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三十九卷 下 册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三十九卷 下 册
目 录 附 录 1.弗里德里希·恩格斯的遗嘱及其补充………………………………… 483 2.致娜塔利亚·李卜克内西 (1894年7月1日) …………………… 489 3.维拉·伊万诺夫娜·查苏利奇致格奥尔基·瓦连廷诺维奇·普列汉诺夫 (1895年1月1日) …………………………………………………… 490 4.劳拉·拉法格致伊萨克·阿道夫维奇·古尔维奇 (1895年7月2日) …………………………………………………… 402 5.赛米尔·穆尔致爱琳娜·马克思- 艾威林(1895年7月21日) …… 493 6.海尔曼·恩格斯致路·济博耳德 (1895年7月28日) …………… 494 注释 ……………………………………………………… 497—575 人名索引 ………………………………………………… 576—615 本卷中引用和提到的著作索引 ………………………… 616—651 期刊索引 ………………………………………………… 652—66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39卷名目索引 ………… 661—796 ——— 插 图 弗里德里希·恩格斯 (晚年) ………………………………………… 46—47 弗里德里希·恩格斯于国际社会主义工人代表大会期间在 苏黎世 (1893年8月) ………………………………………… 118—119 恩格斯在伦敦住过的房子 (瑞琴特公园路41号),从1894年 10月到逝世恩格斯住在这里 …………………………………… 304—305
目 录 附 录 1.弗里德里希·恩格斯的遗嘱及其补充………………………………… 483 2.致娜塔利亚·李卜克内西 (1894年7月1日) …………………… 489 3.维拉·伊万诺夫娜·查苏利奇致格奥尔基·瓦连廷诺维奇·普列汉诺夫 (1895年1月1日) …………………………………………………… 490 4.劳拉·拉法格致伊萨克·阿道夫维奇·古尔维奇 (1895年7月2日) …………………………………………………… 402 5.赛米尔·穆尔致爱琳娜·马克思- 艾威林(1895年7月21日) …… 493 6.海尔曼·恩格斯致路·济博耳德 (1895年7月28日) …………… 494 注释 ……………………………………………………… 497—575 人名索引 ………………………………………………… 576—615 本卷中引用和提到的著作索引 ………………………… 616—651 期刊索引 ………………………………………………… 652—66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39卷名目索引 ………… 661—796 ——— 插 图 弗里德里希·恩格斯 (晚年) ………………………………………… 46—47 弗里德里希·恩格斯于国际社会主义工人代表大会期间在 苏黎世 (1893年8月) ………………………………………… 118—119 恩格斯在伦敦住过的房子 (瑞琴特公园路41号),从1894年 10月到逝世恩格斯住在这里 …………………………………… 304—305
