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的法律手段 环境法的作用与地位 环境法律关系 环境法的体系与实施 四.环境法律责任 五.我国环境法律制度概述
环境管理的法律手段 一. 环境法的作用与地位 二. 环境法律关系 三. 环境法的体系与实施 四. 环境法律责任 五. 我国环境法律制度概述
第一节环境法的作用与地位 基本概念 20世纪60年代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 ·中国,环境保护法 日本,公害法 ·欧洲,污染控制法 前苏联,自然保护法 ·美国,环境法 定义:协调人类与自然的关系,行为规范 ·保护和改善环境资源 保护人体健康 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第一节 环境法的作用与地位 • 一. 基本概念 – 20世纪60年代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 • 中国,环境保护法 • 日本,公害法 • 欧洲,污染控制法 • 前苏联,自然保护法 • 美国,环境法 – 定义:协调人类与自然的关系,行为规范 • 保护和改善环境资源 • 保护人体健康 • 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 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二.环境法的目的、功能和地位 环境法产生的根本原因 ·环境问题的严重化 国家环境管理的需要 目的 强调兼顾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 强调在保护和改善自然资源的基础上,保护人体 健康,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 其它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 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 二. 环境法的目的、功能和地位 – 环境法产生的根本原因 • 环境问题的严重化 • 国家环境管理的需要 – 目的 • 强调兼顾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 • 强调在保护和改善自然资源的基础上,保护人体 健康,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 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 其它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 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1969) 〉目的在于防止环境恶化,保护人体健康,使人口 和资源使用平衡,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舒适度, 提高再生资源的质量,使易枯竭资源达到最高程 度的再利用 日本和匈牙利 唯一目的和任务是保护环境资源、保障人体健康 功能和地位 保护对象 整个人类环境和各种环境要素、自然资源 本身符合技术、经济和社会状况 遵循自然客观规律,特别是生态学规律 在保护自然资源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方面具重要作 用
– 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1969) »目的在于防止环境恶化,保护人体健康,使人口 和资源使用平衡,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舒适度, 提高再生资源的质量,使易枯竭资源达到最高程 度的再利用 – 日本和匈牙利 »唯一目的和任务是保护环境资源、保障人体健康 – 功能和地位 • 保护对象 – 整个人类环境和各种环境要素、自然资源 • 本身符合技术、经济和社会状况 • 遵循自然客观规律,特别是生态学规律 • 在保护自然资源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方面具重要作 用
第二节环境法律关系 由环境法确认和调整的人与人之间的权 利义务关系,为环境法律关系 主体、内容和客体三部分组成 主体:依照环境法律规定,在环境法律关系中享 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内容: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依照环境法的规定所 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以及不履行义务时应 承担的强制性的环境法律责任 客体:环境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 对象,如空气、水体、土壤等
第二节 环境法律关系 • 由环境法确认和调整的人与人之间的权 利义务关系,为环境法律关系 – 主体、内容和客体三部分组成 • 主体:依照环境法律规定,在环境法律关系中享 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 内容: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依照环境法的规定所 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以及不履行义务时应 承担的强制性的环境法律责任 • 客体:环境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 对象,如空气、水体、土壤等
第三节环境法的体系与实施 环境法的体系 环境法体系的含义与分类 各种具体法律法规组成的完整的有机体系。 内在的协调性、统一性 互相联系、互相补充 分类 按国别分 按照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分 按主要功能分:预防法、行政管制法、纠纷处理法 按传统法律部门分:行政法、刑法、民法
第三节 环境法的体系与实施 • 一. 环境法的体系 – 环境法体系的含义与分类 • 各种具体法律法规组成的完整的有机体系。 – 内在的协调性、统一性 – 互相联系、互相补充 • 分类 – 按国别分 – 按照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分 – 按主要功能分:预防法、行政管制法、纠纷处理法 – 按传统法律部门分:行政法、刑法、民法
我国国家级环境法律体系的基本内容 宪法规定:最高法律地位和法律权威,立法依据 宪法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 防治污染与其他公害” 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 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 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国家保护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报为珍贵的动物和植物。 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环境保护基本法:重大问题,综合性立法 1989年12月26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我国环境保护 法》
– 我国国家级环境法律体系的基本内容 • 宪法规定:最高法律地位和法律权威,立法依据 – 宪法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 防治污染与其他公害”; – 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 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 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国家保护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报为珍贵的动物和植物。 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 环境保护基本法:重大问题,综合性立法 – 1989年12月26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我国环境保护 法》
环境资源单行法:针对特定环境要素 土地利用规划法 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防治法 自然资源保护法 自然保护法 环境标准:控制污染、维护生态平衡和环境质 量 其他部门法律中有关环境保护资源环境的法律 规范: 在行政法、民法、刑法、经济法、劳动法等部门民 法中也有一些有关保护环境资源的法律规范 缔结的国际公约、国际条约:我国共计20多项
• 环境资源单行法:针对特定环境要素 – 土地利用规划法 – 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防治法 – 自然资源保护法 – 自然保护法 • 环境标准:控制污染、维护生态平衡和环境质 量 • 其他部门法律中有关环境保护资源环境的法律 规范: – 在行政法、民法、刑法、经济法、劳动法等部门民 法中也有一些有关保护环境资源的法律规范 • 缔结的国际公约、国际条约:我国共计20多项
环境法的实施 整个环境法制的关键环节,决定性实践意乂 公力实施:国家强制,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 限和程序,凭借国家暴力进行的环境法的实 施活动,包括: 行政机关通过依法行使行政权对环境资源进行监 督管理 司法机关通过行使司法权进行的实施活动 ·检察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进行的实施活动以及立 法机关通过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检察机关等 尊守环境法情况的监督所进行的实施活动。 私力实施:公害事件的受害者
• 环境法的实施 – 整个环境法制的关键环节,决定性实践意义 – 公力实施:国家强制,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 限和程序,凭借国家暴力进行的环境法的实 施活动,包括: • 行政机关通过依法行使行政权对环境资源进行监 督管理 • 司法机关通过行使司法权进行的实施活动 • 检察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进行的实施活动以及立 法机关通过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检察机关等 尊守环境法情况的监督所进行的实施活动。 – 私力实施:公害事件的受害者
私力实施的主要形式包括 依法参与环境行政决策 依法对违反环境法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 或公民个人提起环境诉讼或者进行检举、控 告 与排污者签订污染防治协议 通过立法机关的民意代表对行政机关等遵守 和实施环境法的活动进行监督 针对环境犯罪、环境侵害行为实施正当防卫 和其他自力救济等
• 私力实施的主要形式包括: – 依法参与环境行政决策 – 依法对违反环境法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 或公民个人提起环境诉讼或者进行检举、控 告 – 与排污者签订污染防治协议 – 通过立法机关的民意代表对行政机关等遵守 和实施环境法的活动进行监督 – 针对环境犯罪、环境侵害行为实施正当防卫 和其他自力救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