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尺寸标注 71标注尺寸的基本要求与规则 72组合体的尺寸标注方法 73尺寸的清晰布置 74尺寸的合理标注 75典型结构的尺寸标注
7.2 组合体的尺寸标注方法 7.4 尺寸的合理标注 7.5 典型结构的尺寸标注 7.1 标注尺寸的基本要求与规则 7.3 尺寸的清晰布置 第 七 章 尺 寸 标 注
7.1标注尺寸的基本要求与规则 标注尺寸的基本要求 正确:要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完全:要标注制造零件所需要的全部尺 寸,不遗漏,不重复。 清晰:尺寸布置要整齐、清晰,便于阅读。 合理:标注的尺寸要符合设计要求及工 艺要求
一、标注尺寸的基本要求 正确: 完全: 要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要标注制造零件所需要的全部尺 寸,不遗漏,不重复。 清晰:尺寸布置要整齐、清晰,便于阅读。 合理: 标注的尺寸要符合设计要求及工 艺要求。 7.1 标注尺寸的基本要求与规则
二、尺寸三要素 1.尺寸界线2.尺寸线 3尺寸数字 15×45° 尺寸数字 1.5×45°数字高度35毫米 尺寸界线 20 最好力<L<10 尺寸线35 ∠尺寸界线超出箭头约2毫米 平 +尺寸线不能用其它图线代替,也不得与其它 图线重合。 +标注线性尺寸时尺寸线必须与所标注的 线段平行
二、尺寸三要素 ⒈ 尺寸界线 ⒉ 尺寸线 10 1.5×45° 1.5×45° 1 6 20 35 尺寸数字 数字高度3.5毫米 尺寸线 尺寸界线超出箭头约2毫米 尺寸界线 ⒊ 尺寸数字 尺寸线不能用其它图线代替,也不得与其它 图线重合。 标注线性尺寸时尺寸线必须与所标注的 线段平行。 平行 最好7<L<10
十尺寸界线由图形的轮廓线、轴线或对称中 心线引出,也可以利用轮廓线、轴线或对 称中心线作尺寸界线。 64 轴线 20 轮廓线 8 80 100
尺寸界线由图形的轮廓线、轴线或对称中 心线引出,也可以利用轮廓线、轴线或对 称中心线作尺寸界线。 100 80 68 45 48 64 轮廓线 20 轴线
尺寸线注法 尺寸线不能和任何线相交 多余标注
多余标注 尺寸线不能和任何线相交 尺寸线注法
一般数字应注在尺寸线的上方,也可注在尺 寸线的中断处。 水平方向 字头向上 数字在尺寸线上 数字在尺寸线中断处 340 340 垂直方向 字头向左 垂直方向 字头向左
一般数字应注在尺寸线的上方,也可注在尺 寸线的中断处。 340 340 Ф190 Ф190 数字在尺寸线上 数字在尺寸线中断处 水平方向 字头向上 垂直方向 字头向左 垂直方向 字头向左
线性尺寸数字的方向 尽可能避免在 30内标注尺寸 无法避免 时标注图 30° 16 6 16 16 尺寸数字不可被任 中心线断开 何图线所通过,否 则必须将该图线断 开
16 10 中心线断开 30° 16 16 16 线性尺寸数字的方向 尺寸数字不可被任 何图线所通过,否 则必须将该图线断 开。 无法避免 时标注图 尽可能避免在 30°内标注尺寸
、角度、直径、半径及狹小部位尺寸的标注。 1.角度尺寸 (1)尺寸线应画成圆弧,其圆心是该角的顶 点。尺寸界线沿径向引出。圆弧的半径则 根据图中的需要确定。 角度数字 律水平书写 60° 90° 25 5
三、角度、直径、半径及狭小部位尺寸的标注。 ⒈ 角度尺寸 ⑴ 尺寸线应画成圆弧,其圆心是该角的顶 点。尺寸界线沿径向引出。圆弧的半径则 根据图中的需要确定。 5° 25° 90° 60° 角度数字一 律水平书写
2直径尺寸 (1)标注直径尺寸时,应在尺寸数字前加注符 号Φ ①10 ①10 ①5Φ5 ①20 (2)标注球面直径时,应在符 SΦ10 号Φ前加注符号S。 (3)整圆或大于半圆的圆弧,要标注直径尺寸 等于或小于半圆的圆弧应注半径尺寸
S10 10 10 5 5 ⒉直径尺寸 ⑴ 标注直径尺寸时,应在尺寸数字前加注符 号 。 ⑵ 标注球面直径时,应在符 号 前加注符号 S 。 20 ⑶ 整圆或大于半圆的圆弧,要标注直径尺寸; 等于或小于半圆的圆弧应注半径尺寸
3.半径尺寸 (1)标注半径尺寸时,应在尺寸数字前加注 符号R R6 R3 R5 (2)应标注在投影为圆弧的视图上。 R10 R10 错误 (3标注球面半径时,应在符号R前加注 符号S
R10 ⒊ 半径尺寸 ⑴ 标注半径尺寸时,应在尺寸数字前加注 符号 R 。 ⑶ 标注球面半径时,应在符号 R 前加注 符号 S 。 R6 R5 R3 ⑵ 应标注在投影为圆弧的视图上。 R10 错误