《资本论》第三卷的扉页,上面有恩格斯给普列汉诺夫的题字………… 323 马克思的《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书的 扉页,上面有恩格斯给普列汉诺夫的题字 …………………………… 437 恩格斯1895年7月23日给劳拉·拉法格的信 (恩格斯的 最后一封亲笔信)(第一页和第二页) ………………………… 473—474 伊斯特勃恩海滨的岩崖一角,弗里德里希·恩格斯的骨灰罐 投葬在这里的海中………………………………………………… 484—48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资本论》第三卷的扉页,上面有恩格斯给普列汉诺夫的题字………… 323 马克思的《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书的 扉页,上面有恩格斯给普列汉诺夫的题字 …………………………… 437 恩格斯1895年7月23日给劳拉·拉法格的信 (恩格斯的 最后一封亲笔信)(第一页和第二页) ………………………… 473—474 伊斯特勃恩海滨的岩崖一角,弗里德里希·恩格斯的骨灰罐 投葬在这里的海中………………………………………………… 484—48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附 录
附 录
弗里德里希·恩格斯的遗嘱 及其补充
弗里德里希·恩格斯的遗嘱 及其补充
1 弗里德里希·恩格斯的遗嘱 及其补充 恩格斯1893年7月29日的遗嘱 我,弗里德里希·恩格斯,住伦敦瑞琴特公园路122号,收 回我过去的一切遗嘱424并宣布本遗嘱有效。我指定我的朋友赛米 尔·穆尔(林肯法学协会425律师),爱德华·伯恩施坦(报刊工作 者,伦敦海格特路50号)和现住我家的路易莎·考茨基(瑞琴特 公园路122号)为我的遗嘱执行人,并遗赠他们每人 250(二百 五十英镑)以酬谢他或她的辛劳。我遗嘱将我这里的我父亲的一 张油画像给我弟弟海尔曼,他若在我之前去世,则给他的儿子海 尔曼。我的全部动产和我去世之前为我家购置或已定购的其他物 品—— 现金和有价证券以及本遗嘱或其补充中我另作处理的东西 除外—— 我遗赠给上述的路易莎·考茨基。我遗嘱给德意志帝国 柏林的奥古斯特·倍倍尔 (德意志帝国国会议员)和柏林的保尔 ·辛格尔 (也是帝国国会议员)共一千英镑,这笔钱奥古斯特· 倍倍尔和保尔·辛格尔或他们的继承人应作为在他们或他们的继 承人确切肯定合适的时间和地点选举他们或他认为合适的人选进 入德意志帝国国会时的经费。 我遗嘱给我的内侄女玛丽·艾伦·罗舍 (经理人和会计员派 483
1 弗里德里希·恩格斯的遗嘱 及其补充 恩格斯1893年7月29日的遗嘱 我,弗里德里希·恩格斯,住伦敦瑞琴特公园路122号,收 回我过去的一切遗嘱424并宣布本遗嘱有效。我指定我的朋友赛米 尔·穆尔(林肯法学协会425律师),爱德华·伯恩施坦(报刊工作 者,伦敦海格特路50号)和现住我家的路易莎·考茨基(瑞琴特 公园路122号)为我的遗嘱执行人,并遗赠他们每人 250(二百 五十英镑)以酬谢他或她的辛劳。我遗嘱将我这里的我父亲的一 张油画像给我弟弟海尔曼,他若在我之前去世,则给他的儿子海 尔曼。我的全部动产和我去世之前为我家购置或已定购的其他物 品—— 现金和有价证券以及本遗嘱或其补充中我另作处理的东西 除外—— 我遗赠给上述的路易莎·考茨基。我遗嘱给德意志帝国 柏林的奥古斯特·倍倍尔 (德意志帝国国会议员)和柏林的保尔 ·辛格尔 (也是帝国国会议员)共一千英镑,这笔钱奥古斯特· 倍倍尔和保尔·辛格尔或他们的继承人应作为在他们或他们的继 承人确切肯定合适的时间和地点选举他们或他认为合适的人选进 入德意志帝国国会时的经费。 我遗嘱给我的内侄女玛丽·艾伦·罗舍 (经理人和会计员派 483
