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证据的分类
第十三章 证据的分类
第一节证据分类概述 其一、证据分类的概念和由来 #证据分类,是指在理论上按照一定的标 准,从不同的角度对证据所作的不同划 分。 #在此我们将证据划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 证据、本证与反证、原始证据与传来证 据、控诉证据与辩护证据、主要证据与 补强证据、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第一节 证据分类概述 一、证据分类的概念和由来 证据分类,是指在理论上按照一定的标 准,从不同的角度对证据所作的不同划 分。 在此我们将证据划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 证据、本证与反证、原始证据与传来证 据、控诉证据与辩护证据、主要证据与 补强证据、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二、证据分类与证据种类的关系 #1、划分的标准和数量不同 #2、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同 #3、能否全面反映证据的特点不同 #三、证据分类的作用 #1、理论意义 #2、实践意义
二、证据分类与证据种类的关系 1、划分的标准和数量不同 2、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同 3、能否全面反映证据的特点不同 三、证据分类的作用 1、理论意义 2、实践意义
第二节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一、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概念和特点 #(一)言词证据 #1、概念:即以人的陈述为其表现形式的证据 #2、特点:(1)能够主动、全面地证明案件事实。 其(2)容易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而出现失真的情况。 #(二)实物证据 其1、概念:是指以实物形态为表现形式的证据 #2、特点:(1)客观性较强 #(2)被动性和倚赖性较为明显 #(3)证明范围比较窄
第二节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一、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概念和特点 (一)言词证据 1、概念:即以人的陈述为其表现形式的证据 2、特点:(1)能够主动、全面地证明案件事实。 (2)容易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而出现失真的情况。 (二)实物证据 1、概念:是指以实物形态为表现形式的证据 2、特点:(1)客观性较强 (2)被动性和倚赖性较为明显 (3)证明范围比较窄
二、划分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意义 #通过这种划分,可以揭示出两种证 据的不同特点,从而使司法人员和 当事人等有针对性地加以收集和审 查判断,并用以证明各类诉讼案件 的真实情况
二、划分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意义 通过这种划分,可以揭示出两种证 据的不同特点,从而使司法人员和 当事人等有针对性地加以收集和审 查判断,并用以证明各类诉讼案件 的真实情况
三、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运用规则 #(一)、言词证据的运用规则 #1、收集言词证据不得采用非法方法收集 言词证据,并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知 道案情的公民有客观提供证据的条件。 廿2、审查言词证据应注意有无影响其真实 性的主客观因素。 #3、法庭调查阶段,必须对言词证据进行 质证
三、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运用规则 (一)、言词证据的运用规则 1、收集言词证据不得采用非法方法收集 言词证据,并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知 道案情的公民有客观提供证据的条件。 2、审查言词证据应注意有无影响其真实 性的主客观因素。 3、法庭调查阶段,必须对言词证据进行 质证
#(二)实物证据的运用规则 #1、收集实物证据应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 术手段并及时进行。 #2、审查实物证据应注意有无伪造、变造 或者由于客观环境影响而发生变形、损 坏或灭失的情况。 #3、法庭审查阶段,需经双方当事人质证 后才可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实物证据的运用规则 1、收集实物证据应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 术手段并及时进行。 2、审查实物证据应注意有无伪造、变造 或者由于客观环境影响而发生变形、损 坏或灭失的情况。 3、法庭审查阶段,需经双方当事人质证 后才可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三节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一、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概念和特点 #(一)原始证据的概念: #凡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叫原始证据。 #它包括:当事人和证人关于案件事实的亲身所为、亲 身感受、亲见亲闻的陈述,物证的原物和书证,视听 资料的原件及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检查笔录、现场 笔录等。 其特点: #1、原始证据与案件事实有直接的关系。 #2、原始证据的证明价值一股大于传来证据。 #3、原始证据的证明价值不是固定不变的
第三节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一、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概念和特点 (一)原始证据的概念: 凡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叫原始证据。 它包括:当事人和证人关于案件事实的亲身所为、亲 身感受、亲见亲闻的陈述,物证的原物和书证,视听 资料的原件及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检查笔录、现场 笔录等。 特点: 1、原始证据与案件事实有直接的关系。 2、原始证据的证明价值一般大于传来证据。 3、原始证据的证明价值不是固定不变的
(二)传来证据的概念: #凡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叫传来证据,亦即 经过转述或者转抄、复制的第二手或第二手以上的证 据。 #它包括:当事人、证人从其他人那里得知案件事实的 陈述、物证、视听资料的复制品以及书证的副本、复 印本等。 其特点: #1、传来证据与案件事实没有直接联系。 #2、传来证据必须有确切出处或经过查证属实。 #3、在某些情况下传来证据的证明价值大于原始证据
(二)传来证据的概念: 凡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叫传来证据,亦即 经过转述或者转抄、复制的第二手或第二手以上的证 据。 它包括:当事人、证人从其他人那里得知案件事实的 陈述、物证、视听资料的复制品以及书证的副本、复 印本等。 特点: 1、传来证据与案件事实没有直接联系。 2、传来证据必须有确切出处或经过查证属实。 3、在某些情况下传来证据的证明价值大于原始证据
二、划分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意义 #传来证据的作用: #1、发现原始证据的先导 #2、审查原始证据的重要手段 其3、不能获得原始证据时,也可以运用传来证据定案。 其划分的意义: #1、有利于司法人员积极主动地收集和运用证据。 #2、有利于司法人员注意收集和善于利用传来证据。 #3、有利于司法人员对全部证据进行认真的审查判断和 正确运用
二、划分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意义 传来证据的作用: 1、发现原始证据的先导 2、审查原始证据的重要手段 3、不能获得原始证据时,也可以运用传来证据定案。 划分的意义: 1、有利于司法人员积极主动地收集和运用证据。 2、有利于司法人员注意收集和善于利用传来证据。 3、有利于司法人员对全部证据进行认真的审查判断和 正确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