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著作权的限制
第八章 著作权的限制
第一节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以外的 人在某些情况下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也就是行使依法本属于著作权人有权行使的 权利,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不向其支 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 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严格地 讲,这些情况已经构成对著作权的侵犯,只 是因为出于考虑社会公众的利益以及这些行 为在一定的技术发展水平的背景下对著作权 人的利益损害不大,法律上不认为是侵权行 为,并在理论上称这种使用为“合理使用
第一节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以外的 人在某些情况下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也就是行使依法本属于著作权人有权行使的 权利,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不向其支 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 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严格地 讲,这些情况已经构成对著作权的侵犯,只 是因为出于考虑社会公众的利益以及这些行 为在一定的技术发展水平的背景下对著作权 人的利益损害不大,法律上不认为是侵权行 为,并在理论上称这种使用为“合理使用
令《美国版权法》为认定“合理使用”的范围 规定了四条标准:(1)要看有关使用行为的目 的,即看是否为商业目的而使用;(2)要看被 使用的作品的性质,对不同类型作品的著作 权利用形式不同,划分是否合理的界线也不 同;(3)在所使用的作品中,被使用的部分与 整个作品的比例关系,比例若失当则不能属于 合理;(4)看使用行为对被使用作品的潜在市 场价值有无重大不利影响,如果有这种影响, 则不属于合理。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规 定了合理使用的范围和具体方式
❖ 《美国版权法》为认定“合理使用”的范围 规定了四条标准:(1)要看有关使用行为的目 的,即看是否为商业目的而使用;(2)要看被 使用的作品的性质,对不同类型作品的著作 权利用形式不同,划分是否合理的界线也不 同;(3)在所使用的作品中,被使用的部分与 整个作品的比例关系,比例若失当则不能属于 合理;(4)看使用行为对被使用作品的潜在市 场价值有无重大不利影响,如果有这种影响, 则不属于合理。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规 定了合理使用的范围和具体方式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 发表的作品。这种情况应当注意三点限制: (1)限制使用著作权的目的,仅限于学习、研 究或欣赏,而不能用来出版、出租和作其他 营业性的使用;(2)限制主体只能为个人实现 上述目的,而不扩展至第三人或者家庭、单 位等;(3)限制是上述特定主体和限定目的能 够使用的作品的范围,应当是已经发表过的 作品。未发表的作品,不在“合理”之列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 发表的作品。这种情况应当注意三点限制: (1)限制使用著作权的目的,仅限于学习、研 究或欣赏,而不能用来出版、出租和作其他 营业性的使用;(2)限制主体只能为个人实现 上述目的,而不扩展至第三人或者家庭、单 位等;(3)限制是上述特定主体和限定目的能 够使用的作品的范围,应当是已经发表过的 作品。未发表的作品,不在“合理”之列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 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把 握这条规定,1)要认定引用的目的,通常是 为了说明自己的思想观点或情感而引用;2) 要符合“引用”的要求,应当比例适当,比 例失当,很可能转化为抄袭;3)要求被引用 的作品必须是已经发表的,引用他人未发表 的作品,有可能导致侵犯他人对其作品的发 表权;4)引用他人的作品,应当说明作品出 处和作者姓名。例:tk1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 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把 握这条规定,1)要认定引用的目的,通常是 为了说明自己的思想观点或情感而引用;2) 要符合“引用”的要求,应当比例适当,比 例失当,很可能转化为抄袭;3)要求被引用 的作品必须是已经发表的,引用他人未发表 的作品,有可能导致侵犯他人对其作品的发 表权;4)引用他人的作品,应当说明作品出 处和作者姓名。 例:tk1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 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 已经发表的作品。比如,一部新的电影片,在 举行过首映式之后,在电视新闻中可以报道, 并可以适当引用其中几个镜头作为说明,但不 能把构成电影内容的详细介绍大段地播出。这 种使用应当明确:(1)使用目的仅限于报道时事 新闻;(2)被使用的作品必须是已经发表的;(3) 符合“引用”的数量限度;(4)在报道中应当注 明被引用的作品的出处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 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 已经发表的作品。比如,一部新的电影片,在 举行过首映式之后,在电视新闻中可以报道, 并可以适当引用其中几个镜头作为说明,但不 能把构成电影内容的详细介绍大段地播出。这 种使用应当明确:(1)使用目的仅限于报道时事 新闻;(2)被使用的作品必须是已经发表的;(3) 符合“引用”的数量限度;(4)在报道中应当注 明被引用的作品的出处
4.报纸、期刊、广播龟台、电视台等媒体刊 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 视台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 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 的除外。注意:1)对象是关于政治、经济、宗 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其他类别的文章在不在 此列;2)需为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 视台已经发表的作品,否则将涉及侵犯发表 权;3)作者可通过公开声明的方式明确表示排 除此种使用方式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 诸 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 视台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 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 的除外。注意:1)对象是关于政治、经济、宗 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其他类别的文章在不在 此列;2)需为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 视台已经发表的作品,否则将涉及侵犯发表 权;3)作者可通过公开声明的方式明确表示排 除此种使用方式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 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 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此种使用应 明确:1)使用对象为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 此种使用可扩大该讲话的宣传范围和影响;2 作者可通过公开声明的方式明确排除此种使 用,如作者认为自己的讲话可能又不完善或 有缺陷,需要修改后才能传播,就应当尊重 作者的意思表示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 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 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此种使用应 明确:1)使用对象为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 此种使用可扩大该讲话的宣传范围和影响;2) 作者可通过公开声明的方式明确排除此种使 用,如作者认为自己的讲话可能又不完善或 有缺陷,需要修改后才能传播,就应当尊重 作者的意思表示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 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 用,但不得出版发行。所谓学校课堂教学,专指 面授教学,函授、广播或电视教学不在此列。学 校既包括全日制的普通学校,也包括各类业余学 校。这里所说的少量,不是指所用部分占整个作 品份额的多少,而是指整个作品被使用的比例, 使用人和使用目的仅限于教学科研人员为了课堂 教学和科学研究,但不得出版发行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 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 用,但不得出版发行。所谓学校课堂教学,专指 面授教学,函授、广播或电视教学不在此列。学 校既包括全日制的普通学校,也包括各类业余学 校。这里所说的少量,不是指所用部分占整个作 品份额的多少,而是指整个作品被使用的比例, 使用人和使用目的仅限于教学科研人员为了课堂 教学和科学研究,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 经发表的作品。国家机关在履行其职能时并 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其目的 是为了公众、社会和国家的利益,其间没有 营利的行为,因而属于“合理使用”。需要 注意的是:1对国家机关的范围,不得作任 何扩大的解释;2)使用的方式仅限于执行公 务的合理范围,完成国家机关职能。超出这 个范围则不属于合理使用。比如国家机关以 自己的名义出版发行他人的作品时,就形成 出版人和著作权人的关系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 经发表的作品。国家机关在履行其职能时并 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其目的 是为了公众、社会和国家的利益,其间没有 营利的行为,因而属于“合理使用”。需要 注意的是:1)对国家机关的范围,不得作任 何扩大的解释;2)使用的方式仅限于执行公 务的合理范围,完成国家机关职能。超出这 个范围则不属于合理使用。比如国家机关以 自己的名义出版发行他人的作品时,就形成 出版人和著作权人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