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环保能源发电项目配套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01概述 第一章概述 1.1建设项目背景和特点 1.1.1项目背景 嘉祥县下辖2个街道1个乡镇,的生活垃圾由各村庄自行收集,利用废坑、沟 塘简易填埋,未进行统一收运和无害化处理,导致村镇生活垃圾向河边、路边乱堆乱 倒现象十分突出。因此,为保护区域生态环境,节约嘉祥县生活垃圾处理难题,节约 垃圾运输和处置成本,实现嘉祥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嘉祥县人 民政府与光大国际签订BOT协议,由光大国际采用焚烧工艺负责嘉祥县生活垃圾的处 置工作,根据协议要求,嘉祥县政府部门应建设固化飞灰填埋场,以用于嘉祥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项目产生的稳定固化并检验合格后的飞灰进行填埋处置。 1.1.2项目特点 嘉祥环保能源发电项目配套填埋场工程位于嘉祥县梁宝寺镇燕尾河村东南约 950m处,本期工程占地约26666.65m2。项目主要服务范围为填埋嘉祥环保能源发电项 目焚烧产生的固化/稳定化后的飞灰,项目总投资1744.34万元,采用安全填埋工艺, 设计处理规模为13000/a,设计使用年限为11年。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管理区、污 水处理区、填埋库区及厂内道路等,不包括固化飞灰收集及运输系统。飞灰填埋区主 要包括飞灰填埋库、防渗系统、溶淋水收集及导排系统、地下水收集及倒排系统等。 项目填埋区采用土工格桶坝柔性填埋方案,方案总库容为111847.87m3,有效库容 100663.08m3,设计使用年限为11年。本工程劳动定员10人,实行一班制,日工作时 间为8h,年运作时间330d。 1.2工作过程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按照环境影响 评价工作程序,立即成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组,开始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为全面了解项目沿线区域环境现状,项目组于2019年3月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赴现 场进行实地踏勘,并与工程设计人员多次对接,就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进行详细 sees 1-1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嘉祥环保能源发电项目配套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01 概述 1-1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第一章 概述 1.1 建设项目背景和特点 1.1.1 项目背景 嘉祥县下辖 2 个街道 11 个乡镇,的生活垃圾由各村庄自行收集,利用废坑、沟、 塘简易填埋,未进行统一收运和无害化处理,导致村镇生活垃圾向河边、路边乱堆乱 倒现象十分突出。因此,为保护区域生态环境,节约嘉祥县生活垃圾处理难题,节约 垃圾运输和处置成本,实现嘉祥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嘉祥县人 民政府与光大国际签订 BOT 协议,由光大国际采用焚烧工艺负责嘉祥县生活垃圾的处 置工作,根据协议要求,嘉祥县政府部门应建设固化飞灰填埋场,以用于嘉祥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项目产生的稳定固化并检验合格后的飞灰进行填埋处置。 1.1.2 项目特点 嘉祥环保能源发电项目配套填埋场工程位于嘉祥县梁宝寺镇燕尾河村东南约 950m 处,本期工程占地约 26666.65m 2。项目主要服务范围为填埋嘉祥环保能源发电项 目焚烧产生的固化/稳定化后的飞灰,项目总投资 1744.34 万元,采用安全填埋工艺, 设计处理规模为 13000t/a,设计使用年限为 11 年。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管理区、污 水处理区、填埋库区及厂内道路等,不包括固化飞灰收集及运输系统。飞灰填埋区主 要包括飞灰填埋库、防渗系统、溶淋水收集及导排系统、地下水收集及倒排系统等。 项目填埋区采用土工格栅坝柔性填埋方案,方案总库容为 111847.87m3,有效库容 100663.08m3,设计使用年限为 11 年。本工程劳动定员 10 人,实行一班制,日工作时 间为 8h,年运作时间 330d。 1.2 工作过程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按照环境影响 评价工作程序,立即成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组,开始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为全面了解项目沿线区域环境现状,项目组于 2019 年 3 月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赴现 场进行实地踏勘,并与工程设计人员多次对接,就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进行详细
嘉祥环保能源发电项目配套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01概述 探讨。同月,完成了厂区附近的环境现状监测,同时搜集了相关的生态红线保护规划、 环境功能区划、水源保护区规划以及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 报告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项目的特点和区域环境敏感特征,综合项目环境影响 特性,对搜集的环境相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对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识别,筛选 评价因子,核算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情况,进而对项目施工及运营期的废气、废水、 噪声、固废等环境影响进行了评价,并提出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2019年7月,我单位编制完成了《嘉祥环保能源发电项目配套填埋场工程环境影 响报告书》。 1.3与产业政策、相关规划、环保政策的符合性初判 拟建项目建设符合建设《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城 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入、《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 (建城201061号)、《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2013)等产业政策 要求,符合《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2016-2020年)》、《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 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 方案(2018-2020年)》、《嘉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等中相关规划和计划要 求。 1.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属于固化飞灰填埋项目,项目建设参照生活垃圾填埋场要求进行建设。 近年来生活垃圾填理场厂选址过程中“邻避”效应明显,如果选址不当很容易引发社 会矛盾和不稳定,因此本项目前期对选址进行了大量工作,通过对备选厂址反复比选, 找出既能符合当地的城乡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又能符合当 地的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自然生态保护等要求的厂址。依据项目污染物产生 及排放情况设置一定的防护距离,在该范围内确保没有村庄、学校等敏感目标分布。 