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江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 江门市统计局 江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2日 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 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 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要求,江门市进行了第 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在江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 省经普办的悉心指导下,各市(区)、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 构共同努力,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和普查对 象的支持配合,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方案设计、 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 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全面完成了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 查工作 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 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72824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32664个,增长81.3%; 业活动单位81215个,增加35492个,增长7.6‰;个体 经营户355632个,增长106.3% 广东省统计局依据江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统
江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江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 江门市统计局 江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年 3 月 12 日 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 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 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要求,江门市进行了第 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在江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 省经普办的悉心指导下,各市(区)、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 构共同努力,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和普查对 象的支持配合,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方案设计、 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 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全面完成了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 查工作。 普查结果显示,2018 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 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 72824 个,比 2013 年末(2013 年是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 32664 个,增长 81.3%; 产业活动单位 81215 个,增加 35492 个,增长 77.6%;个体 经营户 355632 个,增长 106.3%。 广东省统计局依据江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统
核算修订后的江门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为3001.24亿元, 比快报增加100.83亿元,增加幅度为3.48%。其中,第一产 业增加值201.85亿元,增加0.16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 1328.64亿元,减少79.51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470.76 亿元,增加180.19亿元。三次产业的比重由快报的7.0:48.5 44.5变动为6.7:44.3:49.0。 一、组织领导有力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市情市力调查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2018年 9月4日,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毅担任组长 的江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 在市统计局,由44个部门组成。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 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 则,各市(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全市各乡镇、街道 均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 障。各市(区)人民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 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 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确保 了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江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
一核算修订后的江门 2018 年地区生产总值为 3001.24 亿元, 比快报增加 100.83 亿元,增加幅度为 3.48%。其中,第一产 业增加值 201.85 亿元,增加 0.16 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 1328.64 亿元,减少 79.51 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 1470.76 亿元,增加180.19亿元。三次产业的比重由快报的7.0:48.5: 44.5 变动为 6.7:44.3:49.0。 一、组织领导有力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市情市力调查。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2018 年 9 月 4 日,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毅担任组长 的江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 在市统计局,由 44 个部门组成。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 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 则,各市(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全市各乡镇、街道 均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 障。各市(区)人民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 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 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确保 了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江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为 2018 年 12 月
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2019年1月1日至4 月30日,全市4500多名基层普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对我 市辖区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 抽取的个体经营户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集。通过这次普查 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 了解了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 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 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 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这次普查成果将为我市建设成为 珠江西岸新増长极和沿海经济带上的江海门户提供决策参 谋和数据保障 三、采用科学方法 按照“确保质量、改革创新、突出重点、依法普查、共 享成果”的原则,江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 室(以下简称市经普办)严格执行国家普查方案,并借鉴历 次普查经验,着力提高普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制定了《江 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及各项工作细则,先后 印发《江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数据质量控制办 法》、《江门市第四次全囯经济普査主要数据质量控制办法》 等一系列业务指导文件,为经济普查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制 度性保障。在方法运用上,江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在 2018年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
31 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 2018 年度。2019 年 1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全市 4500 多名基层普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对我 市辖区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 抽取的个体经营户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集。通过这次普查, 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 了解了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 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 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 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这次普查成果将为我市建设成为 珠江西岸新增长极和沿海经济带上的江海门户提供决策参 谋和数据保障。 三、采用科学方法 按照“确保质量、改革创新、突出重点、依法普查、共 享成果”的原则,江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 室(以下简称市经普办)严格执行国家普查方案,并借鉴历 次普查经验,着力提高普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制定了《江 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及各项工作细则,先后 印发《江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数据质量控制办 法》、《江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质量控制办法》 等一系列业务指导文件,为经济普查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制 度性保障。在方法运用上,江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在 2018 年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
查。全面清查后,在2019年对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 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全面普查 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 数量众多的个体经菅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在其主要经营活 动所在地进行样本登记 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 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 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 情况等,不同普查对象分别填报一套表单位普查表、非一套 表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普查表和部门普查表。这次普查 积极应用“多证合一”改革成果,大力提高部门参与程度。 在清查和普查阶段,积极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业务资料,收 集、整理相关部门的单位名录信息,通过比对、合并生成清 查底册。扩大联网直报单位范围,全面使用手持移动终端 (PAD)采集数据,广泛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 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化处理 四、确保数据质量 江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 在现场登记阶段,各级普查机构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多形式、 多渠道实施普查数据的采集、上报监控工作,加强入户数据 核实与业务指导,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联动审核, 及时消除差错,严格把控普査数据质量,确保普査数据真实 可靠。为检验各地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在配合省
查。全面清查后,在 2019 年对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 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全面普查 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 数量众多的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在其主要经营活 动所在地进行样本登记。 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 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 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 情况等,不同普查对象分别填报一套表单位普查表、非一套 表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普查表和部门普查表。这次普查 积极应用“多证合一”改革成果,大力提高部门参与程度。 在清查和普查阶段,积极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业务资料,收 集、整理相关部门的单位名录信息,通过比对、合并生成清 查底册。扩大联网直报单位范围,全面使用手持移动终端 (PAD)采集数据,广泛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 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化处理。 四、确保数据质量 江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 在现场登记阶段,各级普查机构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多形式、 多渠道实施普查数据的采集、上报监控工作,加强入户数据 核实与业务指导,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联动审核, 及时消除差错,严格把控普查数据质量,确保普查数据真实 可靠。为检验各地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在配合省
经普办开展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基础上,市经普办抽调人 员组成抽查组,对全市7个市(区)的23个样本普查小区 406家单位进行了抽查。事后质量抽查普查数据填报综合差 错率为1.04%,表明江门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经普办开展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基础上,市经普办抽调人 员组成抽查组,对全市 7 个市(区)的 23 个样本普查小区、 406 家单位进行了抽查。事后质量抽查普查数据填报综合差 错率为 1.04%,表明江门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