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商行政火法专愿棋拟题 一、单项达择题 1.工商行政执法是一种( )。 A。司法行为 B.立法行为 C。拍象行政行为 D.具体行政行为 选项D正确。填写答案:“D”。 2。工商行政执法信检保护原则主要约束的是( A.行政检查行为 B.行成许可行为 C。行政处罚行为 D.行政决定行为 选项B正确。填可答案:“B”。 二、多项选择圈 3.工商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有( ) A,合法性原则 B.平等原则: C.比例原则 D.信载利登保炉原则 选项D正确,填写答案:“CD”。 4.工商行改执法的范用有( ) A。金业的注册管理 B.市场规范管理 C.商标注册管理 D.消费者权益保护 意项ACD正确,填写容案:“AD”。 三、实务操作练习题 5,根据以下案例练习写一份现场检查笔录 一日,成都市工商局经检处接群众释报,一个月输才被处罚过的金戴肉联厂,还在从 事生注水率杀的速法话动,而且当日下午两点就有现场。该处立即研究部署,组织力量, 约请公安部门及普医卫生监督部门予以协助,突击检查成功。在这次检查中,工商部门事先 与协助单位育定了分工协助意围,即公安机美负责防止意外,协励控制厂方负责人:善医监 督留门负责提取样品进行检验。全案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临行前,宜布了现场指挥员, 对参检人员作了分组分工及详细安排。到达现场,首先由负责屠宰车间的第一组执法人员及 负责厂长堂,财务室的第三组分别就位。在屠掌现场,生精注水的情景景现在执法人员限前: 随着出示证件、宜布检查、责令小工就地成下刀子、班组长等候,其他人依次走出车阿等一
工商行政执法专题模拟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工商行政执法是一种( )。 A.司法行为 B.立法行为 C.抽象行政行为 D.具体行政行为 选项 D 正确,填写答案:“D”。 2.工商行政执法信赖保护原则主要约束的是( )。 A.行政检查行为 B.行政许可行为 C.行政处罚行为 D.行政决定行为 选项 B 正确,填写答案:“B”。 二、多项选择题 3.工商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有( )。 A.合法性原则 B.平等原则。 C.比例原则 D.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选项 ACD 正确,填写答案:“ACD”。 4.工商行政执法的范围有( )。 A.企业的注册管理 B.市场规范管理 C.商标注册管理 D.消费者权益保护 选项 ABCD 正确,填写答案:“ABCD”。 三、实务操作练习题 5.根据以下案例练习写一份现场检查笔录 一日,成都市工商局经检处接群众举报,一个月前才被处罚过的金城肉联厂,还在从 事生猪注水宰杀的违法活动,而且当日下午两点就有现场。该处立即研究部署,组织力量, 约请公安部门及兽医卫生监督部门予以协助,突击检查成功。在这次检查中,工商部门事先 与协助单位商定了分工协助范围,即公安机关负责防止意外,协助控制厂方负责人;兽医监 督部门负责提取样品进行检验。全案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临行前,宣布了现场指挥员, 对参检人员作了分组分工及详细安排。到达现场,首先由负责屠宰车间的第一组执法人员及 负责厂长室、财务室的第三组分别就位。在屠宰现场,生猪注水的情景呈现在执法人员眼前。 随着出示证件、宣布检查、责令小工就地放下刀子、班组长等候、其他人依次走出车间等一

系列简明交特,整个检查活动马上有序展开。第一组在现场清查中发现了大量违法正据。第 二组己让正在接受调查的厂长下令打开三个涂库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零下17度的涤库内 拍照、抽样、核实库存中,发现袋装的分制肉显现注水冻结后的大量“血球”现象。第三组 在对时务室,保管室的检查中,不仅提取了出售注水肉的单据,还发现其匠冒某舰油食品进 出口公可名称的包装箱及月于出口陈肉包装的标等物证,这次检查活动的成功,为结案工 作没收销资款40万元打下了察实的基础。现场检查笔录的主要内容: 检查情况:8月8日下午,市工商同经检处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会同成都市鲁医卫生监 督检查所,对地处丰收多双林村四组的金城肉联厂进行检查(出示检查证), 答 现场发残: (1)在该厂大门左侧内3间近200平方米的杀猪房内,有7头未皮的生猪在地上,腹部 肿大,旁边有4根莲接自米水龙头的近10米长的腹管正在流水。 (2)有4头已利皮副腹的生猪斯在案板上,肉显苍白,内有大量积水。 (3)杀精房的肉架上用铁钩悬挂有67片猪肉,正在滴水,且有大面机的龄血斑,地上满着 大面积血水, (4)精圈内有37头话精特希。 (5)检查人员从该厂冻库内任意提取韶分分割警肉,发现4号冻警后思肌肉限料包装内: 有大量显而易见的块状血冰,冻猪大排塑料包装内有印有“CHIN黑INSPTECEDNA感IG”的标 识,并在其保管室内发现大量上述标识,另发现印有“中国舰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字样的外 包装箱。 (6)经现场查实,现库存5308件《132225公斤)冻肉。在检查过程中,该厂负责人陈某 承认厂内的该猪肉及现场发现的率杀猪肉均注过水(除有钓0余吨购入的干猪肉外)· 检查人员现场抽样并查封了该厂猪肉: 该笔录由谈厂负责人签注“属实”并签名, 四、文节练习题 6。结合下面案例写一份当场处罚决定书。 唐河县河道管理所从事了将其位于郭滩街的门面房程提经营行为,但没有办理相应的工商登 记.2001年7月28日,唐河县工商局以擅自从事房屋和贯经营为由立案查处,并于2001 年7月30日,8月16日两次下发询月通知,要求违法行为人携箭相关材料接受检查,未果。 唐河县工商局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域行细则》以违法行为人拒绝接受检查为由处以