项目运行过程采用相对成熟、先进的废气、废水处理工艺,产生固体废物均得到 合理处置,项目严格采取“三废”治理措施和风险管理措施后,项目运营对周边环境 影响较小。 Soes 1-2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嘉祥环保能源发电项目配套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01 概述 1-2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探讨。同月,完成了厂区附近的环境现状监测,同时搜集了相关的生态红线保护规划、 环境功能区划、水源保护区规划以及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 报告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项目的特点和区域环境敏感特征,综合项目环境影响 特性,对搜集的环境相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对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识别,筛选 评价因子,核算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情况,进而对项目施工及运营期的废气、废水、 噪声、固废等环境影响进行了评价,并提出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2019 年 7 月,我单位编制完成了《嘉祥环保能源发电项目配套填埋场工程环境影 响报告书》。 1.3 与产业政策、相关规划、环保政策的符合性初判 拟建项目建设符合建设《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城 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 号)、《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 (建城[2010]61 号)、《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2013)等产业政策 要求,符合《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2016-2020 年)》、《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 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 年》、《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 方案(2018-2020 年)》、《嘉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等中相关规划和计划要 求。 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属于固化飞灰填埋项目,项目建设参照生活垃圾填埋场要求进行建设。 近年来生活垃圾填埋场厂选址过程中“邻避”效应明显,如果选址不当很容易引发社 会矛盾和不稳定,因此本项目前期对选址进行了大量工作,通过对备选厂址反复比选, 找出既能符合当地的城乡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又能符合当 地的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自然生态保护等要求的厂址。依据项目污染物产生 及排放情况设置一定的防护距离,在该范围内确保没有村庄、学校等敏感目标分布。 项目运行过程采用相对成熟、先进的废气、废水处理工艺,产生固体废物均得到 合理处置,项目严格采取“三废”治理措施和风险管理措施后,项目运营对周边环境 影响较小
嘉祥环保能源发电项目配套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01概述 1.5结论 1.5.1项目概况 嘉祥环保能源发电项目配套填埋场工程位于嘉祥县梁宝寺镇燕尾河村东南约 950m处,总投资为1744.34万元,占地面积为26666.65m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管 理区、污水处理区、填埋库区及厂内道路等,不包括固化飞灰收集及运输系统。飞灰 填埋区主要包括飞灰填埋库、防渗系统、溶淋水收集及导排系统、地下水收集及倒排 系统等。项目填埋区采用土工格栅坝柔性填埋方案,方案总库容为111847.87m3,有效 库容100663.08m3,设计使用年限为11年。 1.5.2拟建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情况 1.5.2.1废气 本项目固化飞灰填埋产生的粉尘采取作业区道路及填埋区采取洒水抑尘、及时压 实覆盖、厂界设置防风抑尘网和种植绿化等措施:本项目主要产臭设施调节池采用钢 筋混凝土盖板加盖措施,同时采取加强厂界绿化等措施,可有效降低恶臭气体的散失。 可确保项目厂界粉尘和HS、NH,.臭气浓度等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厂界无组织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 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1.5.2.2度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净化后由环卫中心定期清运,不外排:溶淋水、车辆冲 洗水等经“砂滤+二级DTRO”净化出水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2008)表3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2002) 中表1标准车辆冲洗水水质要求后回用于清水回用于车辆冲洗、绿化及道路喷酒,浓 缩液回用于填埋库区喷洒抑尘,拟建项目无废水外排。非正常工况,废气全部暂存于 厂内调节池内,无废水外排。 1.5.2.3噪声 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车间密闭、安装隔声罩、消声器、加强运 行管理减少排汽、设置隔声墙等噪声防治措施技术成熟,具有针对性,可达到显著的 降噪效果。采取以上措施后,各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soes 13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嘉祥环保能源发电项目配套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01 概述 1-3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1.5 结论 1.5.1 项目概况 嘉祥环保能源发电项目配套填埋场工程位于嘉祥县梁宝寺镇燕尾河村东南约 950m 处,总投资为 1744.34 万元,占地面积为 26666.65m 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管 理区、污水处理区、填埋库区及厂内道路等,不包括固化飞灰收集及运输系统。飞灰 填埋区主要包括飞灰填埋库、防渗系统、溶淋水收集及导排系统、地下水收集及倒排 系统等。项目填埋区采用土工格栅坝柔性填埋方案,方案总库容为 111847.87m3,有效 库容 100663.08m3,设计使用年限为 11 年。 1.5.2 拟建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情况 1.5.2.1 废气 本项目固化飞灰填埋产生的粉尘采取作业区道路及填埋区采取洒水抑尘、及时压 实覆盖、厂界设置防风抑尘网和种植绿化等措施;本项目主要产臭设施调节池采用钢 筋混凝土盖板加盖措施,同时采取加强厂界绿化等措施,可有效降低恶臭气体的散失。 可确保项目厂界粉尘和 H2S、NH3、臭气浓度等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厂界无组织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 1 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1.5.2.2 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净化后由环卫中心定期清运,不外排;溶淋水、车辆冲 洗水等经“砂滤+二级 DTRO”净化出水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2008)表 3 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2002) 中表 1 标准车辆冲洗水水质要求后回用于清水回用于车辆冲洗、绿化及道路喷洒,浓 缩液回用于填埋库区喷洒抑尘,拟建项目无废水外排。