尔希·怀特·罗舍的妻子,赖德市布莱丁路枞园)三千英镑。我 嘱咐,在我去世之前归我所有或由我处理的我的亡友卡尔·马克 思所写的全部著作手稿和他写的或写给他的全部私人信件,由我 的遗嘱执行人移交爱琳娜·马克思- 艾威林 (上述卡尔·马克思 的小女儿,西中央区格雷法学协会广场7号)。我去世以前归我所 有或由我支配的全部书籍以及我的全部著作权,我遗赠给上述奥 古斯特·倍倍尔和保尔·辛格尔。我去世以前归我所有或由我支 配的全部手稿 (上面指出的卡尔·马克思的著作手稿除外)和全 部信件(卡尔·马克思的上述私人信件除外),我遗赠给上述奥古 斯特·倍倍尔和爱德华·伯恩施坦。 至于我其余的财产,我吩咐把它分为八等份。我遗嘱将八分之三 给劳拉·拉法格(住法国巴黎附近的勒-佩勒,上述卡尔·马克思的 大女儿,法国众议院议员保尔·拉法格的妻子),八分之三给上述 爱琳娜·马克思- 艾威林,最后八分之二给上述路易莎·考茨基。 我授权我的遗嘱执行人在他们认为适当的任何时候交付或调拨我 的产业—— 存款和上述财产的任何部分,以满足对我的遗产的继 承权或者提供我财产的上述余额中的任何部分。我同时授权他们 以他们认为适当的方式最后确定我上述产业或其任何部分的价 值。我,上述弗里德里希·恩格斯签署我这份遗嘱以资为证。 弗里德里希·恩格斯 1893年7月29日 由上述遗嘱人当我们的面签字立为遗嘱,同时我们当他的面 签字于下作为证人: 弗里德里希·列斯纳,西中央区菲茨罗伊广场菲茨罗伊街 484 1.弗·恩格斯的遗嘱及其补充
尔希·怀特·罗舍的妻子,赖德市布莱丁路枞园)三千英镑。我 嘱咐,在我去世之前归我所有或由我处理的我的亡友卡尔·马克 思所写的全部著作手稿和他写的或写给他的全部私人信件,由我 的遗嘱执行人移交爱琳娜·马克思- 艾威林 (上述卡尔·马克思 的小女儿,西中央区格雷法学协会广场7号)。我去世以前归我所 有或由我支配的全部书籍以及我的全部著作权,我遗赠给上述奥 古斯特·倍倍尔和保尔·辛格尔。我去世以前归我所有或由我支 配的全部手稿 (上面指出的卡尔·马克思的著作手稿除外)和全 部信件(卡尔·马克思的上述私人信件除外),我遗赠给上述奥古 斯特·倍倍尔和爱德华·伯恩施坦。 至于我其余的财产,我吩咐把它分为八等份。我遗嘱将八分之三 给劳拉·拉法格(住法国巴黎附近的勒-佩勒,上述卡尔·马克思的 大女儿,法国众议院议员保尔·拉法格的妻子),八分之三给上述 爱琳娜·马克思- 艾威林,最后八分之二给上述路易莎·考茨基。 我授权我的遗嘱执行人在他们认为适当的任何时候交付或调拨我 的产业—— 存款和上述财产的任何部分,以满足对我的遗产的继 承权或者提供我财产的上述余额中的任何部分。我同时授权他们 以他们认为适当的方式最后确定我上述产业或其任何部分的价 值。我,上述弗里德里希·恩格斯签署我这份遗嘱以资为证。 弗里德里希·恩格斯 1893年7月29日 由上述遗嘱人当我们的面签字立为遗嘱,同时我们当他的面 签字于下作为证人: 弗里德里希·列斯纳,西中央区菲茨罗伊广场菲茨罗伊街 484 1.弗·恩格斯的遗嘱及其补充
12号 路德维希·弗赖贝格尔,皇家医学会医学博士,西中央区培 德福德广场高厄大街11号 1894年11月14日 恩格斯给他的遗嘱执行人的信426 致我遗嘱中提名的遗嘱执行人 (1)下列文字用以补充和说明我的遗嘱。下文仅仅表达我的希望,对我 的遗嘱执行人丝毫不应有法律上的约束。相反,如果这些希望同我遗 嘱的法律涵义有抵触,这些希望应不予注意。 (2)我至望将我的遗体火化,而我的骨灰,一有可能就把它 沉于海中。 (3)我希望,我去世后立即将我的遗嘱副本转交我在巴门的 弟弟海尔曼·恩格斯,如果他已去世,则交给住在科伦附近恩格 耳斯基尔亨的小海尔曼·恩格斯。 (4)如果赛米尔·穆尔在我去世时不在英国,而他又不能立 即开始履行他遗嘱执行人的职责时,则伯恩施坦和路易莎可在他 不参加的情况下进行活动。在这种情况下,以及如果赛米尔·穆 尔那时在英国某地而不在伦敦的情况下,我建议他们把我的遗嘱 抄一份供自己使用,而将原本送交滨河路郎卡斯特场7号“克罗 斯父子”法律事务所留作证明,以便它为我的遗嘱执行人提供法 律帮助。这些遗嘱执行人要立即注意以下各点: (a)向克罗斯先生们问清楚,他们打算采取哪些措施以便尽快 1.弗·恩格斯的遗嘱及其补充 485
