 据。由于企业会计税前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口径、计算时间可能不一致,因而两者之 间可能存在差异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税前利润士各种差异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所得税额与所得税费用 (一)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所得税额是指企业按应纳税所得额和现行所得税率计算的应交纳的所得税额。 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率 (二)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实现会计税前利润后应扣除的所得税费用。从企业所有者的角度 看,向国家交纳的所得税应在会计税前利润中扣除,将其视为一项费用,即所得税费用。所 得税费用可以根据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用后的余额,是企业利润的主要组成部分。其计算公式为: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第三节 其他净损益 一、投资净损益 其他净损益包括投资净损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是会计税前利润的组成项目。投资 净损益是投资收益与投资损失的差额。投资收益是指企业从事各项对外投资活动取得的 收益(各项投资业务取得的收入大于其成本的差额);投资损失是指企业从事各项对外投 资活动发生的损失(各项投资业务取得的收入小于其成本的差额之和)。投资收益大于投 资损失的差额为投资净收益;反之则为投资净损失。 二、二、营业外收支净额 营业外收支净额是营业外收入与营业外支出的差额。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在经营业 务以外取得的收入,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和出售净收益,以及罚款收入等。企业取得 营业外收入时,应借记有关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在经营业务以外发生的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毁损、报废 和出售的净损失,以及非常损失、对外捐赠支出、赔偿金和违约金支出等。企业发生营 业外支出时,应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第四节 所得税 一、会计税前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 (一)会计税前利润 会计税前利润是指企业在交纳所得税之前实现的利润,也称为利润总额,其计算公式为: 会计税前利润=营业利润+投资净损益+营业外收支净额 (二)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按所得税法规定的项目计算确定的收益,是计算交纳所得税的依 据。由于企业会计税前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口径、计算时间可能不一致,因而两者之 间可能存在差异。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税前利润±各种差异-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二、应纳所得税额与所得税费用 (一)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所得税额是指企业按应纳税所得额和现行所得税率计算的应交纳的所得税额。 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率 (二)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实现会计税前利润后应扣除的所得税费用。从企业所有者的角度 看,向国家交纳的所得税应在会计税前利润中扣除,将其视为一项费用,即所得税费用。所 得税费用可以根据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第五节利润及其分配 税后利润 税后利润是指企业的税前利润扣除所得税费用后的余额。税后利润一般通过“本年利润” 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应在每月月末将所有损益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所有收入类科 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所有费用类科目。经过上述结转 后,损益类科目月末均没有余额,“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余额表示年度内累计实现的税后 利润总额,借方余额表示年度内累计发生的亏损总额。采用账结法,账面上能够直接反映各 月末累计实现的税后利润总额和累计发生的亏损总额,但每月结转本年利润的工作量较大 利润分配 企业税后利润分配的内容主要包括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 润等。为了反映利润分配的数额,应设置“利润分配”科目,并设置“提取盈余公积”、“应 付利润”和“盈余公积补亏”等二级科目。“利润分配”科目是“本年利润”科目的抵减科 (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按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某年度发生的亏损,在其后5年内可以用税前利润弥补,从其后 第6年开始,只能用税后利润弥补。如果税后利润还不够弥补亏损,则可以用发生亏损以前 提取的盈余公积来弥补(因为从发生亏损的年度开始,在亏损完全弥补之前不应提取盈余公 积)。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科目 (二)提取盈余公积 企业的税后利润在弥补了以前年度亏损以后,如果还有剩余,应按一定比例计提盈余公 积,借记“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科目,贷记“盈余公积”科目 (三)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企业当年的税后利润在扣除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提取盈余公积以后的数额,再加上年初 未分配利润,即为当年可以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限额。企业可以在此限额内,决定向投资者 分配利润的具体数额。结转应付投资者利润时,应借记“利润分配-应付利润”科目,贷记 “应付利润”科目:实际支付利润时,借记“应付利润”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利润结算 为了反映本年税后利润的形成及分配情况,应在“利润分配”科目下设置“未分配 利润”二级科目进行利润结算的核算。年末,应将“本年利润”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 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并将“利润分配”科目所属的其他二级科目的余额转入“未 分配利润”二级科目。结算本年利润时,应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亏损,则编制相反的会计分录。结算本年分配的利润时,应借 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利润分配应付 利润”科目:如果发生盈余公积补亏,则应借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科目,贷 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经过上述结转以后,“本年利润”科目应无余额:“利 润分配”科目所属的二级科目,除了“未分配利润”二级科目以外,其他二级科目也应 无余额。“未分配利润”二级科目的贷方余额表示年末未分配利润;借方余额表示年末 未弥补亏损
第五节 利润及其分配 一、税后利润 税后利润是指企业的税前利润扣除所得税费用后的余额。税后利润一般通过“本年利润” 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应在每月月末将所有损益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所有收入类科 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所有费用类科目。经过上述结转 后,损益类科目月末均没有余额,“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余额表示年度内累计实现的税后 利润总额,借方余额表示年度内累计发生的亏损总额。采用账结法,账面上能够直接反映各 月末累计实现的税后利润总额和累计发生的亏损总额,但每月结转本年利润的工作量较大。 二、利润分配 企业税后利润分配的内容主要包括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 润等。为了反映利润分配的数额,应设置“利润分配”科目,并设置“提取盈余公积”、“应 付利润”和“盈余公积补亏”等二级科目。“利润分配”科目是“本年利润”科目的抵减科 目。 (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按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某年度发生的亏损,在其后 5 年内可以用税前利润弥补,从其后 第 6 年开始,只能用税后利润弥补。如果税后利润还不够弥补亏损,则可以用发生亏损以前 提取的盈余公积来弥补(因为从发生亏损的年度开始,在亏损完全弥补之前不应提取盈余公 积)。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科目。 (二)提取盈余公积 企业的税后利润在弥补了以前年度亏损以后,如果还有剩余,应按一定比例计提盈余公 积,借记“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科目,贷记“盈余公积”科目。 (三)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企业当年的税后利润在扣除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提取盈余公积以后的数额,再加上年初 未分配利润,即为当年可以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限额。企业可以在此限额内,决定向投资者 分配利润的具体数额。结转应付投资者利润时,应借记“利润分配--应付利润”科目,贷记 “应付利润”科目;实际支付利润时,借记“应付利润”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利润结算 为了反映本年税后利润的形成及分配情况,应在“利润分配”科目下设置“未分配 利润”二级科目进行利润结算的核算。年末,应将“本年利润”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 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并将“利润分配”科目所属的其他二级科目的余额转入“未 分配利润”二级科目。结算本年利润时,应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亏损,则编制相反的会计分录。结算本年分配的利润时,应借 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利润分配--应付 利润”科目;如果发生盈余公积补亏,则应借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科目,贷 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经过上述结转以后,“本年利润”科目应无余额;“利 润分配”科目所属的二级科目,除了“未分配利润”二级科目以外,其他二级科目也应 无余额。“未分配利润”二级科目的贷方余额表示年末未分配利润;借方余额表示年末 未弥补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