非正常工况,废气全部暂存于 厂内调节池内,无废水外排。 1.5.2.3 噪声 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车间密闭、安装隔声罩、消声器、加强运 行管理减少排汽、设置隔声墙等噪声防治措施技术成熟,具有针对性,可达到显著的 降噪效果。采取以上措施后,各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嘉祥环保能源发电项目配套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01概述 1.5.2.4固废 拟建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废反渗透膜、水处理系 统产生的污泥及废润滑油等。 本工程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运送至嘉祥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进行焚烧 处置:污泥、废润滑油和废反渗透膜集中收集后委托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 处置。在危险废物转运前,企业应先向当地环保部门领取危废转移联单并办理危险废 物转移手续。同时,企业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 修改单要求设有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危险废物的厂内暂存。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 1.5.3环境影响评价 1.5.3.1环境空气 本项目只用于嘉祥县生活垃圾焚烧厂的产生的固化飞灰填埋,基本不产生填埋气, 极少量的废气通过吨包间缝隙逸散:固化飞灰填埋产生的粉尘采取作业区道路及填埋 区采取洒水抑尘、及时压实覆盖、厂界设置防风抑尘网和种植绿化等措施:本项目主 要产臭设施调节池采用钢筋混凝土盖板加盖措施,同时采取加强厂界绿化等措施,可 有效降低恶臭气体的散失。可确保项目厂界粉尘和HS、NH.臭气浓度等满足《大气 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无组织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1993)表1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拟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边界外500m,目前,该范围内不存在敏感保护目标。 综上所述,企业在按照设计要求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空气影响 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可行。 1.5.3.2地表水 本项目溶淋水、车辆冲洗水等经“砂滤+二级DTRO”净化出水满足《生活垃圾填 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3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 质》(GB/T1892-2002)中表1标准车辆冲洗水水质要求后回用于清水回用于车辆冲洗、 绿化及道路喷酒,浓缩液回用于填埋库区喷洒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净化后由环卫 中心定期清运,不外排,拟建项目无废水外排。非正常工况,废气全部暂存于厂内调 节池内,无废水外排。本项目建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Soes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嘉祥环保能源发电项目配套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01 概述 1-4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1.5.2.4 固废 拟建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废反渗透膜、水处理系 统产生的污泥及废润滑油等。 本工程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运送至嘉祥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进行焚烧 处置;污泥、废润滑油和废反渗透膜集中收集后委托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 处置。在危险废物转运前,企业应先向当地环保部门领取危废转移联单并办理危险废 物转移手续。同时,企业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 修改单要求设有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危险废物的厂内暂存。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 1.5.3 环境影响评价 1.5.3.1 环境空气 本项目只用于嘉祥县生活垃圾焚烧厂的产生的固化飞灰填埋,基本不产生填埋气, 极少量的废气通过吨包间缝隙逸散;固化飞灰填埋产生的粉尘采取作业区道路及填埋 区采取洒水抑尘、及时压实覆盖、厂界设置防风抑尘网和种植绿化等措施;本项目主 要产臭设施调节池采用钢筋混凝土盖板加盖措施,同时采取加强厂界绿化等措施,可 有效降低恶臭气体的散失。可确保项目厂界粉尘和 H2S、NH3、臭气浓度等满足《大气 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厂界无组织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1993)表 1 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拟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边界外 500m,目前,该范围内不存在敏感保护目标。 综上所述,企业在按照设计要求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空气影响 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可行。 1.5.3.2 地表水 本项目溶淋水、车辆冲洗水等经“砂滤+二级 DTRO”净化出水满足《生活垃圾填 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 3 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 质》(GB/T1892-2002)中表 1 标准车辆冲洗水水质要求后回用于清水回用于车辆冲洗、 绿化及道路喷洒,浓缩液回用于填埋库区喷洒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净化后由环卫 中心定期清运,不外排,拟建项目无废水外排。非正常工况,废气全部暂存于厂内调 节池内,无废水外排。本项目建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嘉祥环保能源发电项目配套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01概述 1.5.3.3地下水 拟建项目做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可以有效地防止建设工程对厂区附近 地下水造成污染,工程投产后对周围地下水不会造成明显影响,不会影响当地地下水 的原有利用价值。 1.5.3.4声环境 拟建项目投产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项目投产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1.53.5土壤环境 在各项预防措施落实良好的情况下,拟建项目通过生产废水、原材料等污染土壤 的途径不存在,拟建项目投产后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拟建项目生活垃圾、污泥等固 废均得到合理有效处置,故项目建设产生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5.4环境风险评价 根据项目和工程特点,主要风险因素为垃圾坝垮塌、溶淋水泄漏等。