12号 路德维希·弗赖贝格尔,皇家医学会医学博士,西中央区培 德福德广场高厄大街11号 1894年11月14日 恩格斯给他的遗嘱执行人的信426 致我遗嘱中提名的遗嘱执行人 (1)下列文字用以补充和说明我的遗嘱。下文仅仅表达我的希望,对我 的遗嘱执行人丝毫不应有法律上的约束。相反,如果这些希望同我遗 嘱的法律涵义有抵触,这些希望应不予注意。 (2)我至望将我的遗体火化,而我的骨灰,一有可能就把它 沉于海中。 (3)我希望,我去世后立即将我的遗嘱副本转交我在巴门的 弟弟海尔曼·恩格斯,如果他已去世,则交给住在科伦附近恩格 耳斯基尔亨的小海尔曼·恩格斯。 (4)如果赛米尔·穆尔在我去世时不在英国,而他又不能立 即开始履行他遗嘱执行人的职责时,则伯恩施坦和路易莎可在他 不参加的情况下进行活动。在这种情况下,以及如果赛米尔·穆 尔那时在英国某地而不在伦敦的情况下,我建议他们把我的遗嘱 抄一份供自己使用,而将原本送交滨河路郎卡斯特场7号“克罗 斯父子”法律事务所留作证明,以便它为我的遗嘱执行人提供法 律帮助。这些遗嘱执行人要立即注意以下各点: (a)向克罗斯先生们问清楚,他们打算采取哪些措施以便尽快 1.弗·恩格斯的遗嘱及其补充 485
地对我在伦敦联合银行 (有限)瑞琴特路分行的存款实行完全控 制,并对我用作日常开支的那部分存款取得支配权。 (b)确定我的财产价值。应该对我的家具,书籍等等进行估 价。克罗斯先生们应做此事。我的国家证券、股票等形式的存款 价值,在我去世时可按官方牌价和股票交易所牌价确定,这笔存 款将由我的经纪人克莱通先生和阿斯通先生 (住东中央区托尔姆 豪斯场塔恩豪斯大厦4号)提供给我的遗嘱执行人。 (c)根据克罗斯先生们对我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我遗嘱中所 列的款数不应按标明的数量如数支付,而应从每部分中扣除相应 数额的遗产税。 (5)在我书籍中将会发现我多年前给劳拉·拉法格和保尔· 拉法格,派尔希·罗舍和艾伦·罗舍,爱德华·艾威林和爱琳娜 ·马克思- 艾威林的不同钱数的记录。我想特别强调一下这点,这 些款项不是应归还我的款项,而是并且一向是我这一方的自愿馈 赠。因此不得以任何形式索取这些款项。 (6)为了付清我留给艾伦·罗舍的那部分遗产,我的遗嘱执 行人应该使用派尔希·罗舍在他的父母去世后应付给他的那笔款 项,该款的权利我已从上述派尔希·罗舍手中购得。我希望付给 艾伦·罗舍的这笔钱的总数应为我上次所花的购买费,即我付给 派尔希·罗舍的二百五十英镑和付给代理人作为业务活动费的三 十英镑——总共二百八十英镑。 (7)我想就我留下的文件对我的遗嘱作如下补充: (a)卡尔·马克思手写的全部文件(他给我的信除外)和写给 他的全部信件 (我给他的信除外)应归还卡尔·马克思的继承人 的法定代表爱琳娜·马克思- 艾威林。 486 1.弗·恩格斯的遗嘱及其补充
地对我在伦敦联合银行 (有限)瑞琴特路分行的存款实行完全控 制,并对我用作日常开支的那部分存款取得支配权。 (b)确定我的财产价值。应该对我的家具,书籍等等进行估 价。克罗斯先生们应做此事。我的国家证券、股票等形式的存款 价值,在我去世时可按官方牌价和股票交易所牌价确定,这笔存 款将由我的经纪人克莱通先生和阿斯通先生 (住东中央区托尔姆 豪斯场塔恩豪斯大厦4号)提供给我的遗嘱执行人。 (c)根据克罗斯先生们对我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我遗嘱中所 列的款数不应按标明的数量如数支付,而应从每部分中扣除相应 数额的遗产税。 (5)在我书籍中将会发现我多年前给劳拉·拉法格和保尔· 拉法格,派尔希·罗舍和艾伦·罗舍,爱德华·艾威林和爱琳娜 ·马克思- 艾威林的不同钱数的记录。我想特别强调一下这点,这 些款项不是应归还我的款项,而是并且一向是我这一方的自愿馈 赠。因此不得以任何形式索取这些款项。 (6)为了付清我留给艾伦·罗舍的那部分遗产,我的遗嘱执 行人应该使用派尔希·罗舍在他的父母去世后应付给他的那笔款 项,该款的权利我已从上述派尔希·罗舍手中购得。我希望付给 艾伦·罗舍的这笔钱的总数应为我上次所花的购买费,即我付给 派尔希·罗舍的二百五十英镑和付给代理人作为业务活动费的三 十英镑——总共二百八十英镑。 (7)我想就我留下的文件对我的遗嘱作如下补充: (a)卡尔·马克思手写的全部文件(他给我的信除外)和写给 他的全部信件 (我给他的信除外)应归还卡尔·马克思的继承人 的法定代表爱琳娜·马克思- 艾威林。 486 1.弗·恩格斯的遗嘱及其补充
(b)派尔希·罗舍和艾伦·罗舍,劳拉·拉法格和保尔·拉 法格,爱德华·艾威林和爱琳娜·马克思- 艾威林,或者我的巴 门和恩格耳斯基尔亨的亲戚们,或者苏黎世的博伊斯特一家给我 的全部信件,应分别归还写信人。 这就是我要说的一切。 弗里德里希·恩格斯 1894年11月14日于伦敦 又及:当然,桑南夏恩付给《资本论》和我的著作《工人阶 级状况》的稿费或余款,也象以往一样,付给前一著作的,应给 马克思的继承人和译者 (劳拉五分之一,杜西五分之一,燕妮的 孩子们五分之一,赛米尔·穆尔二十五分之六,爱德华·艾威林 二十五分之四),付给后一著作的,则全部给弗洛伦斯·凯利。 1895年7月26日对遗嘱的补充 我,弗里德里希·恩格斯,住伦敦瑞琴特公园路41号,原住 瑞琴特公园路122号,在此宣布,我1895年7月26日对我1893 年7月29日的遗嘱所作的这个补充为第一个补充。我宣布我在上 述遗嘱中规定给我的内侄女玛丽·艾伦·罗舍 (派尔希·怀特· 罗舍的妻子)三千英镑的数目无效,现在我遗赠给她二千二百三 十英镑,同时遗赠给她那份应以货币形式归还的财产——上述派 尔希·怀特·罗舍根据他父母的婚约在他们死后对这份财产享有 或曾经享有权利,而我过去从他手里购得这一权利时花了二百四 十英镑,另外我还花了三十英镑业务活动费,总共二百七十英镑。 1.弗·恩格斯的遗嘱及其补充 487
(b)派尔希·罗舍和艾伦·罗舍,劳拉·拉法格和保尔·拉 法格,爱德华·艾威林和爱琳娜·马克思- 艾威林,或者我的巴 门和恩格耳斯基尔亨的亲戚们,或者苏黎世的博伊斯特一家给我 的全部信件,应分别归还写信人。 这就是我要说的一切。 弗里德里希·恩格斯 1894年11月14日于伦敦 又及:当然,桑南夏恩付给《资本论》和我的著作《工人阶 级状况》的稿费或余款,也象以往一样,付给前一著作的,应给 马克思的继承人和译者 (劳拉五分之一,杜西五分之一,燕妮的 孩子们五分之一,赛米尔·穆尔二十五分之六,爱德华·艾威林 二十五分之四),付给后一著作的,则全部给弗洛伦斯·凯利。 1895年7月26日对遗嘱的补充 我,弗里德里希·恩格斯,住伦敦瑞琴特公园路41号,原住 瑞琴特公园路122号,在此宣布,我1895年7月26日对我1893 年7月29日的遗嘱所作的这个补充为第一个补充。我宣布我在上 述遗嘱中规定给我的内侄女玛丽·艾伦·罗舍 (派尔希·怀特· 罗舍的妻子)三千英镑的数目无效,现在我遗赠给她二千二百三 十英镑,同时遗赠给她那份应以货币形式归还的财产——上述派 尔希·怀特·罗舍根据他父母的婚约在他们死后对这份财产享有 或曾经享有权利,而我过去从他手里购得这一权利时花了二百四 十英镑,另外我还花了三十英镑业务活动费,总共二百七十英镑。 1.弗·恩格斯的遗嘱及其补充 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