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 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 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有利或不利事项。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是指董 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财务报告报出的日期。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和资产负债 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是指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情况 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证据的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是指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情 况的事项 第三条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表明持续经营假设不再适用的,企 业不应当在持续经营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第二章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1 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 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 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有利或不利事项。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是指董 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财务报告报出的日期。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和资产负债 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是指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情况 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证据的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是指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情 况的事项。 第三条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表明持续经营假设不再适用的,企 业不应当在持续经营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第二章 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第四条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应当调整资产负 债表日的财务报表 第五条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通常包括下列各 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诉讼案件结案,法院判决证实了企业在资 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现时义务,需要调整原先确认的与该诉讼案件相 关的预计负债,或确认一项新负债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确凿证据,表明某项资产在资产负债 表日发生了减值或者需要调整该项资产原先确认的减值金额。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进一步确定了资产负债表日前购入资产的 成本或售出资产的收入 (四)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现了财务报表舞弊或差错。 第三章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第六条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不应当调整资 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报表 第七条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通常包括下列 各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承诺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资产价格、税收政策、外汇汇率发生重大 变化
2 第四条 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应当调整资产负 债表日的财务报表。 第五条 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通常包括下列各 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诉讼案件结案,法院判决证实了企业在资 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现时义务,需要调整原先确认的与该诉讼案件相 关的预计负债,或确认一项新负债。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确凿证据,表明某项资产在资产负债 表日发生了减值或者需要调整该项资产原先确认的减值金额。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进一步确定了资产负债表日前购入资产的 成本或售出资产的收入。 (四)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现了财务报表舞弊或差错。 第三章 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第六条 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不应当调整资 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报表。 第七条 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通常包括下列 各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承诺。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资产价格、税收政策、外汇汇率发生重大 变化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因自然灾害导致资产发生重大损失。 (四)资产负债表日后发行股票和债券以及其他巨额举债 (五)资产负债表日后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六)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巨额亏损 (七)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企业合并或处置子公司。 第八条资产负债表日后,企业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以及经 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负债,但 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第四章披露 第九条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有关的 下列信息 (一)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企业所有者或其他方面有权对 报出的财务报告进行修改的,应当披露这一情况。 (二)每项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性质、内容,及 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无法作出估计的,应当说明原因 第十条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了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在 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应当调整与之相关的披露信息
3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因自然灾害导致资产发生重大损失。 (四)资产负债表日后发行股票和债券以及其他巨额举债。 (五)资产负债表日后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六)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巨额亏损。 (七)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企业合并或处置子公司。 第八条 资产负债表日后,企业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以及经 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负债,但 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第四章 披露 第九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有关的 下列信息: (一)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企业所有者或其他方面有权对 报出的财务报告进行修改的,应当披露这一情况。 (二)每项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性质、内容,及 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无法作出估计的,应当说明原因。 第十条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了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在 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应当调整与之相关的披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