经分析,严 格填埋物入厂检测,保证不掺入有机物,其产生的废气不会产生爆炸危险。垃圾场建 立了完善的溶淋水收集导排系统,能有效及时收集场区内的溶淋水,使填埋场内部处 于负压状态。同时,根据当地多年气象资料,本项目设有足够容量的调节池,可确保 夏季雨水较多时溶淋水的收集。此外,为防止溃坝,本项目采取加大对场址周围的保 护力度:加强围堤坝坝基及坝体稳定性:加强填埋场周围的绿化工作,以减少水土流 失:尽快将填埋区范围内的雨水排出场外,减少溶淋水产生量等有效防治措施。 本次评价制定了一系列的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以及应急监测方案,可将事故 风险概率和影响程度降至最低。 综合考虑,在落实完善报告书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前提下,拟建项目环境 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1.5.5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拟建项目所采用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技术成熟,经济合理, 效益明显、可操作性强,在此基础上能够保证拟建项目实施后,实现经济、环境效益 的双赢。 1.5.6环境经济损益及社会影响分析 soes 人5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嘉祥环保能源发电项目配套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01 概述 1-5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1.5.3.3 地下水 拟建项目做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可以有效地防止建设工程对厂区附近 地下水造成污染,工程投产后对周围地下水不会造成明显影响,不会影响当地地下水 的原有利用价值。 1.5.3.4 声环境 拟建项目投产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要求,项目投产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1.5.3.5 土壤环境 在各项预防措施落实良好的情况下,拟建项目通过生产废水、原材料等污染土壤 的途径不存在,拟建项目投产后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拟建项目生活垃圾、污泥等固 废均得到合理有效处置,故项目建设产生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5.4 环境风险评价 根据项目和工程特点,主要风险因素为垃圾坝垮塌、溶淋水泄漏等。经分析,严 格填埋物入厂检测,保证不掺入有机物,其产生的废气不会产生爆炸危险。垃圾场建 立了完善的溶淋水收集导排系统,能有效及时收集场区内的溶淋水,使填埋场内部处 于负压状态。同时,根据当地多年气象资料,本项目设有足够容量的调节池,可确保 夏季雨水较多时溶淋水的收集。此外,为防止溃坝,本项目采取加大对场址周围的保 护力度;加强围堤坝坝基及坝体稳定性;加强填埋场周围的绿化工作,以减少水土流 失;尽快将填埋区范围内的雨水排出场外,减少溶淋水产生量等有效防治措施。 本次评价制定了一系列的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以及应急监测方案,可将事故 风险概率和影响程度降至最低。 综合考虑,在落实完善报告书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前提下,拟建项目环境 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1.5.5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拟建项目所采用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技术成熟,经济合理, 效益明显、可操作性强,在此基础上能够保证拟建项目实施后,实现经济、环境效益 的双赢。 1.5.6 环境经济损益及社会影响分析
嘉祥环保能源发电项目配套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01概述 拟建项目的建设在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同时,相应的也将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 响。在实施必要的环保措施和进行一定的环保投资,可达到预定的环境目标,诚轻对 周围环境的影响,使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得到统一。 1.5.7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拟建项目运营后,根据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将 建立环保监督管理机构,根据环《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819-2017)、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等文件要求建立相应的环境监测制 度,并添置相应的仪器设备。同时,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相关运行及监测数据的 公开。 1.5.8公众参与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嘉祥县园林环卫事务中心就本 项目环评通过网站、新闻媒体(报纸)及张贴公告等方式向公众进行了三次环评公示 征求意见。根据建设单位编制的公众参与报告,该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 人意见或建议。该项目合法性、可行性、合理性、可控性较强,得到当地主流媒体、 各级组织与群众支持与认可。 1.5.9总体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建设符合相关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规划:项目建设严格执行报告书 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其建设对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以及声环境影 响较小:项目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技术可靠、经济可行,各种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 量均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项目选址满足防护距离要求:综合来看,拟建项目具有 良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 设是可行的。 Soes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嘉祥环保能源发电项目配套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01 概述 1-6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拟建项目的建设在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同时,相应的也将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 响。在实施必要的环保措施和进行一定的环保投资,可达到预定的环境目标,减轻对 周围环境的影响,使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得到统一。 