系列简明交待,整个检查活动马上有序展开。第一组在现场清查中发现了大量违法证据。第 二组已让正在接受调查的厂长下令打开三个冻库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零下 17 度的冻库内 拍照、抽样、核实库存中,发现袋装的分割肉呈现注水冻结后的大量“血冰”现象。第三组 在对财务室、保管室的检查中,不仅提取了出售注水肉的单据,还发现其假冒某粮油食品进 出口公司名称的包装箱及用于出口冻肉包装的标志等物证。这次检查活动的成功,为结案工 作没收销货款 40 万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现场检查笔录的主要内容: 检查情况:8 月 28 日下午,市工商局经检处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会同成都市兽医卫生监 督检查所,对地处丰收乡双林村四组的金城肉联厂进行检查(出示检查证)。 答: 现场发现: (1)在该厂大门左侧内 3 间近 200 平方米的杀猪房内,有 7 头未剥皮的生猪在地上,腹部 肿大,旁边有 4 根连接自来水龙头的近 10 米长的腹管正在流水。 (2)有 4 头已剥皮剖腹的生猪躺在案板上,肉显苍白,内有大量积水。 (3)杀猪房的肉架上用铁钩悬挂有 67 片猪肉,正在滴水,且有大面积的淤血斑,地上淌着 大面积血水。 (4)猪圈内有 37 头活猪待杀。 (5)检查人员从该厂冻库内任意提取部分分割猪肉,发现 4 号冻猪后腿肌肉塑料包装内, 有大量显而易见的块状血冰,冻猪大排塑料包装内有印有“CHINAINSPTECEDNANKING”的标 识,并在其保管室内发现大量上述标识,另发现印有“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字样的外 包装箱。 (6)经现场查实,现库存 5308 件(132225 公斤)冻肉。在检查过程中,该厂负责人陈某 承认厂内的冻猪肉及现场发现的宰杀猪肉均注过水(除有约 60 余吨购入的干猪肉外)。 检查人员现场抽样并查封了该厂猪肉。 该笔录由该厂负责人签注“属实”并签名。 四、文书练习题 6.结合下面案例写一份当场处罚决定书。 唐河县河道管理所从事了将其位于郭滩街的门面房租赁经营行为,但没有办理相应的工商登 记。2001 年 7 月 28 日,唐河县工商局以擅自从事房屋租赁经营为由立案查处,并于 2001 年 7 月 30 日、8 月 16 日两次下发询问通知,要求违法行为人携带相关材料接受检查,未果。 唐河县工商局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以违法行为人拒绝接受检查为由处以

8000元罚款, 答: ×X工商行政管理局唐河分局 当场处罚决定书 编号:×工商××字(2008)45号 当事人: (单位)名称:唐河县河道管理所证盟号码:X××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赵×× 住所(住址):××市×区×路31号 郎政编码:××××X×联系电话:×××××X×× 执法人员:钱××、孙×X 经查,你(单位)未经登记,擅自于××××年×月×日从事房屋租赁经营,上述行 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围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本 菌行细则所烧定未经核漆登记擅自开业从事经营活动行为,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储 行细侧》第六十三条的第(一)暖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 下处罚:1,责◆停止营业:2.罚款8000元。 罚款按下列第2项规定方式播纳:1,当场量纳:2。自即日起15日内将罚款交至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罚款代收机构。(代收机构名移: 地址: 。) 到期不激纳罚敌的,本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你(单位)不服 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同或者××市人民政 府中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凳提起诉讼。 ××市工商行或管理局唐河分具(印章) 二00八年四月八日 本处罚决定作出前已依法告知你(单位)办案人员的身份,出示了执法证件,并告知你 (单位)作出本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听取了你(单位)的陈述和中辩。 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赵××2008年4月8日唐河县河道管弹所(印章) 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线××2008年4月8日 孙××2008年4月8日
