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婚姻法 一、 婚姻法概述 二、结婚 三、 家庭关系 四、收养关系 五、离婚 六、涉外婚姻及涉及华侨、 港澳同胞婚姻的法律适用 ☒ 本节完 返回上层
第二节 婚姻法 一、婚姻法概述 二、结婚 三、家庭关系 四、收养关系 五、离婚 六、涉外婚姻及涉及华侨、 港澳同胞婚姻的法律适用 本节完 返回上层
一、婚姻法概述 (一)婚姻和家庭的概念 四 (二)婚姻法的概念和特点 四 (三)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四 返回上层
一、婚姻法概述 (一)婚姻和家庭的概念 (二)婚姻法的概念和特点 (三)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返回上层
(一)婚姻家庭的概念 1.婚姻和家庭的含义 婚烟和家庭是人类两性和血缘关系的社会形式。 -婚姻是家庭产生的前提; -家庭是婚姻成立的结果。 2.婚烟和家庭关系的属性 婚姻和家庭关系包含着自然和社会两种属性,其中 社会属性是本质属性。 返回上层
(一)婚姻家庭的概念 1. 婚姻和家庭的含义 婚姻和家庭是人类两性和血缘关系的社会形式。 - 婚姻是家庭产生的前提; - 家庭是婚姻成立的结果。 2. 婚姻和家庭关系的属性 婚姻和家庭关系包含着自然和社会两种属性,其中 社会属性是本质属性。 返回上层
(二)婚姻法的概念和特点 1. 婚姻法的概念 我国的婚姻法是广义上的婚姻法,它是规定婚姻家庭关系的发生 和终止,以及婚姻家庭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我国婚姻法的几个主要特点: (1)普遍性(2)伦理性 (3)强制性 返回上层
(二)婚姻法的概念和特点 1. 婚姻法的概念 我国的婚姻法是广义上的婚姻法,它是规定婚姻家庭关系的发生 和终止,以及婚姻家庭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我国婚姻法的几个主要特点: (1)普遍性 (2)伦理性 (3)强制性 返回上层
(三)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1. 婚姻自由原则 2. 一夫一妻制原则 3. 男女平等原则 4.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5. 实行计划生育原则 返回上层
(三)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1. 婚姻自由原则 2. 一夫一妻制原则 3. 男女平等原则 4.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5. 实行计划生育原则 返回上层
二、结婚 (一)结婚的法定条件 (二)结婚的法定程序 四 (三)婚约与事实婚姻 四 (四)无效婚姻和可撤消婚姻 四 返回上层
二、结婚 返回上层 (一)结婚的法定条件 (二)结婚的法定程序 (三)婚约与事实婚姻 (四)无效婚姻和可撤消婚姻
(一)结婚的法定条件 1.结婚的必备条件: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必须达到法定年龄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2.结婚的禁止条件: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 返回上层
(一)结婚的法定条件 1.结婚的必备条件: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必须达到法定年龄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2.结婚的禁止条件 :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 返回上层
(二)结婚的法定程序 1.结婚的法定程序的含义 结婚的法定程序又称结婚成立的形式要件,它是指建立婚姻关系必须 履行的法定手续。 2.结婚登记的程序 结婚登记的程序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 3.不予结婚的规定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不予结婚的有以下几种: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5)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 返回上层
(二)结婚的法定程序 1. 结婚的法定程序的含义 结婚的法定程序又称结婚成立的形式要件,它是指建立婚姻关系必须 履行的法定手续。 2. 结婚登记的程序 结婚登记的程序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 3. 不予结婚的规定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不予结婚的有以下几种: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5)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 返回上层
(三)婚约与事实婚姻 1. 婚约 婚约即婚姻的预约,是指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对婚姻关系的 事先约定,我国俗称订婚。 2.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便公开以夫妻 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公认其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返回上层
(三)婚约与事实婚姻 1. 婚约 婚约即婚姻的预约,是指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对婚姻关系的 事先约定,我国俗称订婚。 2. 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便公开以夫妻 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公认其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返回上层
(四)无效婚姻和可撤消婚姻 1.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是欠缺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的婚姻形式。 原因有以下四种情况: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4)未到法定婚龄 2.可撤消婚姻 可撤消婚姻也是欠缺结婚要件的婚姻。婚姻法规定只有一种情形, 即当事人受胁迫而结婚的。 返回上层
(四)无效婚姻和可撤消婚姻 1. 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是欠缺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的婚姻形式。 原因有以下四种情况: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4)未到法定婚龄 2.可撤消婚姻 可撤消婚姻也是欠缺结婚要件的婚姻。婚姻法规定只有一种情形, 即当事人受胁迫而结婚的。 返回上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