1.5.7 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拟建项目运营后,根据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将 建立环保监督管理机构,根据环《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等文件要求建立相应的环境监测制 度,并添置相应的仪器设备。同时,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相关运行及监测数据的 公开。 1.5.8 公众参与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嘉祥县园林环卫事务中心就本 项目环评通过网站、新闻媒体(报纸)及张贴公告等方式向公众进行了三次环评公示 征求意见。根据建设单位编制的公众参与报告,该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 人意见或建议。该项目合法性、可行性、合理性、可控性较强,得到当地主流媒体、 各级组织与群众支持与认可。 1.5.9 总体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建设符合相关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规划;项目建设严格执行报告书 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其建设对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以及声环境影 响较小;项目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技术可靠、经济可行,各种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 量均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项目选址满足防护距离要求;综合来看,拟建项目具有 良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 设是可行的
嘉祥环保能源发电项目配套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02总则 第二章总则 2.1编制依据 2.1.1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04月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07月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02月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06月修订):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08月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修订):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年8月):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07月修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04月修订):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07月修订):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9年12月修订) (15)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6)国发[2011]3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17)国发[201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 (18)国发2013]3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19)国发[20151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20)国发20163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21)国发[2016]6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22)国发[2016]74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23)国发[201822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24)国函[201232号《国务院关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批复》: (25)国办发[20143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 sees 2-1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嘉祥环保能源发电项目配套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02 总则 2-1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第二章 总则 2.1 编制依据 2.1.1 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 04 月修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 07 月修订);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02 月修订);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 06 月修订);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 年 08 月修订);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 11 月修订);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修订);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 年 12 月修订);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 年 8 月);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 07 月修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 年 04 月修订);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 年 11 月);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 年 07 月修订);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9 年 12 月修订) (15) 国务院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6) 国发[2011]35 号《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17) 国发[2011]9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 (18) 国发[2013]37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19) 国发[2015]17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20) 国发[2016]31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21) 国发[2016]65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22) 国发[2016]74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23) 国发[2018]22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24) 国函[2012]32 号《国务院关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批复》; (25) 国办发[2014]31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 年)