8000 元罚款。 答: ×× 工商行政管理局唐河分局 当场处罚决定书 编号:×工商××字〔2008〕45 号 当事人: (单位)名称: 唐河县河道管理所 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赵×× 住所(住址): ××市×区×路 31 号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执法人员:钱×× 、孙×× 经查,你(单位)未经登记,擅自于××××年×月×日从事房屋租赁经营,上述行 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本 施行细则所规定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从事经营活动行为,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 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的第(一)项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 下处罚:1.责令停止营业;2.罚款 8000 元。 罚款按下列第 2 项规定方式缴纳:1.当场缴纳;2.自即日起 15 日内将罚款交至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罚款代收机构。(代收机构名称: 地址: 。)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本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你(单位)不服 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 六十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市人民政 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唐河分局(印章) 二 00 八 年 四 月 八 日 本处罚决定作出前已依法告知你(单位)办案人员的身份,出示了执法证件,并告知你 (单位)作出本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听取了你(单位)的陈述和申辩。 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赵××2008 年 4 月 8 日 唐河县河道管理所 (印章) 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钱××2008 年 4 月 8 日 孙××2008 年 4 月 8 日

五、案例分析题 7。A市某贸易有限公司经工商登记(以下简称贸易公司),具有钢材的经营货格,于2001 年5月5日从山东和安徽两地共胸回螺纹钢32吨。该批螺纹钢于2001年5月16日到达A 市。A市工商局所属B工商所经检查,认为该贸易公司不具备经营螺纹钢的资格,且贸易公 司所南螺纹钢为不合格产品,遂于5月10日扣群了这批螺纹钢。贸易公可对工商所的强刺 罐随不服,向A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A市人民政府于2001年8月21日作出行政复议 决定,推持了扣邦行为。之后直到当年年底,工商所一直扣钾着该批钢材,贸易公司对此不 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论。 本案中的行或强制主体货格和扣押情能是否合法? 分析: 本案中,工商所对贸易有限公司没有执法主体格,其扣押行为超出了其职权范围,是 不合法的: 首先,判断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是香合法的首要内容就是,行政主体合法,即行或行为 主体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行为形式符合法律要求。实蓝者身份合法。瓷A工商局所属工商 所的职权礼围来看,《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第三条线定:“工商所的基本任务是:依据法 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市场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经 营,取饰非法经营,雀护正常的经济秩序。”