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学课件 制作人:宋显忠副教授 制作时间:2005.11.12
立法学课件 制作人:宋显忠 副教授 制作时间:2005.11.12
第一专题法律概念的重构
第一专题 法律概念的重构
法律”这个词的指称对象: ◆刑法、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部门法 ◆中国的法律和外国的法律 ◆历史上的法律和现在有效的法律规则 ◆成文法典和判例 ◆作为一国立法之整体的法律体系以及各个法律 部门的具体规则条文 ◆静态的法律规范结构、动态的法律实践 ◆客观的(外在的)法律规范、主观的权利、义 务、责任观念及行为选择
“法律”这个词的指称对象: 刑法、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部门法 中国的法律和外国的法律 历史上的法律和现在有效的法律规则 成文法典和判例 作为一国立法之整体的法律体系以及各个法律 部门的具体规则条文 静态的法律规范结构、动态的法律实践 客观的(外在的)法律规范、主观的权利、义 务、责任观念及行为选择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 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 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 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士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 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 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 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 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 照规定
作为裁判规则的法律: ◆社会文化前提和基础:基本的道德规范 ◆司法制度的前提和基础:专门的司法人 员、专门的程序、专门的职权。 ◆严谨观念形式:逻辑结构与逻辑推理 ◆政治制度的前提和基础:一个国家或 会的有效的治理结构,包括立法、行政、 司法及其他机制
作为裁判规则的法律: 社会文化前提和基础:基本的道德规范。 司法制度的前提和基础:专门的司法人 员、专门的程序、专门的职权。 严谨观念形式:逻辑结构与逻辑推理 政治制度的前提和基础:一个国家或社 会的有效的治理结构,包括立法、行政、 司法及其他机制
◆刑法的内容:“杀人者死,伤人及盜抵 罪 ◆中国法制的基础中国人的道德观念: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规范与道德的区别:规范是社会的基本 道德是一种规范,法律是一种规则
刑法的内容:“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 罪” 中国法制的基础——中国人的道德观念: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规范与道德的区别:规范是社会的基本 价值观念,规则是规范的命令式表达。 道德是一种规范,法律是一种规则
零
◆法律思维的一种形式:演绎推理的三段 论 ◆大前提:(假定)条件(法律)后 果 ◆小前提:法庭调査,包括举证、质证以 明确案件的事实 结论:判决—严密地进行论证
法律思维的一种形式:演绎推理的三段 论 大前提: (假定)条件——(法律)后 果 小前提:法庭调查,包括举证、质证以 明 确案件的事实 结论:判决——严密地进行论证
判例与成文法代表着不同的治 理模式: ◆判例与成文法不同的形成背景: ◆判例的产生背景: ◆1、通过司法实现集权 (1)诺曼征服者特有的治理理念 ◆(2)令状的司法化 ◆2、陪审团审判方式的形成 ◆3、《大宪章》通过司法的统治
判例与成文法代表着不同的治 理模式: 判例与成文法不同的形成背景: 判例的产生背景: 1、通过司法实现集权 (1)诺曼征服者特有的治理理念 (2)令状的司法化 2、陪审团审判方式的形成 3、《大宪章》——通过司法的统治
判例与成文法不同的形成背景 ◆成文法的产生背景: ◆1、书面审 ◆2、专制王权的形成 ◆3、英国模式的误读与议会统治
判例与成文法不同的形成背景: 成文法的产生背景: 1、书面审 2、专制王权的形成 3、英国模式的误读与议会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