嘉祥环保能源发电项目配套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02总则 的通知》: (26)国办发[2015)1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27)国办发[20168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28)发展改革委令2013年第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 (29)发改环资[2016]2851号《关于印发部分 内容的决定》 (38)生态环境部令第3号《工况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39)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40)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16号《关于发布 等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的公告》: (41)环保部公告第59号《关于发布 的公告》: (42)环保部公告2018年第9号《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 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 (43)环保部公告2018年第5号《关于发布2017年的公告》: (44)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关于发布配 Soes 2-2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嘉祥环保能源发电项目配套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02 总则 2-2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的通知》; (26) 国办发[2015]16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27) 国办发[2016]88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28) 发展改革委令 2013 年第 21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 (29) 发改环资[2016]2851 号《关于印发的通知》; (30) 工信部节[2010]218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 意见》; (31) 工信部节[2012]339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能工作的意 见 》; (32) 建城[2010]61 号《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 (33) 环保部令第 34 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34) 环保部令第 35 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 (35) 环保部令第 39 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36) 环保部令第 44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37) 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关于修改部分 内容的决定》; (38) 生态环境部令第 3 号《工况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39) 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40) 环保部公告 2017 年第 16 号《关于发布 等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的公告》; (41) 环保部公告第 59 号《关于发布 的公告》; (42) 环保部公告 2018 年第 9 号《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 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 (43) 环保部公告 2018 年第 5 号《关于发布2017 年的公告》; (44) 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 年第 48 号《关于发布配
嘉祥环保能源发电项目配套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02总则 套文件的公告》: (45)环发[2009]112号《关于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 (46)环发2010144号《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 导意见》: (47)环发2012]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48)环发[2012]98号《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49)环发201349号《关于印发的通知》: (50)环发[2013]74号《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51)环发2013]81号《关于印发和的 通知》: (52)环发[2013]103号《关于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的 通知》: (53)环发[2014]197号《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 (54)环发[2015]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55)环发2015]4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固体废物领域审批审核管理工作的通知》: (56)环发[2015]162号《关于印发的 通知》: (57)环办[201430号《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 通知》: (58)环办201434号《关于印发的 通知》: (59)环办环评2017刀84号《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 作的通知》: (60)环办应急[2019]9号《关于做好2019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通知》: (61)环办土壤函[2018]266号《关于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 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通知》: (62)环环评201695号《关于印发的通 知》: soes 2-3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嘉祥环保能源发电项目配套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02 总则 2-3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套文件的公告》; (45) 环发[2009]112 号《关于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 (46) 