根据上述线定可见,工商所并没有得到授权 可以作出扣押的行政强制措能行为,A市工商局所属工商所并无对该贸易公可的商品进行扣 押的职权,因此,工商所不是工商行政强制措施的行为主体。 其次,线贸易公司的经营货格来看,根据贸易公司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贸易公可具有 经营钢材的贷格,属于可经营钢材的公可,有权经营螺纹钢等钢材的。而A市工商晶B工商 所以贸易公司不具备螺纹钢的经营资格为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是不合法的。 最后,工商行政机美在实施查封、扣的行政强制情德后,应当及时查清事实,在法定期间 作出处理决定。对速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非法财物,将查封、扣押的物没收。对 没有进法行为成者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值的,应当在作出处理决定后立即解除查封成 者遇还技查封、扣牌的财物。工商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决定的,被查封的物品视为解除查封: 当事人要求退还梭扣押的物品的,工商行政机关应当立即退还。本案中,工商行政机关在作 出扣押行为后,直到当年年碳仍未作出最锋的处理决定,超过了其作出行政决定的合理期限, 也是不合法的。 综上,本案中A市工商行政局B工商所对贸号公可的行政强制措施是违法的
五、案例分析题 7.A 市某贸易有限公司经工商登记(以下简称贸易公司),具有钢材的经营资格,于 2001 年 5 月 5 日从山东和安徽两地共购回螺纹钢 32 吨。该批螺纹钢于 2001 年 5 月 16 日到达 A 市。A 市工商局所属 B 工商所经检查,认为该贸易公司不具备经营螺纹钢的资格,且贸易公 司所购螺纹钢为不合格产品,遂于 5 月 10 日扣押了这批螺纹钢。贸易公司对工商所的强制 措施不服,向 A 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A 市人民政府于 2001 年 8 月 21 日作出行政复议 决定,维持了扣押行为。之后直到当年年底,工商所一直扣押着该批钢材。贸易公司对此不 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案中的行政强制主体资格和扣押措施是否合法? 分析: 本案中,工商所对贸易有限公司没有执法主体资格,其扣押行为超出了其职权范围,是 不合法的。 首先,判断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首要内容就是,行政主体合法,即行政行为 主体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行为形式符合法律要求,实施者身份合法。就 A 工商局所属工商 所的职权范围来看,《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第三条规定:“工商所的基本任务是:依据法 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市场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经 营,取缔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根据上述规定可见,工商所并没有得到授权 可以作出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行为,A 市工商局所属工商所并无对该贸易公司的商品进行扣 押的职权,因此,工商所不是工商行政强制措施的行为主体。 其次,就贸易公司的经营资格来看,根据贸易公司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贸易公司具有 经营钢材的资格,属于可经营钢材的公司,有权经营螺纹钢等钢材的。而 A 市工商局 B 工商 所以贸易公司不具备螺纹钢的经营资格为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是不合法的。 最后,工商行政机关在实施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事实,在法定期间 作出处理决定。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非法财物,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没收。对 没有违法行为或者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在作出处理决定后立即解除查封或 者退还被查封、扣押的财物。工商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决定的,被查封的物品视为解除查封; 当事人要求退还被扣押的物品的,工商行政机关应当立即退还。本案中,工商行政机关在作 出扣押行为后,直到当年年底仍未作出最终的处理决定,超过了其作出行政决定的合理期限, 也是不合法的。 综上,本案中 A 市工商行政局 B 工商所对贸易公司的行政强制措施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