环发[2010]144 号《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 导意见》; (47) 环发[2012]77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48) 环发[2012]98 号《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49) 环发[2013]49 号《关于印发的通知》; (50) 环发[2013]74 号《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51) 环发[2013]81 号《关于印发和的 通知》; (52) 环发[2013]103 号《关于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的 通知》; (53) 环发[2014]197 号《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 (54) 环发[2015]4 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55) 环发[2015]47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固体废物领域审批审核管理工作的通知》; (56) 环发[2015]162 号《关于印发的 通知》; (57) 环办[2014]30 号《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 通知》; (58) 环办[2014]34 号《 关于印发的 通知》; (59) 环办环评[2017]84 号《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 作的通知》; (60) 环办应急[2019]9 号《关于做好 2019 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通知》; (61) 环办土壤函[2018]266 号《关于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 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通知》; (62) 环环评[2016]95 号《关于印发的通 知》;
嘉祥环保能源发电项目配套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02总则 (63)环环评2016150号《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 知》: (64)环环评2016]190号《关于落实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 准入的指导意见》: (65)环大气[2018]10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 (66)环水体201816号《关于加强固定源氮磷污染防治的通知》。 2.1.2山东省及当地相关政策、规划 ()《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9月修订): (2)《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2001年4月): (3)《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11月修订): (4④)《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04年01月)片 (⑤)《山东省实施办法》(2018年1月修订): (6)《山东省实施办法》(2018年1 月): (7)《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09年07月): (8)《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2年03月): (9)《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I0)《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11)《山东省实施办法》(2016年11月): (12)《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3)《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14)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15)鲁发[20081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 作的意见》: (16)鲁政发[2013]12号《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 (17)鲁政发[201637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18)鲁政发201817号《关于印发的通知》: Soes 2-4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嘉祥环保能源发电项目配套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02 总则 2-4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63) 环环评[2016]150 号《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 知》; (64) 环环评[2016]190 号《关于落实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 准入的指导意见》; (65) 环大气[2018]100 号《关于印发的通知》; (66) 环水体[2018]16 号《关于加强固定源氮磷污染防治的通知》。 2.1.2 山东省及当地相关政策、规划 (1) 《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 9 月修订); (2) 《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2001 年 4 月); (3) 《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 年 11 月修订); (4) 《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04 年 01 月); (5) 《山东省实施办法》(2018 年 1 月修订); (6) 《山东省实施办法》(2018 年 1 月); (7) 《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09 年 07 月); (8) 《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2 年 03 月); (9)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10) 《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11) 《山东省实施办法》(2016 年 11 月); (12) 《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3) 《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14)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248 号《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15) 鲁发[2008]1 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 作的意见》; (16) 鲁政发[2013]12 号《山东省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 (17) 鲁政发[2016]37 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18) 鲁政发[2018]17 号《关于印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